独占东周

「老师你看,这墓葬居然保存得这样好。」
四川绵阳市郊,一处新近发现的考古现场里,几名大学生众星拱月般围着一名专家教授打扮的学者。
说话的人白净斯文,他叫奚齐,考古专业的大学生,这次和同学一起跟随导师进行考古任务。
导师王教授,已经五十多的年纪了,是国内考古领域的知名人士,在省市各级文物部门博物馆都挂有职务,这次奚齐几人便是以王教授助手的名义过来实习一下。
当然了,这也不是第一次了,因此奚齐几人在勘察和发掘文物时都显得非常熟稔。
「不错,初步判断,这应该是春秋战国时期的墓葬,能保存得这么好,还真是有些不可思议。」主教授也是有些奇怪,按说几千年下来,陪葬的竹简应该早已朽坏才对,但这里的竹简却是大体保存完好,仅仅是因为绑扎的绳子腐烂,散落成一地的牍片。
一名男同学小心翼翼地捡起一块牍片,突然咦了一声,照着上面的记载念了起来:「晋献公二十六年薨,秋,立奚齐,国政付荀息。」这名男同学促狭地看了奚齐一眼:「哈哈,奚齐,看不出来你小子竟然是个国君呢。」
「一边去,我姓奚,他姓姬,八竿子也打不着。」
晋国公室源自周朝王族,自然乃是姬姓,这名男同学也就是开个玩笑活跃下气氛而已。
奚齐也不在意,随手拿起了一块陪葬的玉佩端详起来。这是一块龙纹青玉,触手软滑,显然质地极好。
就在这时,突然地面传来一阵极其强烈的摇晃,所有人都是立足不稳。
「地震了……」
天摇地动,这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大地震。
墓室崩塌了,在被重物压倒前,奚齐惊慌之下死死地攥住了手里的龙纹青玉。
头好痛。
不知过了多久,奚齐感觉到头痛欲裂。
「我没死?」这是奚齐意识里的第一反应。
「奚齐我儿,为何你要如此狠心……」奚齐蓦然发觉,自己身边竟然趴伏着一名宫装少妇,声音中无比悲切。
「国母请节哀。」床边,一名长袍老者劝慰道,不过语气显得生硬,似乎对宫装少妇心里有不小的意见。
这是一个很宽大的房间,而且还有一个古朴大气的玉屏风,茫然地躺在大床上望着周围古色古香的摆设,还有屋内一身古装的男女,奚齐差点以为自己进了哪个剧组。
「国君醒了!」
旁边突然响起一道女子的尖叫。
哭得泪眼模糊的宫装少妇闻声抬头,惊喜若狂地将奚齐揽入怀中,嘴里连连说着:「醒了?醒了就好,醒好,天不绝我儿,天不绝我儿……」
屋内顿时跪倒一片:「天佑国君,天佑大晋。」
怎么回事?
奚齐一点准备都没有,只感觉鼻端传来沁人心脾的幽香,而且脸颊还碰到了一处软绵坚挺的事物,触感美妙无比。
蓦然,无数记忆碎片涌来,一瞬间仿佛要将脑海挤爆,奚齐一声痛呼,然后眼前一黑就再度昏迷过去。
「太医,快传太医!」宫装少妇焦急地大喊。
夜色如水。
醒来的奚齐看着自己现在的身体,还有脑海里莫名多出来的记忆,不得不接受自己穿越重生的事实。
自己竟然穿到了近三千年前的春秋时期,而且还成为了晋献公之子,晋国新君,姬奚齐。
奚齐前世可是考古专业,虽然主攻汉唐史,但对于先秦历史也有研究,如果他没记错,这个姬奚齐,那可是个杯具人物。继位之时年仅十四岁,主少国疑,内有世卿大夫心怀不轨,外有兄长觊觎大位,地位岌岌可危,仅仅只是短短的十个月,就在晋献公的葬礼上遇刺身死。
根据姬奚齐的记忆,献公的丧礼本来不应该拖延十个月之久的,但以大夫里克为首的官员却是以献公一代雄主,葬礼不可简陋为由,硬是将本就豪华奢侈的陵寝再度扩建,一直拖到了十几天前,这才终于让献公的灵柩下葬。
葬礼过后,姬奚齐就能正式执掌国政,拥有生杀予夺的大权。
但就在丧礼上,一名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死士竟然用一块削尖的竹片刺进了姬奚齐的肺部。以春秋时期的简陋外科医术,这种伤势基本很难挽救,他必死无疑。
按照历史,姬奚齐死后,在其他几个公子流亡异国的情况下,相国荀息将会立他的弟弟卓子为新君,然后不到一个月就被里克一党带兵攻入宫里杀死,然后迎三公子夷吾回国,史称晋惠公。
但是现在,姬奚齐没有死,反而在昏迷了十几天之后醒了过来,而灵魂,则是替换成了二十一世纪的大学生奚齐。
「以后,我就是姬奚齐了。」
奚齐脸上苦笑,因为年代久远,春秋时的历史在史书上向来就是一笔带过,尤其是姬奚齐这种短命君主的记载更是少得可怜,在史书上仅仅留下短短的几行字就概括了一生。
也正因此,奚齐对当前情形完全就是两眼一摸黑,一时间甚至不知道下一步应该怎么走才好。
不过晋献公和晋惠公夷吾乃至后来的晋文公重耳在历史上篇幅不小,倒是可以为奚齐提供一些信息。最起码也能认清敌人,凡是忠心于夷吾和重耳的大臣,显然都不会是姬奚齐的支持者。
目前已知的最大敌人就是大夫里克,乃是已故太子申生的死忠。献公立姬奚齐为嗣,里克从来都是反对得最为激烈的人。
这个时代的大臣,可都是家里豢养着大批私兵,如果有一定数量的贵族联合,猝不及防之下,恐怕宫城也是守卫不住。
危在旦夕,这就是奚齐现在的感觉。
「奚齐,你身子未好,怎么跑出来了?」
绝美的宫装少妇在几名侍女的簇拥下出现在奚齐身后,一脸的嗔怪和关心。她就是晋献公最宠爱的夫人骊姬,也是姬奚齐的生母。
骊姬身边则是一名艳丽少妇,成熟妩媚,浑身上下散发着迷人的风韵,姿容仅比骊姬稍逊一筹。
骊姬本是骊戎首领的女儿,献公五年(前672年),晋伐骊戎,得骊姬及其妹。献公姬诡诸被骊姬的姿色所迷,宠爱无比,甚至不惜废长立幼,最终逼得太子申生自杀,二公子重耳和三公子夷吾更是连封地都被迫放弃,流亡异国。
「没什么,就是感觉屋里有点闷,出来走动一下。」奚齐的语气多少有些生硬,新的身份他还没有完全适应,因此对于骊姬这位「生母」,心里始终有些疏远。
骊姬虽然注意到了奚齐的异状,不过还以为是奚齐伤势刚愈,也就没有在意。
这时骊姬旁边的艳丽少妇掩嘴一笑,道「姐姐,你就别责怪奚齐了,多走动其实对身体也有好处,这些天难得见奚齐这么精神,可是值得高兴的事呢。」
靠着这具身体原主人的记忆,奚齐想起来了,这艳丽少妇就是少姬,骊姬的妹妹,自己这一世的小姨。
「你啊,就会惯着他。」骊姬横了少姬一眼,不过却是没有丝毫责怪的意思。
「对了,姐姐,之前奚齐生死未知,荀太傅立了卓子为世子,以防万一,不过眼下奚齐已经平安无事,我看卓子这世子之位,还是废黜了吧。」少姬犹豫了一阵,说出了这一番话。
世子,乃是诸候的继承人,当时奚齐情况危急,荀息便将少姬的儿子卓子立为世子,以防不测。
少姬也是逼不得已,自古君位无情,如果她不提出来戓者晚些提出来,恐怕就会被骊姬怀疑有觊觎之心。
荀息,名黯,字息,因灭虢袭虞献计有功,为晋献公所重用。
荀息为人忠诚,足智多谋,又是武公旧臣,忠心耿耿事奉晋献公近30年,乃是晋献公最信任的托孤之臣,不但任命为太傅,更是于病榻前拜荀息为相国,主持国政,权倾朝堂。
即便奚齐太过文弱,骊姬一党又太过专横,害死太子申生,逼得诸位公子子外逃,荀息尽管心中不喜,但因为对献公的忠诚,荀息一直在竭力维持奚齐的地位。
如果没有荀息拥立,恐怕奚齐即便有献公遗命,也根本无法登上君位,因为骊姬在晋国,实在是太不得人心了。
听了少姬的话,骊姬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脸上的笑容却是显得愈发真诚:「妹妹,难得你这么有心,这样吧,我一定让奚齐赏赐卓子一个富饶的封邑,嗯,妹妹觉得蒲邑如何?」
蒲邑,本来是公子重耳的封地,重耳外逃,蒲邑自然也就成了无主之地。不过蒲邑乃是公子重耳的新筑之城,自然谈不上繁华,但土地也算肥沃,比起偏远山区,却又是好上太多。没办法,晋国内稍微繁华点的邑城,大都是士大们多年经营的封地,即便是国君也不能随意褫夺,逼得公子重耳和公子夷吾为了不去偏远小邑,只好自己筑城作为封邑,结果现在却是便宜了别人。
「谢谢姐姐。」少姬盈盈施了一礼。
第二章妹妹会暖床
「妹妹太客气了,你我在这宫中相依为命十几年,终于熬出头了,以后,大好的日子还在后面呢。」
眼见少姬如此识趣,骊姬轻轻一笑,仪态万千。
能将阅美无数的晋献公这位一代雄主迷得团团转,甚至不惜废长立幼,骊姬自然乃是倾城国色,即便已经生育,仍然风姿不减,反而更添了几分迷人的风韵。而且奚齐的苏醒也让骊姬心情大好,容光焕发。
古代女子成婚极早,十四五岁就已嫁人生子的并不少见,奚齐登位十月,如今刚满十五岁,骊姬也不过是三十岁而已,犹是大好韶华。
「奚齐,夜了,快些回去歇息吧。」骊姬走了过来,伸出晶莹如雪的玉手在奚齐头上怜爱地抚摸。
虽然奚齐已经是一个十五岁的英气少年,身高更是已经比骊姬还高出半个头,但在骊姬眼里,奚齐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小孩子。她却不知道,眼前的奚齐已经不是往日那个文弱的姬奚齐了,而是有着成年人心理的大学生奚齐。
面对骊姬的亲昵举动,奚齐一时间有些不知如何是好。眼前近在咫尺的骊姬,一举一动都有种惊心夺魄的美态,体香清幽,吐气如兰,一身紫蓝色宫装,双腿高挑,眉目精致,胸脯高耸,肌肤嫩白如玉,颈下一片雪白细腻,头上饰以珍珠玛瑙,加上那一抹鲜艳的红唇,顾盼间风情显露,浑然如画。极品!祸水!
恐怕那颠倒众生,让周幽王不惜烽火戏诸侯的褒姒也不过如此吧。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奚齐此刻被骊姬的绝世姿容所摄,心中也是暗自扼腕,为什么居然穿越成骊姬之子,如果穿成晋献公姬诡诸,岂非就可大享艳福?嗯,如果穿到晋献公年轻时就更好了。
骊姬一张俏脸宜嗔宜喜,不重不轻地在奚齐额头上敲了一记。
「好啊,连娘亲都敢调戏,该打。」
「呃,这怎么能算调戏呢,我只是想作首诗赞美娘亲罢了。」奚齐捂着额头狡辩,他也知道自己刚才失态了,不过他又不是真正的姬奚齐,尽管有着他的所有记忆,但一时还未能适应骊姬的母亲身份,自然会被骊姬的美色所慑。
「那好,你作一首完整的诗赋出来,娘亲就饶了你,不然……」骊姬作势欲打。
少姬则是显得笑意盈盈地在旁看着,一副其实我只是路过的姿态。
奚齐好不容易才定了定神,装模作样地想了想,然后吟道:「君王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
「戎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
「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
「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承欢侍宴无闲暇,春从春游夜专夜。」
「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
这是唐朝大诗人白居易的千古名作《长恨歌》,脍炙人口,本是讲述唐明皇和杨贵妃之间的爱恨缠绵,现在则是被奚齐选了两段出来拼凑成自己的作品。不过这也是穿越众的一大福利,不用白不用。
而且奚齐因为这是东周的春秋时期,考虑到晋献公的身份,将「汉皇」改为「君王」,鉴于骊姬出身骊戎,「杨家」也是改为「戎家」。
奚齐本以为这次展露文采,可以震住诸女,但他却漏算了一点,骊姬和少姬可是出身戎族,可不是那些从小受华夏文化熏陶喜欢无病呻吟的豪门贵女,自然对这些诗赋之类的不太感冒。至于那几名宫女,则是一副不明觉厉的样子,她们连字都不识,虽然觉得奚齐这位新任国君很有文采才华,但可惜,真的听不懂。
这首诗赋里的描述和骊姬的生平颇为吻合,骊姬也是心有触动,不过她朱唇轻启,却是给奚齐泼了冷水:「奚齐,君王一词乃是专指天子,你可不能乱用,免得外面那些老家伙又跳出来指手划脚。」
这个时代,只有周天子才能称王,各国诸侯,分封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臣民则称之为国君,诸侯彼此间则依照拥有的爵位来称呼,只有宋国郕国等少数的几个中原国家是正牌的公爵,而晋国,就是世袭侯爵,晋献公虽然称公,但那也只是晋国尊称而已,周王室是不承认的。当然,因为晋国被献公被治理强大,威压列国,而且晋国一脉本身也是王族旁支,对王室的朝贡一直也算丰厚,因此对于献公自封公爵的行为,周天子也只好默认了。
不过这是春秋时期,周王室即便衰弱没落,形如摆设,但余威犹在,除了楚国,各诸候在自己国家内私自提升爵位的并不少见,但绝对没人敢私自称王,更何况晋国表面上一直都打着尊王的大旗。
奚齐如今地位并不牢固,如果这「君王」一词流传出去,虽然是抬升献公,但也会被反对者指摘年少无知、不尊王道,会让本就没有多少人心的奚齐更加流失人心。
奚齐这才明白自己无意间犯了个错误,不过还好这里没有外人,不然大夫里克等人反对奚齐立为国君的理由肯定又会多上一条。
「知道了娘亲,以后我会谨言慎行的。」奚齐深吸口气,至少在自己坐稳大位之前,做事不能太随心所欲。
「那就好,有荀太傅和优施大夫辅佐,我儿定能稳如泰山。」骊姬颔首,「夜了,回去歇息吧,养好身子。」
按照记忆中的礼节向骊姬行了一礼,奚齐向着寝宫返回。
优施?这名字怎么这么耳熟,奚齐眉头一皱,根据史书记载,这个优施似乎是晋献公的宠优,也就是比较得宠的伶人,不过因为献计骊姬,助其逼死了太子申生,将奚齐扶上国君之位,几个月前被封为大夫。
等等,野史上说这个什么优施貌似和骊姬私通……
其实这个说法有些无稽,更大的可能是后人中伤,毕竟晋献公可是一代雄主,不是好糊弄的人,又是专宠骊姬,骊姬根本就没必要冒着风险与人私通。不过这也难说,毕竟献公年老,未必可以满足骊姬的索求。
奚齐走在半路上,脸色铁青无比,如果这个优施真的做了自己这一世的便宜爸爸,他死定了,先阉再杀,腰斩凌迟,不然难泄心头之恨。
看着奚齐走远,少姬却是突然一笑:「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承欢侍宴无闲暇,春从春游夜专夜。姐姐,奚齐长大了呢。」少姬侧头看向骊姬,意有所指。
想到奚齐先前的异样,骊姬脸上莫名微红:「是啊,十五岁了,也该长大了。」
「听说狐大夫家的小女儿可是艳丽非常,荀太傅家的孙女是秀美之姿,我看和奚齐挺般配的。」少姬浅笑道。
骊姬眼中光彩流转:「嗯,奚齐长大了,也是时候成婚了。」
「奚齐哥哥!」
甫一回到寝宫门口,奚齐就看到了一名身着火红宫衣的少女,十一二岁的年纪,俏生生地立在门内等候。少女一声清脆的叫喊,然后就飞快地扑了过来,软玉温香入怀。
周室崇尚火德,因此大多数情况下,旗帜服饰以赤红色为主。晋国乃是宗周诸侯,自然也是崇尚红色,甚至连献公新建的都城也因此取名绛都。绛,即代表深红色。
面前的这名小萝莉,精致面容在火红宫衣的映衬下显得白里透红,明眸皓齿,脸颊上还有一对可爱的小酒窝。
虽然还处在长身体的阶段,但是毫无疑问,这绝对是个美人胚子。
「木莹?」奚齐想起来了,这是晋献公的众多女儿之一,自己同父异母的妹妹,两人从小就感情很好。
虽然骊姬仗着献公专宠,在绛宫一惯霸道专横,不过姬木莹的母亲只生了这么一个女孩,对奚齐的地位毫无威胁,自然不会为难她们母女。
而且木莹也和奚齐非常投缘,这次奚齐遇剌,她这些天可是一直担忧难过。
「奚齐哥哥,这是我亲手炖制的鸡汤。」
木莹从身边侍女手中的托盘上拿过盛汤的碗,献宝似地捧到奚齐面前。
这碗是原始青瓷,釉色胎质都远远及不上后世的瓷器,不过却又比普通庶民用的粗糙陶碗好上太多。
闻着香浓的鸡汤,奚齐心中一暖,然在木莹的注视中将鸡汤喝光。
味道挺不错的,很香。奚齐有些回味。
「奚齐哥哥,好不好喝?」木莹娇声软语,想要得到赞许。
「嗯,好喝,比尚膳房的厨子做的还好喝。」奚齐夸赞了一番,顿时令木莹满心欢喜。
木莹笑靥如花:「那我以后天天给奚齐哥哥炖汤喝好不好?」
「好。不过现在夜了,乖,是时候睡觉了。」奚齐捏了捏木莹娇俏可爱的小鼻子。
这个时候的奚齐也是有些疲倦了,毕竟伤势刚愈,最需要好好修养。
深夜,奚齐半睡半醒间,突然感觉到被窝里钻进来一具娇小的身体,顿时惊醒:「谁?」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可是因为被刺杀才让奚齐代替,这是奚齐穿越重生的第一天,可是一直不敢大意。
「是我,奚齐哥哥……」
奚齐听到对方的声音,不由一愣:「木莹?你怎么……?」
木莹靠了过来,有些羞怯地道:「奚齐哥哥,我怕。我想抱着你,我怕明天早上看不到你。」她是因为当日的刺杀而留下了心理阴影。献公下葬当日,她就站在旁边,亲目目睹了那名死士将削尖的竹片剌入奚齐的胸口,然后在护卫赶上来之前用那块竹片自杀。
抱着怀里青涩的身体,奚齐心里莫名地躁动起来。
「木莹。」奚齐轻轻地在木莹耳边说着。
「嗯……」木莹娇羞地把头埋在奚齐胸口,不过黑暗中,奚齐也看不清她的脸,但木莹仍然羞的不行。
奚齐促狭地往木莹耳朵里吹气,木莹身子一扭,不依地捶了他一下:「哥哥,你别这么坏。」
声音娇甜,撩拨得奚齐有些心痒。
黑暗中什么都看不清,但就是这种隐隐约约、朦朦胧胧,才更吸引人。
少女的身体很青涩,但正在发育之中,显得很有青春活力,而且木莹还很依赖地紧抱着自己,奚齐的呼吸有些粗重起来。
「哥哥,你别呵我痒,哎呀,不许再搔了……」木莹身体扭曲,笑声仿若银铃,却是奚齐恶作剧地呵手搔她腋窝和腰际这些易痒处,木莹不甘示弱,也去搔奚齐,嬉笑打闹了一阵,木莹的小手突然碰到了一处凸起的地方,顿时好奇地道:「哥哥,你这里是什么东西,怎么我没有?」
「那是哥哥养的巨龙。」要害之处落入木莹的掌握,那种奇特的触感,顿时让奚齐身体不自禁地抖了一下。
「啊,这头龙不会吃人吧?」木莹松了手,有些惊怕。
「怎么会呢,这是哥哥养的,你别怕……」木莹的手脱离巨龙,令奚齐有种失落的感觉,揉着木莹的头发道:「乖,帮哥哥的巨龙弄一下好不好,不然哥哥很辛苦。」
「可是,木莹不会。」木莹怯怯地道。
「不会可以学。木莹,你帮下哥哥好不好,它不舒服,哥哥也会很难受。」奚齐化身禽兽,诱骗着无知的小萝莉。
「那,怎么弄啊?」木莹迷糊地睁着眼睛。
奚齐褪下腿间的衣服,让巨龙露了出来,然后牵着木莹的小手握着它,循循善诱:「来,你这样双手握着它,轻轻地,嗯,这样一上一下地来回套弄,哦,对,就是这样,乖,木莹真是哥哥的好妹妹……」
木莹似懂非懂地伸出柔软雪白的小手握住那条软软的巨蟒,轻轻地在上面抚摸起来,感觉到一阵强烈的快感和兴奋,奚齐忍不住轻轻的呻吟了一声,胯下的巨龙也不由自主地开始发热,越来越膨胀起来。
奚齐满足地呼着气,不单单是生理上的,还有心理上的,亲手调教这种天真可爱的小姑娘,令奚齐有种邪恶的成就感,而且这种事只要开了个头,就能让人欲罢不能。
「呀,怎么变得这么大啊,哥哥,它怎么变成棍子了啊?」木莹忽然惊叫道。
要死了,小姑娘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可爱,会出事的……
奚齐只觉得心里有一股原始的欲望悄然滋生着,他毕竟是一个心理完全成熟的男人了,而且这具身体也已经十五岁了,就算真刀实枪也毫无问题。
「哥哥,它怎么变了棍子啊?」木莹很不解。
火灾了……奚齐只觉得热血沸腾,急需专业人员前来降火。
「这是哥哥的金箍棍,要是木莹不听话,哥哥就用这根大棒狠狠地抽木莹的小屁股。」
「哥哥不要,木莹一定乖乖的。」小姑娘吓了一跳,更加卖力地活动起来。
就是你越听话,才越想用「棍子」抽你!
跨下玉手纤巧,旺盛的欲火,烧得奚齐越来越难受。
受不了了!
奚齐猛然一个翻身,将木莹压倒在床上。
「哥哥……」木莹又惊又羞,不知道奚齐怎么了。
奚齐双手顺着木莹的小腹而下,将她的双腿分开,放在自己腰间,然后坚挺灼热的巨龙紧紧地顶在了少女的腿心处,在那幽谷桃源处不断摩擦,挺动,冲撞。
隔着一层木莹身上的衣物,仍然可以感觉到少女体态的美好,那种温滑的触感,令奚齐长长地吁了口气。
虽然没有插入,但龙头时而磨擦,时而对着蜜唇顶上一顶,多少也能缓解一下奚齐的渴望。
「哥哥,好热,好难受……」木莹无力地承受着,娇躯滚烫,鼻子无意识地哼嗯着,双手不自觉地缠上了奚齐的脖子,青涩的芳草处,也是渐渐地有了一丝水泽。
许久之后,奚齐蓦然一声低吼,抽搐着喷发,隔着一层衣服,直接射在了她的大腿尽头处!
湿热的精液浸过那层薄薄的小裤,滑滑的,粘粘的,热热的潮湿,甚至有一些与木莹的蜜唇紧贴在一起,粘住了。
第三章酒色财气权
翌日,天才蒙蒙亮,与木莹相拥而眠的奚齐就被宦者令成安命人叫醒。
宦者令,掌管宫内的所有宦者内侍,地位相当于后世的太监总管。
木莹羞得不敢抬头见人,作贼心虚地躲在被窝里当起了驼鸟,而且一想到昨晚上的羞人场景,就更羞得没脸见人了。或许是因为奚齐遇刺昏迷到苏醒的喜忧起落,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一时头脑发热。
奚齐脸皮再厚,这时也是有些不自在,虽然木莹年纪还小,这时候的风气也没有明清礼教的毒害,但兄妹同床,还是太什么了点。
不过宫女们都没有露出什么异色,即便有,她们也不敢表露出来。伴君如伴虎,由不得她们不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你们快些为国君更衣。三卿大夫们已经到朝堂了。」成安站在门口,对着宫女们催促。
成安五十多岁的样子,面白无须,乃是武公近侍,亦是献公心腹,侍奉晋国君主四十余年,可谓三朝元老。
而且成安为人谨慎少言,素得献公宠信,因为当初嫡位争夺之时从没有在献公面前说过诸公子的一句好话,也从没在献公面前说过奚齐和骊姬母子的一句坏话,一直保持中立的态度,也正因此,成安的宦者令之位一直稳泰山。
任由宫女们侍候着自己梳洗,奚齐看到面无表情的成安目光不经意地掠向木莹,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咳咳,那个……」
成安却是一副不以为意的样子:「国君和木莹公主如此兄妹情深,这是好事,不过国君伤势刚愈,还请小心身子。」
要不是看见成安一脸坦然,奚齐都差点以为这是在挖苦暗讽自己。
其实奚齐不知道,这个时代虽然周室提倡周礼,并且要求诸侯遵守礼法,但实际上周室分封天下,统而无治,自平王东迁以来影响力江河日下,积弱已久,早就无法约束诸侯了。
如今各国诸侯包括其治下的权贵们,表面上道德谦谦,背地里其实腐败至极,兄妹乱伦,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只要不被抓住把柄捅出来就好。而到了一百多年后的春秋末期,更是礼崩乐坏、人心不古,王纲解纽、道德沦丧,各种逆乱人伦之事屡见不鲜。
奚齐如今所在的春秋中期,虽然还没到礼崩乐坏的地步,但也好不到哪里去,只是没有那么明目张胆和肆无忌惮而已。
成安侍奉武公、献公多年,久在宫廷,什么龌龊事没见过,早已司空见惯了。更何况奚齐如今乃是一国之君,谁敢加以指责?成安又不是一向反对奚齐的大夫里克一派,自然不会多管闲事。
在宫女的侍候下,奚齐先换了心衣(也就是内衣),然后是中衣,以及一袭红底黑纹的曲裾深衣,然后还要再套上一件无襟的绛紫色外袍。
这还只是常服,适用于一般的正式场合,穿戴起来已经让奚齐感到繁琐,如果是祭祀、册封、年节之类的重要场合,则要穿戴衮服,更加的隆重,也更加的繁杂。
头顶冕冠,脚踏玄舄履,腰缠玉钩带,华衣美服,奚齐本就相貌俊朗,这一下更是显得英气勃发,气质不凡。
一名内侍适时地捧上一个木匣,里面放置着数块精美华贵的玉佩,等候奚齐选择。
春秋战国崇尚「君子比德于玉」、「君子无故,玉不去身」的说法,但凡稍有身份地位者,必然玉不离身,出席重要场所时,更是要佩戴一块珍贵的玉饰以显庄重。
这次是奚齐遇刺以来的首次朝会,自然不能轻忽。而且如无意外,献公下葬后的奚齐终于可以正式参与国政,掌握权力了。如果不是大夫里克等人联合起来拖延献公的葬礼,奚齐早就可以行使国君之权了。
「这是……」奚齐伸过手随意一瞥,目光掠过其中一块玉佩,顿时浑身一震,心中升起滔天巨浪。
拿起那块玉佩端详,奚齐可以肯定,这块玉佩和自己前世在古墓里发现的那块龙纹青玉一模一样,无论质地、色泽、纹路、手感以及某处暇疵都一般无二,绝对就是那一块。
成安看到奚齐选中龙纹青玉,介绍道:「此玉名为龙纹青玉,据说乃是古之异人献与成王,曾为天子佩玉,后来昭王南征楚国全军尽没汉水,此玉即为楚国所有。直到平王东迁,楚国方始归还周室。子颓之乱时,献公初继大位,贡以钱粮珍宝,支援郑、虢两国拥立惠王,勤王有功,惠王便将这块龙纹青玉赐下,以示嘉许。」
因为曾是周成王和周昭王的随身玉佩,这块龙纹青玉的象征意义自然极不寻常。而且传说乃是古之异人进献天子之物,这又为它蒙上了一层神秘色彩。
奚齐眼中惊疑不定,他一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明明应该在那场地震里死了,但却居然穿越成了晋国的少年国君,现在看到这块龙纹青玉,他不得不产生联想了。
就在这时,手中的龙纹青玉蓦然传来一阵灼热,然后一股信息犹如潮水般涌入了奚齐脑海。
成安等人发现了奚齐的异样,虽然心中有些奇怪,不过也没有多想。
感受到龙纹青玉的神奇,奚齐明白了,给了自己一次重活的机会,导致自己穿越的「罪魁祸首」,显然就是这块玉佩无疑了。
强忍住心中的震骇,奚齐将龙纹青玉悬在腰带上,深吸口气,向着门外走去。
不过走在路上的时候,奚齐却是在消化着刚刚龙纹青玉传来的信息。
圣王五法,酒、色、财、气、权。
这是一部非常特殊的修炼功法,甚至可以说是魔道功法。
据功法介绍:酒色财气权,每天做五件事,可以全方位地增强身体素质,做的越多,则效果越好,甚至最后像二郎神般肉身成圣也有可能。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