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5小村庄的风流韵事

《小村庄的风流韵事》(珍藏全本)作者:薄云残雪
                                        [内容简介]
故事发生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一个普通的小村庄。几名下乡女知青来到秀水村,见证了当时错综複杂的矛盾和斗争,感受到了农村群众的纯朴和善良。故事以毓秀、巧云、春妮为中心,描述了她们爱情生活的甜酸苦辣,是那个时代农村生活的真实缩影。  
正文
第01章:惊闻婚事
毓秀跟二傻定婚的消息不胫而走,整个秀水村都轰动了。
最先探得消息的是李二姐。叫二姐只是村里人的习惯,其实二姐已经四十多岁了,乾枯的脸上皱纹纵横,但那张利嘴一如年轻时的二姐,针眼大的事也说得像无底洞似的,任你听上三天两夜也不带有重複的话。村里人说,李二姐生不逢时,不然也不会嫁给村里那根「老木头」半天说不上一句话,三脚拍不出一个屁。也有人反驳,别看「老木头」不说话,心计多着呢,不然,也不会把当年风流俊俏的李二姐弄到手。
还别说,要是上推三十年,李二姐可是十里八乡的美人胚子,闹鬼子那会儿,跟着父母逃荒到了大西南。父亲客死异乡,母亲也在兵荒马乱的年月不知所蹤。等到李二姐返回秀水村,就只带着一个女娃儿。丈夫呢?没人好意思打听,怕触痛了二姐的伤疤。一年后,便与被称作「老木头」的老光棍李有根重建家园。还别说,自此后,李二姐成天笑瞇瞇的,以前的事也渐渐被人淡忘了。
没人能猜透李二姐急着出嫁的原因。表面上看,李二姐离乡多年,没有户口,孩子连上学也没有着落,家里没个男人,是有些难。但以李二姐的性子,操持家计,也绝不在男人之下。实质上,内心的苦楚只有李二姐心里清楚。风韵犹存的李二姐儘管带着一个孩子,但没少了上门提亲的人,甚至公社里一位死了老婆的干部专门托人给李二姐捎话:如果李二姐肯入他的门,保证她下半生吃穿不愁,女儿上学自然由他一手搞定。秀水村最知名的媒婆明婶也凭其三寸不烂之舌三番五次登门造访。
「我说狗子他娘,」
明婶坐到炕沿上,从一个破本子上撕下一张二指宽的小纸条,从自己带来的烟荷包里取出一撮上好的关东烟,放到纸条上面,紧紧捲了几下,然后用舌尖轻轻一舔,掐断顶端撮捻的细条,成喇叭花状,接过二姐递上来的洋火,擦了几下,冒了几星火花,熄灭了。又划一根,只听「哧」的一道磷光闪过,火柴棍的火苗渐渐大起来,将火凑到喇叭筒上,将烟点着。先是深深地咂一口,狠劲吸下去,然后又喷出一大口,登时屋子里烟雾瀰漫。
「这可是打着灯笼找不着的好亲事啊!」
明婶扯起公鸭嗓,「你想啊,人家是公社大干部,多少姑娘都眼瞅着呢。咱求人家,人家还未必肯。如今,人家看上你,是你的福分。千载难逢,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啊!」
明婶把从听书中得来的话照搬不误地拿过来。见李二姐不为自己言辞所动,依旧无动于衷,便停下,静静观察她的脸色。只见李二姐纹丝不动,不说同意,也没说不同意,就那么僵持着。
想来这一招并不凑效,明婶便见风使舵,把屁股从炕下挪下来,随手将余火在炕沿上掐灭,把烟蒂随手丢到灶旁。
「二姐,你可得想好喽。如果心里活动的话,给我个话,我好回人家去。不过,晚了,可就错过这段好姻缘了。」
临走,明婶还忘不了扔下一句话。迈出门槛,想再说什么,却又嚥下去了。
如此几番下来,见二姐还没有活口,就有些不耐烦,但也不能眼瞅着这十块钱、一刀肉就这么飞走了呀!(那时人们提亲,事成媒人可得的奖赏)而且,如果巴结上公社里那个张主任,自家的小子将来有什么事情也好有个后盾。
于是,明婶越发变得低眉顺眼起来。「狗子他娘,我也给人提过不少亲了,像这么般配的还是第一桩呢。何况,你入了张家门,也就不用再跟土坷垃打交道啦。你想啊,这不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吗?」
这回李二姐终于发话了。「明婶,你就不用多操心啦,我心里已经有人了。我想好了,我生在秀水村,父母不在了,又别无兄弟,我就不能再离开秀水村了。我要听爹的话,在秀水村续李家的香火。」
这样的回答显然不能令明婶满意。她心里直犯嘀咕:会这么简单?这个破秀水村有什么好的,我嫁到这里快四十年了,还不是受苦挨累一辈子?结果呢,除了熬下几个儿孙,别的什么也没有。没穿过一件像样的衣服,没吃过一口像样的饭。难道这个二姐看不出来?呆在这个村,就注定受一辈子穷和累,永远也没有出头的日子。
然而几天后,明婶真就听到了李二姐与「木头」扯了结婚证的事。
没人悟出其中的奥秘,连神通广大的明婶也蒙在鼓里。她一直想打听出点端倪,好四处撒播一下,以便进一步提升自己在秀水村的威望。甚至有一次,她拉住有根,软硬兼施,想套出些有价值的话来。可这老木头软硬不吃,一个劲儿直摇头,嘿嘿地笑个不住:「我也不知这娘们图我个啥。」
有根越是这样说,明婶的疑惑也就越大。这事看上去简单,却像一个沾满刺的谜团,似乎答案就明摆着,可越摆弄越摆弄不清。
起先,人们也向明婶打听,结局往往令人大失所望,于是也少有人再提起。日子又如流水一般开始了,白天上坡,晚上休息,李二姐和有根在人的眼里也慢慢像平常的夫妻一样,不再像个谜,人们知道不会有结果,也再懒得打听什么。
如今,提亲的明婶已经作古,她是带着遗憾离开这个世界的。在她心里,至少,还没有弄清李二姐的来龙去脉,这不是白白活了这么多年吗?遗憾归遗憾,她还是在子女的目送下永远闭上了眼睛。
记不清从哪年哪月哪日开始,世道开始变起来了,变得连二姐也看不懂了。可身为一个普通农村妇女,也只能按着上面的路子走。一会这运动,一会那革命,搞得村里人心惶惶。但有一点是肯定的,跟着上面的路子走,肯定没错。
也就在这当儿,来了几个从城里来的娃儿,说是什么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热心的二姐和其中的那个女娃儿于不觉中热络起来。闲话中,知道这孩子叫毓秀。时间久了,毓秀看二姐对她百般热情,也就不再拘谨。二姐也觉得:这女孩子跟自己贴心着呢,什么心里话都跟自己讲。
令二姐不解的是,跟二傻定婚这么大的事,毓秀竟然没的告诉自己。所以,当二姐听到这事先是大吃一惊,继而深感意外:「这秀水村巴掌大的地方,这就几百口子人,居然这么大的事情没有通过我李二姐?」
那天到公社驻地赶集,二姐再也不是风风火火地跟随邻人哟喝,而是买了几样家常菜急匆匆地往家赶,连跟人打招呼也不再有了以往的热情。村里人不觉纳闷:这个李二姐,没吃错了什么吧?
那是一个特别的年代,二姐也说不出到底是为个啥,只知道时兴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响应领袖号召,毓秀从大上海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小村庄。跟她一同到来的三个男知青被安置在一间闲置已久的破败房子里。
初到房间,把那三个大城市来的小伙子吓得直打激灵:第一位知青刚迈进门,一只硕大的老鼠从屋樑上跳下来,翻了个跟头,稍一停顿,「嗖」一下子从他的腿间穿过,冲向房屋一角,立时不见了蹤影。惊魂甫定,再来看看新家,简直惨不忍睹:墙壁暗淡无光,蛛网密布,一角堆着一些乱七八糟的什物,几块木板拼凑起来的大床还落着厚厚的灰尘,暗示着这里曾住过人。一张斑驳的四方桌上摆着一把带着花生镂空图案的铁皮暖水瓶,桌旁架着用油漆桶製作的炉子和一些零星的饮具,表示可以直接开火做饭了。
一股腐败的气息直冲鼻孔,跟在后面的毓秀禁不住捂了一下鼻子,连咳了几声。陪同他们一同过来的生产队长「嘿嘿」地笑了笑,看得出神态也并不自在。「你们都是大城市来的,到我们这小村庄来,会有些不习惯。这里也没有更好的条件,也只能这样将就着啦。如果以后遇到什么困难,可以来找我,我会尽力给你们解决。」
说完这句客套话,又对跟在后面的几个社员说:「这些城里来的娃儿,乾净的很呢,先给他们打扫打扫,让他们安顿下来。」
说完,又朝几个知青笑着点了点头,侧身出去了。
好在,只有毓秀一个女孩子,被安置在李二姐家一间不足八平米的小套房里。儘管地方狭窄,而且,二姐家的杂物大多堆积在这个房间里,余下的地方勉强可以容纳一张床,但毓秀还是很满意,至少比那三个同命鸟幸运一些。再加上李二姐的热情,毓秀的生疏感很快消除了。偶尔,她也到男知青那里搭个伙,更多时候,就在二姐家同桌吃饭。再加上被称作「狗子」的女娃儿已是十四五岁的大姑娘了,还有一个好听的名字:春妮。这么大的女孩子,正好跟自己是个伴儿。于是,在毓秀的一再要求下,春妮便把铺盖卷也搬到小套间。每到夜晚,煤油灯下,两个女孩子就嘀咕到半夜。
其实,毓秀也只不过比春妮大两三岁,但城里人生活好,养得白白嫩嫩,让春妮好生羡慕。毓秀说得哪怕一句非常简单的话,春妮也会用心去听,生怕漏掉一个字。特别到了晚上,毓秀的新鲜感一过,也就不再过多地絮叨,而是喜欢一个人靠在油灯前看闲书,春妮也就知趣地躺在靠墙的位置,脸朝里一个人想心事。慢慢地,成了习惯。春妮想,毓秀姐知道的这么多,一定是从书上看来的。
第02章:引发心事
二姐毕竟是见过世面的,虽然回到秀水村也十多年没再外出过,但那段颠沛流离的生活让她长了不少见识。昆明、成都那些大城市的名字她一辈子也忘不了。现在年月不同了,她明白,城里人跟农村人的活法就不一样。村里人喜欢直来直去,城里人往往拐弯抹角。于是,毓秀的事只要不是她说出来,自己是绝不会主动问她。
不过,时间久了,毓秀见二姐不把自己当外人,也就一点一滴将自己的家世吐露出来。二姐归纳了一下:这个毓秀祖上是大户人家,祖父去了台湾,父亲也犯了什么错误,自己不能在城里呆下去了,只得随知青大军告别父母,来到这名字听上去还不错的秀水村。至于有无兄弟姐妹,毓秀不提,二姐也不便打听。不过,提到台湾二字,二姐心里还是有些疙瘩,彷彿把自己多年的心结打开了。但这样的事,自己提都不敢提,毓秀却那么毫不在乎地说出口,这又让她暗暗吃惊。这个女孩子,一定有些特别的地方,而且看那眉眼,好一个标緻人儿,不觉心下喜欢;自己的儿子如果还活着,也该这般大了。想到这些,不觉起了可惜之心怜悯之情,把那些牵挂和思念放到这个女孩子身上。
除了随二姐上坡干活,闲下来,毓秀也会到知青点去。在那里,她才可以找到更多的共同语言。人说来真是奇怪的动物,长期生活在城里,能谈得来的人其实并不多。可一到这穷乡僻壤,每一个城里来的人都会成为知音。毓秀几次在心里问几个为什么,都找不到满意的答案。这几个人,原本一个都不认识,可当相同的命运把他们圈在一起,就有说不完的话。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可以看出毓秀露出的笑脸。拿村里一个刚嫁到这里不久的小媳妇的话来说,就是:「城里人就是漂亮。你看,平时少言寡语的毓秀,笑起来那个美。」
自从村里来了几位知青,村里也并没有什么大异样。但也还是有一些区别,就是知青点那边每到傍晚便传出悠扬的笛声。后来村人得知,是那个被人看作英俊小生的林瑶吹出来的。村里人不敢相信,就一支只有几个小孔的竹管,居然冒出这么奇妙的声音来?不久,村里的姑娘、小伙也喜欢围在知青点听林瑶吹奏。
这事惊动了楚爷。楚父其实不姓楚,只是不知从哪年起,人们就这么叫着,也便流传下来了。先年干过村里的主任,如今年龄大了,也就跟无事人一样,这地走走,那家串串,颇有些威望。村里有什么大事小事,不找村主任,也来找楚爷断个公道。不过,楚爷赶得一手好马车,村里无人可及,偶尔有些这方面的活路,还是不免要找到他,他也快意地接受。安定的生活让楚爷的心平静了十多年,可自从村里来了一帮被称作「知青」的人,楚爷心里便打鼓:这世道要变,至于怎么个变法虽不得而知,可这肯定是个兆头。尤其是这耳熟的笛声,更勾起了楚爷心里的陈年旧事。
楚爷倒背着手,旱烟管紧紧攥在手里,盛烟的皮布袋在屁股后面悠来蕩去。眼前一块碎砖头,在农村本是极平常的,楚爷也从不拿这当回事。而这次,也不知有意还是无心,楚爷走过,那块断砖却一个跟头接一个跟头地在他前面转了老远才停下。
「这个林瑶,有一些当年自己的影子呢。」
身边明明没有人,楚爷还是把声音放的很高,彷彿是跟谁说话,又更像是自言自语。
楚爷在村子里转了一圈,甚觉无聊。脚步也便不由自主地随便移动着。他正低头想着什么,一块碾盘横在他眼前,一头蒙着眼的小驴儿正起劲地绕着碾盘转。跟在驴后面走动的柱子娘一边将碾得细碎的豆粉往簸箕里扫,一边跟楚爷搭讪:「楚爷,没跟桂爷一块侃儿去呀?」
楚爷方才回过神来,在一旁的三楞石边蹲下来。「这不正要去嘛,」
他抽出长烟管装上一锅烟,拿出一根秫秸穰,用火□打着了,一股青烟袅袅升起。鼓起腮帮吹两下,便见清晰的红火光。点上烟,将火使劲在地上摁灭了。收起火□和秫秸穰,把烟管含住烟嘴,「叭嗒」「叭嗒」急抽两下,一股呛人的味道瀰散开来。
拉了一会子闲话,楚爷起身走进一条幽深的巷子。这条巷子楚爷最熟悉不过了:土坯泥墙,有的地方已经坍塌了大半,裸露出暗藏的碎砖断瓦,几蓬杂草胡乱地从墙缝冒出来,显示着强大的生存威力。余下的部分年深月久已经生了青苔,几只老母鸡悠闲自得地「咕咕」着,或瞇上眼打盹,或懒洋洋地扑扇着翅膀。
巷子尽头,是一道篱笆门,左右两边,分别有一个带小门楼的大门,两家大门紧锁,唯有篱笆门虚掩着。楚爷把篱笆门推向一边,那条正懒懒地晒着太阳的老狗有气无力地睁开眼,见是熟人,动也不动一下,就又躺倒了。
「没人?」
楚爷正疑惑,风门开了一道缝。风门也算是古人的创举了吧?屋子除了正式的门之外,还再加一道门,不过,只是用几根树枝条编起来,然后钉上纱网或塑料布之类,为了夏秋天里挡风雨和遮苍蝇、蚁子之类。开门的正是那位桂爷。其实桂爷也不姓桂,只是像楚爷一样,不管大人小孩,都这么「桂爷」、「桂爷」地叫。
「今天楚爷来得晚啊。」
桂爷掇过一条小凳,让楚爷坐了,见楚爷不似先前开朗,便问:「楚爷不是有什么事吧?」
楚爷先是喝了一口桂爷新沏的茶水,又装上一锅烟点上,才若有所思地说:「老三,那些城里娃都到咱这儿来啦,怕是有什么事的吧?」
被称作「老三」的桂爷咧开嘴乐了。「就这事啊?那与咱百姓有什么关係?怕是那个吹笛子的惹起你的念想来了吧?」
楚爷没有正面回答。桂爷说的没错,自己那个年龄的时候也是吹笛子的一把好手,而且,还是美妙的笛声让自己娶到了一位漂亮的媳妇。可媳妇就在生第一个孩子的时候难产死了。从此,楚爷就再也没有动过笛子,而且,也从来没讨过女人。等到儿子稍微懂点事了,把他托付给桂爷,一个人闯关东去了。
楚爷的心事,桂爷心里最清楚;楚爷离家的那十多年在外的际遇,也只有桂爷隐约知道些。待他返回秀水村,一切似乎都还是原先的样子,只是儿子大了,该娶媳妇了。他用带回的钱,盖了三间简陋的房子,儿子、媳妇住两间,自己住一间。凭着多年闯蕩在外的经验,加上为人也还不错,取得了村人的信任,干了几年村干部。
那天,她在二姐家的门口见了毓秀,不知怎么的,一下子想到死去多年的媳妇。那身条,那声音,那长长的大辫子,活脱脱就是当年自己的心上人啊!不同的只是,城里来的女孩子穿得时髦些,也更白净,说话又娇嫩。可单论脸蛋,自己的那个还更漂亮些呢。
这也就罢了,又出了一个吹笛子的,跟自己当年吹得一样娴熟。这个毓秀,会不会也像当年自己的媳妇一样被这笛声勾引了去?他并不是担心什么,而是这些事未免太巧合,让几十年前的那一幕又在眼前翻腾起来。
很快,楚爷心里又平静下来了。即使桂爷,也未必清楚自己当年那些事,自己外出做刀客,村里更是没有一个人知晓。他自己清楚,这事一旦传到外人耳朵里,他就会变成人眼中的匪徒,莫说让人敬重,不敬而远之才怪哩。也只有他一个人清楚,那时,这只是混饭吃的手段,不然,早就饿死他乡,更不用说回来掌管秀水村的大印。
当然,更不会有人知道,在外的十几年,楚爷先后跟几个女人有染,但都无果而终。不是女人不喜欢他,而是他觉得自己也只是漂泊之人,不想更多连累人家。没準哪一天,就会暴尸荒野,不能让喜欢自己的女人担惊受怕。
喝过三杯茶水,一锅烟不知啥时已没了烟气,只「滋滋」地听得烟油抽动的声响。他将烟锅在鞋底用劲磕了几下,又装上一锅,就灶前的明火点上。
又一袋烟的功夫,桂爷看出楚爷懒洋洋地不爱说话,不好多插嘴,便撇开话题。
「那些城里来的娃子苦啊!」
桂爷接过楚爷的烟袋吸了一口,轻轻吐出几个烟圈。「一个个细皮嫩肉的,哪里是吃苦的材料?可又什么法子呢,像咱们当年一样,自己个也做不了自己的主了啊。」
他看看楚爷缓和下来的脸色,又喝了一大口水,特意在喉间停了一下,慢慢吞嚥下去。
楚爷接过话茬。「是啊,咱都是活了大半辈子的人了,还不明白这个理?你有再大的本事,也斗不过天去。闹鬼子那会儿,有本事往哪儿使去?看看现在,哪个有本事?还不都是围着几根庄稼转?咱是不中用了,趁着还有几口气,过个平安日子也就完了。」
桂爷赞同地点点头:「不叫鬼子撵了,也不用抓夫了,能过上这安生日子,也就值得了。」
他话锋一转:「只怕这几个城里娃也不会呆太久。这样下去,人家的父母还不乐意呢。」
话音刚落,李二姐风风火火闯进来,连打盹的老狗也惊动了,爬起来像征性地「汪汪」叫了几声。
「楚爷,你怎么还在这儿呀,出事啦!」
楚爷「霍」地站起来,还没等二姐往下说,自己先咕浓起来:「我早就知道会这样,没想到会来得这么快。」
「你早知道?」
二姐惊愕地张大了嘴巴,「你知道什么?这事可是刚刚才传过来的呢。」
第03章:骄阳似火
秋日,依然骄阳似火。
毓秀不停地擦着脸上的汗,可汗水还是止不住地往下流,整个胸部及脊背都湿透了,一张薄薄的手绢根本起不到多大作用。而且,腰也酸痛得厉害,不时直起身,抡开双臂浑身敲打敲打,略微舒服一些。
记得小时候猴在妈妈身上,撒着欢地听从妈妈的安排,背诵「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那是怎样快乐的情景啊!不过,现在才真切感受到诗的确切含义。农民真是不易,他们把辛勤的汗水撒向田间,换来的不也就是填饱肚子吗?那么,自己又算什么?现在,不也跟的的道道的农民没什么区别了吗?还好,那个见了知青便有些羞涩的叫柱子的小队长对知青挺照顾的,尽给自己安排些轻鬆的活儿,看来,他们的心是纯朴善良的,村民们也就由此得到了与城里人不一样的快乐。而今天,村民们都在挥镰如飞,挥汗成雨,自己却只带着一大帮放了秋假的半大孩子来拾稻穗,可以见出村民对她这个城里娃还是蛮照顾的。
她再次起身,望着不远处仍在收割水稻的社员,心里有说不出的酸楚。为他们还是为自己?连她也说不清。反正,到秀水村还不到一个月,农民的酸甜苦辣算是一下子尝了个遍。可是,即使农民再好,自己难道真的就这样一辈子守在这里吗?
她不会忘记临行前在学校发过的誓言,要扎根农村闹革命。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就难啦。何况,过去也见过农民劳作的情景,但也只是从心里体味他们的甘苦。可轮到自己身上,还真有些吃不消。
看看周围嬉笑的孩子们,她也受到了一丝感染,彷彿一道凉风从身上穿过,不似刚才那般燥热难耐了。她捋了捋紧贴额角的头髮,无意间看到春妮正朝自己笑呢。她走近前,细细端详这孩子。不,在毓秀眼里,春妮已不再是孩子了。虽然两条小辫在头顶活泼地跳跃着,但那晒得透红的脸蛋和高耸的胸部,足以见出她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女孩子了。
「我这是在想什么啊?」
她笑靥禁不住蕩漾开来。春妮疑惑不解地歪着脑袋:「毓秀姐,你笑什么啊?」
笑什么?啊,还真说不出。她抚弄着春妮的髮辫,用手指前后梳理了一遍,再用橡皮筋勒紧了一些。
「笑你呢,已经是大姑娘了,还这么嗲声嗲气的。」
「才不是呢,」
春妮扮了一个鬼脸,「姐姐才是大姑娘。」
两人同时「扑哧」笑起来。
日渐西斜,毓秀不能直起身,盼着太阳快一点落山。她感到有些虚脱,再也承受不了太阳的曝晒。这一个月,她跟秀水村的人们一样,早早起床,天黑才回家,在昏晕的煤油灯下帮着二姐做饭。很多时候,连饭也不想吃,回到二姐家,恨不得立马四肢瘫软躺到床上,最好昏死过去,永远也不要醒来。
不知为何,远处的人们都向这边聚拢来。按理说,还不到收工的时间,若在平时,正趁着这凉快的时候多干一些。正暗自想着,所有的人都站到路边的几棵歪脖子榆树下。有的用苇篱不停地扇着,有的乾脆把搭在肩上的破毛巾塞到汗衫里前胸后背地擦。
她看到小队长柱子将镰刀插在腰间,用草绳胡乱扎着,不觉暗自好笑,她想起了电影里鬼子将要进村,农民们抢收的情景。进村的第一天,就是由他接待的自己,那时,总觉得他不够大气,言语也不多。直到现在,还是很少与知青搭话。不过,毓秀看得明白,这个柱子威望颇高,农人们都听从他的调遣,从没人含糊过。
「接上级通知,提早收工。」
小队长柱子抹了一把眼角的汗,「先开批斗会,然后吃忆苦思甜饭。」
批斗会?听到这三个字,毓秀脑袋「嗡」的一声,下面的话再也听不进去了。她想起了父亲被批斗时狼狈的神态:头上戴顶纸糊的高帽子,脖子上挂一块白牌子,战战兢兢说着低头认罪的话。而自己,不得不在台下跟人一起喊着打倒父亲的口号。也就是为了躲避这些不堪回首的场景,她主动要求下乡,名义是为了接受再教育,实际上是不忍再看父亲可怜的样子。
初来秀水村,几个夜晚都没有睡好,不是想家,而是眼前总漂浮着父亲可怜巴巴的神情,想像着母亲犯病时的无奈,联想到大哥也因为父亲的原因在部队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但这些,又怎是一个弱女子改变得了的?更何况,现在连自己都身不由己,还怎么管得了其它?
不知何时,她已随人们走在回村的路上。让她吃惊的是,人群中多了两个持枪的民兵,押着一个头戴高纸帽,脖子上挂着纸牌的人。这不是那个叫支圣的吗?刚刚还跟人们一起收割水稻呢,这会怎么变了另一种身份?
社员们早已司空见惯,没事人一样谈天说地;孩子们则欢快地跟在押解支圣的民兵后面,嘻嘻哈哈地闹腾。还有的孩子跑到前面掀掀挂在支圣脖子上的纸牌,说几句玩话,立即引来一阵哄笑。
秀水村其实谈不上秀水,可不知为何起了这么个好听的名字。不过,四围的河沟里还是积聚下不少雨水,不同花色品种的杂草滋意疯长。每到傍晚收工的时候,成群结队的「小咬」围着回家的社员穷追不捨,「嗡嗡嗡嗡」地一直陪伴到家。
进村的路并不宽敞,但足以错开两辆逆向行驶的马车。或许是前几天刚下过雨的缘故,路上留下了两道清晰的车辙。几只麻雀旁若无人地在路旁觅食,直到走近,才「轰」地四散逃开。
村东头便是那台全村人都使用的碾盘,碾盘北侧有一块较大的空场,此时已聚集了不少男女老幼,加上收工回来的这些人,把个空地挤得满满当当。
支圣被两个民兵押到一块稍大而平整的石头上,搭拉着脑袋,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民兵问一句,他答一句,但也只是「是」或「我认罪」之类。毓秀不敢正视这场面,爸爸被批斗的场景一遍遍在脑海里闪现。
「爸爸,你现在怎么样了?」
她心里痛苦地吶喊,「你可一定要坚持住,过几天女儿一定回去看你。」
没有人理解毓秀的神情。她抬起头,已是满脸泪痕。突然,模糊的人群中,她注意到一双熟悉的眼睛正注视着自己。
是他,人人都称他「楚爷」的慈祥老人。
楚爷从桂爷家出来,跟着李二姐一径来到这里,便有些惴惴不安。虽然他猜测出批斗的事,但具体怎么弄法还拿不準。特别是那天看到那个俊秀的城里娃后,他就感觉出这个女娃子一定有难以言说的隐痛。她的忧郁明明就写在脸上,即使甜甜地叫自己「老伯」的时候,扑朔迷离的眼神里也还是藏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至于具体是什么,楚爷也说不清。
而现在,楚爷慢慢明白一些了。其它的三个男知青,除了林瑶,都面无表情地站在那里。楚爷相人多了,这世道,脸是包不住内心的。前几天,跟自己一起搭过伙的老哥捎信来,打探这里的情况,也透露了外面的一些信息。四处都搞阶级斗争,世事让人有些捉摸不透了。
楚爷没有心思想外面的世界,仅仅眼前就有些看不懂了。那个支圣的祖父,当年拚死拚活挣下几顷地,到他父亲这会儿,吸大烟几乎作践光了,可还是定了「地主」的成分。于是,支圣便成了不折不扣的地主崽子。几十年过去了,支圣一直过着低头哈腰的日子,见了村里任何一个大人小孩都打哈哈,陪笑脸。三十多岁才娶了一房媳妇,比他大了整整八岁,还拖着两个「油瓶」(儿子的俗称)每到支圣挨批的当儿,他的老婆和孩子就躲在家里不出门,偎作一团,唯恐听到什么不祥的消息。好在,都是一个村的人,也都了解支圣老实本份,并不怎么欺负他,只是按上面的要求走走过场算完。
还有另一位就没这么幸运了。支圣是仅供村人批斗,那个隋三麻子却是每到公社开会,便被公社里来人五花大绑押到主会场,每次回家,几天都缓不过神来。没有人知道他在公社受了怎样的委屈,仅从裸露的部分来看,并没有皮外伤,看来,那里并没有怎么从肉体上折磨他;有的,也只是精神上的摧残。
隋三麻子本名隋强,只因脸上有几颗浅皮麻子,又因家中排行第三,便有了这样的外号。据老人们说,那年他外出给母亲抓药,三个月都没回来,后来风传的消息证实他被抓了夫。三年后回到秀水村,不知怎么就顶上了一个「汉奸」名号。
别看隋三麻子长相丑,为人倒也厚道,村人便觉得让他戴这样一顶帽子委实不合适,可又是不可更改的。不管是自愿还是强迫,毕竟做过那事,也就躲不过这一劫去。
开过批斗会,天还没透黑,村里大食堂的「忆苦思甜」饭还没做好。楚爷磨蹭到最后,敞着大衫,逕直来到李二姐家。
第04章:忆苦思甜
刚进院门,只见李有根正蹲在屋门槛旁吸着烟袋锅。有根的烟袋锅跟楚爷的不同。楚爷的烟桿细而长,铜製的烟锅磨的珵亮,烟嘴处据说是玉石打磨的;而有根的则是塑制的,只有烟斗装烟的地方一层铁片,烟桿呈弧形。
「来啦楚爷,」
只这一句,就又不再言语,挪到一边,给楚爷倒出空地,并顺手抓过烟箔罗递给楚爷。
楚爷从有根的烟箔箩里装上一锅烟,和有根对着吸,瞬间,两人周围便烟雾缭绕。一只小花猫估计受不了这刺激,「喵呜」一声跳到猪圈的围墙上,直勾勾地盯着这边。
恰在此时,毓秀和春妮嘻嘻哈哈笑着跑进来。毓秀轻轻叫了一声「楚爷」便要拉着春妮进屋,楚爷叫住了她。
「娃子,」
楚爷轻歎一声,「楚爷知道你苦啊!」
他「吧嗒」一口烟,呛得连咳几声。
「楚爷明白你的心思,可咱这地方穷,没什么好条件。你呢,来这里也没个说话的人。楚爷想啦,给你找个做伴的,也好说说话儿,这样日子才不枯燥些。」
楚爷停了一下,「不知姑娘有这个意思不?」
楚爷的话让毓秀云里雾里的。做伴?什么人跟我做伴?正疑惑间,楚爷又开口了。
「最近上面又下了知青的名额,我跟主任说了,再来个女的,这样你也有个伴儿。」
毓秀明白了楚爷的意图,咬紧嘴唇,忍住没让泪水落下来,重重地点点头。
「没旁的事啦,」
楚爷在风门上嗑掉烟灰,立起身,走了几步,又回过头,「姑娘别灰心,什么事都会过去的。」
毓秀似懂非懂,直到楚爷走到大门口了,才急赶两步。
「楚爷有空再来玩。」
「谢谢姑娘。」
楚爷乐哈哈地回了一个笑脸,迈出大门槛,烟布袋在他屁股后面左摇右摆。
送走楚爷,毓秀和春妮来到逼仄的小套间。经过两个女孩子精心收拾,房间散发出勃勃生机。春妮从母亲的旧衣料中找出一块最鲜艳的钉在靠床的墙上,二姐也特意把家里唯一的长条桌搬过来,上面摆放着毓秀的一排书,还有春妮的一些课本。所有的杂乱什物也早已清理乾净。由于那只可爱的小花猫不时来巡视,老鼠们也不知躲到哪儿去了。
「姐姐真能干,把家拾掇的像闺房。」
春妮翻弄着一本叫《少年维特之烦恼》的已经发黄的旧书,一边用逗弄的眼神对着毓秀。
「本来就是闺房嘛,」
毓秀夺过书,掖到床铺一角,「小孩子家家的,看这样的书也不怕中了邪。」
「嘻,」
春妮把毓秀放倒床上,故意胳肢她,闹的毓秀满床打滚。
「你个坏妮子,看我怎么收拾你。」
边说边抓过一把扫床用的条帚,高高地扬起,春妮笑着跑了。
春妮一走,毓秀便又对着镜子发呆。
才一个月的时间,皮肤已经晒黑了,不再像城里人。社员们的生活是快乐的,但这样简陋而又骯髒的条件,让她实在无法忍受。她怀念在家的日子,不但有爸爸、妈妈,还有那么多的玩伴。在这里,春妮虽也是好姑娘,可生活环境造成了很难有共同的语言和生活习惯。
毓秀不想埋怨什么,毕竟,二姐待自己像家人一样,这使她很宽心。爸爸、妈妈知道她的一切吗?这么长时间,只发出过一封信,还不能确定爸爸、妈妈能不能看到。想到这儿,她又有些沮丧。人生该是什么样儿的呢?
正茫无头绪地想着,窗外「光啷」一声,惊得她从床上弹了起来。
毓秀刚跳下床,春妮一头撞到她怀里,一边「嘻嘻」地笑个不了,一边咕哝:「毓秀姐快看去,笑死人了。」
毓秀打断她的话,问:「刚刚弄着什么,叮噹乱响?」
春妮大口呼着气:「妹妹春玲放学回来了呢,说是一块吃[忆苦饭]去,冷不丁把洗脸盆打翻在地,弄了一裙子的水,在生闷气呢。」
毓秀走到院子里,果见春玲阴着脸站在屋檐下,搪瓷洗脸盆翻扣在地,小花猫蹲在一旁「喵喵」地叫个不停。
毓秀拉过春玲的手。
「春玲妹妹,怎么不高兴啦。瞧,姐姐给你买的什么?」
春玲见是毓秀,立即绽开天真的笑脸。
「也没什么,春妮姐姐坏,故意欺负我,把我的裙子打湿了。」
「先换下来,一会就晾乾了。」
毓秀牵着春玲进到二姐的房间,一会,二人出来,春玲已换了一身土灰色但乾净利落的学生装。
毓秀让春玲闭上眼,春玲故意瞇缝起来,瞅着毓秀走进小套间,一会又倒背手出来。
「睁开眼睛——」
毓秀一声长腔,把藏在背后的手伸出来。
「哇,」
春玲惊呼起来,「谢谢姐姐。」
「什么罕物,我也瞧瞧。」
听到动静的春妮跑过来,见妹妹手里拿着一个崭新的铅笔盒。
「这是姐姐送给我的。」
春妮说着,就要上来抢,毓秀一把拦住她。「这哪里是你的?你的还在屋里呢。」
姊妹三个正嚷嚷,二姐风风火火地从门外大步走来。「还逗呢,人家都开饭啦。」
毓秀不明白「开饭」的意思,但也知道,一定是吃「忆苦饭」了,不然,这么晚了,二姐还没动炊呢。
跟在二姐后面,来到大队部一个废弃的食堂。
这是一座只有三间房的小院落,当年大食堂那阵子也曾红火过,渐渐败落下来了。如今,已是蒿草满地。没料到,而今又派上了用场。
几个青壮妇女把几笼屉各色花样的窝窝头从热气蒸腾的灶上抬下来,然后在柱子的呼喝下每人到笼屉里拿两个。大多数人从墙角拿块断砖垫在□底下,有的乾脆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咀嚼起来。
毓秀姊妹三个也各拿了两个不同花色的。说是不同,其实也只是颜色有些区别就是了,材料大致是相似的,就是用白菜帮、胡萝蔔缨子掺杂着黄荠菜种子等兑成的。毓秀咬了一口,涩涩的,难以下嚥,却有一种特别诱人的味道。
其他社员却都吃得欢,有一个老太太说了句:「这忆苦饭比咱平时吃得还香呢。」
立时满院子的人都笑得东倒西歪。
正在笑闹之际,一个三十多岁乾乾瘦瘦的男人大呼小叫地闯进来。
「我的呢?我的呢?」
手髒兮兮的,抓起一个菜糰子就往嘴里塞,又惹出一阵哄笑声。
一个四十左右的中年妇女一把扯过他的衣袖,「二流子,自己吃啊,没给你阿花妹妹留一个啊?」
话未说完,自己先笑起来,众人又跟着笑作一团。
那个被称作「二流子」的男人直起身,四下咂摸了一会,然后走到一个约十八九岁穿着团花衣服的女孩子面前,涎着脸:「菊花,我省下一个,留着给咱娘吃。」
几个年轻妇女跟着起哄:「菊花,拿着呀,这是有才孝敬丈母娘的呢。」
那个被称作菊花的女孩子登时脸色酱紫,甩开二流子伸过来的手,饭糰子飞出去,稳稳地嵌进砖跺缝里。
「你个臭流氓,你再找麻烦,我找你娘老子算帐去。」
菊花怒沖沖地挣脱了二流子,气呼呼地跑了。
被人呼作「二流子」的李有才折回身,耸耸肩,翻着白眼,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对众人显示自己的威风。
「找我娘老子——我娘老子也做不了我的主。」
柱子走近前,递上两个菜糰子,然后拍拍他的肩:「我说兄弟,按理说你这年龄也该成个家了。不过先得自己好好做,做好了,还怕讨不到老婆?像你这样子,哪个都怕的。」
李有才默不做声,众人也不再嬉笑,一会,饭糰子吃完了。一个青年妇女象徵性地领着喊了几句「不忘阶级苦」之类的口号,便一哄而散。
回到家,毓秀跟二姐拉了一回家常,不自觉地说起晚饭时那个叫李有才的人。
「苦啊,」
二姐先是歎了一口气。「他娘十八岁就嫁到李家,第二年就有了女孩儿,几年下来,又连生了三个男娃,他是最后一个怀上的。才刚会走路呢,他那酒鬼爹到外村一个亲戚家串门,喝多了酒,一头扎在地上,就再也没有动静。他娘哭得昏天黑地的,死过去了好几次呢。那时她还不到三十岁,好多人都来提亲,她就是不应承,愣是把四个孩子拉扯成人。谁成想,两个儿子那年月就死在朝鲜战事上,换回了一个[烈属]的红牌牌。剩下的两个,女儿倒好些,嫁给一个当老师的;儿子却越来越不成才,结果混到快三十了,连个媳妇影儿也没有。越这样,就越不正经干,村里人就给他起了个[二流子]的外号。」
「那个菊花呢?」
毓秀迫不及待地打断二姐。
「那孩子命更苦,」
二姐又是一声长歎,「先前还好,生下菊花后,她娘神智就出了问题,说是让[皮狐子]把魂勾跑了。之后几个孩子神经都不太好,也不怎么管,没长大就一个个死掉了。她爹气不过,也不怎么管她娘俩,这不,才十八岁的姑娘,那老头子就听别人撺掇,要把女儿嫁给二流子。这不是羊入虎口吗?可别人说什么他都不听。二流子知道后也就急着要成亲,菊花愣是不同意,就这么纠缠着。」
毓秀不禁打了个寒噤:人活着,为什么就这么难呢?
躺在床上,又想起菊花甩手而去的那一幕,这个女孩子能逃出二流子的魔掌吗?其实,世上有多少像菊花这样的女孩子啊,找不到自己的所爱,也得不到真正爱自己的人。那么,自己呢,自己也跟菊花相同的年龄,归宿又在哪里呢?
第05章:隋三麻子
第二天中午,二姐正在家和面,準备烙几个玉米麵饼子,柱子急急火火地跑进来。
「柱子,你可是稀客呀。自从我这里住上了城里人,就吓得一直不敢进门了呀。人家城里娃可和顺呢,哪像你家那个母夜叉?还怕人家女孩子吃了你呀。」
还没等柱子开口,二姐先调侃了一通。
「二姐,哪里话,」
柱子随手接过二姐递上来的蒲扇,猛劲地扇着,「这不是秋收了嘛,事多,忙不过来,也就少到你这里来跟有根哥唠嗑了。」
「跟有根哥唠嗑?」
二姐笑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你那有根哥就是属猪的,能哼哼就不错了,哪里还有什么人话?三槓子压不出一个屁,半天哼不出一个字,我都懒得理他。」
「那是二姐把话都说尽了,让有根哥说什么去?不是我说的,就你一个,说得比哪家子人都多,还用有根哥说啊。」
柱子也不依不饶,反唇相讥。
这到是实情,全村人还没一个能说得过二姐的。可那有根在娶二姐前,不也是老木头一根吗?
「瞧瞧我这一手的面,」
没等柱子再往下说,二姐在脸盆里随便洗了两把,从铁丝上抽下几乎磨秃了的毛巾,胡乱擦了两下,掇过小凳,让柱子坐。
「不啦,二姐。」
柱子站定没动,「我只是给毓秀捎个话,咱村里又来了个女知青,你告诉她,这个下午不用上坡啦,跟三个男知青一块在家里等着。还有,晚饭你也不用给她做,主任说了,今儿个一块跟几个知青吃顿饭,也算给他们接风。」
话音未落,毓秀、春妮嘻嘻哈哈笑着跑进来。毓秀见队长在,礼节性地说了句:「柱子哥也在啊?」
柱子不知所措地挠挠后脑勺。
「我是来告诉你,这个下午不用上坡了。」
「是来了个新知青吧?」
毓秀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端详着这个自己的直接领导者:中等身材,黝黑皮肤,透着憨厚和帅气。
「你怎么知道?」
柱子疑惑不解。
「刚刚我跟春妮在外面玩,正好碰到楚爷,就说起这事。」
「那我就不再多说了。来这么久,你们几个知青也该凑在一块乐哈乐哈了。」
说完这句话,扭身就走。
没走几步,又踅转来:「对了,那个新来的知青叫林巧云,跟你们那个吹笛子的同宗呢。」
又想起什么似的,停了停,把蒲扇放在风箱上,二姐留他吃饭他也没搭腔,逕直走了。
吃过午饭,毓秀、林瑶和另两个知青在柱子的带领下来到村南边的一片果园。说是果园,除去几排桃树和苹果树之外,还兼种着各类蔬菜。看守果园的老伯看样子六十多岁了,弯腰驼背,脸上沟壑纵横,不过面色倒还清朗,行动也非常利索。
「瞧人家城里娃一个个长得,就跟那电影里的仙人似的。」
老伯一笑露出参差不齐的黄牙,说话含含混混地,「只是到了咱这穷地方,受委屈喽。也好在,混个一年半载,也就回到爹娘身边啦。」
柱子笑着打断他,「人家城里可不兴叫爹娘,就你这老土才这么叫呢。」
几个人就都嘻嘻地笑。
「说得也是,」
老伯也呵呵跟着笑起来,牙缝里彷彿透风撒气的,「除了闹鬼子那会儿,我还没出过这个村呢,外面的花花世界哪里能知道?现在土坷垃都埋到脖梗子了,这辈子也就这样啦。」
一句话说得毓秀他们几个笑弯了腰。
「今儿个咱就吃个新鲜,」
柱子看几个知青笑得欢,待他们停止笑声,有些卖弄地说了句,又对老伯说:「二叔,你看着弄几样菜,够七八个人用的,今儿个晚上给城里来的娃儿们接接风。」
又转向毓秀他们,「我已叫二姐去买二斤肥肉,几瓶酒。你们也一个月没沾点肉腥了,趁这个机会开开洋荤。小伙子也多喝点,在姑娘们面前好好显摆显摆。」
毓秀抿嘴想笑,没敢出声。真没想到,这个看上去腼腆的小队长,居然也这么幽默。她也听二姐说过,村里买肉都捡肥的买,为的是能煎出大油来,在食油供应紧缺的年代,肥肉也成了稀缺品。她就亲见过二姐炼油的方式:先是把膘肉打成片,然后放进锅里用急火熬,把炼出的油沥出来,直到锅里只剩下肉渣为止。
晚餐是在大队队部进行的。
队部位于秀水村的最南端,在整个破败的村子里鹤立鸡群:地基明显抬高了一米左右,六间敞亮的北房全用青砖砌成,而且地基处还有凿着花纹的青石板。门楼虽有部分倾圮,仍不失其辉煌壮丽。走进院落,空空蕩蕩,只有西南墙角停着一部锈迹斑驳的链轨拖拉机。毓秀听二姐说过,这个队部原是挨批斗的支圣的爷爷留下来的。土改那会儿,不但土地没收,宅院也充了公,唯一的后人支圣寄居在死掉的一个「五保户」摇摇欲坠的草房子里。
接风酒宴进行得热烈而愉快。
接待他们的除了柱子还有大队的民兵连长。他膀大腰圆,一身军装,说话粗吼咙大嗓子。当过三兵年,虽没混上一官半职,却也立过功,受过嘉奖,并因此入了党。退伍回到秀水村,第二年便被任命为民兵连长。
毓秀能看出来,这个自我介绍叫「李茂生」的连长性情豪爽,直来直去,丝毫也不遮掩他在村里的王者之气。他一面劝知青们多吃,一面豪饮大嚼。
几杯酒下肚,知青们也不再拘束,放开嗓子大声说笑起来。柱子一边给连长斟酒,一边劝毓秀和巧云多吃些菜。
酒酣耳热之际,一个背着长枪、十七八岁的小伙子气喘吁吁地闯进来:「连……连长,贼……贼……捉到了。」
「干得好!」
李茂生一摔筷子,「呼」地立起身。彷彿意识到有些失礼,朝毓秀他们陪笑说:「噢,我们民兵连接到的任务,已经大功告成。你们接着来,我去看看就回。」
说罢,习惯性地整理了一下衣领,同持枪的小伙子一起消失在夜幕中。
村里人已经几天没见到隋三麻子了。自那日去公社开完批斗会回来,一直神情恍惚,言语较以前更少了。见了村民除了还像以前一样点头哈腰,或是不那么自然地笑笑,一句完整的话也说不下来。据他的邻居单嫂子说,三麻子中了风,瘫痪在床,别说身不能动,连话也不能说了。
单嫂子说这些话的时候言之凿凿,也虽像其他村民一样不敢进隋家的门,但这事却是听三麻子的老婆亲口讲的,当不会假。而且,以他们家的身份,也断不会敢散布是什么假情报,那是吃不了兜着走的。
村民便也相信了单嫂子的话,但心里总繫着一个疙瘩:这个三麻子的路,真的就这么走到尽头了吗?
三麻子只有一个儿子,还是那年被抓夫之后三个月生下来的。三麻子第一次见儿子的时候,儿子已经满大街跑开了。这让三麻子欣喜,同时也觉着悲哀。喜的是自己终于活着回到了秀水村,悲的是这么小的娃儿就已经背上「汉奸崽子」的恶名,从此在秀水村,在这个世上抬不起头。小孩子家不知名声之累,等大了,那还不得向我这个做老子的吐唾沫?我自己吃了三年苦不说,那是很快就成为过去的,可这「汉奸」的名号,却是要背一辈子的啊。
如今的三麻子再也不是以前的三麻子了。说不是,也还是有些像,不同的只是以前还能在村里溜跶溜跶,虽不能乱说乱动,也还能到村口那片空地上听上一辈的人「讲古」听同辈的人讲农田里发生的奇闻异事,更可以看小孩子们在眼前欢蹦乱跳。现在,所有的一切都将成为过去。
这个世界给了自己什么?三麻子的思绪有时会进入真空状态,长时间地迷糊。即使清醒,也还是有些紊乱。他老婆最清楚什么时候老头子神智还好些,那就是老头子眼角挂着泪珠的时候。她守了这个男人二十多年,虽见不出什么大能耐,却也很少见过他流泪。就是每次批斗会押解回来,也眼睛呆滞,木讷不出一声,但泪彷彿在被抓的那三年里搾乾了,再也流不出一滴来。不管是公公老去,还是婆婆病死,都没看出他有什么伤痛,也不敢太过声张,守几天灵,找几个人帮忙,草草埋进墓地了事。回来,更是一句话不说,抚弄着爹娘常用的几样东西愣神。在她心里,这个男人已经不把这个世界当成人世,他的心早就死了。喘气,只是死的另一种形式,当这口气不在了,也就算正式到阎王爷那儿报到了。那些势焰张天的人,也只是在为这个结局做準备就是了。
这个男人完了,隋强老婆想,其实,他早就完了,也早该完了。也或者他原本就不该活着回来。他回来,带给自己的也就只是多了张吃饭的嘴,多了具听话的摆设;自己呢,少了个「寡妇」的名号。可有了这些,儿子却真正地完了。从还没懂事起,就被人指着「汉奸崽子」、「汉奸崽子」地戏弄。不能上学,不能跟其他孩子痛痛快快地玩,甚至连高声大气说话也不够资格。而今已经二十多岁,连个提亲的人也没有。也能理解那些女娃儿们,哪个愿意做汉奸的儿媳妇?就是她们愿意,她们的父母愿意吗?这不是一辈子的事,连儿子生了儿子,也还是汉奸崽子的崽子。这样一辈辈传下去,永无出头之日啊!
第06章:月黑之夜
隋家的根从此断了。躺在床上的三麻子即使心如死灰,但还是不愿意相信这就是老隋家的末日。自己家可是祖祖辈辈的本份人,怎么到了自己这辈就变了呢?上愧对祖宗,下对不起儿孙吶。儿孙?儿子没媳妇,哪来孙子的影儿?自己死了也就完了,儿子呢?三麻子不愿想这么多,可就这么躺着,不想不成吶。自己这辈子没混出人样来也就罢了,儿子也跟着完了,隋家就这么完了。难道给生病的母亲抓药错了吗?这不会错,错就错在那些蛮横不讲理的大兵,他们见了强壮的男人就抓,敢逃跑的就打得死去活来。那时,他连在给谁卖命都还没搞清楚,战事就结束了,就这么回到了秀水村,就在一次运动中顶上了一纸白帽子,就从此背上了汉奸的恶名并即将随之埋葬。
他的泪「哗哗」地往外涌,他老婆也不再给他擦,就那么任由流洩。虽然很少与老头子交流,但相处二十年,她了解这个男人,他不刚强,但也绝不懦弱。每次批斗都要在台上低头弯腰几小时,回来,从不歎一声气。他认为这是自己罪有应得,怨不得哪一个人,于是欣然领受人家的批判。人家说他有什么罪行,他都说「是是是」别没有其它的话。不管怎么说,也不管是不是真心,那三年就是自己走过来的,没有谁冤枉自己。走错一步路——不,也不能说是自己走错,是身不由己地走错了——也得拿一辈子来承担。这是报应,这种报应反让自己心安理得。活着挨批斗,这个不委屈;要死了,不管是上天堂还是下地狱,一样不委屈,而且还很坦然。进了天堂那是自己的福份,下了地狱那是自己的应得,证明报应还没有结束。
可现在,他有些不平了,不是为自己,是为自己的老婆不平,是为这个老婆的儿子不平。一个人的错一人担当,可他们是无辜的啊!没有人听见他说什么,他也没向任何人说起过。他死了,死的坦然,可又死得不安生。他活着,没给家里带来什么好,他死了,那个进出自己家门的小伙子还是「汉奸崽子」枕头洇湿了大片,和着厚厚的油灰黏黏的。他知道,他的老婆也懂他了。她可以给自己擦屎擦尿而不给自己擦眼泪,他就知道这个女人明白自己的心思了。这对老夫妻彷彿达成了一项默契,也只有两个人能看懂的默契,不用交流,甚至眼神也不用。可这样的默契又有什么用?到头来还不是落得个悲慼的下场?
家里一粒米也没有了,其他的人家可以向国家申请点救济粮,而自己不能,没有那资格。家里养的两只老母鸡都饿得下不出蛋来了,也就断了家中财路。没钱又没粮,可饭总得吃啊!所以,当儿子提出要到田里偷割一些稻穗的时候,这个老实了一辈子也窝囊了一辈子除了当过汉奸从不干任何自己以为是坏事的行将就木的男人面无表情,没有摇头,也没有点头。
月黑风高。
除了「呼呼」的风声,「唧唧」的虫鸣,整个世界死一般寂静。
隋小强趴在稻田里已有好长时间了,他採下一簇稻穗,停下来,听听除了风声和虫鸣之外是不是还有别的什么声音。没有,什么也没有,但他依旧不敢懈怠,每采一簇便再次停下来。等稻穗装了半条编织袋,他觉出都有些心率不齐了。彷彿有种预感,不敢再採下去。静静地躺在两行水稻的夹缝间,闭上眼,平衡呼吸。
不知过了多久,他的心平静了些。睁开眼,还是只有风声和虫鸣,便稍微有些放心。
要是一直躺在这里多好啊,这里的世界除我之外没有一个人,没有谁再说我是汉奸崽子,我也不用再朝谁低眉顺眼。风固然大了些,但空中没有一丝纤尘,不然,星星也不会那么明亮,向自己调皮地眨巴眼睛。它们,知道我在做什么吗?我是在做贼呢,是偷公家的稻子,是挖社会主义墙脚。
小强不禁哑然失笑。这个,星星怎么会知道?自己的心思风儿能传递给它吗?小强当然不会这么浪漫。现实的问题是,怎么把这半袋子稻穗偷运回家。家里一粒米也没有了,向亲戚借的二斤玉米面早已掺杂进地瓜叶和野菜变成麵糊糊进到爹娘和自己的肚子里了。
忙碌了半天,他才觉得自己的肚子也咕咕叫起来了。几天没正经进食,它早就提出抗议了。不是他不想理会,是想理会而没有条件。有什么法子,谁让自己的爹是汉奸,谁让自己从汉奸老婆的肚子里爬出来?
他顾不得想这些,现在唯一做的就是让爹娘早一点吃上新鲜的米粒。他弓着身,小跑着奔向路边。坐在地堰上,眼光向村庄的方向注视着。其实,什么也看不见,除了天上的星星。他伸出手,连手指都看不到。他不仅不害怕,反倒感激老天爷给了自己这么好的机会。天这么暗,风又这么大,看坡的民兵大概早都回家守着老婆娃儿睡大觉了。没有人会知道,这个时候,还有这样一个贼,如此大胆地深埋在暗夜之中。
小强,是母亲给他起的名字,按说,他父亲叫隋强,自己是不应该起这样的名字的。但起名字的时候,母亲不知道那个叫隋强的男人还活着,更不知道那个活着的男人还做了汉奸。娘想爹,把眼都哭肿了。后来娘告诉自己,为了纪念「死去」的爹,便起了这样一个名字。爹回来了,有人劝娘把这名字改了,娘说:「那个男人是回来了,可回来的只是一具乾尸,跟死人一个样儿了。」
便也没有另起别的名。好在,名字只是个记号,何况,像自己这号人,这辈子也出不了秀水村,有这么个记号就足够用了。
小强当然更忘不了这些年受的委屈。从记事起,全村的小孩子就不跟自己玩,不光爹成了牛鬼蛇神,连自己也人不人鬼不鬼的。看到爹在人前低声下气,他也学爹的样儿,也一样在人前低眉顺眼。他忘记了自己活这么大是不是笑过。好像有过一次,一个小女孩被一块碎砖拌倒了,他扶起了她。那个小女孩马上停止了哭声,朝他裂开小嘴笑了,笑得那么甜,他也就跟着会心地笑了一下。小女孩奔她娘那儿去了,他还沉浸在喜悦当中。是,这是真的,他这辈子肯定忘不了。
他说不出为什么这辈子非得跟别人活得不一样,但事实就是不一样,自己也改变不了。这种不一样是爹留给他的,抹也抹不去,更不会有别人给他抹去。爹其实还不到五十岁,可真是老了,即使年龄上还不算老,心也老了。现在,已经瘫在床上,治癒的可能连想也别想,这口气什么时候断,数数指头就能算计到了。
爹这辈子是完了,娘这辈子也看到头了。自己呢,才二十出头,彷彿也看到死亡的边缘了。没有过去,没有现在,也看不到未来。一个人,孤独地来,孤独地离开。来这个世上图个什么?这是没有答案的问号,而答案又是明摆着的。可是小强说不出,他只知道,先弄几粒米,让爹死前也吃顿饱饭。
他自己都说不清该对爹爱还是恨。他问自己,回答是恨。没有爹,就不会有自己;没有自己,就不会受这么多的磨难。但毕竟是爹的儿子,不能就这么看着爹活活饿死。不,不是饿死,是饿死加病死还有屈死。屈?小强说不清,爹这一辈子是不是冤屈的。他知道爹当过汉奸,可那是什么样的汉奸啊,他只清楚是打过仗,但谁跟谁打,连自己都没闹明白,就随着大部队做了俘虏。他爹还不让他往外传,说他曾经假设,如果自己的那只部队胜了,自己会不会也像民兵连长李茂生那样牛气。当然,小强也知道这句话的厉害,如果传出去,不光爹会被拉出去打死,自己也免不了牢狱之灾。
不知过了多久,除了呼呼的风声和唧唧的虫鸣,没有任何一点动静。说不出为什么,或者明白了自己就是在做贼吧,反正脚步放得很轻很轻,而且,回家的三四里地一直弓着腰。他希望一直这样,只有无忧无虑的小虫欢快地在耳边唱歌,只有呼呼作响的风声为它们的和唱伴奏。他不希望有另外的声音出现,破坏了这个美丽的夜晚。
他就这么弓着腰溜到了家门口,又四处打量了一下,明明什么也看不见,他还是不自觉地这么做了。断定不会有人发现,他推开用几根铁丝缠起的木条栅栏门。
他的心提到了嗓子眼,既害怕有又些踏实。他像完成了一项伟大的壮举,终于从艰难的境地逃脱出来,走向了一个奇妙的所在。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赶紧把米拾掇好,趁着下半夜没人,熬一碗白花花的米粥,让快断气了的爹临死前也能饱饱地喝一顿。
他的脚才迈进家门一只,便觉得有什么东西砸在肩膀上,还没回过神来,背上的袋子就被鬼扯去了似的,两只胳膊也像被魔鬼之手狠狠地缠住,扭到后背反剪起来。
「别吱声,出声老子打死你。」
一个恶狠狠的声音在耳边低吼,肯定不是魔鬼,但听上去比魔鬼还恐怖。
第07章:有才学艺
秀水村的东端,有一座独特的院落。说它独特,是因为它在这个破落的村庄格外耀眼。显然,这三间平房盖起来不到三年,还没有留下风雨侵蚀的任何痕迹。更重要的,是自上而下,全用青砖砌成的外墙皮,房檐处还有三重精緻的红瓦,每当下雨的时候,顺瓦而下的水流如道道瀑布流泻而下,煞是好看。
院落的东面,是成片的玉米地。正是玉米扬花的时节,站在院里,便闻到一股浓浓的玉米香。在院落和玉米地中间,有一条小道,供村民出入。小道与玉米地之间,用小河沟隔开。河沟里布满杂草,还能看出几天前下雨留下的一汪汪水涡。每到夜晚,偶尔还能听到蛤蟆的叫声和土蛰「唧唧乖乖」的和鸣。
这就是「二流子」李有才的新家。别看家归在李有才名下,可从起屋到整个院落完工,并没有动李有才一分钱,也没让李有才出一分力。这是按上面的要求,给这个牺牲了两个孩子的「烈属」家庭特别的照顾。当然,也还有另一重意思,村主任当时就说:「李大妈献出了两个儿子,不能再让这个儿子打一辈子光棍,那样他们的父亲也会地下不安。」
农村有种说法:「娶新娘,先有房。」
而由大伙出钱盖成的这三间房,算得上是秀水村独一无二的了,按说这家的主人娶个媳妇不成什么问题。然而,当提亲者一说到李有才,三里五乡的人没有不摇头的。
「啊,就那个乌烂悠啊,就是有座皇宫也不能嫁给他。」
不过,住了半辈子泥坯房的菊花爹却不这么想,他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深知房子的重要性。有房才有家,有好房子才能雨不淋、风不动。至于人,那算什么啊?村里那么多好小伙子,不一样种一辈子地,受一辈子穷吗?结果呢,还是吃不饱,穿不暖。于是,当有人一撺掇,他的心动了。虽然有才比自家菊花大十多岁,脾气又差,干活更算不上好手,但有了这房子,就比什么都强,这是村里任何一个人一辈子挣不来的。等菊花成了家,有了孩子,还怕李有才的心收不回来?
他把这个想法试探着告诉了菊花,没想到女儿竟一蹦老高:「让我嫁给这个老光棍,我宁愿去死。」
提到死,着实把菊花爹吓了一个愣怔。不管怎么说,自己就剩下这么一个女儿,真有个三长两短,自己这辈子也算完了。不过,菊花爹也有自己的打算,不能让菊花嫁到外村去,要么招赘,要么也找个当村的,老来也好有个照应。
李有才一直跟母亲住在老房子里,他自己也发誓,娶不到媳妇,绝不进新家门。
现在,村里又来了个新知青,村主任考虑再三,没有合适的地方安置,就找到李有才,商量是不是可以把五个知青临时安排到他的新房里。
「啥?」
李有才眼珠瞪得溜圆,「我的新房可是等娶媳妇的,不能媳妇还没娶到,先让他们给我作践了。」
好说歹说,李有才就是不鬆口。村主任歎息着正要离开,有才娘一步迈进屋。
「主任你也别为难,这房子是村里人帮我盖的,咱不能没了良心。那几个城里娃来咱这里也不易,就让他们住着。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有人活动着,反倒多些生气。」
有才虽说在外名声不好,对母亲却是极孝,而且,听母亲说得有道理,也就不再坚持。
「那我就听我娘的。」
他重重地扔下一句,「不过丑话说在头里,等我有了媳妇,得重新用粉子涮一遍。」
「这个没问题。」
主任爽快地答应,心想,只要知青有地方住,那些事将来再说。
于是,知青们有了自己的新家。林瑶和其他两个男知青住西间,毓秀和林巧云住东间,中间正好是吃饭的地方。
好在,当时盖房的时候主任多了个心眼。按农村的习俗,进院的大门不能与屋门正对着,必须用影壁墙隔开。主任说:「反正弄一回,直接贴东墙盖间厦子,也好做饭什么的,屋里也显得乾净。」
这样,知青们正好可以在厦子里做饭,三间小房也被两个女知青拾掇的清洁无比。
「还真像那么回事哩。」
三位男知青到房子周围转了一圈,回来看到房子大变了样,禁不住讚歎,「还是有女孩子好啊,以后连吃饭也不用愁喽。」
还有一点令知青们甚是欣慰,房子的主人李有才远不似他们想像的那么坏,他满脸堆笑,热情无比。先是把屋子里杂乱的东西收拾走,又把烧火之用的东西準备齐全。临走,还不忘指指南院墙边的两株枣树。
「你们来的是时候哩,」
李有才甚至有些带着谄媚地笑笑,「瞧这枣子刚透红哩,想吃,可以随便往下打,反正是自家种的东西,又不是外人,别客气。」
这番话让知青们深感意外。谁说这个貌不惊人的李有才是个二流子?这不,说起话来蛮暖人心的嘛。也就不再在意,放下心思住下来。
新来的林巧云跟毓秀同岁,娃娃脸,一笑两个浅浅的小酒窝,再加上剪得清清爽爽的头髮,连给人的感觉都是甜的。而且声尖细音,步态轻盈,就像古典戏曲里千娇百媚的富家小姐。
那晚他们喝酒回来,一直玩到很晚。煤油灯虽然不够亮,但他们的心里都有了家庭特有的温暖。
说着闲话,不知不觉就提到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李茂生匆匆而去,那么久也没有回来,还派了一个民兵告诉他们,让他们自己先回去。要不是柱子照应着,他们还真不知怎么办才好了呢。特别是看到李茂生听到那话兴奋的样子,跟立了什么大功似的,便想那事对他一定有特别重大的影响。言及此,就又不觉纳闷:「抓贼?就这么个小村,抓的什么贼?」
天毕竟不早了,而且,柱子今天特别下了通知,由于明天去的地块较远,一大早就要出工,他们不敢玩太久,带着疑问回到各自的房间。
迷雾终于在第二天一大早解开了。
天刚濛濛亮,就听到远处传来吹哨的声音,这在过去是从来没有过的。知青们想,大概是今天要早起的缘故吧,所以也就没太在意,一个个慢吞吞地梳头洗脸,涮牙漱口。
毓秀和巧云忙着把饭做好,刚要喊他们三个来吃,就见李有才摇晃着细弱的身子大大咧咧进来,毓秀赶紧给他让座,他手一摆。「不啦,已经吃过了。从今儿个起,我也得上坡了。柱子哥说得对,只有好好做人,才有女孩子喜欢。」
他打眼瞅了瞅巧云,神秘兮兮地说:「你们大概还不知道昨晚出了件大事吧?那个汉奸的儿子偷公家的稻子被抓了。这个可不兴往外传啊。我是听二龙说的,他昨晚半宿没睡,就守在他家门口等他呢。你说怎么着,正好逮个正着。这不,现在还关押在大队部呢,听说今天晚上就开批斗大会。」
见二人没有反应,就若无其事地在院子里转了两圈,自言自语又像是对她们二人说:「今晚有好戏看喽,今晚有好戏看喽。」
毓秀和巧云弄不明白村庄里人物的关係,所以没敢多说话,这反倒使有才觉得无趣,只好悻悻地走开。
收拾好镰刀来到村口,外出收割庄稼的村民都已聚齐了,只等车把式楚爷和有根。不一会,拐角处两辆牛车慢慢悠出来,前面赶车的是有根,后面车上除了楚爷,旁边还多了一个细瘦的人,走近前,才看清是有才,穿件灰白汗衫,头上缠着黑里透白的毛巾,像刚从大牢里出来的劳改犯。
人们嘻嘻哈哈笑起来。
「有才今天是咋地啦,想跟楚爷学车把式啊?」
一位穿花格子服的年轻媳妇边往车上跳边调侃。
有才只是嘿嘿笑,一副羞羞答答的样子,全不像二流子的风格。
「有才说了,」
楚爷一扬鞭,「从今儿个起,要好好做事啦。我这鞭王的大印,也中交出来了。如果有才真的成才,我就把手艺传给他。这可是他亲口答应的哩。」
「有才能学好,看来这世道要变了。」
一位三十岁左右的男人拍拍有才的肩,怀疑地说。
人们一路说着笑话,不觉来到了地头。这是一片成熟的大豆,枯叶大多已经败落,簇簇枝条上挂着一串串泛黄的豆角角,细摸,毛绒绒的,有些扎手。
令人奇怪的是,一路上,有才像是变了个人,只是眼瞅着楚爷鞭梢所指,一副专心致志的样子。说来也怪,自从村里来了几个知青,特别是那个笑靥如花的林巧云住到自己的新房后,有才心里就直打鼓。
「城里娃就是好啊!」
有才想,「面色白净,说话轻声细语,哪像村里这些老娘们,一个个粗吼咙大嗓子的,跟牲口叫起来差不了多少。只可惜,像自己这号人,连村里的姑娘都瞧不上,更别说城里娃了。不过,能常常看看她们的笑模样心里也舒坦呢!」
安置下知青的这个夜晚,他翻来覆去一夜没睡踏实,鸡叫头遍的时候才朦朦胧胧地迷糊了一小会,一大早就忍不住到新房看了看。自己也说不出为什么,那些知青跟自己根本不搭界,可就是忍不住要去亲近。
他想学好,甩掉「二流子」这难听的名字,可又生性懒惰,想到在地里流大汗就发怵。忽然,楚爷哟喝牲口时那一声长啸提醒了他,何不跟楚爷学赶车?这活路既轻鬆又招惹人。他心里直纳罕,任多么刚烈暴躁的牲口到了楚爷手里也得服服帖帖,心里便有些奇。离开新家,他就找到了楚爷,说出自己的想法。没想到楚爷没等他把意思说清楚,就爽快地答应了。
第08章:巧云弄巧
趁早上凉爽,柱子一声呼喝,就按部就班地干开了。二姐带毓秀和巧云将车上锅碗瓢勺及柴火等一应杂物卸下车,準备埋锅造饭。
第一次到这样的环境,巧云有些兴奋,左看看,右瞧瞧,问这问那,把二姐逗的直乐。
「巧云,」
二姐一边整理蔬菜,一边打趣她,「别看你现在乐成这样,等这新鲜劲一过,有你好受的。」
「才不呢。」
巧云一撇嘴,两个小酒窝像绽开的花朵,煞是好看。「读书的时候,看到关于农村的文字,我就陶醉,我觉得那才是真正的大自然。我就一直嚮往着,等有一天,就搬到农村去,在那里过自由自在的生活。所以,学校一号召,还没中学毕业,我就抢先报了名。这一路上看到的,比我想像的还要美。二姐,你也一定喜欢这地方吧?」
「喜欢。」
二姐「咯咯」地笑了。「不喜欢又咋样?又不能挪到你们城里去。」
就这样嘻嘻哈哈的,灶台支好了,西红柿、黄瓜也切好了。二姐和着面,对毓秀和巧云说:「做饭还早呢,你们先到野地里转转去吧,这里空气可比城里新鲜。」
毓秀和巧云跑开了,她们彷彿真的融入到自然之中。陶醉?是啊,巧云刚刚说的这两个字正符合了现在二人的心情。她们沿着河边嬉笑、打闹,一回头,已经走出老远。
这里可真是好地方,虽不能说山清水秀,却也有着天然之趣。二人这里看看,那里瞧瞧,总会有新奇的发现。特别是巧云,初来乍到,刚惊歎完这种草多么稀奇,又讚歎那种花多么鲜艳。不大一会功夫,左手便盛满了五彩斑斓的野花。这还不算,当一只长绿蚂蚱从眼前飞过,她赶过去直追,还没追到那只呢,又有好几只从她脚下四散飞去,乐得她一边笑,一边在地下左扑一下,右扑一下,结果,野花撒了一地,连一只蚂蚱也没扑到。
「这些小玩艺,还挺能跑哩。」
她娇喘微微地坐在杂草上,「不追啦,歇一会。」
毓秀璨然一笑:「人家是在奔命呢,能让你捉到?」
「毓秀姐,瞧,这河水多清啊!」
巧云讚歎着,手抚着草地站起身,试探着来到水边,掬起一捧水就要往毓秀身上泼。毓秀一看巧云的架势,就知道她不怀好意,赶紧往回躲。还没跑出两步,猛听得巧云「啊——」
地一声尖叫。
毓秀一惊,一回头,便见巧云歪斜着身子倒在泥地上。
二姐刚把面和好,直起身,捶捶酸痛的脊背,就听毓秀惊惶失措的声音在大地间迴响。
「二姐——二姐——」
毓秀气喘吁吁边跑边喊,「二姐,出事啦……巧云晕倒啦。」
「啊——」
二姐一惊,赶紧跟着毓秀向河边奔去。
杂草丛中,巧云惊魂未定地坐在那里。
「怎么了,巧云?」
二姐关切地握住她颤慄的手。
巧云脸色煞白,愣了一会,「哇」地一声扑到二姐怀里。
二姐紧紧搂着她,轻轻拍打她的肩膀。
好久,哭声渐弱,二姐才开口。
「瞧,这么漂亮的女孩子,看吓成这样。」
二姐故意放缓口气,「有什么事,儘管跟二姐说。」
巧云抽嚥了一会,突然破涕为笑。
「你个死妮子,吓死二姐了。」
二姐也跟着笑了。
毓秀悬着的心才放下来。
三个人坐在草坡上,太阳懒懒地晒着她们。
从巧云口里,二姐和毓秀得知了事情的原委。
清凉的河水把巧云吸引到河边,她一手抓住河边的一绺芦草,另一只手就去河里撩水。她从来也没有像今天这样觉得水如此清澈和好玩,便用手往远处狠劲地撩着,看清凉的水扬起又落下,溅出簇簇水花,畅快极了。看到毓秀攥着一把绿叶过来,一下子冒出一个鬼念头,準备撩水往毓秀身上洒。就在这时,她忽然觉得手里有什么东西在蠕动,凑近了一看,是两条粗头长尾的小虫子弯弯悠悠地在手里自在地摇晃。这一惊非同小可,赶紧往岸上跑,脚下一滑,一块泥巴从脚底飞出老远落进水里,自己也摔了个大跟头。
「城里娃儿,哪见过这阵势?」
二姐听罢禁不住笑了。「以后可得多留点神,像这样的死水河,什么事都可能有。看上去清着呢,可孳生了不少小虫虫呢。要想河水乾净啊,还是到活水里去。」
什么死水、活水的,把毓秀和巧云搞晕了,好奇地盯着二姐。
「瞧我说的。」
二姐先是一乐,又接着解释,「死水就像这样没有出口的河沟,活水就是流动的有出口的水渠。看见吗?」
她指着河边高处的另一条并行的河道,「这就是天旱时放水用的,只是现在收庄稼了,也就乾枯了。」
三人边说边笑着回到了做饭的地方。日头已偏向正南方向,她们便紧着烧火。
对这活路,二姐可谓轻车熟路,毓秀跟二姐一起呆了这么长时间,也摸到了一些诀窍,所以什么时间该做什么,弄的乾净利落。巧云可傻眼了:切菜,几刀下去,小指肚犁了一道小口子,鲜血沉默了只一会儿,便渗出来,聚成一个小疙瘩,小疙瘩还在逐步扩大。赶紧捏住,老半天才敢鬆开,半根指头好长时间没反上红来;烧火,风也老跟她作对似的,火苗尽往自己眼前窜,逼得她只顾着往后仰不说,呛得一个劲直咳嗽;二姐和了这么一大盆面怎么个弄法呀?心里根本没有底。
二姐看她傻呆呆的样子,一边麻利地干着,一边逗她:「巧云,你不是喜欢农村的大自然吗?这可就是你说的大自然最主要的部分。这里的自然可不是你书本上学的那种游山玩水,那个有闲功夫就成。这里的自然,嘻,有闲没闲地你都得好好看清喽,不然,它可饶不了你。」
不光巧云,二姐这些半土不洋的话连毓秀也逗乐了。
巧云更是「嘻嘻」笑个不住。她知道二姐这些话是明里暗里逗弄自己,越法开心地笑起来。
「咦,二姐,」
毓秀把大约二十个鸡蛋打到一个搪瓷盆里,好奇地望着二姐。「这套理论你是跟谁学得啊,跟别人的说法可是不一样呢。二姐一定是见过大世面的,我可是要服了你了。」
二姐把一块张牙舞抓的树根在地上摔打了几下,把上面的毛刺折弯了,塞到灶膛里。
「那年月啊——」
二姐像是勾起了什么心事似的,自说自话地,「兵荒马乱地,哪里有现在的好日子?那年跟着爹娘逃难到了昆明那地方,人多的简直没有藏身之处。你想啊,鬼子来了,内地的人都涌到这儿来,哪里容得下?我和爹娘露宿街头,饑一顿饱一顿的,勉强剩下一口气就是了。就是这样,还是不能持久。那年冬天,也不知怎么了,昆明竟下了那么大一场雪,得了病的父亲再也熬不住了,歪在娘的怀里直哆嗦。那天天还没亮,我和娘就眼睁睁地看着父亲嚥了气。爹临死的时候就说了一句话:[你们娘俩一定要活着回老家,记住把我也带回去啊!]」二姐越说声音越低,感觉有湿湿的东西从眼里往外涌。她停顿了一下,回过头,才见到两个女娃正抹眼睛,眼圈也红红的了。
「看看,」
二姐起身,抚着两人的肩膀,「都是我闹的,惹你们不高兴了。」
「没事,」
毓秀靠紧了二姐,又拉过巧云的手,喃喃地说:「二姐是苦命人,所以能把世事看得这么开。跟二姐那么长时间,也从没听二姐说起过。我所看到的只是嘻嘻哈哈的二姐。我还以为二姐也一样有过幸福的童年。」
「幸福的童年?」
二姐乐了,「那个乱劲,哪里还想什么幸福?能不四处乱跑,吃上口饱饭就满足了。现在赶上好时候了,有个安定的家,有顿饱饭吃,二姐心里高兴着吶。」
说完轻歎一声:「要是爹娘活到现在就好啦,过上一天这样的日子,他们死也瞑目啊!可惜,爹没能回到老家,娘也不知还在不在。回来的只是我一个人,爹在地下也不得安生啊。」
毓秀和巧云长时间沉默着,直到二姐鬆开她们的手。
「瞧,都是我弄的,火都灭了。」
二姐赶紧抓起一把□草塞进灶膛,火「呼」地一声从烟道窜出老高。
毓秀也拿过搪瓷盆,拿筷子将鸡蛋搅和着。
二人正聚精会神,各自忙活着,猛听得巧云惊恐地大叫起来:「二姐,不好啦,失火了——」
二姐和毓秀顺着巧云手指的方向望去,果见约摸几里外的地方冒着滚滚浓烟,毓秀也惊愕地张大眼睛,二姐却笑得前仰后合。
「人家失火了,二姐还笑呀?」
巧云责怪地把嘴噘得像个水蜜桃。
「这哪里是失火,是社员们在休息呢。」
「休息?」
二人更是惊讶地张大了嘴巴。
「是啊,他们干了半天活,累了,就堆起一些豆子,点上火,一会,火灭了,他们就可以吃上最新鲜的爆豆了。而且,可以聚在一块说笑,也好放鬆放鬆。」
「啊——真有意思。下次我也不做饭了,就吃爆豆去。」
巧云手舞足蹈。
「你以为光是吃爆豆啊,还得割豆子呢。」
二姐又把一块方而短的木头续到灶膛里,轻轻歎口气。「那不光是力气活,还得忍受日头的曝晒。特别是那些豆夹子,攮的手上没一点好地方,洗手都[沙沙]地疼。」
「人家巧云可是从书上学来的呢,连[锄禾日当午]都是再美妙不过的生活画卷。」
毓秀接过话茬。
「你说我——」
巧云抓起一根长木条就去追打毓秀。
水沸腾起来了。
第09章:野外奇趣
二姐把和好的面撕成一片片扔到沸水里,面片先是沉到水底,不一会,就又漂浮上来。
「这是吃什么呀?」
连毓秀也睁大了好奇的眼睛。
「不懂了吧?」
二姐往锅里下着面片,头也不抬地说,「这才是农民的特色饭呢,为得是做起来方便。你想啊,这么多人,做菜哪做得过来呀。就这么着,等面熟了,把黄瓜啊西红柿啊什么的往锅里一搅和,就什么都齐了。临出锅,再把蛋花倒进去,滋味美着呢。」
二人咂吧着嘴,彷彿这「蛋花面片」已进了口中似的。
就像是商定好了的,这里饭做好了,那边柱子也领着干活的回来了。有才紧紧跟在楚爷后面,手臂轻扬,完全一副车把式的架式。
人们从车上找出各自吃饭的家什,排成长长的两溜,由巧云递碗、二姐掌勺、毓秀分发。不一会,三个一伙五个一群,分头「唏溜」去了。合着欢乐的笑声,一大锅面片风捲残云般消失了。
有才出奇地沉静。他尾随楚爷来到一株大树蹲子旁,一会儿说着什么,一会儿又手忙脚乱地比划着,那神态,那动作,活脱脱一个戏剧中的小丑。
「有才,咋不见菊花来啊?」
还是上次吃「忆苦饭」时那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欢快的声音像刚下完蛋的老母鸡,「咕咕咕咕」地,惹得旁边的妇女笑得东倒西歪,跟着起哄:「是啊,今天怎么不跟在菊花□后头啦,是不是知道光靠这不行了啊?先跟着楚爷成了车把式,那菊花怕咱还看不上眼呢。」
又是一阵更狂的笑声在整个田野里迴荡。
有才表现得出奇的冷静,对那些大老娘们的冷嘲热讽毫不在乎,只是一个劲地裂嘴「嘿嘿」笑。
「人家有才早下过保证,送走原先的二流子,迎来全新的李有才。」
柱子扯起搭在肩上的毛巾擦了一把脸上的汗。「从今儿个往后啊,再不许叫有才二流子。如果谁敢再这么叫,我就扣他三天工分。」
一个快嘴小媳妇抢过话头:「那不叫的是不是奖励三天工分啊?」
众人又嘻嘻哈哈地笑起来,把柱子也逗乐了,一口饭喷出来,正好溅到小媳妇的脸上。
「发情啊?」
小媳妇一边笑骂,一边拾起一块土坷垃,追赶柱子。「发情找你老婆去啊,你老婆刚洗了澡在炕上等你呢。」
周围的人笑得前仰后合,连远处吃饭的也吸引过来了。
「这么热闹啊,俺也来看看风景。」
一个又黑又粗的中年男子说。
「这里可没什么风景,只有夜猫子叫春呢。」
小媳妇话音刚落,自己先捂着嘴笑起来,众人就又跟着笑。
毓秀和巧云听了小媳妇的话都有些不好意思,脸上也透出了红晕。但看到他们开心的样子,心里也直乐。毓秀想,农民虽苦,可心里是甜的呢。想到这里,不觉又想到城里的情景,想到爸爸、妈妈。
「他们怎么样了?已经好久没有他们的消息了。唉,要是爸爸、妈妈也在这里,哪怕跟农民们一样受苦受累也好啊。至少,他们可以活得这么开心。」
又一阵剧烈的轰笑打断了她的思路。她转回身,看到一胖一瘦两位中年妇女正把一个高个子男人掀翻在地,往他的衣领里塞毛毛草。
「再放肆,把他五花大绑吊在树上。」
胖的说。
「就是。」
瘦的说:「就把他吊在东湾边的柳树上,吊够了,把绳子砍断,正好落在水里,那才好看。」
所有的人都围过来看热闹,连三个男知青都抿嘴嘻嘻笑。
「[长条],赶紧叫她们大姐姐吧,你叫,她们就饶了你。」
二姐丢下饭碗,跑过来解围。
「就是,就是。」
众人随声附和。
僵持了好长时间,高个男人才轻轻说了句什么。
「声音太小,让大家伙都听见才算数。」
骑在他脖子上的胖妇女说。
「对,让大家伙都听见才算数。」
压住他双腿的瘦妇女笑着应和。
「大姐——姐,二姐——姐。」
被二姐呼作「长条」的男人无奈中声嘶力竭地拖着长腔喊了一嗓子,整个田野里都迴荡着他的声音,但很快就被一阵狂笑淹没了。
柱子笑瞇瞇地走过来,手里还端着一只碗,他把最后一片黄瓜吸进嘴里:「二位嫂子,在自己家里还没把男人折腾够呀,还来拿[长条]寻开心。」
胖妇女笑着转回头,笑得更响了:「柱子,别仗着你是队长就来管闲事,现在可不是干活的时候,什么都由你说了算。你要是不老实,让你也吃块土坷垃。」
旁边的人跟着一齐发声喊:「胖嫂子说的对,赶快把柱子缚倒,那才显出自个的威风呢。」
「甭纵容我,俺可不捨得欺负俺柱子兄弟呢。」
胖嫂子立起身,拍拍身上的土。
正说笑间,一人骑着毛驴渐行渐近。直到近前,才看清是二龙。
二龙从驴背上跳下来,一脸庄肃,直到柱子跟前:「今天早点收工,晚上召开村民大会,公开批斗盗窃犯隋小强。」
「啊——」
在场的所有人都惊讶地长歎一声,个个敛声屏气。
晴空万里,没有一丝云彩。
如果放在诗人的笔下,定会赋出华美的篇章,可是对正在劳动着的农人们来说,却无疑于一场残酷的谋杀。
吃过午饭,疲惫于不觉中袭上身来。他们或躺或卧,或站或坐。有的瞇上眼静静地休息,有的喝水拉闲呱,有五六个男人在一簇荆棘丛北侧甩起了扑克,躲避着不怀好意的阳光。
楚爷跟柱子坐在车轓上聊着什么,烟锅里袅袅青烟在这明净的空间里显得特别耀眼。他「叭嗒」了几下,感觉火已经熄了,就又掏出火□擦了几下,登时秫秸穰上又闪出了红火头。
毓秀和巧云帮着二姐收拾炊具,待拾掇的差不多了,柱子跳下车,对一个正在玩扑克的小伙子说:「有良,你带他们再去割一会,时间不要太久。我和楚爷有些事要商量,就不过去了。」
有良起身,哟喝那些躺在乱草中闭目养神的人。
一个个一折一折地立起身,伸着长长的懒腰。
像鏖战后的残兵败将,「叮铃铛啷」地甩着胳膊远去了。
二姐让毓秀和巧云再到小河边转转去,这正符合二人的心意,手拉手跑掉了。
楚爷等三人在大车一侧的阴凉处坐下来。
楚爷掏出烟荷包,装上一锅烟;二姐拉起洋火,给他点上。
柱子看出来,楚爷今天的心情有些不对劲。莫不是为隋小强的事?那个与楚爷没什么关係啊?楚爷不说,他也不便多问。
倒是二姐打破沉寂。
「楚爷,」
二姐扔掉洋火棍,「昨晚的事,你知道了吧?」
楚爷「叭嗒」一口烟。
「这事一大早就沸沸扬扬地传开来,谁不知道?今儿一大早,我就怎么也睡不着了,总觉得不对路,就想到驼爷那里坐坐,半路上碰到单嫂子,她拉住我,很神秘地说她发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
「她那张乌鸦嘴里,还能说出什么正经话来?」
柱子打断他。
「这次我倒觉得有些真。今天早上的传言已经证实了她的说法。」
一锅烟耗尽,楚爷把烟嘴在车辕上轻轻磕磕。「她说夜半她起来撒尿,听得隔壁隋强家嘤嘤泣泣的,隋强的老婆一边哭还一边嘟哝着:[你个老不死的,怎么不早死啊,把我害了也就罢了,害得儿子也人也人不人鬼不鬼的。]那个男人除了剧烈的咳嗽外,一点动静也没有。我估摸着,这个三麻子也没几天的活头了。昨晚小强被抓,这家子人算是没法过了。」
「那有什么办法?」
二姐接过话茬,「别人家都还有点救济粮,他家什么也没有。那个小强之所以去偷,怕是家里一点吃得也没有了吧?人哪,就是活张嘴啊!这个三麻子,老实了一辈子,咋就这么命不济呢。」
「就他家那成份,我们能怎么办?」
柱子轻歎一声。「我倒是想着也救济他们家一点呢,可这话谁敢说出来?没有敢惹这麻烦的。现在,落到李茂生手上,算是完了。」
「那个李茂生真可恶,」
二姐恨得牙齿咬得「咯咯」响,「都当村当院的,干么非得把人往绝路上逼呢?」
楚爷沉默好长时间,连咳几声,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
「也不瞒二姐说,我出去闯蕩的那些年,也见过一些世面,什么样的人没打过交道?像李茂生这种人,就是踩着人的肩膀往上爬的官迷,他才不在乎别人的死活呢。」
他顿了顿,「有一些话闷在心里几十年了,今天也让你们知道,其实,在外游蕩的那些年,我是在内蒙做刀客。」
「啊?」
二姐和柱子同时惊愕地张大了嘴巴。
「惊奇,是吗?」
楚爷缓缓地,彷彿在说着别人的事。「那些年我先是到东北闯蕩了一阵子。也不养人哪,我就往西去,才知道那里有刀客的事。先在那里看了一次比赛,胜的那家子一下子就赢了十头牛、二十腔羊。我眼红了,下决心自己也干一下子。后来才知道,那些刀客都是别人雇来的。赢了,主家会有高额的回报,一旦输了,不被打死,也得打成终身残废。都难哪。」
「那你还要做?」
二姐急沖沖地问。
「兵荒马乱的,还能做啥?」
楚爷长歎一口气。「想来也只有这条活路了,我就拜了一个师傅,拚命练了三年,从小赌到大赌,从来没失过手,被当地一个大户人家看上,重金来找我……」
「二姐,看这些花好不好看?」
毓秀和巧云笑闹着跑过来,每人手里都抓着一簇红红绿绿的。
「好看——」
二姐拖着长腔。「看人家城里娃,看到什么都是好的,咱天天守着,也没觉出什么来。」
柱子插言:「那咱到城里去,也是眼花缭乱的,她们也觉不出什么来的吧?等她们的新鲜劲儿一过,也就跟咱们一样啦。」
又说了几句闲话,楚爷还是一脸凝重。
「今晚的大会,又够老隋家呛的。」
他恨恨地一咬牙,「那个李茂生,真不是正经人养的。」
二姐说:「是啊,人谁没个难处,干么非得置人于死地?人家三麻子当过汉奸是不假,可还不是被逼的?现在家里都揭不开锅了,也不能让人饿死啊?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有饿死人的事?」
「那可是立功陞官的大好机会哩。」
柱子有些乾渴了,觉得喉咙有些痒,声音也嗡声嗡气的。「人家受过部队那么多年教育,自然思想觉悟跟咱不一样,阶级意识高,立场鲜明,哪像咱们,就一门心思想着吃不上饭怪可怜的。」
「其实还不是为了自己个?」
楚爷站起来伸伸腰,「人哪,不管表面上怎么伪装自己,内心里的小九九我还看不出来?越是这样的人,私心比谁都重。他所做的这些,还不就是为了自己升的快一点。升上去是为了什么,为人民服务吗?」
第10章:批斗大会
二姐刚要接过楚爷的话头,猛听得大车另一侧「啊」的一声,急回头,就见巧云一个趔趄扑倒在地。
「这小妮子,又怎么啦?」
二姐奔过去,和毓秀一起把她拉起来。只见巧云面色惨白,指着一簇草丛,抽泣着扑到二姐怀里。
二姐抚弄着巧云的后背,朝巧云指的方向望过去。草丛簌簌作响,一条小花蛇蜿蜒而逃,接着回过头来,鲜红的「芯子」快速抽动着,威吓着紧盯它的人。
二姐把巧云搂得紧紧的,好一会,巧云颤慄的身体平静下来。
「怎么啦?怎么啦?」
楚爷和柱子也赶紧跑过来,急切地问。
「没什么,就一条小蛇。」
毓秀已经习惯了,不慌不忙地回答。
「没事啦,没事啦!」
楚爷宽慰她,「见上几次就好啦。这不,毓秀跟你刚来的时候一样,见了蛇跟什么似的,现在可有大将风度了呢。」
一句话笑得巧云眼泪都出来了。
「你不惹它,它是不伤人的。」
柱子说,「其实,它比你还怕呢。」
这一惊一乍地,让毓秀乐个不了。想起自己刚来的那会,也像巧云一样,什么东西都觉得新奇,什么东西又觉得害怕。这会在巧云面前,她可有资格做大姐姐啦。
「走,」
毓秀把巧云从二姐怀里拉出来,「这次咱们走大路去,保证啥事也没有。」
巧云不想动,二姐安慰她:「跟着毓秀姐,没事。」
「那今晚的事怎么办呢?」
毓秀和巧云走后,柱子望着楚爷。
「这个我也没辙啦。现在形势就这样,咱也改变不了,只能到时再说啦。只是可怜了老隋家,你说咋就这么背呢。」
二姐又转回到刚才的话题:「楚爷,你是怎么在内矇混得呢?」
「那年月啊,想吃一碗安生饭难哪。」
楚爷神色凝重,彷彿回到了几十年前那些血腥的场面。「那次有个大户来找我,我也犹豫了好半天,这毕竟是关係到性命的大事,马虎不得。那大户许我重金,我就豁出去试一次吧。试好了,这一辈子就不用愁啦;闹不好,也就我这一条命,反正值不了几个钱。只是那时还想着儿子,下不了决心。最后大户三翻五次来找我,也就接下啦。」
「后来呢?」
柱子有些迫不及待了。
「后来,我搏了我刀客史上最后一次。我赢啦,为主家赢了一百匹马、五百只羊,还有十个俊俏的女孩子。」
说到这里,楚爷顿了一下,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那大户还算守信用,按十分之一给我提成,还把两个最漂亮的女孩子送给我。说出来不怕你们笑话,那两年,是我活的最舒服的时候。可惜好景不长,后来那地方闹土匪,输了的主家和土匪串通一气,把大户给杀了,又四处打探我的消息。没法子,我独身一人一声不吭又跑到了东北。直到前几年才回来。结果,什么也没捞下,赤条条去,又赤条条来。好在,儿子大了,社会好了。也算是福气吧。」
二姐和柱子只是听,不住地点头,也说不出为什么,他们对楚爷更加敬重了。但他们心里明白,这些事,是不能传出去的。如果让李茂生那些人知道了,还不得像对付隋强那样时时看管起来?
日已西斜,远处的社员正稀稀啦啦地往这边走。楚爷他们三人先忙着把做饭用的家什搬到车上。正好,有根往家里送豆子的车也回来了。二姐问:「下午割的这些怎么办?还要不要拉回去?」
柱子说:「已经来不及了,放一晚也没什么,明天再说吧。」
说着,有良他们已经到了近前,毓秀和巧云也回来了。柱子简单地说了几句晚上準备开会的事。所有人分坐两辆马车,兴致勃勃地说着刚才看到的笑话。
「那么大一只蛤蟆,被那么点小长虫(蛇)含在嘴里,眼泪都掉出来了。要不是咱们,它早就成了长虫的腹中餐了。」
一个说。
「你看到它掉泪了吗?是你自己掉泪了吧?」
另一个说。
「就是就是。」
众人附和着。
「咬住你,你不掉泪啊?谁像你那么没情没义。」
又一个反唇相讥。
「你有良心?」
那一个讽刺,「你有良心的话,也不会把那个野兔子撵得满处跑。人家都钻到窝里了,还非要找掀把人家挖出来。这还不过瘾,还点火来烧,也够损得了吧?是不是想弄回家给你老婆做兔子汤啊?要不是兔子狡猾,从另一个窟窿里跑了,今儿个晚上,也够你爷们忙活的。」……
毓秀和巧云只是笑。
也不知怎么了,每到这样欢快的时刻,毓秀的思绪很快就回到过去的日子。有爸、妈陪伴,有小朋友们一块玩。那是多么美好的时光啊!而现在,自己一人孤身在外,爸、妈会怎样牵挂自己啊!牵挂还只是一方面,他们自己呢,还过得好吗?一次次的批斗,爸爸还受得了吗?离家的时候,爸爸的身体就有些虚弱,妈妈也受不了刺激,精神恍惚。没有了自己,谁来照顾他们?可是,自己又不能回去,连接封信也跟登天差不了多少。他们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这样的日子何时是个尽头?
她不敢想太多,可又不能不想。这都是现实的问题啊,可又能求谁呢?真是叫天天不应,呼地地不灵。这个世界怎么了,为什么会这样?没有答案可寻,也没有谁给出明确的答案。反正就这么走着,很多人也只能这样子的。旁边的巧云,不也是自己的影子吗?
巧云呢?一天受了几次惊吓,但心里是愉快的,她得到了她嚮往已久的快乐。所有的这些都是她从书本上看不到的,这些超乎自己想像的美丽景色和朴实可爱的农民让她心花怒放。她忘了自己离家几百公里,彷彿是来写生,而眼前的这些是她活动着的作品。
他们坐在车上笑闹着,不觉已到村口,有的乾脆喊声「挤死了」分开众人跳下车。有一个跳车的同时还无意中说了句「今儿个晚上又够小强受的」人们的心便又沉郁下来。
大队部西侧不远处,有一处较大的宅院,也是一溜六间老房子,虽说房间比大队部的略窄小些,院子却是队部的两倍还要多。而且,在院落的西墙根,有一个宽大的平台,平台南北两侧分别有三株又高又粗的杨树,太阳将落,整个院落都在它的阴影之中。
这就是秀水小学。如果上推几十年,这还是支圣的爷爷的财产呢。据老一辈人说,支圣的祖爷爷在什么部队上呆过,回到秀水村,就盖起了这六间宽敞明亮的大瓦房。支圣的祖爷爷老了,带回的两个姨太太却还年轻着呢,花容月貌的,支圣的爷爷垂涎三尺,就跟其中的一个勾搭上了。支圣的祖爷爷得知此事,气得口吐鲜血,没几天就嚥了气。
支圣的爷爷好看戏,先前看一齣戏,都要到几十里外的戏院里子瞧。现在守着父亲留下的一大把遗产,就琢磨着在家门口也搭一座戏院子,一者可以免去外出观戏之苦,二也可以显示自己的阔绰。还有一层更重要的,父亲留下的两个姨太太现在都归己所有,而且都是父亲从戏班子挑选来的名角,那声调,那步态,就像一对小活宝,把个支圣爷爷迷的什么似的。经不住两个小活宝一撺掇,戏院子不久也就开张了。
闹土改那会,支圣爷爷忧闷而死,几个姨太太把能带走的财产都席捲而逃不见了蹤影。到了支圣父亲那会,家底已经折腾的差不多了。加上有个吸大烟的癖好,到头来也就只剩下了这两处宅基地。支圣后来跟人说,自己也只影影绰绰记得儿时的辉煌。但自真正有记忆开始,就每况愈下。而今这两处宅子充了公,支圣只好暂时寄居在死去不久的一个五保户的两间小草房里。更让他烦恼不已的是,动不动还要拉出来游行示众。
这地方收归国有以后,有人提议把那个破戏檯子拆了,也没引出什么动静:不就是一个破土檯子嘛,放那儿也不碍眼。后来成了小学校,这檯子反倒派上了用场,每有大会小会,这个土檯子就是最风光的主席台。几张桌子排成一溜,背后鲜红的条幅一扯,还真像那么回事。
更有意思的是,当年的戏台,开始上演更为鲜活的剧目,那就是批斗大会。村里有三个人联袂登台表演过:一个就是隋三麻子,凡公社组织的批斗现场会,他是必到人物之一;二是这处宅院的老主人支圣,别看他没好好享受过,可他的父亲享受了,到了儿孙辈得找补回来;三是在一场运动中说多了话的老右派李明山,此人曾是村是最有学问的人,也仗着有学问,便对上级的指示说三道四。上面一不高兴,一句:「只须俯首听命,不能乱说乱动」就把他列入黑名单,时不时押到戏台上来演上一回。
正值秋假,小学里空空蕩蕩的,没有一丝生气,平台前的操场上也冒出了嫩绿的草芽,不知谁扔在那里一块西瓜皮,一群苍蝇正「嗡嗡嘤嘤」地围着转。
天慢慢黑下来了,院子里聚集了几乎全村的男女老少。有些年轻人受不了吵吵嚷嚷的拥挤,爬到围墙外的柳树上。众人「叽叽喳喳」地寒暄,明明都知道了今天晚上开会的内容,竟没有一个人提起。
民兵骨干二龙把一盏「气灯」放到主席台右侧的长条桌上,还真的给灯打了一阵气,然后取下灯罩,划根洋火点着,罩上罩子,一会,罩子里由淡黄逐渐变白。大约过了几分钟,就把整个院子照得贼亮。
村里几个大小头目在檯子中间一排坐定,右侧的桌旁除了二龙还有一个持枪的民兵。所有的人都神态恭肃。
「咳咳。」
李茂生站起身。他一身军装,但因身材高大,军装吊在身上,洗得已经黄不黄白不白的,像戏台上的帮衬。他乾咳了几声,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水。「开会之前,我先念一段社论——」
社论里讲得什么,没有人理会,人们都伸长了鸭脖子等着正式的开场。
念完社论,李茂生又自我发挥地讲了一通大好形势,然后才告诫所有在场的人在形势一片大好的同时,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严酷性和複杂性,警告人们应时刻擦亮眼睛,严防地主阶级时刻想着颠覆无产阶级专政的企图。接下来,就谈到村里眼前的形势,把二龙如何监视敌人,最终识破敌人的阴谋,并将其成功抓获的过程做了大概的介绍。
台下鸦雀无声,连得了哮喘病的茂章老汉「齁齁」的喘息都清晰可辨。
「把试图颠覆无产阶级专政的坏分子隋小强押上台来——」
随着茂生一声大喝,二龙和另一民兵迅速到幕后押进一个五花大绑的人,低头弯腰,戴一顶纸糊的白高帽子,胸前一块纸牌子上歪歪斜斜地写着「汉奸崽子隋小强」几个大字。
主任起身宣布批斗大会正式开始,台下马上一阵骚动,但没有一个人出声。
李茂生目光呈一百八十度扫视了台下一遍,启发说:「现在开始揭发隋小强的现行反革命罪行,大家可以踊跃发言。」
只有东北角有人小声的议论,但很快又停息了。
「我先说。」
看着李茂生鼓励的眼神,二龙往一侧移了移,开口了。
台下又是一阵骚动,烟雾也开始在亮光处瀰漫开来。
「别抽烟,炝死了——」
一个中年妇女的声音,低沉,却又全场都能听得见。
二龙清了清嗓子,又乾咳了两声,热血沸腾地表了一番决心,然后更为详尽地複述了抓获盗窃犯随小强的过程。他越说越得意,唾沫横飞,神情激昂。如此还不过瘾,又带头大呼革命口号。正在兴头上,便见一披着白布的怪物扑倒在他脚下,惊得二龙大叫一声:「见鬼啦——」
众人把目光转向那怪物,有的乾脆站在板凳上。一个老女人凄厉的声音佔据了大院每一寸空间,在每个人耳边震荡:「我的儿子,我的儿子——哈哈哈哈,那个老汉奸死了,你们还要整他的儿子——」
台下一片哗然,会场登时乱成一锅粥,李茂生连说了几次「镇静」也没能安顿下来。
李茂生见乱纷纷的情绪显然已经使批斗会无法正常进行,说了句「改日再批」便匆匆收场。
第11章:隋强之死
隋强死了,村里特别恩准隋小强在家料理后事,等候进一步传唤。村里人的心情从没有像今天这么沉重过。按说,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死一个汉奸更不值得大惊小怪,惊奇的倒是人们的那份表情,不像是死了一个罪大恶极的对头,而是相亲相近的家人。
怎么说也是乡里乡亲,主任思虑再三,还是提议由楚爷和二姐帮着小强处理后事。二人几年来第一次进隋家门,感觉阴森森的有些骇人,心里也不觉凉飕飕的,几乎要窒息了。
这哪里还是个家啊:三间土坯房,墙皮大多已经剥落,靠东墙窗边的粮食囤苫也没苫,早成了空壳。西南角名义上叫猪圈,连猪毛也不见一根。窗户只剩下几根木窗欞,乾裂的报纸在上面「呼嗒」着,唯一有点生气的是两只鸡,也瘦弱得像两个生动的标本,惊恐地注视着熙来攘往的人。
走进屋门,二姐忍不住掩面啜泣:整个屋子一片漆黑,停了一会才隐约看清里面的陈设。正对房门的灶前挂着一对纸幡,灶台上已经看不清颜色的蓖子上放着两个乾裂的菜糰子,锅里还能看出有一些浆糊样的东西,无疑就是一家三口的吃食了。西侧炕上,凌乱地堆着几床布满油垢的被子,靠北墙一侧,一块大白布下,停放着三麻子的尸体。
二姐捂着脸哭着跑到院外,把刚要进门的楚爷撞了个趔趄。楚爷一看二姐泪流满面,两眼红肿,眼角也不觉湿润起来。
「嗨——」
楚爷点上一锅烟,拚命咳嗽了好一阵子。
「这哪里是人过的日子啊!」
他自言自语。「人这一辈子啊,连图个舒坦都不成啊。这下好了,老隋走了,再也不用过苦日子了。可是,你的老婆咋办,你的孩子咋办哪?」
隋小强阴灰着脸进门,战战兢兢地叫了声:「楚爷。」
楚爷这才抬起头,想起了什么似的。
「你娘呢?」
「把她送到我婶家去了。折腾了一个晚上,现在好些了。」
二姐走过来,怜惜地拉过小强的手。
「多好的小伙子啊——」
二姐抽泣着。「待会让春妮送些米过来。你这样子,可怎么熬得过啊?」
小强一句话也不说,沉默了好久,突然,靠在二姐肩上呜呜哭起来。
「二姐,爹死了,娘疯了,我还能活下去吗?要不是还有娘,我好想跟爹一块死啊!」
二姐擦乾泪,抚弄着小强的头髮。
「傻孩子,不能这么说,你的日子长着呢。慢慢地,会好起来的。以后有了难处,可以找你二姐,千万别想傻事。二姐别的帮不上,粗粮还能吃得起。」
小强抽出身子,缓缓跪倒在地:「二姐,我给你磕头了。」
二姐赶紧把他拽起来:「傻孩子,咱可不兴这个。都是当庄当院的。」
一会,来得人多了,楚爷和二姐强打精神,装出没事的样子,拾掇着该作的一切。几个热心的大嫂在隋强身边念叨了些什么,然后又过来几个年长的男女把尸体摆放停当了。
一具棺材,躺着一个几乎乾透了的人。
那是怎样的棺材啊:就几块薄木板用铁钉钉巴了钉巴,五块板子勉强凑在一块,旁边还有一块就準备盖在顶上的。就这,还是几个邻人帮忙现打製出来的。按农村的习俗,即使身体硬朗,也得先把棺材置办好了。那是他们的新家,一个死去之后永恆的家。活着时,他们还拄着枴杖不时来瞧瞧自己的新房子,没事就抚在上面摸索几遍,彷彿早就盼着这一天的到来。
人们也早就知道隋强可能不行了,但是,他那地位,那身份,没有一个懂这事的人敢踏进隋家的大门。隋小强哪里懂这些?即使懂,哪来的这能力?饭都吃不上,哪来的钱置棺材?不管怎么,善良纯朴的村民怎么也不忍心让这个屈死鬼地下也不安生啊!楚爷和几个老人商量了一下,冒着风险缚倒一棵碗口粗的梧桐树,临时打製了这口还冒着水泡的棺材。
棺材里躺着的那还能叫人吗?当然不能,魂灵已经升天,便成了鬼了,那样子根本不成人形:乾枯的皮都沉陷下去,骨头根根直立,彷彿一具骷髅上搭上了一块粗麻布,周围的几个人不觉鼻酸。可是小强没有一滴眼泪,他在棺材前长跪不起,面孔冷冷的,也同样没有一丝血色。他觉得爹没有什么变化,死前的好些日子就是这样子。活着时的爹在他心里早已死了,而现在被人称作死了的爹却一样是活着的,只是说法不同就是了。
两个老妈妈上前将棺材中的白布向上扯了扯,遮住了隋强的脸,癡呆了半天的小强突然「哇」的一声,扑上前去撕扯开,抚住爹的尸体嚎啕大哭起来。那撕心裂肺的声音使得周围的人都掩面啜泣,没有人阻止他违背常规的行为。汉奸死了,这个孩子还是汉奸崽子,而且,也就是昨天晚上,又背上了盗窃的黑锅。这个死鬼一下葬,他还得回到大队部接受审查。
二姐强忍住内心的伤痛,擦乾泪和楚爷一起拖开小强:「孩子,你还有许多事要办的,哭坏了身子,你爹下不了葬,你可成了不孝子孙了啊。」
小强晕过去了。楚爷和另一个强壮男人把他抬到土炕上,拖过一幢破被盖在他身上。
这时,桂爷也来了。他告诉楚爷,马车已经备下了,是不是就带几个人在村里的公墓也给隋强开一个坑?
「不行!」
话没问完,一个严厉的声音把所有人都牵到一个人身上。
他是二龙,没有谁注意他什么时间来的。他铁青着脸,一字一句掷地有声:「连长说了,汉奸的棺材不能进宗族的墓地。」
所有的人都呆立在哪儿,没有人敢说什么。但每个人心里都明白,隋强已经死了,不管他活着的时候做过什么,死了还是秀水村的鬼啊!不让他进村里的墓地,把它弄哪儿去?活着,他从没把自己当人,死了,当一回平等的鬼还不成吗?
祖坟坐落在离村四五里地的低洼地里。由于地势低,雨天一过,水便漫上来。有人提议将祖坟迁到高一点的地方,但几次商量都没有结果。毕竟,这是当年祖宗们选中的风水宝地,一旦迁移,走露了风水,谁能担待得起?风水风水,没有水怎么成?
隋强的坟选在了墓地的西南角。
听说汉奸也要进墓地,李茂生有些不服气,大谈政治挂帅、思想领先,以此开导村人,但还是拗不过几个老人。不管怎么说,隋强老实了一辈子,也没招谁惹谁啊,没有道理不进祖坟的。特别是茂生爹的一句话,让李茂生的政治神经产生了动摇。
「他隋强做过汉奸是不假,可当年如果不是他,你爹早就没命了,没有爹,哪有你?爹死了,也要随他去,他在哪儿,爹的坟也在哪儿。你这样的不肖子孙也一样跟着埋在哪儿。」
李老汉气得鬍子乱颤,「祖上那辈子缺了德,让我生下这么个畜生。」
李茂生一句话也没说,扭头离开了。他憋着一肚子火,但又不好发出来。不管怎么说,那是自己的爹,如果跟爹顶撞,是为不孝,会让社员嗤笑,一辈子抬不起头来。
按祖上留下的传统,坟地里多栽着松树和柳树。松,是取长寿之意;柳,则是希望逝去的人留住,不要远去。
桂爷赶上车拉着柱子及其它三个青壮劳力来到墓地,远远看到一个人影地坟地里晃动,近前才看出是大队部看果园的驼爷。
「驼背兄弟,你怎么来啦?」
桂爷喊一声,「吁——」
停下车,其它四个小伙子也跳下来,拿着铁锹来到驼背老伯面前。
「驼爷,这种事,你还来干啥?」
柱子扶住驼爷,鼻子酸酸的。
「唉——」
驼爷一声歎息,「这个麻子啊,这一生不易。要说有什么知心人,也就是我驼背老汉啦。村里人都怕沾上他的边,我一个孤独老头子不怕。我也是土埋到脖子的人啦,哪天眼一瞪,还不跟麻子一样?以前他有什么事就好找我说,我了解麻子的苦楚啊。」
驼爷说着,眼圈也不觉红起来。「只是可惜,这老东西活着的时候没过上一天的好日子;死了,也该安生了。等哪一天我死了,也埋到麻子身边,还能有个人说说知心话。」
几个小伙子挖坑去了,桂爷掏出纸烟,一人点了一根。他们的目光一直盯着挖坑的几个年轻人,好久没吭声。
「人还不就是一根草一样嘛,」
驼爷又一声轻歎。「这个麻子,还不如一根草呢。我驼背这么多年一个人也就这么孤孤单单的过来了,很快就又回去了。别的死鬼还有人来烧个纸钱,我连个烧纸钱的都没有哇。没有就没有,活着一个人习惯了,死了又能怎么样?死了死了,死了一切就都完了。两眼一闭,啥事也不知了。」
桂爷也跟着长出一口气。
「是啊,人真是不紧混,眨眼功夫,说没就没了。我这半生一直跟牲口打交道,送走了一茬马啊牛的,下一步,就轮到我自己喽。」
他喷出一口烟,「人哪,就是一袋烟的功夫,眨巴眼的空闲,就都飘走了。老隋啊,全当没活这一回。死了,反倒清静些。只是苦了老婆跟孩子啦。」
一会儿功夫,一个一米多深的坑挖好了。柱子叫桂爷过去看看合不合适,桂爷说:「没什么合适不合适,放得下棺材就行了。要紧地是把他老婆安顿好了,要是她再有个三灾六难的,这个家彻底完了。」
柱子点点头,向桂爷耳语:「要不要先救济他家几斤面,不然饿也把他们饿死啦。」
「这怕不行。」
桂爷摇摇头,「粮食是统筹的,要是让上面知道了,可就吃不消了。我跟二姐商量了一下,先每家匀出点面来,让他们家度过这个难关再说。」
他放低声音,「这个也不能声张,要是捅出去,可就麻烦了,谁也担不起跟汉奸一条路的罪名。不如就我们几家先凑一点,看看风候再说。」
柱子也就不再说什么,回头看见驼爷正在焚烧纸钱,边烧嘴里还咕哝着:「大兄弟,你这一辈子苦哇。老汉我光棍一辈子,也没什么积蓄,这点钱先给你开路,你在那边好好花吧!」
话未说话,自己先「呜呜」哭起来。
柱子走近来,找块碎砖让驼爷坐了,自己一屁股蹲在草地上。
也不知过了多久,驼爷哭声渐小,柱子也跟着流泪,心里有种难言的酸楚。他跟隋强接触不多,但老实的隋强在秀水村也算得上名人了,但这个名不是因为他创造了什么奇迹,而是他跟别人有着不一样的活法。老人们常常念叨他,说他离家的那几年家里的苦况。而他从小所知道的隋强,从来也没怎么好过。
「人哪,其实就是这么简单。」
望着新挖好的坑,他自己也在问自己为什么会对这样一个还不太熟悉的人落泪。
日近正午,桂爷拉起伤心的驼爷。
「大兄弟啊,这下三麻子解脱了,你该高兴才是啊。后面还有很多事需要操办,你可别把身子哭坏了。」
驼爷这才揩了揩眼,颤巍巍地跟着桂爷爬上车。
柱子感觉出,驼爷一下子显得更老了。
一路上,几个人都沉默着。老远就见一群人簇拥在村口,吵嚷着什么。近前才明白,几个年龄稍大的妇女拉着一个全身披着白布的人。那人披头散髮,哭天嚎地,跟几个人撕扯着。
驼爷跳下车,一把扯住那女人。
「小强他娘,你这是干啥?是麻子一个人享福去了你不愿意了吧?你放心,我跟他说了,他先去安置好家,就在那里等你。你先回家歇着去,好让他爹安心地走哇。」
隋强老婆一口痰嚥住,好久没上来气,几个妇女赶紧捶背。
只见她脸憋得青紫,喉咙「丝丝」作响,突然,「哇」的一声,一口淤血带着鲜红的血丝喷溅到路边的一棵老槐树上。
第12章:相思之苦
麻子死了,麻子老婆疯了,他们的儿子还要等待进一步审查。只一天的功夫,秀水村的所有人都在这种静默中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窒息。
然而,民兵连长李茂生可不这么想,他觉得这样人是死有余辜,他的行为正是自绝于人民的具体体现,正证明了他心里有鬼。不过令他吃惊的是,从这个三麻子的死,他又看出了阶级斗争新动向。死个把人不是再正常不过的吗?可是,无情的事实让他着实吃惊不小:居然有那么多人同情这个汉奸,甚至不顾自己这个民兵连长的面子公然替汉奸说话,成何体统?他有些想不通,不过,几杯茶水下肚也就释然了:自己毕竟是在部队经过大风大浪锻炼过的,又是全公社「学毛选」积极分子,这些普通社员当然达不到他这样的思想境界。不管怎么说,也都是乡里乡亲的,就由着他们做这一次吧。何况,自己那个老不死的爹也站在了汉奸的立场上,这让他有些气不顺,但又不敢发出火来。其实想想,爹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人都死了,跟他计较那个干啥?
呼呼隆隆忙了半天,三麻子入土了。「入土为安」这是人们常说的一句话。这下三麻子安心了吗?恐怕未必。没有人再想这么多,也不可能知道夹在几块板子中间的三麻子此刻在想些什么,他李茂生当然也不用想。唯一可惜的是,三麻子死了,少了一个专政的对象,以后公社再开批斗大会,自己就少了一个耀武扬威的机会,这不是使自己正辉煌的前景黯淡无光了吗?这可不成。
他左思右想,现在村里还有两个罪大恶极的人:一个是支圣,他祖上剥削了穷人,就该让他的儿孙来补偿;还有一个就是那个说话不检点的李明山。最近批斗了他几次,说话还是不老实,原本打算报到公社去的,可自己的老爹居然雷霆震怒:「你个龟儿子,就不要再伤天害理了,竟然连你堂叔也不放过?你还想怎么作下去啊。你也不怕你整死的那些人变成厉鬼也来索你的魂啊!」
厉鬼?这个李茂生倒是不怕。他自信是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对于迷信的东西弃之如敝屣。前几天公社的吕副主任还表扬他,说他意志坚定、旗帜鲜明,话里话外有提拔他到公社任职的意思。他也觉得,以自己的能力,呆在秀水村实在太憋屈了。他要学鲲鹏展翅九万里,走出秀水,走进公社,甚至瞅準机会到县里弄个角色干干,那才是做人的本份。以自己坚定的无产阶级革命信念,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也不该郁郁久居人下。想到此,他的心肠又硬起来了,不管爹怎么说,对阶级敌人绝不能心慈手软。那不是我个人的问题,是无产阶级专政的胜利果实是否稳固地掌握在人民群众手中的原则问题,是大是大非问题,容不得半点马虎。
他坐在大队部办公室里,想冷静分析下一步的形势,应该採取怎样相应的措施。然而不能够,那天送葬的场面是他万万没有料到的,想起来就不寒而慄。一个汉奸自绝于人民,几乎全村出动为他送葬,哭泣的人流中不光有老隋家,连我李姓家人也跟着抽抽搭搭的,这还了得?显然,那些人的眼泪不是做作出来的,然而,平时看不出他们有多深的感情啊?这个世道怎么了,这么多苦大仇深刚刚过上好日子的农民,连这点道理也不懂?
更让他想不通的是那个看果园的驼爷,还是参加过长征的老红军,回到秀水村宠得他像关老爷似的,应该有鲜明的阶级立场才是,没想到他的屁股坐的更歪。
噢,他彷彿记起了什么似的,不光这次,平时那个麻子汉奸就常到果园里去,我警告过那个驼背的家伙多次,他不光不听,还倚老卖老,说他当兵的时候我还没下生呢。可恶,可恨。但这也算不上什么把柄,要想缚倒他还得费一些周折。何况,他也是快要入土的人了,跟他怄那气干么呀!斗不斗得过不说,得不到狐狸白惹一身骚那不是得不偿失了吗?
在这次反盗窃行动中,就数二龙表现最出色。为了抓住隋小强,有五个晚上没合眼。我答应过他,等这件事办完了,就提他做民兵排长。如果哪一天我提拔到公社去了,二龙就是民兵连长的最佳人选。然而,现在他连个党员都不是,我几次提出来,都让支部的那几个老家伙否决了,理由是他行为不端、作风不正。
李茂生想,端不端正不正,主要还得看行动,这件事办好了,不就是最有力的证明吗?想到此,他又会心地笑了:自己到了公社成了三把手,二龙把秀水村的军权拿过来,不怕到时二龙不听我的,秀水村还不是我李茂生一手遮天?
还有,就是那个嫣红,眉眼周正,说话甘甜,闹得自己心里整天像猴子挠痒痒似的。我李茂生垂涎了好久都没上手,偏偏那天擦黑的时候在地里偷掰苞米我让逮了个正着。那娘们真她娘的风骚啊,刚碰了她奶子一下,她就抱着我啃上了。想想也是,她男人当兵都两年了,自己弄着俩孩子,还不跟守活寡一样?这几天日里夜里想着怎么瞅机会再跟嫣红云雨一番,可让这个汉奸闹的,怎么也抽不出身来。不过,有了第一次,以后的事就好办了,我李茂生什么时候想她那块骚肉,她都得乖乖地给我送过来。
哈哈,李茂生越想越得意,不知不觉笑出声来,门外的一声「报告」惊得他茶杯落在桌上,转了一个花,又「骨碌骨碌」滚到地下,「怦」地摔成碎片。
他抬眼一看,是二龙。
「噢,二龙,快进来,快进来。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二龙惊魂未定,大口喘着气,结结巴巴巴地说:「连长,不好啦!那个隋小强……带着疯婆子……跑啦。」
搜寻了几日,没有丝毫结果,村民们的心下也慢慢淡了。最觉遗憾的当属李茂生和二龙,没有了这母子俩,就少了立功的机会。但人已经跑掉了,你就是有上天入地的本事,又能奈他们何?二龙在隋家门口守候了几个晚上,知道再没什么好戏可演,便垂头丧气,只好另谋立功的门路。
和二人一样心绪不宁的还有一个人,那就是天天追着楚爷学赶车的李有才。
不知怎么了,自从家里住上了一帮知青,李有才心里总像有什么心事似的,没事就到新家转两圈,跟知青们有一搭无一搭地闲话几句。他自己也知道说的儘是些无聊的话,知青们也不爱听,但还是管不住自己的腿,一天非来个两三趟不可。特别是那个叫巧云的姑娘,小酒窝笑起来像两朵花,小嘴巴说起话来像抹着蜜,见了自己就一口一个大哥地叫,叫得心里直发痒。难怪村里人常常说城里人的活法就是不一样,连脸蛋的都细皮嫩肉怪好看的。
有才心里也明白,自己也只能这么想想就是了,莫说像巧云这样的花朵一样的城里人,就是乡下这些土老帽,不还都瞧不起自己吗?瞅瞅巧云,再回头看看菊花,简直要让人噁心死。可就是这样一个左看右看都不顺眼的蠢货,还对自己爱搭不理的。他越想越憋闷,越憋闷就越有股无名火沖天而起。他想改过自新,像柱子说的那样重新做人。可就这几块土坷垃,任你怎么做,也得围着它打转转。做好了,还能飞出秀水村不成?他跟楚爷学赶车,也是觉得赶车毕竟还轻鬆些,可几天的热乎劲一过,就有些心灰意冷。不就那几鞭子吗?犯得着费那么大劲吗?可如果不学下去,就又回到原先的样子,不光巧云这样俊俏的城里姑娘瞧不上,那个五大三粗没一点姑娘体态的菊花也一样瞧不上。
他知道,对巧云也只是一种奢望,可就是把持不住要去想,腿脚也就无法控制地往新家移。哪怕天再晚,只要睡不着,就会胡思乱想,甚至披衣起来溜跶到新家门口,想像着巧云此刻酣睡的小模样……
他忽然记起,那天深夜,也是从老宅出来,慢悠悠地往新房子蕩,路过李茂生家,闻到了一股特别的味道。他说不出是什么味道,只感觉这味道香香甜甜直逼鼻腔,熟悉而又陌生。紧跟着,肚子「咕噜咕噜」叫起来了。他狠狠吞嚥了几口唾沫,恨不得把这些味道全吞到胃里去。看看李茂生家的后窗,不见一丝灯光,他有些好奇:这家人,夜半三更折腾什么呢?
嘿嘿,他不觉自己也笑了。自己不也是半夜三更在折腾吗?那自己是为了什么?他一边暗笑自己的荒唐无聊,一边继续想着心事,直到新家房后,才停住了脚步,望着那个熟悉的后窗呆愣着出神。
这个夜晚,淡淡的月光撒满了整个小村庄,除了几声狗吠和草虫的和鸣,村庄处在一片静谧之中。他沿着村东的小路漫无目的地走着,晚风轻拂,送来阵阵凉意。他不禁打了个寒噤,在离自家不远墙角处的一块石头上蹲下身。
他斜倚在墙角,用手捶自己的脑袋,心里暗暗骂自己:这是图个啥啊,深更半夜不睡觉,就图悠嗒这一趟吗?可又没法说服自己不来。谁让那个漂亮的脸蛋老在自己眼前晃蕩呢?
第13章:月夜遇贼
他瞇缝着眼,独享这份难得的清幽。农村的夜晚真是可人啊!虽然在农村处了将近三十年,彷彿也只有这个晚上才算静静地享受它的温馨和美好。又一阵微风扫过,从玉米地送来沙沙的声音。这是多么熟悉的声音啊!玉米?对了,那天夜半闻到的就是煮玉米的香气,这气味每年这个时候都可以闻几天。嚼在口里的玉米粒那个香啊!可现在,还没到掰玉米的时间啊,那香味怎么会……他不敢往下想,也不愿意承认,那个一口一个「社会主义」的民兵连长会是个贼?
没容他再想下去,就听玉米地里传来「刷拉刷拉」的声响。显然不是风,风吹出的「沙沙」声是那么均匀悦耳,而这,时轻时重,偶尔还伴随着撞击的声音。是狗?猫?还是其它?
正胡思乱想,一个黑影从附近的玉米地露出来。是人,身上还背着些什么,看不太清。他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在梦里,使劲揉了揉。不是,自己确确实实蹲在这里,而那个人明明就是活动的,而且就朝自己这个方向走来。他屏住呼吸,倒不是怕惊了那人,而是怕吓着自己。
黑影越移越近,已经能分辨出是女人的身影了,他屏住呼吸,竭力不让自己出声,他甚至担心那人会向自己走近,可那人偏偏跟自己作对似的,越来越向自己所在的方向靠拢。黑影中的他再也憋不住这口气了,一个喷嚏打出去。
那人先是一愣,接着「啊」地尖叫一声,扔下袋子拚命跑了。
李有才觉出这声音是那么熟悉,而且奔跑的姿势也一样不陌生。不会,怎么会是她?他拍拍自己的脑袋,把眼睁得更大了些,朝那人奔跑的方向望去,除了来时所看见的,什么也没有。耳边也没有任何脚步声,只有偶尔的虫鸣告诫他夜已经很深了。
他出了一会神,确信那人确实跑远了,便四下打探了一圈,内心里有说不出的沮丧和晦气。那个女人要告诉她的男人吗?如果让他知道了是自己揭穿了他们家的秘密,这以后还有我的好果子吃吗?那可是惹不起也躲不起的主。我李有才在秀水村还从没怕过谁,可在这人面前,总也昂不起高贵的头来。但事已至此,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呢?
他左右为难,可好奇心还是促使他忍不住前移了几步,藉着月光打量着地上的散落物,然后用手摸了摸袋子,鼓鼓囊囊的,袋子的上口附近还散落着几穗新鲜的玉米。
有才呆愣在那里,不知该如何是好。它立起身,绕过那条装玉米的袋子,急匆匆往回赶。说不出为什么,他觉得今晚这次出行有些颓丧。这种事,即使知道,也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自己恰恰就碰在这节骨眼儿上,想躲都躲不开。捡起来吧,如果让人看见,有八张嘴也说不清,如果就扔在那里,明天一早肯定就会闹出事。真的把李茂生的老婆查出来,那他还不认为是我告的密?
他一边走一边想,越想觉得晦气越重。三麻子死了,他的老婆儿子都没影儿了,秀水村应该安顿些了,可谁知,自己哪壶不开提哪壶。那个李茂生是什么人,谁人能惹得起?算了,别跟自己过不去了,全当自己瞎了眼,什么也没看见。
正专注地想着,一个黑色怪物「蹭」地从裤裆底下穿过,飞到一旁的墙头,「喵呜」一声怪叫,激出他一身冷汗。
「娘的,」
他嘟哝着,「连你也来欺负老子。」
他扭回头刚一开步,一个庞然大物阻住他的去路。
他又打了一个激灵,还没等反应过来,那人「扑通」跪在他面前。
「大侄子,你开开恩,饶了你叔这一回。」
从颤抖的声音里他听出是李茂生。
他一声不吭。
这更吓坏了李茂生,声音都颤抖起来了。
「大侄子,这事只要你不说出去,没有人会知道。你能替我保密,我保準你吃得跟我一样。以后有什么事找到我,我绝对肝脑涂地为你效劳。」
李茂生抓住有才的衣襟立起身子。「走,大侄子,到我家喝两盅去。」
李有才立住不动,端详着横在面前的黑大汉。这就是那个耀武扬威、不可一世、令全村人胆战心惊的李茂生吗?今儿个他的威风哪里去了?然而,此时的李有才没有过多地想什么,只是想摆脱开快点回家。
「快把赃物清理好喽。」
李有才冷冷地,口气变得像个长者。「明儿让人看见,想躲都躲不掉。」
「哎哎,」
李茂生像个听话的孩子点头哈腰地应答着。
没有一丝声响。
李茂生抬起头,空蕩蕩的街上死一样沉寂,只有睏倦的月光散落一地。
他哆嗦了一下,不知是因为冷还是怕,很快又回到刚才的状态。他轻移身体,快步走到他老婆撒落玉米的地方,藉着月光整理好了,提在手里,灰溜溜地奔回家去。
回到家,见老婆还站在院子里。他不敢说话,示意老婆赶紧到屋里。老婆给他脱下汗衫,感觉他脊背汗涔涔的,凉得□人。
老婆正不知如何是好,又见李茂生从墙角找出一张铁掀,在院子的梧桐树下挖了一个一米见方的坑。她不敢吭声,不知丈夫要搞什么名堂。直到他返回屋里,才战战兢兢地问:「你这是干啥子啊?」
「都是你这臭娘们惹得,这事要是传出去,别说当公社副主任,连我这民兵连长的位子也保不住。」
他老婆不敢再言,默默地看着李茂生把事做完。回到炕上,二人又嘀咕了半天,几次想睡,却怎么也睡不着。直到鸡叫头遍,李茂生才觉出老婆已朦朦胧胧睡去。可他自己,却还有一连串的事在脑子里迴旋。
这几天真是有些背,他想,自从村里开批斗会,村民看他的眼色都变了,不像前几年那么诚心诚意地爱戴自己了。哎,想想刚退伍回来的那几年,自己是多么风光啊!所有人都把信任的目光投向这个穿军装的小伙子,彷彿他就是秀水村的救世主。是的,没错,他自己也觉得自己就是救世主,也只有他才能把秀水村这个烂摊子收拾好。人们信任他,他有信心,也相信自己有这个能力。凭着在部队几年锻炼出来的韧劲,也凭着自己五大三粗有一股子蛮劲,很快成了秀水村响噹噹的头牌人物。那时,他雷厉风行,办事干练,公社把秀水村当作示範点,他李茂生也成了闻名乡里的能人。
也就是在那时候,他志得意满,不光给秀水村,也给自己定下了宏伟蓝图。他要乘时代的东风,用十年时间干一番大事业。他觉出了自己也像这个社会一样蒸蒸日上。他相信自己这几年受的教育,以他的思想觉悟和果敢精神,成就一番大事业不成问题。秀水村人对他的态度更让他坚信了这一点。
可几次批斗会下来,人们的眼神怎么就变了呢?他想不通,他也并没存什么私心啊!所有这些,都是严格按照上面的指示精神来办的。斗争,当然就得有人做出牺牲;斗争就是要把阶级敌人踩在脚下,让他们永世不得翻身。可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村民思想境界是如此之低,乡里观念这么严重。不论是对汉奸还是对地主崽子,远没有自己想像的恨之入骨。起初他想,这是人们担心地主阶级会复辟,慢慢就会明白过来,进而同阶级敌人做坚决、彻底的斗争。然而,几年下来,人们的思想觉悟非但没有提高,甚至一些苦大仇深的老贫农也站到敌人的立场上去了,隋三麻子的死就证实了这一点。原来这些人是明里暗里地跟我作对啊!
在这种情况下,昨晚的事如果让村民们知道,我李茂生的一世英名算完了,今后也没脸对别人说三道四了。不光如此,他们甚至也像斗地主一样把我拉上台去,喊着口号,把我打入另册。啊,那是多么恐怖啊!
他觉得有些腰酸背痛,哦,是了,这是真的在开批斗大会呢,而且,还是公社组织的,被批斗的除了邻村的几个地主崽子,就是他这个盗窃犯了。人们呼喊着「打倒李茂生」的口号,一个带着红袖箍的人走上前来猛扇他的耳光。啊,居然是随小强,他的腰板怎么也硬起来了?真的世道又变了吗?他被打蒙了,眼睛也发花,想睁也睁不开。他用力地揉,这下看清了,但那是什么啊?是自己的眼皮被扯下来了。他惊恐地大叫一声「啊——」
「怎么了茂生?」
是自己老婆的声音。是,没错。这个一贯刚强的汉子扑到老婆怀里「呜呜」哭起来。
他又静静地闭上眼,安慰自己:「没事,没事,这只是做梦就是了。」
正这么想着,就听得后窗外有人吵吵嚷嚷的,人们议论纷纷地问出了什么事,分明是单嫂子那「嘎哑」的破锣声:「昨晚有人偷棒子呢,被逮了个正着。」
夫妻二人听了,一下子傻了。
李茂生哀歎一声,说了句「我的妈呀!」
就瘫坐在地上。
其实更多的村民处变不惊,不就是偷几个玉米嘛,何苦这么大惊小怪?何况这时的玉米,拨开皮子,一捏一包水,稀罕着呢。就是在地里干活的时候,也忍不住躲到玉米地里啃上几个。只是进到肚里去了,自然也不会有人发现;即使发现了,也并没有什么呀。如今,村口的顺水沟里,躺着两个鲜嫩的玉米棒,有什么好稀奇的?
不用说会有人调查了,根本就是一阵风,说几句也就算了。但李茂生却不这么想,他觉得,这正给自己敲响了警钟,让自己做事不能不更小心些,也或者,为了自己的前途,再也不能干这样的蠢事。他主意已定,内心也便坦然,跟没事人似的,还是将手插在裤兜里四处晃蕩,见人便笑着打招呼。
「今儿个李茂生有些反常哎,这么容易立功的事居然一声不吭。」
「谁说不是呢,要是在以前,不查个水落石出他还有脸姓李?」
「没準这里有什么猫腻呢。」……
人们七嘴八舌地议论,明明看上去像躲着他,又更像故意说给他听。
第14章:遭遇激情
李茂生想扭转过来,装模作样地调查一番,然后不了了之。但事已至此,也不便再说什么,披了大衫走开去。走了几步,却又不知该到哪里。他看到拐角处一个穿花格子服的女孩子的影子,忽然想起嫣红。几天没见那个浪娘们了,心里像耗子咬似的难受。
他决定到她家去看看,但走了几步,又停下来。不,不能,昨晚的事已经把自己搞得焦头烂额,绝不能再大意失荆州。要想细水长流,就得耐住性子。先不说那娘们馋男人馋得跟饿极了的猫见了老鼠似的,就是她想再反悔,到手的鸭子还能飞了?
社员都出工去了,他甚觉无聊,一股莫名的烦躁直冲脑门。他撩开大步,直冲大队部而去。
「连长,连长——」
是二龙的声音。
他停下脚步,转过身,二龙谄媚地站在面前。
「连长,你看,这汉奸死了,他儿子跑了,咱就像没事干了似的。」
二龙搓着手,没话找话地说。
「还想你当排长的事吧?」
李茂生不耐烦地戳穿了他。「没有他们,你也一样可以想办法立功。只要你有了功劳,还怕没有出头之日?不过,这办法得你自己想。先得做出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来,让人服了你,这事自然也就有着落了。天天追着我,我也不能一个人把你提起来。」
「是,是。」
二龙哈着腰。「那咱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
李茂生见他也学着套用自己常说的话,不觉笑了。
「你这兔崽子,别的学不来,学这个倒一套一套的。好好按我说的干,会有大出息。」
二龙「哎、哎」着走开了。
李茂生走到队部门口,见驼爷从果园方向走来。他恨这个死罗锅,这几天他老和汉奸站在一块,对自己爱搭不理的,可又得罪不得。毕竟,他是村里最受敬重的老红军战士,虽然屁事不顶一个,却敢说强硬的话,他要强起来,三头牛都拉不回,甭说别人,连李茂生也奈何不了他。
「驼爷辛苦啊?」
说出这句话,李茂生自己都觉得有些好笑。
驼爷「嘿嘿」一乐,不知是缘于茂生这句话还是他固有的性格。「连长这几天也够忙的啊?大队里这档子事,没个当家人还真是不成。」
驼爷说话断断续续却声如洪钟,让茂生好一顿琢磨:「这老家伙,说的是真心话还是讽刺啊?」
「哪儿跟哪儿呀。」
茂生满脸堆笑,「就秀水村村民的觉悟,即使没我,不也还像一根绳儿似地。」
他整了整军装上衣扣,用手象徵性地扇了扇,自我解嘲似地,「这天,真他娘的热,都这时候了,也该凉快了。」
「是啊,是啊。」
驼爷应和了一句,走开了。
李茂生站在那里愣了半末,整个秀水村,除了这个老家伙,没人敢对自己这么不冷不热的。不就是走过一段长征嘛,可怎么连老婆也讨不上,闹得个断子绝孙?他「呸」地吐了一口痰,推开队部的门。
墙角还堆着二龙从小强手里抓获的半袋子赃物,可能是跑进鸡什么的来了,周围还有散落一地的稻穗。本来,有这些证据,他足可以立一次功,从公社得一份喜报;现在,他都有些不知所措了。人跑了,有赃物顶个屁用?不管怎么说,那是跑了一个人,要不因为他是汉奸的儿子,上面追查下来,我李茂生怕是还要吃官司呢。
他退出队部大门,将门反扣,把锁挂在上面。
「天哪,那不是嫣红吗?」
他的心「突突」乱跳起来。
「嫣红,没上坡啊?」
他忍住内心的狂喜,却又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没呢。我娘病了,我跟队长说了一声。也没什么大事,这不,刚回来。」
李茂生惯性地把没上锁的队部门打开,「来,来,来,到队部喝点水。」
「不啦,还要回家给孩子做饭去。」
嫣红故意摆到他身边,两只乳房晃蕩着。
李茂生一把将她拉进院里,拴上门,抱着嫣红狂吻起来。
嫣红半推半就,一会软簌簌地躺到在李茂生怀里。
李茂生大口喘着气,半拖半抱地将嫣红放到里间小床上。
两人来不及多述,也顾不得门有没有拴死,就宽衣解带,不觉大动起来。
此刻李茂生的脑子里,已没有身外的世界。什么金钱、名誉,跟这一刻的激情相比,狗屁都算不上。他发疯似的寻找突破口,倘徉在从未体验过的奇妙境界里。嫣红也非凡间物,一颦一笑,一招一式,让李茂生销魂蕩魄。他口里不断在咕哝着,手脚不停地忙乱着。他觉得自己就是为嫣红这样的女人而生,也只有在嫣红身上,他才会有使不完的力气。而这个女人的能量也只有遇到他这样的男人才会释放出来。他「心肝宝贝」地狂呼乱叫,彷彿置身于一片奇异的仙境园林中……
正酣畅淋漓之际,门「怦」地一声开了,二人「妈呀」一声惊呼,手不自觉地摀住下身。
李茂生定下神来,手忙脚乱地套上衣服,嫣红也穿戴齐整了。李茂生这才蹑手蹑脚地来到外屋,没人,什么活物也没有。站在正屋,就能看到大门依然紧闭。
「真是活见鬼了。」
他没好气地咕哝着,心里像惊了枪的野兔子。一阵清凉的风扫过他的面颊,他猛然省悟:原来这恶作剧,竟是这王八蛋搞的。他的心放鬆下来,回头看到嫣红潮润的脸,饱满的胸,又禁不住扑上去,将她摁倒在床上。
一切潮水一般,一会如狂蜂浪蝶,一会又风平浪静。
送走嫣红,李茂生说不出心里有多快活。这娘们,比自家的黄脸婆强他妈百倍。可惜,这娘们是军婚,不然,我就直接弄过来,把那个黄婆子休了。不成,他进一步想,自己的事业正处在蒸蒸日上的时期,不能因小失大。一旦到了公社成了三把手,别说嫣红,黄花大闺女又算得了什么?
想到这里,他心里更乐了。得好好跟上面疏通好关係,那个吕副主任虽然答应了我,可也只是口头上说说,算不得数,有正式文件才成。何况,他还只是二把手,这事,还是一把手说了算。
他又想起刚刚扭着好看的屁股离开的嫣红,心里更是美滋滋的。刚才的巫山云雨让他通体舒畅,他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快意。他倒上一杯水,坐着那把「咯吱咯吱」响的破椅子,双脚架在办公桌上,不知是回味刚才那风雨飘摇的一幕还是想其它什么心事。
猛然,他的心里一紧,身子跟着椅子摇晃了一下,双脚重重地落在地上。那娘们的男人在外当兵,今年也就该退伍了,这种如醉如仙的滋味也算尝到头了。再者,如果这事传扬出去,就不单是耍流氓的问题,是破坏军婚的罪名啊。
他点上一支「前门」烟,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放弃这娘们,还真有些捨不得;长期这么弄下去,非出大乱子不可。
不知过了多久,也不知想了多少,反正在头脑一片晕乎中天黑下来了。他回到家,胡乱吃了两个玉米麵饼子,早早地躺到床上。下午的兴奋劲儿一过,他感到浑身疲惫,一会就「呼呼」睡过去了。
这个晚上,驼爷家来了两个远房亲戚,一块喝了几盅,便有些醉意醺醺的。说来也奇,那个三麻子到自己果园玩的时候,一直没有觉出什么,他这一死,心里便空蕩蕩的。在驼爷看来,死个把人也属正常,没什么大不了的。哪个人最后不都是埋到那个小坑坑里去?自己这一大把年纪了,离那地方也不远了,也从来没把死活当回事。人嘛,赤条条来,就还得赤条条走,这是自然规律,这个,驼爷并不是看不开。倒是那个三麻子,人老实了一辈子,咋就这么窝窝囊囊地离开了呢?他还不到五十岁,比我这个驼背还小两轮呢,咋说走了就了?窝囊人天生一副窝囊命,全村这么多人,咋就他被抓了呢?也偏偏咋就他去的那个部队败了阵呢?
跟亲戚喝酒的过程中,他就唉声歎气的。他内心里从来没有这么不平过,可三杯下肚,就又觉得自己的想法幼稚可笑。一个老红军,从来也没把生死当回事;一个千刀万剐的汉奸,倒让自己鸣起不平来了。越想越多,想得越多喝得也更来劲。一杯接一杯,连客人也劝不住。
客人见他连起身都东倒西歪,便要扶他上炕,他哪里肯依?炕小人挤,岂有让客人不舒服的道理?别看驼爷酒喝了不少,心里可明白着呢。他强撑着身体,拍拍肚皮,扶着炕沿把两床薄被抻好了,直到客人躺下,他才晃晃悠悠地离开。
他独自一人朝果园走去。凉风一吹,他清醒了许多;可走了几步,就觉得嗓子眼里有东西往上胀。他靠住墙边的一块大石头,反过手猛捶后背,「哇」地吐了一大口。好像有东西从鼻腔里冒出来,酸酸的,感觉更噁心。不过,胸部倒好受多了。他还没忘了揩揩咳出来的眼泪,然后强打精神挪开步子。
乡村的夜一片静谧,连狗儿们也沉睡了。驼爷踉踉跄跄地走着,不觉哼起了小时喜欢的曲子。哈,好多年没唱了,那些小曲还是那么熟悉。他想起了童年,想起了走过的这大半生。自小父母双亡,吃百家饭熬到懂事。参军那会,还只是个兵蛋子呢。嘿嘿,他不觉笑了:要是在部队混下去,说不定也弄个一官半职的呢。可他留恋秀水村,是秀水村养育了他,他和秀水村有感情哩。
那年月社会还不稳定,再加上自小就是罗锅腰,结果连个媳妇也没讨上。这不,就这么一个人走到头啦。他不知是悲哀还是庆幸,要是娶妻生子,下一辈还是像自己一样罗锅子,这不犯大愁了吗?还好,一个人,无牵无挂就这么过来了,过得轻鬆愉快。或许正是因为这个缘故,也或者是由于自己参加过红色军队,村人都挺拿他当回事。你想,一个孤寡老人,还求什么呢?
第15章:往事萦绕
果园的棚子里,想必另一个看果园的还没睡吧,远远地看见后窗透着微弱的灯光。驼爷紧走几步,觉得酒劲慢慢冲上来,肚子里翻江倒海的一般,再也挪不动步子了。他停靠在湾边一棵歪脖子柳树旁,想歇一会,不知不觉竟迷糊过去了。
不知是梦里还是真的,他听见「咚咚」的声响,睁开眼,只见一个人弓着腰从学校那边跑来,又急匆匆在他面前掠过。他想喊住他,嗓子像是被什么东西塞住了,发不出一点声音。
他扶着柳干站起身,还没等清醒过来,便见远处一片红火光。
「哪来这么大的火?莫不是看花了眼?」
他使劲揉搓了一下,狠狠把头摇了几下。不对,不是眼花,明明就是火光。
失火了。这是他的第一个反应。他紧跑几步,拐过大队部,已看到小学校北窗有剧烈的火苗窜出来。
「失火啦——」
驼爷先是一愣,酒劲一下子全消了。「快来救火啊——」
他声嘶力竭地扯开嗓子大呼,不一会,整个村庄狗吠成一片。
李茂生太累了,躺倒就呼呼大睡,不知什么时候,反正就在梦里,他搂着嫣红继续行苟且之事。突然,听到一阵呼喊的声音,他屁滚尿流地拉起衣衫不整的嫣红往高梁地里蹿。跑啊跑啊,感觉手里一下子空空的,嫣红不见了。他大声呼叫着嫣红的名字,刚喊了几声,上来几个人把他掀翻在地,一个黑脸大汉几个耳光打得他眼冒金星,另几个不分青红皂白上来就狠狠地踹他。他惊恐地尖叫着,强睁开眼睛,一灯如豆,老婆正在推搡他的屁股。
「还做艳梦呢,失火啦!」
「失火?哪儿失火?」
他边穿大衫边急呼呼地问,同时听到窗外杂沓的脚步声。
「谁知道呢。」
他老婆说完,先跑出去了。
茂生快步走到火灾现场,大火已经熄灭,只有断残的屋樑无精打采地窜着小火苗,几个社员正奋力用水泼。一桶水下去,「滋」地冒起一大股浓烟,跟着一股呛鼻的气味。
村民杂乱地围着学校站了一圈,还有一簇人聚在一起不知干什么。他走近前,分开围观的群众,就见一人蹲坐地上,二姐扶着他的后背。看不清面孔,但从「哎哟娘啊」的声音可以判断出此人正是二龙。
「连长,二龙爬到屋上去,一股火苗喷到他脸上,就摔下来了,怕是把腿摔断了吧?」
二姐把茂生拉到一边,「要不要赶紧送医院去?」
「二龙是为保护国家财产负伤的,当然要送。」
茂生拿出军人的作风,果断地说。
当晚,派了几个村民把二龙送往公社驻地医院,二龙的老婆也跟去了。三岁的女儿无人照料,二姐便把她接来自己家。
第二天便传来消息,二龙属轻度烧伤,左小腿腓骨骨折,需要长期治疗。
几天后召开村民大会,公社特别派人来主持,对二龙同志的先进事迹进行了表彰,并根据二龙同志病床前的愿望,吸收其为党员。
正是农忙时节,除了安排二龙的老婆,又选了几个年长的作陪护,二龙的女儿小燕暂由二姐看管。
过了几天,二姐带小燕到医院看望二龙,刚到病房门口,就听到病房里吵吵嚷嚷的,从声音知道是二龙的妻子。
二姐迟疑了一下,想到这时也不便进去,就想拉小燕离开。但一句话,又让她停住脚步。
「你这是自作自受,」
二龙的老婆哭泣着说:「非要立那个什么功,入那个什么党,当那个什么官。那些有什么好啊,值得拿命来换?这下可好了,自己放一把火,没把自己烧成官,倒把自己烧成废人了,看你这辈子还怎么有脸见人,更甭说当那个什么破排长了。」
她越说越气,「你死了也就算了,让我和小燕这辈子怎么活啊——」
随着哭声,病房的门「光当」一声开了,二龙老婆捂着脸跑出来,差点撞到二姐身上。
二龙老婆一抬头,愣住了。
二姐也愣住了。
小燕迷惑地看看娘,再看看二姐。
三人默默无语地来到院落,在东墙下的砖垛旁拣块碎砖坐了,二龙老婆一个劲地哭泣,女儿惊恐地望着她。
「别再哭了,吓着了女儿。」
二姐不知该说什么好,安慰地说。
「二姐,」
二龙老婆啜泣着靠在二姐肩膀上,「我这辈子完了。他脸烧的变了形,大夫说再也恢复不过来了。」
「慢慢会好好,慢慢会好的。」
二姐也不知在安慰她还是宽慰自己。
「都是那个李茂生害的,」
二龙老婆擦擦眼,咬牙切齿地,「都是他自己想往上爬,想方设法地害我们二龙。」
二姐愕然。
「他为了提拔到公社,甜言蜜语地哄我们二龙,说将来的民兵连长是他的。还为了立功,一手策划了这起火灾。那个狗娘养的,还和嫣红勾搭成奸,公开鬼混,让二龙碰上了。反正二龙完了,我要告他,告他破坏军婚,让他不得好死。」
二姐心里一紧一紧地,她不知道,这里面还有这么多小九九。她提醒二龙老婆:「这个可不兴乱说,传出去,人家会说你是诬告,这罪名可是不轻。」
「这个一点都不假。」
二龙老婆理直气壮地说,「那天下午他和嫣红就在大队部做那事,让我们二龙撞上了,怕说出去他会打击报复,一直没敢吱声。」
二姐觉得事态严重,但自己只是一个普通农村妇女,没理由也没资格管那些事啊。
她装作若无其事地对二龙老婆说:「只要二龙没什么事,就不要操那些闲心了。恶人自有恶报,没了良心还有天理呢。」
「可是二龙真的完了啊——」
二龙老婆又是一声长嚎,「他已经成了那模样,以后还怎么见人啊。二姐——」
二姐来到病房部,查看了二龙的病情,又到病房看了看昏睡的二龙。整个面部围裹着,只露着两个眼孔,黑洞洞的有些吓人。
怕吓着孩子,二姐没让小燕进房间。
回到家,二姐有好长时间搂着小燕。脑子里不断翻捲着二龙老婆的话。她觉得李茂生太可恶,也觉得二龙太可气。表面上一个个人模狗样的,背地里居然干出这等伤天害理的事来,也不怕遭报应。她又瞧了瞧惊魂未定的小燕:这个可怜的孩子,要是他爹真的治不好,可该怎么办啊。
「小燕,看我给你带了什么?」
春玲笑瞇瞇地跑进来。
「春玲姐姐,我看看。」
小燕从二姐怀里挣脱出来,跑上前去。
「哇,好漂亮啊!」
小燕从春玲手里接过两朵粉色的花。
「春玲姐姐,这是什么花啊?」
「这叫月季花。」
春玲点了一下她的小鼻子。
「每个月都开吗?」
「当然啊,所以才叫月季花。」
「下雪的时候也开吗?」
「这个……」
春玲憋住了。
「你这小鬼头,尽问些没用的。」
听着小燕天真活泼的声音,想起二龙烧得不成人形,二姐的鼻子又一阵发酸。又是一家人就这么完了。如果二龙老婆这个时候再提出离婚,那不是更把二龙往绝路上推吗?
吃过晚饭,二姐例外地没有到大街上与邻人们唠闲嗑。她静静地躺在床上,白天的一幕翻来覆去在脑海里折腾。二龙的老婆说的是真的吗?如果真的如她所说,二龙非但入不了党,而且有被抓入大牢的危险。还有,李茂生和嫣红那些烂事早已传得沸沸扬扬,也就李茂生的老婆还蒙在鼓里。她深知这事非同小可,一旦捅出去,有他李茂生好看的。不管怎么说,这可是破坏军婚的罪名啊!这个李茂生也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这种事居然也能做出来。俗话说:砖墙石头墙,没有不透风的墙。他也不知怎么心思的,就好像别人都是傻瓜就他一个聪明人似的。
思来想去,她拿不出什么更好的办法。上告?告诉谁去?不告?这事会越闹越大,说不定会惹出更大的乱子。二龙是不行了,自己玩火,就图了个党员的名号,即使没人追究,也很难在人面前抬起头来。就是可怜了小燕了,如果没有了爹,这孩子不就跟自家春妮一个样?
春妮?想到把这事跟春妮联繫在一块,她自己都吓了一跳。是啊,春妮。她在内心里翻腾着,这孩子命也够苦的,打从出生的那天起,就没见过爹什么样儿呢。但是她又不觉得苦,因为她还没懂事的时候,又有了爹,而且,还有了个比她小几岁的妹妹。看她青春活泼的样子,就知道她心里什么结都没有。
可是,小燕就不同了。她现在还不知爹和娘的那些事,可慢慢大了,开始懂事了,偏偏爹闹成了那个样子,即使保住命,这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如果她娘再提出离婚,这个家还能成个家吗?
也不知折腾到什么时候,有根回来了,闷着头就往被窝里钻。
看着这个木头样的男人,她心里哭不得笑不得。跟他结婚十多年了,一共说过几句话恐怕数指头都能数得过来,要不是她二姐性情开朗,说话像开了闸的河一样,这个家还不憋死?好在,春妮完全随她爹,而春玲却是自己的翻版,她心里又踏实些了。
想到春妮她爹,她就再也没法入睡,十几年前的一切像串串碎片慢慢连接成为一体。她坐起身,小隔间的灯还亮着。她蹑手蹑脚走下炕,推开了小隔间的门。
煤油灯在长条桌靠床的一侧亮着,「啪啪」地弹出两个小火星,火苗闪晃了一下,就又稳定下来。春妮的脸正对着灯光,一本书还紧紧攥在手里。
「这孩子,睡觉也不吹灯。」
她嘀咕着,想走上来把灯吹了。可再一次看到女儿熟睡的脸一下子绽出一个浅浅的微笑的时候,便禁不住坐在床沿,细细端详了半天。
是啊,这样子,多么像他当年的爹。可惜,她这一辈子也见不到她的爹了,她的爹还知道有这个女儿吗?也不知怎么了,守着女儿,她开始念叨春妮爹的名字,想起他们相亲相爱的日子。
是啊,自从爹死了,娘失蹤了,自己一个人孤零零地走在昆明的大街上,那是怎样的孤苦无助啊。不知为什么,那个年轻英俊的军官就跟着自己走了半条街,还主动提出收留自己。她也知道他一定另有所图,可在那样的环境中,冥冥中注定了她无法摆脱。是啊,如果没人收留自己,不是流落街头冻饿而死,就是堕入青楼。
那个军官很坦然地告诉她,他老家在东北,家里也有老婆,还有一个孩子,可孤身一人在外,还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回去,便想再安一个家。那天偶尔在街上闲走,就看上了二姐,再也抹不去。从他的脸上,二姐觉得那人不坏,而且,在战乱的年月,哪里还有更好的栖身之地?
婚后的日子是幸福的,一年后,她有了可爱的小宝宝。又过了两年,她又面带潮红地告诉丈夫,自己又有了。丈夫喜得像个天真的孩子,把她当成可爱的公主,不只自己对她疼爱有加,还吩咐手下对她无微不至地关怀照顾。可还没等到孩子出生,她就从丈夫忧郁的眼神里预感到有不好的事情发生。果然,丈夫告诉他兵败了,要撤到一个孤岛上去,以求东山再起。由于飞机吃紧,只能先把儿子送过去,再来接她和肚子里的孩子。
二姐相信丈夫,忍住泪点点头。她知道丈夫这么做也是出于无奈。可等到女儿出生了,已经会叫娘了,那个男人还没有回来。她哭干了眼泪,知道他再也不可能回来了,便心如死灰。她想就此了结生命,可面对滔滔江水,怎么也下不了决心,是女儿天真的笑脸和稚嫩的啼哭唤醒了她。还有爹临死说的话一遍遍在耳边迴荡:回老家去!回老家去!
她回到了秀水村,眼前的一切告诉她这世道变了,跟原先大不相同了。从大会小会里她也明白那个男人再也不可能回来了。她不敢告诉任何人,那是她心底永远的秘密。可是,他带走了儿子,那个「狗子」还是她起的,丈夫笑她给儿子起这么个难听的名字,她说:「名字是难听点,可是好养活。」
丈夫也就一笑了之。
秀水村的人听说她的女儿叫「狗子」都提议让她改了。虽说名字只是个记号,可一个女娃儿家起这么个名字,叫起来都觉得彆扭。可她就是不听,她的心事只有她一个人清楚。
我这是怎么了?她抹抹眼角的泪。想儿子了吗?她说不出,分别的时候,儿子才两岁,她的印象中,也只是一个普通娃娃,记忆最深的就是给他过百岁时那种欢快的场面和小娃娃纯真甜美的笑脸。
灯芯又「啪」地跳出一粒火星,还没等落到桌上就灭了。
要是儿子也在身边该多好啊,也都是大小伙子啦。她不禁轻轻摸摸女儿的脸蛋,虽说没有城里人的那么细腻,但骨子里掺杂着她和丈夫的基因。要是也还是那个丈夫,也还有那个儿子,会有多么温馨啊!想着想着,眼睛一阵发热,泪不觉又涌了出来。
女儿翻了一下身,书「巴嗒」一下掉在地上。她呓语了一句什么,甜甜地笑了一下,又呼吸均匀地睡去了。
第16章:变生意外
李茂生最近有点烦。
他从村民闪烁和眼神和含糊其辞的言谈中彷彿预感到了什么。那个二龙也真够笨的,我要他设法立功,可也不该这么做呀?现在好了,烧成这样子,得了个党员的虚名又有啥用?或许现在人们还把你当积极分子,可事情一过,还不得照常过日子?可就那模样,还出得了门吗?还有那个嫣红更可气,明明最近关于我的风言风雨这么多,可她偏偏跟猫儿见了腥似的缠住不放。满脑子里儘是不开心的事,压在她身上也就没有了先前的快意。而且,她越是浪声浪语,他就越觉得是在拆自己的台。这样闹下去,传到上面,别说公社第三把交椅,我这民兵连长还干不干?甚至,上纲上线,还不得把我拿去蹲大狱?
他警告了嫣红几次,最近风声太紧,缓一缓再说,可那娘们就像吃了秤砣一样,铁了心地往我身上靠。这下可好,狐狸肉倒是吃到了,可这一身骚惹得也不轻。他像个丢了魂的野兔子,左冲右突,不知如何是好。
那天他到医院看二龙,那个跟屁虫一样的家伙居然也敢跟自己唱反调了。那张髒乎乎的臭脸,噁心死人了。可他还得装出一副关心的样子。
「二龙,你好好养着,反正药费大队给你报销。等你伤好出院,我保你当上民兵排长。」
「连长,」
二龙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你看我这模样,还能好起来吗?」
「能,能。」
茂生随口应和,其实,他心里一点把握也没有,甚至还恨恨地想,怎么不一下子烧死算了。这话当然不能说出口,能听到的声音是:「你入党的事给你解决了,我还跟公社要了给你的嘉奖令,通报全公社向你学习。」
「唉——」
二龙并没有他预料中高兴和感激。「躺了这些天,我也算明白了一个理。人活着,不用追求这追求那的,能舒舒服服过个平安日子就比什么都好。」
从医院出来,李茂生有种说不出的失落。因为那个三麻子的事,闹的倒像是自己做了汉奸似的,人人都不拿正眼看自己,连自己的爹也人前人后地说自己给他丢了脸。人们见了他不再像以前那样涎着脸讨好,而是远远地躲开。
看来,这秀水村是不能再呆下去了。可离开秀水村,又能到哪里去?这里才是自己的家,这里有老婆、孩子。想想二龙的话也没错,自己争来争去,争到个啥?如果能到公社当上三把手还好,如果狗屁官也混不上,还怎么见人?
想着想着,他的脚步不知不觉移到了公社大院门口。
对了,再找找吕副主任,探探口风再说。
「啥?你还想这事啊?」
吕副主任的口气一下子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本来呢,我已经把报告打上去了,如果没有太大的障碍,也就差不多定下来了。可今儿个上午,县里突然来了个调查组,说你跟村里一个什么人有姦情。茂生啊茂生,这种事你也敢啊!」
他手拿茶杯在桌上顿了顿。「村里那么多女人,你沾哪个不成啊,偏偏惹个当兵的老婆?如今什么年代你懂不?破坏军婚,可是要入大牢的。」
「主任,你也相信?根本就是无事生非。」
茂生自己都觉出有些心虚。
「没有最好。」
吕副主任的口气缓和了一些,「也许是有人嫉妒你,诬告你,不过,上面既然调查下来了,我也不能袖手旁观。如果没事呢,屎盆子也绝不会扣到你头上;如果真有呢,你可得吃不了兜着走。」
不冷不热的话真像屎盆子浇了个透心凉,坐也不是,站也不行。
他自己都不知是怎么走出公社大门的。一路躲着人往回走,连人们给他的笑脸也以为是故意嘲弄他。进到家门,正在给鸡拌食的老婆也不似以前那样问声「回来了」而是阴阳怪气地。他觉出有些不对劲,想挤出一个勉强的笑,可扭曲了几次,怎么也笑不出来。
他刚要进屋,就听得背后老婆冷冷的声音:「李茂生,你干的好事。」
他扭转头。
「怎么了?吃枪药啦?」
「你别装蒜,全村人谁不知道,就瞒着我一个,把我当草包了啊?要不是县里来了调查组,我还真被你这王八蛋蒙在鼓里了呢。」
别的话还不打紧,一听「调查组」三个字,李茂生脑袋「嗡」地炸开了。
「啥?你说啥?啥子调查组?」
他惊愕地张大了嘴巴。
「你也有怕的时候啊?」
老婆蔑视的眼神把他的心一下子推到了枯井里。
「你个臭娘们,你跟我说清楚——」
李茂生也说不出哪来的那股无名火,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撕过他老婆的头髮,扭到在地,一只拳头狠狠地砸了下去。
就这,他觉得还不解气,立起身又踹了几脚,他老婆哼都不哼一声。他有种莫名的恐惧,走了几步又回过身,在老婆的鼻孔处试了试,没有一丝气息。
他惊恐到了极点,在院子里转了三圈。完了,跟嫣红的事闹出来了,老婆死了,自己这条命也该到头了。
但他还是清醒的,又折回来,尽他自己的努力给老婆做人工呼吸,见仍没有动静,他真的害怕了,想喊人,可试着开了几次口,一个字也没有吐出来。他冲出门外,自己都不知要去干什么。转了一圈回来,下意识地又凑到老婆跟前,依然没有一丝气息。他觉得自己这回真是死定了。自己这么一个堂堂正正的人,怎么几天的功夫就这么人不人鬼不鬼了呢。而且,即使老婆不死,自己也没脸在秀水村活下去了。
忽然,一个可怕的念头在他心里闪现:与其苟且偷生,还不如痛痛快快地死去。当他想到这里的时候,把自己都吓了一跳。他想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舀了一瓢冷水浇到头上。不成,我不能就这么死去。他转过身,老婆横卧的尸体又一次阻挡住了他的视线,刚刚打消的念头重又浮现出来。
说不出是什么驱使,他从院子的一角拿过小方凳放在横樑下,将绳索悬在樑上,跨上方凳打个死结套在脖子上,一脚将方凳踢翻……
三魂蕩蕩,七魄悠悠。
高山流水,茂林修竹。
李茂生自己也不知这是什么样的所在,只知道所有的一切都透着灵动和生气,优雅而亲切。
「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天堂了吧?」
李茂生心里琢磨,身不由己地跟着一个影子不知不觉地往前走。人人都害怕死,真来到这里,其实也没有什么啊?正胡思乱想,只见一骷髅状的人近前来。笑迷迷地对他说:「你也来啦?」
这一惊非同小可。
这不是那个三麻子吗?是了,他也死了,刚死了没几天,可能正在这里等我吧?他怎么也会到这地方?他这样的人只配下地狱才是。自己可不愿意跟汉奸在一个地方。我是谁啊,我参过军,是堂堂正正的党员,怎么能跟这种人在一起呢。可是,可是,这里是天堂啊!
他想跑,躲得离汉奸远远地,那人却死死的抓住他的衣领。对了,自己还穿着那身半白不黄的军装呢。这老东西,活着没让我清静,死了也找我麻烦。他怒不可遏地撕扯着,嘴里不住地咕噜着什么。
又听得有人轻声细语地说:「醒了,醒了。」
他有些奇怪,自己不是明明死了吗?怎么会听到老婆的声音?是了,老婆也让自己打死了,她在这里,也一定饶不了我。他想退,那个三麻子正凶神恶煞般地向他张着手;往前跑,老婆的狰狞可怖的嘴脸又挡住他的了去路……
正进退两难之际,隐隐听得女人的呜咽:「茂生,茂生,你不能死啊。你可得活过来啊!」
分明是老婆的声音,熟悉而浑浊,似在眼前就遥不可及。天堂也跟人间一样吗?他正疑惑,又觉的有人轻轻攥住了他的手。
「没事了,这下可好了。」
嫣红,是嫣红。那么娇柔的嗓音,也只有嫣红配得上。
那声音隐隐退去了。
「嫣红——」
他大声呼叫,冷不丁一下子坐起身。
残阳歪斜地射在床前,老婆面无表情地直视着他。
「这是在哪里?我不是已经死了吗?你——是人是鬼。」
「想做鬼,没那么容易。」
还是老婆冷冷的声音。
噢,不对,刚刚老婆还哭着不让自己死的,怎么现在又变了一个样子?
哦,死不能死,但活也活不舒坦。
「这是哪里?」
「医院。」
还是冷冰冰。
「我没有死,我居然又活过来了。」
他痛楚地狂呼乱叫,「谁?谁这么狠心把我救下来?」
他在心里呼喊着,痛哭得捶胸顿足。
哭累了,他停下来,头脑也清醒了许多。是的,自己明明把绳子套脖子上了,怎么会在这里?他隐隐约约记起了之前的一些事。对,是那个吕副主任说要调查我的,还有老婆说县上的调查组进村了。怎么会?我一个堂堂的民兵连长,就为这点事来调查我?这让我的脸往哪儿搁?完了,我李茂生这辈子算是完了。不对,我跟嫣红的事一直偷偷摸摸做得天衣无缝,外人怎么会知道?
一连串问号在他的脑际萦迴,似乎那么简单,简单的不需任何解释;又那么大张旗鼓,让自己无处遁形。不就是玩个女人吗?倒像是我李茂生犯了天大的政治错误似的。
他清醒了,就像做了一场梦。梦醒了,新的一天也就开始了。只是他不明白,老婆已经被自己打死了,怎么跟没事人一样?他想解开这个谜团,可这种事又不好直接问。
他又躺下来,像犯了错的孩子,在受到大人的教训之后,一句也不敢顶撞,乖乖地躺在那儿。
自己刚才说什么啦?对,嫣红。嫣红怎么了?为什么我叫嫣红的时候老婆会在身边?嫣红不是这样子的,她体格风骚,莺声燕语,恣意狂浪;而这个女人,一张苦瓜脸,说起话来就像河东狮吼,令人生厌。唉,完了,我和嫣红的事人人都知道了,我还怎么在秀水村抬起头来?这倒是次要的,人们说过也就完了;最令人担忧的上面还来了个什么组,真的假的啊?不像是假的。我听老吕说过,老婆也说过的。是的,如果不是老婆亲口说,我怎么能对她下此辣手呢?
自己受了这么多年良好的教育,难道到这里就全完了吗?他不知是想像还是进入了梦中,也不知是人间还是天堂或是地狱,反正就这么茫无头绪地驰骋着。
一会是嫣红甜蜜蜜的笑脸,水蛇腰在眼前不停摇摆。他「心肝儿肉」地叫着扑上去,可怀里空蕩蕩的,什么也没有。她明明就在眼前的啊,可怎么就听她在身后嘻嘻地笑呢?赶紧扭回头,一个厉鬼正面目狰狞地用嘲弄的眼光扫视他。他心神晃忽地闭上眼睛,厉鬼消失了,却有一个战战兢兢的声音似乎在轻声耳语:「连长——连长——」
跟着出现了一张焦炭样的脸。是谁?谁会这么低声下气。是二龙。没错,一定是他。不过怎么面目全非了呀?是了,他为了抢救集体财产被火烧了。唉,这个二龙呀,干么性子这么急?
「嘿嘿。」
他不觉笑出声,不知是笑二龙还是笑自己。连长?我还是连长吗?人人都知道我是盗窃犯,人人都知道我的风流事了。前面这事还没有什么,跟嫣红那些烂事可把自己给毁喽。为什么他男人是个当兵的呢?这事又是怎么捅到上面去的呢?
他翻来覆去的问自己,肯定了又推翻,推翻了再肯定。他的泪不觉又顺着眼角渗出来。是,眼泪,自己还活着。不过,那个三麻子真的死了吗?二龙真的烧成这模样了吗?老婆不是被我打死了吗?我明明记得自己是上吊了的呀?一连串的问号折磨着他,他觉得自己真要窒息了。
还好,嫣红又来了,还是那张勾魂摄魄的笑脸。玉米地,草垛旁,大队部的小床,嫣红家的土炕,颠鸾倒凤,蜂飞蝶舞,欲仙欲死。
嫣红真的出现了,还是那么轻盈的脚步,正推开自家的大门,回头嫣然一笑。他心蕩神摇地跟进去,一把抱住她。却是空的,闪了个趔趄。他举目回望,正要找寻,但见嫣红手持菜刀望空劈来,嘴里还喊着:「你害了我,你害了我。」
他急忙躲闪,明晃晃的刀影划了一道弧线,就见左手飞离出去,手腕处登时一阵剧痛。
他杀猪般「啊」地一声嚎叫,把正在给他挂吊瓶的护士吓出一身冷汗。
第17章:强暴菊花
大队部高音喇叭上说,最近两天将有暴雨。柱子坐不住了,跟有良商量,是不是晚上加夜班,把已经晒得差不多的豆子压好了扬出来。
场院坐落在村东端,距李有才的新家不远。没有月光的晚上,老远就能看见村东头雪亮的灯光。灯光下,不管男女老幼都一刻不停地忙碌着,有的用木板在摊开的豆棵上甩打,有的把已敲打得不成形的豆棵用木杈推到一边,另有人堆成一大垛一大垛,剩下的带豆皮的堆成一大堆,然后有几个青壮劳力藉着风势扬场,半边场院里瀰漫着风吹起的豆皮碎末。桂爷从牲口棚里牵出两匹骡子,拉上两个大碌碡,边哟喝边滚碾起来。
毓秀和巧云也参与进来。所有这些对她们来讲都是新鲜的,她们使用着各种不同的工具,体验着各种不同的滋味。丰收的场景总是令人难忘,不光农民如此,她们也一样受到感染,心里喜气洋洋的。
在忙碌的人群中,一个包着花头巾的姑娘引起了毓秀的注意。这不就是那个吃「忆苦饭」时大骂李有才的菊花吗?这么久了,一直没见她露面,今晚到是新鲜,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
巧云当然不知这里面的猫腻,谁跟谁根本还分不出来。不过,她天性活泼好动,跟谁都能搭上话,甚至一口一个「哥」把李有才都叫得晕头转向。
菊花正和一群中年妇女把已经扬好的豆粒往麻袋里分装,那也算是力气活了,但毓秀看得出,这女孩力气蛮大的,大概也与她强健的身体有关吧?
看到菊花,她的眼神不自觉地寻找有才。也是从吃「忆苦饭」那天开始,她意识到农村这种男女关係倒也挺有些意思,露骨,却保持着天然和纯朴。而且,这几天,她到是觉得,李有才这人本质上并不坏,可能只是从小缺少些管辖就是了。那个菊花,根本算不上什么漂亮姑娘,若是换成年轻小伙子,还真未必瞧得上他。倒是那个有才,年龄比他大了那么多,说不定正会疼人呢。
嘻嘻,她自己也不觉暗笑起来。这是想什么呀?一个大姑娘家,不往正经事里想,偏偏想这些歪门斜道。是不是自己也开始有这样的感觉?一个念头从心底窜出来,把自己都吓了一跳。
好在,在这样的环境中,人们只顾忙碌,没有谁理会她在想什么,她也和巧云一起,拿一条中间带滑轮的木棍,学着其它妇女的样子,在晾晒好的豆棵上敲打起来。
这阵仗,巧云还是第一次参与,兴奋而又好奇,干得特别卖力。可是,不一会,就觉脚麻腿酸,胳膊无论如何也使不上劲。啊,这样的事,跟书本上学得相差十万八千里哩。过去守着文字的时候,只觉得劳动也是快乐的,没想到真的干起来,远不是自己想像的那种滋味。不过,周围人的热烈和欢快还是感染着她。再加上,社员们了解这些城里娃,平时让她们干最轻快的活,这个时候,也多次嘱咐她俩该歇的时候就歇着,不用不好意思。
也不知干了多久,巧云听到柱子过来说了一句什么,然后所有人都歇下来,走向一个拐角处。从他们嘻嘻哈哈的笑语里,知道他们是各自小解去了。他们似乎一点也不避讳什么,手提着裤子就从黑影里出来,又走向另一个发着暗光的罩子灯旁。哦,那里有几只桶,正冒着「腾腾」的热气。
「来啊,先喝点绿豆水,别中了暑。」
是柱子的声音,但看不到他人在何处。
「快啊,喝水水哩。」
是李有才故意逗笑的声音,怪里怪气的,惹得几个妇女笑起来。
「二流子——不,李有才,嘻,」
一个妇女扫了柱子一眼,「改过来不扣工分吧?」
柱子没有回应,只是呵呵地笑,笑过又用了毛主席的一句经典语录:「犯了错误不要紧,改了就是好同志。」
旁边有几个小孩子学着他说话的样子,凑到李有才面前:「二流子哥,不,有才哥。」
也转身,「队长,不扣工分吧?」
又是一阵稀稀拉拉地笑声。
毓秀和巧云也过去,喝了一碗绿豆水。毓秀抬起头,就见李有才直朝这边看,似乎打招呼的样子,只好报以浅浅的微笑。
不知怎么,毓秀有种特别的感觉,那个李有才的变化似有些不可告人的东西,至于到底是什么,似乎又解释不清。毕竟,那是大男人的事,自己一个女孩子家,也只是凭感觉而已。不管怎么着,来到秀水村,即使成为这里的村民,也跟他没有太大的瓜葛,反正尽量避开一些就是了。但巧云不在乎这些,还是笑嘻嘻地一口一个「有才哥」地叫。每到这时,毓秀就观察出有才异样的眼神里有一些慌乱的东西,隐隐地,有些后怕。
自己这是怎么了?毓秀问自己,刚刚还觉得这人不错呢,怎么又往歪处想了呢?她又暗笑了一下,回到其他妇女中间。
正好有才也走近前,有个妇女撺掇他:「有才,好久没见菊花了呢,你把她藏哪里去了呀?」
有才「呵呵」地傻笑着:「刚刚不是还在这里的嘛,怎么会是我藏起来?」
「有没有上手啊?」
又一个妇女调笑了一句就捂着嘴笑起来,其他人也跟着笑。
「是啊,是啊,趁着这热乎劲,生米做成熟饭得了。不然啊,到手的鸭子再飞了,你可就竹篮打水一场空喽。」
有才只是嘿嘿笑,朝另一边走了。边走边扔下一句话:「臭娘们,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所有人都投入到紧张的而欢快的劳动中了,没有人注意到有才干些什么。不知过了多久,有一个人直起身子边捶背边疑惑地问了句:「有才这小子藏哪儿去了?」
人们彷彿才省悟过来,「是呀,好长时间了呢,也没言语一声。」
一个妇女插话说:「这是人家的秘密,也要告诉你吗?说出来你们也不信,有才和菊花到垛后面藏猫猫去了呢!」
一句未了,一圈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这个晚上,有才心里特别複杂。刚才妇女的那句话,又勾起了他诸多心事。是啊,也难怪城里人看自己不顺眼,就连菊花这样不成人形的居然也不把自己当人看,可见,这三十年真是白活了。
回头想想,也真是奇怪,自己的习性这么多年没人能管得了,自打看到这几个知青,便于不觉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特别是当那个张嘴就笑的巧云来了后,自己都说不出为什么,嘴也甜了,腿也勤了,连「二流子」这名号叫得人也越来越少了。而巧云那一声声「哥」叫得心里直发痒,但他还没糊涂到自信她会爱上自己的地步。爱?呵呵,他不禁笑出声来。农村这些老爷们、老娘们知道爱是什么玩艺儿呀!娶妻生子,也就是这么一个传统,办起事来跟那些猪啊狗的没什么区别。两个人凑到一堆,然后生一大堆孩子,就这么一辈辈传下来了。
可就是这么朴素的生命传承方式,他李有才也拥有不了,心里不免有些窝火。他不懂什么叫爱情,可他打心眼里觉得城里的女娃娃们好看,说起话来莺声燕语的。巧云那两个甜甜的小酒窝,梦里都出现过好几回哩。
那自己还追个破菊花干啥?也还是说不清,可能就是为了传宗接代吧?母亲三个儿子,就剩下我一个了,虽说给定了个「烈属」那也只是块牌牌,过年过节多拿几个鸡蛋,多分几斤大米就是了,至于更多的好处,他李有才并没见到。但他能觉出来,人人都尊敬他的母亲,只要有好事就先想着他们家。连自己这么不成才,队里还是照顾着。
当然也有另一层意思。虽说不懂哈子叫爱情,动物的冲动还是有的。那次跟菊花在医院里陪床,就觉出她身上有一种特别的味道,这种味道吸引他恨不得上去咬上一口。不,还不是咬,是想抱起她圆滚滚的身子,扒光她的衣服跟她做那事。他从来没做过,没做过并不等于就不想。他想像不出那会是什么样的滋味,但有一次晚上做艳梦,就梦见跟菊花在高粱地里做那事了。他感到特别快意,一高兴就醒了,醒了才知道褥子湿了一大片。
那天他看见李茂生的老婆偷苞米,心里一直繫着一个大疙瘩。那不会是真的,他对自己说,自己好做梦,那恐怕也只是一个梦吧?但那个梦也太真了,比跟菊花做那事要真得多。何况,李茂生就真真切切地跪在自己面前。还有,那天也是接近夜半,从他家路过的时候,传出来的那香味就是煮熟的苞米的味道。是的,把这一切串起来看,这个民兵连长敢情是监守自盗。明地里一口一个大公无私,暗地里也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而且干得天衣无缝。如果不是自己这两次奇遇,谁会相信那个口口声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家伙居然是个披着人皮的狼。
还有更邪乎的,李茂生竟然狗胆包天,和什么嫣红勾搭成奸。也别说,那娘们,还真是惹眼,别看已经生了两个孩子,比菊花好看多了。可她男人是当兵的,沾惹她,罪名可不轻。连自己这个烈属都有贼心没贼胆的,那个李茂生也不怕惹出大乱子来。女人是惹祸的狐狸精,这话一点不假。瞧现在沸沸扬扬闹的,连上边调查组都下来了,听说连长也撤了呢。想必,这李茂生有好戏看了。
不过有一点还是令他欣慰,菊花不再像以前那么执拗了。当然也得益于前几天菊花娘病了,自己所付出的代价感动了她。住院的那几天,自己就像个孝子一样守候在床边,虽然菊花开始说自己赖皮,可「赖」了几天之后,她也认了,而且,开始有了笑模样。还是柱子说得对,只要自己坐正了,就会有女人喜欢。
这个晚上,他一直盯着菊花在灯影里晃动,偶尔也会打眼瞅瞅巧云。当然,菊花跟巧云没得比,可也不算很难看。而且,就自己这模样,有个菊花也算烧高香啦。好在,那天菊花爹说了,不管怎么说,菊花得找个当庄的,好照顾老爹老娘。他踅摸了一圈,除了自己,还真没个比自己更合适的。自己跟菊花这事虽没定下来,可哪个也不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啊!菊花大概也意识到了,没有男人向他抛眉眼,也没有媒人敢向她提亲。甚至那天二姐还跟自己开玩笑,说如果自己学好喽,她来保这桩大媒……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笑了:看来真是想媳妇想疯了。还别说,长这么大,还真没尝过女人什么味道呢。他也曾牵过菊花的手,儘管她很快就甩开了,没有好好体验一下到底是啥样感觉,但还是觉出心里是跳得跟平时有些不同。特别是那天,菊花还把他送出了医院大门,自己猛地抓住她的手,她也没像原先那样很快抽回去。瞅她那一眼,看上去脸上还有些红晕。看来有些门道,他给自己壮胆,这样子还不能说就是自己的了,得像狗蛋他娘说的那样,生米做成熟饭才行。
喝绿豆水的时候,他正巧看见菊花那块花毛巾下的眼神似乎在向自己传递着什么,他心里「噗噗」乱跳。再加上昏晕的灯光下,菊花似乎也漂亮了些,特别是刚才那个笑,跟巧云的差不了多少。他有些心痒难耐,说不清自己想干什么,就是有种抱一抱菊花的冲动。趁着黑影里没人看见,他很快地拉了菊花的手一下,菊花也没有显出生气的样子。何况这一下亲密接触,竟让自己第一次尝到了触电的滋味。
他只觉得头皮发麻,浑身发凉,彷彿一只被网住的兔子,左冲右突,就是找不到出口。
不能再这么等下去了,他恨恨地想:武力解决未尝不是最好的办法。
他鼓足了勇气,四下打量了一下忙碌的人们,感觉没有谁注意他,便以拿木掀为名凑到菊花跟前说有件事想告诉她,她也竟没有拒绝,跟他来到那个大草垛后面。
他感到自己呼吸粗重,眼看要窒息了,菊花的催促才提醒了他。
「到底什么事?快说呀。别在这里傻呆着,让人家笑话。」
他在心里不断地鼓励自己要勇敢,口里却嗫嚅着:「我,我……」
还没等菊花进一步质问,便猛地抓过菊花的手。
菊花一惊,想甩,但甩不开,还没等反应过来,有才猛地将她扑倒,就来撕扯他的衣服。
她想反抗,但那个男人死死地将自己压住;想喊,但嘴里像是塞上了什么东西。她只觉得胸腔发闷,脖子热辣辣地,粗重的呼吸夹杂着臭哄哄的气味扑鼻而来。
说不出是委屈还是难过,面对滋意蹂躏她的男人,她木雕一样一动不动,泪水汩汩从眼角涌出来。
第18章:茂生自杀
距离村庄二里地,有一座百米见方的水库,月光如水的夜晚,景色有些惨白。
李茂生穿戴齐整地站在水库的一角呆愣着出神。这是他一生最清醒的时刻,凉风袭来,感到阵阵寒意。现在还是农忙季节,劳累了一天的农人们在街头凉快了一会就都回家睡觉,準备明天的收割了。
这样的活李茂生也不是没干过,他觉得自己有使不完的力气,就像他在入党时宣誓过的,要为实现什么目标奋斗终身。当了三年兵,成了他一直以来的荣耀,他不再满足于「三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理想生活了,他有了更为远大的志向。这不,还没扛几天锄头,就干了民兵连长,威信高了,农活也干得少了。唯一所做的就是带那么几个人,把公家的庄稼看好喽。然而现在,什么荣誉、信念、理想、前途,一切都成为过眼云烟。他多么想再回到原先的小日子,没有忧愁,没有烦闷。但此刻,他已心灰意冷,他知道自己怎么也回不到从前。
又一阵夜风袭来,藉着月光,他看到湖水泛着鱼鳞状的波纹轻鬆地游弋,水库另一侧的芦苇也跟着「涮涮」作响。多么熟悉的声音,曾经陪伴他度过多少个美好的夜晚。然而,现在,在他的耳朵里,变成了一曲舒缓低沉撕心裂肺的哀乐。
这座水库还是自己干上民兵连长的第一年修建的,在他的带领下,那热闹的场面无法用语言来形容。那个时候,人们敬他、宠他,把他看成秀水村的天神。他下凡来唯一的目的就是让秀水村多打粮食,让人人都填饱肚子。到那时,他就是秀水村的佛,像关老爷一样让人供奉。
几年下来,果真如他所料,虽然村民没像佛一样供他,却从一个个谄媚的脸上感觉出他在秀水村的地位和威望。只有一点令他遗憾,秀水村并没有因为他而变个样。几年下来,秀水村还是原先的秀水村,甚至,吃不上饭的日子也常有。他觉得,要想改变秀水村的面貌也只是个人的一厢情愿。他的心懒了,甚至开始为自己设计的宏伟蓝图感到好笑。
他紧了紧披在身上的黄军装。噢,就是这身军装,伴着自己在部队出尽了风头。不仅立了功,还入了党,不久又手握秀水村的军权。他得意地笑出声来:这些年也够风光的了,可能是因为风光的过了头,就接二连三地闹出这些事来。这个晚上,他躺在床上,无论如何也没法入睡。藉着透进窗欞的月光,他看到老婆酣睡的样子,心里一阵噁心。他不禁想起嫣红来:那骚娘们,真她娘的过瘾啊!可是,他又咬牙切齿起来了。要不是她,现在也不会沦落到这一步,弄得自己做人不成做鬼不能。
我李茂生算是完了,秀水村再也没有我的立足之地,我的荣光永远只属于过去。我没法在秀水村再呆下去,到公社做第三把交椅的愿望因为沸沸扬扬的「嫣红事件」早已化为泡影。这还不算,调查组还真像吃了秤砣似的,铁了心的要弄个水落石出,这不是把我往死里整吗?
从出院那天开始,不,从他扇老婆那记耳光的瞬间开始,他就觉得完了,生命对他来讲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一个一直以来堂堂正正做人、视荣誉为生命的人居然做出这种事,不仅愧对自己,更愧对多年来受的教育啊。
他折腾了半夜,怎么也睡不着。其实,昨晚他就想好了,既然这个世界对他没有意义,也就没必要再留恋它了。但即使死,也要死得像个男子汉。他思来想去,觉得这一生最大的功绩就是带领村民建了这座水库,它是全公社的样板,落成那天来参观的人络绎不绝,他心里也像吃了蜜一样甜。那个公社的主任还拍着自己的肩膀说:「小伙子,有能耐,有前途。」
是啊,前途。虽说还只是民兵连长,但实际上是秀水村的掌门人;而且,也就是在不久前,吕副主任还亲口许诺他到公社当三把手的。光明的前途、辉煌的未来正向自己招手呢。可花开花落,潮涌潮伏,只在眨眼之间,既在意料之中,又出乎预料之外。才几天的功夫,一切全完了,完的那么乾脆、彻底。
有时他想,就做个普通的秀水村民算了;但另一个声音告诉他,你已经失去了做人的资格了。是啊,在秀水村,还有自己的容身之处吗?他想点头,最终还是苦笑着摇了摇。隋小强事件他看得比谁都清楚,村民已经不把他当人看了。那自己是什么?没有答案。殴打老婆的一幕重又显现出来。说真的,自己对这个世界没什么值得留恋的,死了,那个黄脸婆也就少个伴,只可惜了孩子。是啊,孩子,天真灿烂的笑脸让他不敢想更多,怕动摇了自己的决心。
他朝水库连移了两步,风似乎更大了,水击打着石砌的水库边缘发出「光当」「光当」的巨响。也就在前不久,也是这样柔和的夜晚,月光轻轻洒在他和嫣红身上。就在这附近的草垛旁,他们忘情地狂吻。唉,他轻歎一声,心里最割捨不下的倒是嫣红了。他转回身,来到他和嫣红放蕩的地方,抓起一把枯草嗅了嗅。哦,还掺杂着嫣红淡淡的体香。
但这些都永远的成为过去了。他们不可能再有未来,非但如此,他甚至没脸再见她一面了。也正因如此,他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他带着嫣红的体香和狂放离开这个世界,回到自己原有的荣光里。
他笑了笑,自己也觉得有些凄然。惨淡经营了好几年,原想飞黄腾达,结果闹了这么个结局,心有不甘吶。可既成事实,无法更改。他苦笑了一下,留下点滴遗憾,做鬼也有点念想呢。他这样安慰自己,似乎一切都安排妥当了。
他再一次站到水库旁边,虽然此时风更大了,但已不再感到寒冷。他把军服又归整了一下,特别把领口处摆弄了几次。一切都顺理成章,可以让他不失威严地告别这个不再留恋的世界了,便纵身一跃,扎入水中。
不大一会,也就在李茂生跳入水中的地方,一个人弓着身子指向水库的方向,彷彿在为逝去的灵魂默哀。
这个晚上,楚爷睡得颇不安宁。昨晚在桂爷那儿拉闲呱,喝了太多酽茶,再加上回到家已近夜半,也就翻来覆去怎么也无法入梦了。每每这样的时候,以前的日子就像过电影一样在心海里翻滚,而最近两天发生的这些事又让他一声声歎息。
其实,已经跟桂爷说了太多这方面的话题,而这话题似乎永远也言说不尽。一个家就这么完了,完得无影无蹤,倒也新奇却又在情理之中。他不能想像如果小强母子二人不离开秀水村将来的日子会怎么过。人活着,总得吃饭,而隋家母子,真是连饭都吃不上了。而现在所能做的,也只能在心里默默祈祷出门在外的母子俩能吃上饱饭,合适的时候再平安回来。
想到隋家,自然就不能不和李茂生联繫起来。毫不避讳地说,是李茂生加速了这个家庭的败落,可又是什么使得李茂生敢于这么做而又不露一丝破绽呢?他说不出,他出门在外的那些年,不公平的事见得多了,可那是乱世,发生什么离奇的事都在意料之中。而如今,社会形势一片大好,竟也还有逼死人命而不用担责的事吗?
想到李茂生,眼前忽然又冒出了嫣红。这个女人,以前一直挺好的啊;最近怎么风传和李茂生勾搭上了。唉,女人也是难,但她自己不想想,军人的老婆做出这种事来,那不是惹火烧身吗?那个李茂生也忒大胆了些,或许是志得意满不知自己姓什么了吧?昨天还风言风语听说县上调查组都来了,这可是破坏军婚的大罪啊!而且,调查才刚刚开始,李茂生的民兵连长也给撤了。恐怕这事真的闹起来,有李茂生好看的了。
就这么乱糟糟地想着,也不知朦朦胧胧地过了多久,睁开眼,天才刚刚透亮。他穿上衣服,天这么早,又不知该干些什么,就又和衣而卧,继续想自己的心事。可是越想越理不出头绪,也就更加烦乱。记起昨晚听桂爷说这两天驼爷心情不太好,便虚掩上门,朝果园方向走去。
距离果园还有二三百米的样子,就见几个村民一个劲儿地朝南跑。他暗暗称奇,这大清早的,又没有早市,一个个不在家睡懒觉,瞎蹿蹿什么啊?正疑惑间,又有几个妇女向这边跑来,其中一个是单嫂子。
「楚爷,出事啦。」
她气喘吁吁对楚爷说,「听说了吗?李茂生跳进水库淹死了。开始我也不信,后来老王头说是他亲眼所见,才有些信了。」
「什么?」
楚爷脑袋先是「嗡」的一声,继而又冷静下来,刚想问句为什么,几个妇女早不见了蹤影。
他想顺着她们跑去的方向先看看怎么回事,移了几步,却又改变了主意,仍向驼爷所在的果园方向走来。
推门进去,驼爷还没起床,但彷彿已经听到「索索」的响动,侧转了一下身子,见是楚爷,便披衣坐起来。
「听说了吗?李茂生死了。」
第一句话,楚爷就提到刚刚听来的新闻。
驼爷并没有楚爷想像的那么吃惊。
「死就死了呗,人人都会走这条路的。」
楚爷有些不解。这种不解一是缘于这事来得太突然,二是驼爷的话出奇地平静。
「你好像对这事漠不关心?」
「我关心个啥?」
驼爷咳嗽了两声。「是他自己不想活了,别人能有什么法子?」
「听说是跳水死的,老王头早起拾粪发现了水库里有具尸体,从那身军装判断出是李茂生。」
「这个我知道。」
驼爷仍然面无表情,「我看着他跳下去的,这个我咋不清楚?」
「啥?」
楚爷瞪大了眼睛,「这事与你有关?」
「说有关就有关,说无关也无关。」
驼爷还是慢悠悠的。
楚爷急了。「你快说,到底是咋回事?」
驼爷咧嘴一笑。「昨天我到南庄找几个老友耍,喝多些了。本来他们嫌天晚了,不让我回来。我说[我一个孤老头子,还怕有人想我的好事不成?]……」
说到这里,楚爷也忍不住想笑。「没想到,没人想我的好事,倒是我看见别人的好事。你还不了解我?本来就伛偻着腰,喝上点酒,哪还有力气走路啊。也就到了水库那边,再也走不了啦,就躺在水库边歇了一会。你说咋啦?」
他停了一下,故弄玄虚地打量着楚爷。
楚爷急了。
「你个糟老头子,有什么事快说,还卖啥关子?」
「我刚要迷糊过去呢,就见一个人走到了水库边,好长一段时间,大概半个时辰吧。」
他顿了顿,点上一锅烟。「看那身材和打扮,认出是李茂生。开始我还奇怪,这么晚了,这连长出来干啥啊?就见他出了一会神,还喊了些什么。我隐约听说[报应]什么的;后来又看他到草垛边抓了一把草,还在鼻子底下闻了半天,[嫣红嫣红]地叫着。当时我还想,这人也真够怪的,夜半三更不睡觉,跑这儿来干什么?想嫣红,到她家里去呗,又不是第一次了。」
说到这里,驼爷自己先嘿嘿地笑了。
「还别说,嫣红那娘们,脸蛋就是好看,咱们秀水村还真没人能比得上。」
说了这一句,才又转回到话题上来,「他就又回到水库边,也不知心思了些什么,反正还摸了摸衣领什么的,接着就跳下去了。」
「那你还不去救?」
楚爷急切地打断他。
「救?」
驼爷呲出缺三少两的黄牙。「他一米八几的个头,我这一米六的小身子,还弓弓着腰,不是自己找死啊。」
「那也得找人去啊?」
楚爷更急了。
「反正是个死,找也没用了。」
驼爷一脸阴沉,「命数已定,活过来又怎样?还不得另寻死路。已经吊死过一次了,还会有什么死法?死在那水里,也算又走他光荣的路啦。」
听过驼爷的叙述,楚爷也不好再说什么,只是歎着气。他猛然间想起了什么似的,抬头看着驼爷。还没等他开口,一个人冒冒失失地闯进来。
「楚爷,我找了你半天,怎么躲到这儿来了?不好啦,出事啦。」
「不就是李茂生那事嘛。」
驼爷打断他。
「不是不是,」
那人惊魂未定地说:「是二龙。他正拿着菜刀满大街找李茂生,哭着闹着要跟他拚命呢。」
第19章:二龙惊魂
揭开脸上的纱布,二龙老婆第一次看见烧伤后丈夫的模样,那张扭曲变形的鼻翼活像电影里的魔鬼,吓得她轻轻「啊」了一声,捂着脸悄悄退出门外,抽抽咽咽哭起来。
二龙隐隐约约听到窗外的啜泣,心里已明白了八分。躺在医院的这些天,除了医生折腾,就是自己享受无尽的痛苦。村里那么多人来看他,李茂生言谈中的鼓励与安慰,特别是公社领导也来过一次,对他这种捨己为公的行为进行了极力表彰,并告诉他要全公社党员干部学习他这种勇于献身精神,还亲授他为「党员」称号,并且反覆强调这是上级党委多次讨论最终确定,破了先例哩。他想,这怕真是绝无仅有的吧?也可以见出上级对他的关心和重视。他感动了,觉得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但是,他从老婆的声音里又听出一丝绝望,而且这绝望不单纯是老婆总对他冷嘲热讽,说他自作自受,而是脾气也比先前更为暴躁。以她这种性子,如果把在家里说得话抖搂出去,非但一切功劳将化为乌有,还会有投入大牢的危险。然而,几天过去了,除了老婆,没有谁对他的先进事迹产生丝毫怀疑,他的心才稍稍安定下来。但另一重疑虑不觉袭上心头:他觉得全身除了疼痛,就是奇痒难耐,更多时候要承受痛和痒的双重夹击。医生话里话外也让他模糊地意识到,他的脸恐怕很难再恢复原状了。
他没想到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他有些后悔做这些事,也都是由于一时性急了才会想出这样的馊主意。但事已至此,无可挽回,明明知道已铸成大错,也还是不得不将错就错。
有时,病房里只剩下他一个人,他也会一阵苦笑,甚至伴着呜呜咽咽的饮泣,而这饮泣更多的不是来自疼痛而是源于委屈。彷彿自己过去还只是一个小孩子,只有经历过这么大的波折后才成熟起来。他几次要掀掉纱布看看自己到底是什么样子,都被制止了。医生的告诫让他再也不敢有这样的想法。
「如果你不积极配合医生治疗,就永远也恢复不过来了。」
言外之意是在告诉他,如果按医生的话去做,依然有恢复的可能。但另一种声音也在脑子里盘旋:这只是对自己的安慰而已。这种情况下,没有人肯透露给他真实的信息,主要还得靠自己的判断。几天下来,他觉得再也不是以前的自己了,过去追名逐利的行为是多么幼稚可笑。本以为事情不会闹大,也仅是一时冲动才捅了这么大的漏子,不光学校被烧掉了三间,要是上级追查下来,别说民兵排长,自己整个也就完了。更令他不能忍受的是,原本只想显示自己的英雄壮举,没想到那把火正冲自己脸颊而来。唉,这不是对自己的惩罚是什么?
他心绪烦乱,说不上反思,也谈不上慨歎,却有深深的懊悔,但木已成舟,有什么法子呢?
后来他的心渐渐稳定了,一门心思配合医生治疗,或许真像医生说的,只要配合好,很快就没事了。也就在他具备了积极的心态準备配合医生精心治疗的时候,医院却催促他出院了,态度也远不像先前那样柔和。他不明就理,但从老婆连讽带刺的话语里他感觉出:他治病的费用已经花光,连公社奖励的那部分也已用完。家里出不起,村里有困难,公社里再不管的话,那可真要走向绝路了。
他早就预料到事情会这样,因为,公社里那几个头头除了表扬了一番之外,就再也不见了蹤影,村主任支支吾吾的话让他明白了些什么,老婆的不满更让他锥心刺骨:「凭着安稳日子不过,却偏偏要显摆自己。这下可好,不光把自己毁了,这个家也完了。」
是啊,如果真的留下什么后遗症,毁了的就不只是自己的下半生,把整个家庭也拖累了。儘管心里急躁,但他并没有对老婆反驳什么,只是有些黯然神伤。「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他想起了那天人们玩笑中说过的那句话。其实,老婆绝不是那样的人,但想想自己,做得的确有些过分。没有了身体,名啊利的又有何用?
医生告诉他可以出院了,而且,彷彿迫不及待地给他办了出院手续。回到家,他就急于知道自己是什么样子,可老婆不知把镜子藏哪儿去了,心里也更明白了八九不离十。老婆越这样,他的心也就越迫切。好在,那天的腿疼最后查实也只是腓骨出了点问题,并无大碍,不然,下半生拄着拐棍度日,那可惨透了。
他不知道回到家的这个夜晚是梦中还是现实,只觉得有说不出的难受与空虚。他几次想起身都动弹不得,待到确知自己真的醒来,天已经大亮了。
刚刚还听到老婆在屋里折腾什么,可不一会,就没有了任何影子。他赶紧起身,急切地想知道自己的样子,翻了半天也没找到镜子。他灵机一动,舀了一瓢水倒进脸盆,把头伸过来。
那张脸会是自己吗?他先是打了一个冷颤,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找了块毛巾,试探着在眼圈处擦拭了一下,还是刚刚看到的模样。他狂怒了,一股无名火沖天而起。
「不——」
他狂吼了一声,像无头苍蝇在院里转了好几圈。「不,这不是我,不是——」
还在睡梦中的小燕被这杀猪样的吼叫吓醒了,她透过窗欞的缝隙看到爹在院子里转来转去。她一骨碌滚下炕,可怜巴巴地盯着爹恐怖的脸。
看到女儿倚在门框上惊惶失措地看着自己,二龙的火气更大了。
「哈哈哈哈,」
他发出一阵尖厉的狂笑,自言自语却又声震屋瓦:「是我害了自己,是李茂生这个王八蛋毁了我——」
他转了几圈,鸡窝旁一把生了锈的菜刀横在他眼前。他「哇」地一声抓过来,咬牙切齿地破口大骂:「李茂生,你个龟孙子,我要杀了你——」
二龙手提菜刀冲出大门,直奔李茂生家而去。
此时天已大亮,他身后立即聚拢了许多叽叽喳喳的人,看他凶巴巴的样子,没人敢上前拦阻他。
二龙怒气沖沖地来到李茂生家门口,只见大门敞开着,他大声喊叫:「李茂生,你个狗娘养的,出来——」
见没动静,他冲进院子,一脚踹开风门,屋里凌乱不堪,被子像一堆烂狗肉团在坑的一角,没有一点活人的气息。他里外找了一遍,连猪圈也看了看,没有任何人的影子。
他顾不得多想,提着菜刀返回大街,像吃了药的耗子似的东蹿西撞。人越聚越多,他的火性也越来越大。他一边跑一边吼声如雷:「李茂生,你不用藏,我就是挖地三尺,也要见到你的尸骨。」
他一路小跑来到大队部,队部门上大锁牢牢地拴着。他依旧不死心,推的门「光当光当」直响,口里还不断地嘟嘟囔囔地。
「二龙,别胡闹了。」
分明是楚爷,声不高,却带着估摸不透的威严。
他转回身,呆呆地看着楚爷。
「二龙,别吵吵了,李茂生已经死了。」
楚爷身后的驼爷压低嗓音说了句,然后一个劲地咳嗽。
「死了?」
二龙张大了眼睛,怀疑地看了看楚爷和驼爷,又环视了一下四周围观的村民,手里还不断晃动着那把菜刀。「你们说,他是不是死了?哈哈,别蒙我。他死了,他为什么要死?」
「你冷静一下,一会就知道了。」
看二龙的情绪平静些了,楚爷走近前,两个小伙子趁机夺下他手中的菜刀。
众人这才近前来,就听有人小声嘀咕:「说是烧得很重,这不也没什么嘛?」
楚爷也看得清清楚楚,除了鼻子没些变形之外,远没有风传中的那么厉害,只是难看些就是了,便也放宽了些心。
楚爷刚要说什么,就听背后吵吵嚷嚷的,聚集的人群也向自己背后的方向涌去,刚才还凶神恶煞的二龙,此时也呆若木鸡。
随着女人呼天抢地的哭叫,就见很多村民杂乱地分列在小路两旁,中间几个青壮劳力喘着粗气抬着一块门板,上面躺着的正是湿漉漉的李茂生。
二龙惊愕地张大了嘴巴,还不断地小声咕哝着:「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人流退潮一般向李茂生家的方向涌去,只剩下楚爷、驼爷、二龙三个人。
二龙不知所措地尾随在楚爷和驼爷的身后来到果园。
好久,三人都没有说话。楚爷和驼爷各点上一锅烟「巴嗒」着。
二龙下意识到摸了一下鼻子,鼻翼急促地翕动着。
「二龙啊,」
驼爷长出一口气。「我也是快入土的人啦,有些话不知当讲不当讲。你们年轻人争强好胜,这个我能理解。可争来斗去,有个啥子结果?李茂生就这么死了,你呢,你心里的苦你自己清楚。」
他换上一锅烟,「你看我,孤孤单单一个人,也就这么过来啦,很快就赤条条走啦,什么也留不下。留下又有什么用?人一死,一了百了。图人烧个纸钱?嘿嘿,说句不好听的话,活着的时候,儿女都不孝顺,人都死了,再装孝顺有什么用?人吶,就图个这辈子安生得了。唱什么戏,敲什么锣。我这最后一锣下去,就什么也不知道啦。你还年轻,路长着哩,好好过日子,别再争啊斗的,会有什么好结果?树要一张皮,人活一张脸,可也得看怎么个活法。李茂生,我看着他死的,也就那么一回事。死了倒也痛快;他如果活着,还不是比死还难受?」
二龙感到惊诧,又有些犯迷糊。这个罗锅子,搞什么鬼名堂?
然而驼爷已没有再往下说的意思,自己也不好多问。不过经过这一闹腾,他已不再那么急躁了。李茂生的死,让他既吃惊又意外。一个红红火火如日中天口口声声奔前程的人怎么说完就完了?他搞不清他住院的这些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但驼爷的话是对的,疼痛中的思索让他明白了许多。人生也就是这么简单,没必要干昧良心的事。而且,在看望他的村民中,有些自己还使过拌子,他心里的那些委屈便转化为感动。老人们说得对,都是当庄当院的,干么非要互相猜忌大动干戈呢?
刚看到自己这副模样的时候,确实吓了一跳,而现在,那股沖天而起的怒火因为李茂生的死消失的无影无蹤。李茂生活了个什么?到头来不就是这么两手空空的走了吗?他又想起了隋小强,当那个漆黑的夜晚,自己手掌拍在他肩膀上的时候,他惊恐的程度也不会比自己照镜子的时候差。其实,自己心里也明白,隋家确实吃不上饭了,可自己的前程就在他们身上啊。为了自己,便不再管那些了,李茂生不正是这样做的吗?这样做的结果呢?还不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他不知该说些什么,只在驼爷说的时候不住地点头,这次,它是诚心诚意的。曾经,李茂生口里出来的就是真理;现在,驼爷说的也蛮有道理。李茂生求的是图风光,而驼爷想的是找轻鬆。哪条才是该走的路?如果没有这场大火,或许他还会不择手段往上爬,而今他知道自己没戏了。回过头来想想,驼爷的话也不无道理。村民们祖祖辈辈不都是这么过来的吗?
三个人各想各的心事,沉默了好久。
还是二龙打破了沉寂:「楚爷,驼爷,你看我这样子,还怎么有脸见人啊?」
「这又怎么啦?」
楚爷说,已不是纯粹安慰他,而是从心底里感到宽慰。「说实在的,二龙,你的伤比人们议论的,比我想像的要轻得多,根本没什么的。先好好养着,把小燕照顾好了,对小燕娘别再横挑鼻子竖挑眼,一家和和睦睦的,比个啥子都好。」
二龙只是「嗯嗯」着,想说点什么,张了张口,欲言又止。
三人正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单嫂子夹着一阵风跑进来。
「楚爷,驼爷,不好啦。」
她像毒日头底下的癞狗一样吐着舌头,断断续续地说:「李茂生……他老婆……喝……农药了。」
第20章:暴雨之夜
暴雨说来就来。天刚摸黑,狂风大作,电闪雷鸣,一场倾盆大雨铺天盖地而来。村民们只能躲在家里,任一道道电光在窗前霹过。
不过这个夜晚秀水村的村民睡得并不安宁。李茂生还没下葬,他老婆又喝了农药,幸亏发现及时,才没酿出人命,不过也还是精神恍惚,只好安排了几个人陪同。
柱子心里比哪个人都更急躁,他所急的除了新近发生的这些事,就是白天陵好的豆子,由于时间仓促,苫的不是太牢靠,这么大的风雨,一旦苫子被风吹跑,这一年的收成可就全泡了汤啦。
他在床上翻了几个滚,聆听着窗外。声音越来越大,心内的忧虑也越来越强。如果真的出现了什么问题,非但公粮交不上,村民一年的零花钱也就换不回来啦。
他捅了捅媳妇,媳妇似乎也并没有睡着,很快动了一下,划了一根洋火,晕黄的灯光布满了整间屋子。
「又挂挂着那些豆子了吧?」
媳妇朦朦胧胧的声音。
「是啊。」
他穿上衣服,跳下炕,回头问:「那件军用雨衣呢?」
「还想那件雨衣啊,都用了五六年了,早就破的不成样了。」
「那也得找找,披在身上也算是心理安慰。」
他自嘲地说着,进了小套间,拿出一团皱皱巴巴的东西。苦笑了一下,还是抻开,披在身上。刚打开门,雨便在风的吹动下向自己扑来。他犹豫了一下,并没有返回,只是把雨衣裹了裹,便冲出门外。
好在风小些了,但暴雨依旧敲得裸露的部位生疼。急雨如柱,根本无法睁开眼睛。幸好这是一段非常熟悉的路,他就摸索着七弯八拐深一脚浅一脚地来到场院。
场院紧邻小队的牲口棚,柱子看见牲口棚的窗子还隐隐透着亮光。他知道看牲口棚的桂爷还没有睡着,决定先进去找点家什。
桂爷不在,只有那盏挂在墙上的小煤油灯被窗子漏进来的风吹得摇晃着。他有些纳闷,这么大的雨,桂爷咋不在屋里呢?但心急如焚,也便没想太多,从草料棚里抓起一把长柄三齿木叉冲进雨地里。
雨似乎比刚才小了一些,但风依然没有减弱。他检查了两个垛,没有鬆动的迹象,略微放了些心,就又来到了个头的更大的垛旁。不好,用麦秸编织成的苫子半边翘起,用于防雨的塑料薄膜正藉着风势「呼嗒」着。
他想用木叉把苫子摆正,可根本够不到上面,他转身拉了拉固定豆垛的绳索,倒也还结实。便顺着绳索爬上垛顶,突然一道闪电劈开云层把周围照得雪亮,垛顶另一个晃动的影子把他吓了一跳。
一阵惊雷响过,他抹了一把脸。正好又一道闪电在头顶划过,他看出那人正是桂爷。
「桂爷,你怎么在这儿?」
儘管他放大了声音,但还是让流过的「隆隆」雷声吞没了。
他看到桂爷向自己这边移动,而且声音也伴着「涮涮」的雨声传过来。
「是柱子吗?快来帮我把这根绳子勒紧了。」
柱子爬过去,看到桂爷正想把两根绳子绾结在一起,但由于风实在太大,绳子几次从手中脱落。他拚命抓过其中的一根,用劲拉了拉,终于,两根粗壮的绳子连结起来。
桂爷长出了一口气。
顾不得多说,柱子和桂爷一手把住绳索,另一只手把翘起的苫子压到绳索底下,然后把塑料布扯平整了。藉着两道划过的闪电,确认不会再有什么问题,柱子先顺着绳索下来,再把桂爷接下来。
柱子觉得桂爷的身子特别重,几乎要把自己压垮了。他后退了两步,强撑着扶住桂爷,但桂爷软软的,瘫倒在自己怀里。
来不及多想,柱子赶紧把桂爷背到牲口棚,看到桂爷面无血色,嘴唇发青,牙齿打颤,全身不住地抽搐。他吓坏了,怔怔地立了一会,才拿块毛巾擦净了桂爷脸上的水迹。
桂爷很快醒过来了,看得出嘴角还笑了一下,面色也不再那么苍白。
他倒了一碗热水,放在桂爷唇边。
桂爷喝了一小口,又露出了一丝丝笑容,面色也慢慢缓过来,柱子心中的石头才落了地。
「桂爷,没事吧?」
柱子关切地问。
「没什么。」
桂爷气色更好些了,虽然说话的声音依旧微弱。「就是这阵雨把我急的。」
他动了一下身子。「唉,这可是几百口子人一年的花销啊!要是透进水去,几个阴天就全烂了,这日子可怎么过啊!」
柱子不知该说些什么,但心里确实感动。正不知如何是好,昏晕的灯光下出现了另一个人影。近前才看清,是媳妇。
「你怎么来啦?」
「这么大的雨,我不放心。」
媳妇湿得精透,牙齿「格格」作响。她从怀里掏出一只瓦罐,「怕你着凉,我熬些姜汤过来。」
「正好,快给桂爷倒上。」
喝过姜汤,桂爷感觉好多了,又恢复了他一贯的爽朗。
「呵呵,有这样体贴温柔的媳妇,柱子真好福气。」
说得柱子和柱子媳妇都不好意思地笑了。
「今儿个晚上,多亏了桂爷。」
「你还不是一样?我就知道你会睡不着,可还真没想到你会来呢。嘿嘿,要不是你来啊,不光这垛豆子全完了,我老家伙的命也搭上了。」
看桂爷没事人的样子,柱子的心完全放下了。他叮嘱媳妇:「你先回去吧。今儿晚上,我和桂爷唠唠嗑。」
「是哩。」
桂爷高兴的鬍鬚乱颤,「这阵忙得,咱爷俩好久都没掏个知心话了哩。」
送走了媳妇,柱子折回来,在牲口棚里转了一圈,没有发现漏水的地方,马呀牛的除了打瞌睡就是倒磨牙,便一屁股坐在炕沿上,喝了一碗姜水,脱下湿透的衣服,拖过桂爷一床破旧的床单把整个身体绕了个严严实实。
闲话了几句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情,不禁唏嘘了一回。桂爷突然话峰一转:「正好有个事想找你讨教呢。」
「找我讨教?」
柱子疑惑地张大了嘴巴。
桂爷点上他的大旱烟袋,从不知从哪里讨来、已经用旧的小学生作文本上撕下一张小纸条递给柱子。柱子从桂爷的烟荷包里取出一撮烟,熟练地捲好,凑到煤油灯上狠吸了一口,一股烟草的香气便缭绕开来。
「其实也说不上讨教,只是有点不明白你们年轻人是咋想地,反正跟我们那个时候不一样哩。」
「怎么个不一样法?」
柱子更迷惑了。
「反正我觉得李茂生行事有些蹊跷,死得也有点不明不白。不过我听说,是为嫣红那事?」
柱子顿了顿。
「说起来他作的也够了。那天他老婆喝了药,好不容易折腾过来,可能神智还不太清醒吧,说她怎么怎么偷棒子,怎么怎么让有才抓到了。又跳着骂着地说他死得好,反正让什么狐狸精把魂勾去了,留下具乾尸也没大意思。还说那天差点没让他把自己掐死,这回完全是遭了报应。这倒使我想起了前不久在顺水沟里那两个棒子的事,串起来一看,没準还真是他干的。不过,说到底,以茂生的性格也绝不会因这些事自寻短见。我倒是觉得,县里的调查组一来,让他觉得前途无望;还有就是这么快把连长给撤了,他也就彻底绝望了。拿那句古话来说,[哀莫大于心死]呢。茂生可是烈性子,以他的性格,干出这事也不奇怪。」
「人哪。」
桂爷吸了一口烟,可能感觉灭了,就又凑到灯前吸了一下,把整个小火苗都吸到烟锅上来。「怎么还不是个活法?可像他这种人,非得六亲不认,就为了自己往上爬叉。结果呢,既把人家给害了,也害了自己。你说,这叫什么人吶。」
「是啊!」
柱子接上一句。「最近队里的事可真让人晕头转向了。隋家的事刚了,又来这一出。再加上二龙那里还不知怎么着呢。唉,我算是看明白了,再能也能不过命去。」
桂爷吐了一口烟,笑出声来。
「你年纪轻轻的,也咋地有这想法?不过,茂生这事还真得出一个理。人哪,还真是有报应的哩。你瞧瞧,三麻子一死,人人都伤心落泪;反倒是茂生一死,许多人就跟没事人一样。不管你地位有多高,一死还不是全结了?人哪,心都是肉长的。别看平时不说,其实,心里都清爽着呢。」
柱子忽然记起了什么。
「我倒是想,咱们村的几个知青,是不是也有什么事呢?」
「这个咱就不知了。」
桂爷收起烟锅,「不过,我倒是觉得毓秀那姑娘成天有什么心事似的。唉,不管怎么说,这么小的孩子家,不容易啊。真希望他们快点回到父母身边,那才是个正理。可惜这事咱又说了不算。」
柱子显然也解答不了这个问题。「那就只能等有上大学的机会,让他们通过那条途径出去。」
「那可不容易哟。你想啊,每年村里还不到一个名额,这五个人,咋个安排法?也只能看他们的命喽。」
一直与命运抗争的柱子,今儿个晚上还真让命给缠住了。是啊,自己可以不相信天命,可这些人的命又在谁手里呢?
人的心中永远会有谜,有些谜团终其一生也解不开。人人都可以和命运抗争,可个人的命运又往往不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他明白这个理,他也希望这个社会能给每个人一个好的命运。是啊,自己算是遇上好时代了,至少可以不用像老辈人那样颠沛流离。他也经常听楚爷讲他们那些不幸的遭遇,也知道二姐身上一定有段辛酸的历史,但二姐从来不说,他也不便问。这些,也是命,是个人的命,更是社会的大命带给他们的。每个人都希望过得好,可这是个人说了算的吗?
他也看出来,那些知青,已远没有刚来时的那种新鲜和热情,却一样无可奈何。但他们却不像秀水村的村民这样认命,他们的心不是属于秀水村的。也是,他们命里是城里人,另一种命运又在摆布他们。他们没有反抗过吗?一定有过,但所有的努力都失败了,于是也得认命,即使有抗争,也将是微弱的。他们能在秀水村坚持多久?不知道,没有答案。他知道那些知青个人比自己更急,只是,急又有什么用呢?再者说了,让他们吃点苦受点累,将来回到城里,也理解农民的苦楚。
这个还用自己瞎操心吗?他捶捶自己的脑袋,有些发木。静听窗外的雨声,他的心又一阵阵发紧:如果雨停不下来的话,不又是个丰产不丰收的年景吗?可不能让这一年的辛苦到这节骨眼儿上落了空。
他一脚跨下炕来到门口,雨还在「哗哗」地下。他庆幸自己跑过来看了看,也庆幸桂爷没出什么大事。
知道天已不早,柱子催桂爷快点睡下,自己也该睡一点,按这种下法,明天还得洩洪排涝去呢。还好,秋收前已把所有的洩洪沟都清理了一遍,如果不出大的意外,这点雨应该不成问题。
他把想法告诉了桂爷,却听桂爷已打起鼾声来了。
「唉,」
他轻歎一声,「这个晚上,也把桂爷折腾的够呛。人心吶,真的没法说。」
他说不出是感动还是别的什么,总觉得这些老辈人是值得尊敬的。他们没文化,却有那么多可贵的品质值得新一代人学习。
是啊,学习。他想起了前不久上「识字班」的事,越想越觉得挺有意思。这些个老家伙就是认死理,跟藏猫猫似的,非得一个个请到小学校里去。那些老娘们还嘿嘿直乐:「人家小学生都成咱的老师啦,咱都土埋半截子的人啦,反当小学生了。什么缸啊碗的,什么会写不会写,会用就成了呗。」
想想也是,以他们那记性,记这些东西,比割豆子还累呢。可这是上面的号召,不学可不成。人哪,是该有点文化,自己这一辈算又耽搁啦,下一辈可不能再误喽。就这么想着想着,不知什么时候,自己也「呼呼」睡过去了。
一声巨大的轰响把他震醒,他又听到了潮水涌动的声音,跟着一股巨浪爬上窗台,顺着窗欞的缝隙喷薄而入。
第21章:互帮互助
柱子赶紧把桂爷拉起来,躲过窗户涌进的水流,向地势稍高的门口跑去。然而,刚到门边,一股更猛的水流喷射进来。他有些蒙了:这是怎么回事?
他已管不了那么多,理智使他拉着桂爷撤回原地,侧着身子向窗外看去:只见远远近近一片汪洋,树枝凌乱地在树干上悬挂着。未来得及收进的庄稼折服着身子,淹没在汪洋之中。
「咦,院墙到哪儿去了呢?」
他心里嘀咕着,突然明白了些什么。「不好,桂爷,昨晚雨下得大,浸泡的时间长,院墙塌了。不行,我得到村里看看去。」
「我跟你一块去。」
柱子和桂爷一人拿上一把铁掀,挽起裤腿,深一脚浅一脚地向村里走去。
幸好,此时风小些了,雨也已停息,但街上的水流已看不出哪是路面哪是河沟,街心的水也正向这边涌动。他们拐过已经注满了水的湾,就见远远地一群人围拢在一起,不知干些什么。
走到近前,才认清雨地里有老有少几个人。
「有良,出了什么事?」
「还有脸问呢,到处找不到你。支圣家的房子塌了,人也砸在里面,幸好发现的及时,不然,这家人又完了。」
有良含混地说着,直视柱子,柱子看出,他两眼红红的。
「人呢?」
柱子急切地问。
「已经接到楚爷那儿去了。还有好几家的房子也不成了,得赶紧搬出来,弄到安全的地方。」
二人顾不得争执,分别带着几个壮小伙子到几处险情较重的人家去。
柱子正带着四五个人在水里趟着,就见二姐披着一块白塑料布「哗啦哗啦」地移过来。
「柱子,好多人家都进了水,柴草也就打湿了,这可怎么办啊?」
二姐一脸无奈。「我让几家的小孩子先到知青点去,那里还保险点。可没有草,吃不上饭啊!」
这一层柱子倒没有料到。如果没有乾燥的柴草做饭,这几百口子人到哪儿讨食吃?
「也只好看看明山那里怎么样啦。」
桂爷这才发话。「咱这村里,还就他拾得柴火最多,苫得也严实。以前哪家灶台生不起火来,都是到他那里抓一把做引火。他那里再不行,怕就难啦。」
柱子折回身,刚想找李明山去,就见李明山不知啥时就在跟前。
「不劳桂爷说,我早就想到这一层了。」
李明山浑身也湿得差不多了,头髮一绺一绺的贴在前额。
「那就多谢明山叔啦。」
柱子的忧虑并没有削减。「只是这次雨下得太大,我怕难熬下来。」
「先躲过这一关,再想办法吧。」
桂爷坚定的口气。
柱子带人四处检查了一遍,知道所有危险房子里的村民都搬到安全地方了,才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唉,遇上天灾人祸,真难啊!」
当他坐在楚爷家,点上自製的捲烟,觉得身上暖和了许多,牙也不再打颤了。
楚爷和支圣也各点上一锅「叭嗒」着,好久没有吱声。
一会,有良也来了。看到三人都沉默不语,便打破僵局,故作轻鬆地说:「好啦,全安置好啦,这下可放心啦。」
支圣抬起头,看看有良,又回视了一下楚爷和柱子。此刻他的心里可以说五味杂陈,至少今天这事有些说不出的感激。自己一个狗崽子,出了这么大的事,还有人来帮忙,他也只能点头哈腰地笑了。他没有想到,那些曾对自己狠揭猛批的人也并不就是凶神恶煞。
「有良说的对,」
楚爷接过话茬。「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那么艰难的日子都过去了,这都和平年代了,反熬不住了不成?只要能吃上热饭,就没有什么好怕的。」
还算老天有眼,说着话就见阳光照进来了。院里的积水也撤得差不多了,两只老母鸡在水上的浮草中啄食。
「不管怎么着,先把中午的饭食弄好了,就这么几家几户的凑在一块先将就着吧。」
还是楚爷粗重的声音。
「学校里还住着好几家呢。我已经跟二姐说了,这个上午,让她多忙活忙活,连他们的饭也一块做上,总不能让人饿肚子。」
有良胸有成竹地说:「等熬过了今天,天晴了,打一些土坯,把各家的房子修修。」
「楚爷,」
柱子想起什么似地,「队里手头也没钱了,是不是再偷着到外地卖点粮食,换点钱花?不然,村民手里没钱,也不是事。幸好队里还种了点菜,不然,天天吃煮地瓜、啃干窝窝头啊!」
「可这事也有风险哩。」
楚爷先是摇摇头,又无奈地点点头。「也只有这个办法啦。我知道有个黑市,可惜稍远了点,十多里地呢,一个来回非得一个整天不可。」
「那也没问题。」
柱子兴奋地一拍腿,「一天就一天,只要安全就好。我听说前不久几个人做黑市交易,结果被抓了,没收了东西不说,还关了好几天哪。我琢磨着,得找个机灵点的人去,一旦遇到什么,也应付得了。楚爷,你说谁去合适呢?」
楚爷想了想。「这事有才行。一是他赶车技术说得过去,二来他喜欢到外面转,他还告诉我那地方还有几个熟络人呢。别看这小子正经活干不了,做这些歪门斜道的,可拿手哩。好几天我就想这事,正想告诉你。」
柱子点点头,还是有些不放心。「有才行是行,就是有些痞,遇到事情不会冷静思考,只知道顶撞,我怕他惹出事来。得找个细心的人跟他一块才行。」
楚爷也没有多言,只是淡淡地说了句:「他是烈属家庭,遇到事也好应付一些。」
柱子想想也有道理,搓一下手。「也成。不过这事还不急,等忙过了这几天再说。眼前要紧的是天快好起来,再拖一些土坯,把危险的房子修修,不然,还会弄出事来。」
说着说着,天已近午,二姐也来招呼他们一块过去吃。
楚爷舒一口气:「别说好听的啦,就你那地方,能盛得过来?有好吃的送这儿来吧,我们几个说话也便利。」
说的众人都笑了。
还算老天开眼,暴雨过后,连续晴朗了几天,地面也干簌簌的了。于是社员们趁这功夫把所有剩余的庄稼收进场院里来。但地面还没有乾透,也不敢在场院里大动干戈,只是怕堆在一起捂了,就把几个码放时间较长的垛解开来,摊到场院里晾晒。这些活路,几个青壮劳力带着妇女也就办了。更多的青壮年聚在村东头那片空场上利用这段空闲拖泥坯,等晒乾了让几家浸泡的厉害的住户把房子修整一下,也好挨过这个雨季。
毓秀和巧云也学着其他妇女的样子把绞碎的麦穰一车车运过来,看着男人们把这些东西掺合进稀泥里,再把合好的泥一掀掀放到一个方框模子中。只见他们用瓦工用的抹子轻轻一抹,把模子提起,一个长方形的土坯就弄好了。也就半天的功夫,就弄了好几排。
这些活对毓秀和巧云有种全新的感觉,在她们心里,农民们真是充满了聪明才智。这么简陋的条件,他们却总能想尽各种办法,克服重重困难,闯过一道道似乎难以逾越的障碍。特别是这次暴雨,她们亲眼见识了民风之淳朴。是啊,平时倒看不出什么来,在这紧要关头,没有哪个人只顾个人利益而置他人于不顾。特别是那个还戴过高帽子的李明山,竟然把自家唯一的一个乾柴火垛供全村人使用。如果不是他,全村人连顿熟饭也吃不上。还有那个支圣,不就是个「狗崽子」吗?可咋村里人还对他那么好?
这些事对巧云或许没有什么,可当在毓秀的脑子里翻滚的时候,心里便隐隐作痛。爸爸要是也能遇到这样纯朴的村民就好了,即使犯了错误,人们也不会那么不近人情。可惜的是,城里人都是残酷的,这种残酷已通过他们对待爸爸的态度深深地刻在自己的记忆之中。
从爸爸挨批斗之后,他们全家就再没有过笑脸。她不想守在爸爸身边,是因为不愿意亲眼目睹爸爸再受那样的折磨;可一旦离开爸爸、妈妈,只要静下来便常常出现他们的身影。矛盾吗?好像是,又好像并不是。守着,心痛;离开,牵挂。更何况,并不是自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这可是上面的号召,想留在爸妈身边行吗?
歇息的空档,人们聚在一起喝着茶水,自在地说着笑话,连巧云也凑在妇女们中间。可是今天,毓秀无论如何也笑不起来。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她明明梦见爸爸、妈妈了,而且,还有哥哥,一家四口在一起吃饭,其乐融融。她的笑声把巧云都弄醒了,那个还睡眼惺忪地问她:「有什么好笑的。恋爱了吧?」
气得她拧了巧云一把,然后两个人翻过身来,说了好一会子话。是啊,别看平时打打闹闹的,静下心来,巧云也一样想家呢。
毓秀坐在一块石头上,顺便从地上拾起一根草杖在鬆软的地上画着什么。是了,一只小兔子,还是她从小喜欢画的那个样子。她还记得上幼儿园的情景,当然也忘不了哥哥把她画好的小兔子撕破了,她躺在地上打滚,逗得爸爸、妈妈直哄她,还成了哥哥长久以来的笑柄呢。
然而,哥哥当兵走了,刚刚提了干,爸爸就出了事。她自己也不明白,爸爸到底犯了什么错,似乎根本不需要理由,就让他「只许老老实实,不许乱说乱动。」
她想起分别时爸爸迷茫的眼神,更清楚地记得妈妈搂着她全身抽搐的样子。没有更多的语言,她就坐上了列车,甚至自己都不知开往哪里。
她认为自己的世界从此破碎了,再也粘贴不起来。然而,乡民的热情打消了她所有的顾虑。农活她确实做不好,但她能感觉出来,所有的人都在照顾她,从不跟她计较什么。在这种简陋的条件下,她感受到了在城里体会不到的那种温暖。唯一遗憾的是,在这里,不能守着爸爸、妈妈,见不上哥哥,甚至连通信都极不方便,打电话还要到几公里外的公社驻地去。
慢慢地,她也适应农村的劳动了,只是对家的思念越来越强烈。她自己也清楚,她并不是特别留恋城市的生活,而是心里装着爸爸、妈妈太多,这最令她割捨不下。常常,她会趴在昏暗的煤油灯下写信,有时甚至写好几封,然后一次发出去。看来,爸爸、妈妈还能收到自己的信件,因为她读到过爸爸的回信。爸爸在信中儘管说自己身体很好,说妈妈也不像以前那么忧郁了,但她还是很难相信这是真的。不过,有了爸爸的来信,心里总觉踏实些。
二姐不知什么时候坐在了她旁边,儘管一句话也没说,但毓秀能意识到,她一定注意自己好长时间了。自打从二姐家搬出来,儘管也去看过几次,终因忙于农活,说话的机会少了。这几个月来,她从心底里感激二姐,是她给了自己勇气,敢于去面对遇到的一切。而且,二姐一定是见过世面的人,也一定有过不凡的经历。她说不出大道理,但她会用自身的体会来排解生活中遇到的难处。有这样一个贴心人,也是自己的造化。
她轻轻叫了声:「二姐。」
二姐没说话,只是抓过她的手,目光盯住地上那只还没完工的兔子。
「想家了是吧?」
好久,二姐才问了一句。
毓秀「嗯」了一句,重重地点点头,跟着眼泪就「涮」地流出来了。
「等闲下来,你该回家看看。」
二姐拿过毓秀的另一只手,有些心疼地说:「你看看,才几个月的时间,手都磨出老茧了。」
毓秀不好意思地笑笑:「二姐别笑我。我倒不是怕干活,就是特别想我爸和我妈。也不知他们现在怎么样了。」
「那等过几天,我亲自送你去车站。我手里也还有俩钱,如果不凑手,让柱子先从生产队借点,总不能路上难为着。」
毓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心里明白,要想回家一次,还真不是那么容易。
就在这时,就听柱子远远地喊着毓秀的名字走过来。
「毓秀,你的信。」
柱子喘吁吁地递过一封信,「还有张汇款单呢。邮递员非要找到你,主任说了没什么问题他才敢给我。」
「谢谢你!」
不知为什么一下子冒出这三个字,毓秀的脸透出一丝红晕。「那我明儿一早先取钱去。」
「四五里地呢,」
柱子关切地说,「要不要巧云陪你一块去?」
「不用了,村里正忙着呢。再说,半个上午也就回来了。」
二姐接过话:「正好,明天山会呢,我和毓秀一块去。」
第22章:山会巧遇
这个晚上,毓秀把哥哥的来信在昏晕的煤油灯下看了十多遍,调皮的巧云一次次打趣她:「你不是说听领袖的话,要扎根农村闹革命的吗?怎么一见到家里的信又不像你说的那样子了。嘻嘻,我是没你那样的境界喽,如果有机会,我第一个回城里去。」
「去你的。」
毓秀掀掉巧云身上的薄被,狠劲胳肢她,惹得巧云从炕这头滚到那头,又从那头滚到这头,嘴里还「咯咯」笑个不了。
「想回去,没那么容易呢。」
毓秀一边逗她,嘴里还不断地说着。「你把人家李有才的新房都睡了,得做人家的新娘子才成。你还看不出来吗?人家有才喜欢你哩。」
「我才不呢,你还看不出那个二流子货来?狗性难改呢。我倒觉得,跟你才般配。」
「看我不撕烂你这张臭嘴。」
又是一阵厮闹。
闹累了,她们又静静地躺下说话,从小说到大,从城里谈到乡村。巧云想起什么似的支起身子:「毓秀姐,你真的不想再回城了吗?」
「怎么不想?」
毓秀的脸上布满阴云。「爸爸、妈妈身体都不好,我好担心的。要是他们能在身边,也就没什么了。可惜的是,我和哥哥都离他们那么远。而且,他们还要承受着精神上的折磨,我真担心他们受不了。而我,也一样受着精神上的摧残,有什么话只能一个人憋在心里。要是你不来,还真连个倾诉的人都没有呢。哪像你,这么好的家庭,来农村,也就图个乐子。乐够了,铺盖一卷,无牵无挂,跟没事人一样,就又回到爸爸、妈妈身边了。」
又是好久没吭声。
「好了,不说这些不开心的事了。」
还是毓秀打破沉寂。「反正想也没用,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可又不能不想啊。这几个晚上,我老梦见在家时的事。听说现在城里闹得更厉害了,也不知到底要搞成什么样子呢。」
「这个可不兴乱说,一句话说不到地方,就又有小妮子受得呢。」
毓秀学着村民的口气,倒把巧云逗笑了。
「嘻嘻,毓秀姐连说话都像秀水村人了,看来真是不想回去了。将来在秀水村找个好男人,相亲相爱,白首偕老,也是一段千秋佳话呢。」
「又胡说了,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你才呢。」……
又说了好一阵子话,她们都觉得累了,便沉沉睡去。
一声公鸡的啼叫,打破了夜的寂静,整个小村庄的鸡都跟着叫起来。但只一会,一切又归于沉寂。
毓秀翻了下身,打眼望着窗外,天还没透明,耳边响着巧云「鼾鼾」的声音,睡得那么香甜。暗影中,彷彿能看到巧云甜美的微笑。
是啊,这个巧云,只比自己小几个月呢,却像个小孩子似的,天真烂漫,处处透着灵气。而自己不也才十七岁吗?花一样的年龄,可心理上却承受了太多,那些青春活泼只能永远属于过去。如果守在爸爸、妈妈身边,说不定还正撒娇撒癡呢!可是,现在不能够了,永远也不能够了。永远,是的。想到这两个字,毓秀心头不由得涌上一丝悲哀。
打小,从书本学到的就是前途理想什么的,真正长大了,反倒看不清前面的路该怎么走。来秀水村才几个月,让她见识了另一番天地,这个天地平静中寄寓着波澜。她没法相信,那些平时好的抱成团的村民开起批斗会来一个个慷慨激昂热血沸腾。想想城里,她似乎又明白了些。那些把爸爸往台上押的人不也有些曾经是他的学生吗?曾经,他们的关係那么好,跟亲人一样,可往台上一站,就什么手段都使出来了。
不用说外人,就是自己,不是也写过保证书要同爸爸彻底决裂吗?那是自己的真心吗?她说不出,只知道她也那么做了,虽然交上保证书回到家扑在爸爸怀里哭了好半天。
她又想起离城的那天,爸爸说好为了不影响她,不再到车站送她,她也没坚持什么。但她的心好痛好痛,一个字也不说,只是一个劲地流泪。爸爸犯了错,可他还是爸爸呀!爸爸不是不想为自己送行,而是不想连累自己啊!她心里也明白这一点,她也清楚地看到那些红色子女们登上列车的霎那,那份不捨和留恋,只能从他们眼神里才能看得出,而听到的却是欢声笑语。伴随着阵阵语录声,列车缓缓起动了。
同伴们纷纷向窗外挥手,她却没有。她不愿意看到站台上挥手的人群,因为那里没有自己的亲人,但还是忍不住扫视了一眼。就那一眼,她整个的精神世界跨掉了。
她分明看到,爸爸、妈妈正互相搀扶着向这边张望,彷彿在寻找什么。她看不清他们的表情,但能想像出他们失望的眼神里隐藏着太多的怅惘。
一路上,她听到更多的是豪言壮语夹杂的欢歌笑语,彷彿刚刚经历的不是一场生离死别,而只是赴一场朋友的宴会。
爸爸、妈妈身影消失的瞬间,她泪雨滂沱。
令她感到欣慰的是,秀水村人好,一个个朴实的面孔里她看得出,他们对自己不是像对一个外来人口,而是把她当成了仙女。特别是二姐,把自己当亲生女儿一样看待。自从巧云来了之后,她更有了说话的伴儿。农活累些她倒能承受,让她不能忍受的是这里的文化生活几近于零。而最让她心里放不下的,还是千里之外的亲人。
昨天收到哥哥的信,她心里有了些许的安慰。她知道爸爸、妈妈身体都很好,悬着心也放鬆了些。不过心里还盘算着,将要到手的这二十块钱该做些什么。二十块,对秀水村的村民来说无疑是天文数字,快抵得上他们一年的收入了吧?
她怕惊动巧云,悄悄梳洗好了。她要早点去,然后买上一大堆吃食,好好慰劳一下自己,还有春妮和春玲,还有好多好多泥猴一样的孩子。
她禁不住咧开嘴笑了。
公社驻地在秀水村的西北方向,没大路可走。好在,有一多半路可以沿河而行,毓秀也曾去过两次,一次是巧云刚来不久,生产队特批给他们一天假,她们便到了附近这个最繁华的地方;另一次是同几个村民一起来交公粮,但也只是到了粮库就回来,没有到街市上好好逛逛。
其实,也谈不上什么街市,也就三两条像样的街道就是了,不过相对秀水村,人烟也算阜盛了吧!
她已经把饭做好,其他几个也陆陆续续地起来了。巧云从背后搂住她,大呼小叫起来:「哇,毓秀姐,这么早,一晚没睡吧?」
毓秀不说话,只是抿嘴笑。
早饭简单,除了把剩饭温热,就是一盘村民给他们送来的腌製好的苔菜。她匆匆吃了点,东方也才露出淡淡的红。她拐到二姐家,二姐也正在洗涮碗筷。
「这么早啊,小妮子等不及了吧?」
二姐瞧着毓秀打扮整洁的样子,就又打趣她:「又不是相对像,打扮的这么漂亮作啥?」
「你瞧你二姐,怎么说呢?」
毓秀不好意思地把辫子扯到前面来,随意摆弄着。
「好,好,我知道你心急。」
二姐把碗筷收拾好。「一定是等钱买化妆品了呢。」
「你又来了。」
毓秀脸更红了。
毓秀记得前两次来的时候并没有走这条路,严格来说这还算不上路。一条并不宽大的地上河,河床比地面高出许多,河沿杂乱地长着或大或小的刺槐,水正淙淙地流淌,有些浑浊,透着泥土混合着芳草的气息。
除了上坡看到有类似的河之外,这条河又给了她更多的新鲜感。沿水的岸边,杂草丛生,偶尔还看到水中央冒出一些草尖尖来。
她开心极了,似乎忘了今天的目的,不停地问这问那,一切都觉得好奇。短短的路,她试探着几次来到水边,採一些长一点的草撩水玩。
「真是个孩子。」
二姐看着她天真的动作,一会摇头,一会又不觉爽快地笑出声。
「二姐,干么把河修得这么高啊?」
「就是为了让水流到后面的村庄呗。」
「水是长年流的吗?」
「是啊。一年四季就这么淌着,夏天还能逮到好多好多鱼呢。到了冬天,砸上几个冰窟窿,就有小鱼儿钻上来呼吸新鲜空气。」
「大冬天的,守在这里,不冷吗?」
「真是城里来的妞,不知道俺村里人的苦楚。谁愿意冷呵呵地守在这里啊?不就是为了能吃上点腥味吗?」
毓秀便不再问,那句「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的诗句不知怎么冒出来。以前的感觉是诗中美妙的意境,现在,倒为那蓑笠翁感到悲哀了。
但好奇心还是促使她没完没了问下去,把二姐笑得前仰后合,连从她们旁边走过的人也侧目而视。
「这水从哪儿来的呀?」
「上面的水库呗。」
「干么非要一年四季不停地流呢?」
「这个……我也不知了,反正自打修好这条渠,它就从来没停过。」
几乎是一问一答,不觉间来到了公社驻地。
原以为来得够早得了,可熙熙攘攘的人流把毓秀都吓了一大跳。
「不是集市都取消了吗?怎么还有这么多人?」
这个,二姐也不好回答,她只听说,上面是有过这样的文件;但她更明白一个理,没有了集市,很多事都不好办呢。而今天,是多年延续下来的山会的日子,没有禁止的时候,人更多呢。可这,怎么跟毓秀说?其实,她自己也说不清,反正,每到这个日子,她都会来看看,不图别的,也图放鬆一下心情。
她们转了半条街,才走到邮局门口。相比热闹的集市,这里显得冷清了些。她拿出汇款单和村里开具的证明,接过两张十元大钞。心思了一会,又递回去一张。
「同志,能换几张小面额的吗?这个太大了,花不出去。」
工作人员儘管冷着脸,但还是接过去,兑成一张五块和五张一块的。
「要毛票吗?」
工作人员没有抬头,扔出一句话。
「不用啦,谢谢!」
走出邮局大门,二姐看出,毓秀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毓秀也数着指头,买这买那说了一大堆,最后特别加了句:「再割二斤猪肉回去,好好开开洋晕。」
怪里怪气的声调把二姐逗笑了。
「在城里的时候,是不是天天开洋晕啊?我们农村穷,只有过年才吃点肉呢。有时,一年养了一头大肥猪,收购站逼你非得买二斤肉,哪捨得啊!一斤七毛,二斤就一块四,能干好多事呢。如果再软磨硬泡,可以换成猪下水什么的,一样的钱,可以多得些。弄回家,煮上一大锅,左邻右舍都犒劳犒劳,也就跟过年似的。」
听着二姐的说笑,毓秀不觉心生悲怆,城里人过日子不容易,农村人就更难啦。看看他们穿的戴的,基本没什么替换的。可他们又是那么满足,个个喜气洋洋地。而自己,却总是那么无望,只有过去,没有现在,更谈不上未来。
吵吵嚷嚷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绪,有人大声地呼喝着,原来又来到集市最热闹处了。其实,农村的集市也蛮有意思的,什么样的交易都有,不像城市,粮店是粮店,菜组是菜组,想买齐全了,非得跑五六个地方不可。
快要走到尽头了,一阵浓郁的香气扑鼻而来,毓秀突然觉得自己的肚子咕噜咕噜直叫。述着香气望去,一个人站在凳子上,口里大声喊着:「热包啦,热包啦,刚刚出锅的全肉包。五分钱一个,五分钱一个。」
是够香的,她拉住二姐。
「咱也吃一个吧!」
「五分钱,可贵着呢。」
二姐犹豫着。
「我请二姐吃肉包,二姐过年的时候再请我。」
毓秀故意调侃她。
她们挤到前面,吃肉包的人并不多,看上去大多是大人带着孩子。孩子嘴上手上儘是油,一副副满足的神态,而大人们则在旁边嚥着唾沫。
毓秀掏出一块钱,紧紧攥在手里,还未近前,一个小女孩的身影一下子吸引了她的目光。
小女孩手脸髒兮兮的,正贪婪地直视着热气蒸腾了包子。
毓秀脑海里立即闪过另一个小女孩孤苦无助的影子。
「那不是小燕吗?她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第23章:毓秀闻变
二姐和毓秀挤近前,小燕一直呆呆地扶着一根圆木朝着那个固定的方向。
二姐蹲下身,牵住小燕的手,关切地问:「小燕,怎么一个人在这里?你娘呢?」
小燕这才把目光收回,四处打量着。
二龙老婆正在不远处跟外村一个妇女说着什么,看到她俩,告别一声,走过来。
「二姐,赶山会啊?」
又没话找话地对毓秀说:「在农村呆了几个月,毓秀可成大姑娘了呢,越来越漂亮了。」
「小燕她娘,给二龙抓药去了吧?」
二姐看到她网兜里提着一些草纸包装的东西,就明白了。
「是啊。这不,找个老中医看了一下,兑了几付药,还挺管用。」
「那就好好治下去,用不了多长时间就没事了。」
「唉,还能有什么法子呢,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也不能这么说,日子还长着呢。」
又闲话了几句,二龙老婆有事拉上小燕要走。
毓秀看出来,小燕这段时间一直盯着冒着热气的肉包,她就知道,小孩子一定馋得不行。别说一个小孩子,连自己都抵挡不住那味道的诱惑了呢。
「嫂子,把小燕交给我,你先回去吧,我保证把小燕安全送到你手里。」
「瞧这姑娘说的,在你手上,我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二龙老婆又叮嘱了小燕几句,消失在人流中。
三人在一张满是油垢的小圆桌旁坐下来。
毓秀一下子买了十个,分放在两个盘子里。这是毓秀几个月来见到的最白净的麵食,而且,从肉包的皱折里冒出黄灿灿的油星,确实让人垂涎欲滴。她和二姐各吃了一个,停下来,看到小燕头也不抬,塞嘴里一个又抓起一个,整个小黑手沾满了黏黏的东西。
说不出为什么,此时的毓秀已没了一丝食慾,只有掉泪的感觉。看着小燕贪吃的样子,不自觉地想起了自己的童年。那时,家里也不是很富裕,但自己的童年有爸、妈呵护着,有哥哥宠着,一家四口倒也其乐融融。而眼前的小燕,让她有一丝伤痛,说不出是为她还是为自己。
「这孩子真可怜。」
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冒出这一句。
「是啊。」
二姐接过话茬。「农村的孩子本来就苦,她爹又出了这事,就更没人照顾她了。看,都哆糊成什么样了?嗨,有什么法子呢?毕竟不是自家的孩子,也不好多说什么。」
「二姐,有些事,不知当问不当问?」
「瞧你这丫头片子,怎么跟我也打起马虎眼来了。有话就说呗!」
「你觉得有才和桂花的事,能成吗?」
「这个有什么成不成的,只要都愿意,就没什么了呗。」
「我觉得那天晚上有才没干什么好事。第二天我碰到菊花,两眼哭得肿肿的。」
「就这事啊?」
二姐彷彿没事人一样。「农村里这种事多着哩,哪像你们城里人,讲究那么多?其实菊花她爹也跟我说起过,如果有才真的变好喽,这门亲事也不是不可以。」
「但是,但是……」
毓秀把声音压得很低,彷彿是在对自己说:「但愿不会。」
二姐似乎也没太在意,毓秀也就不再往下说。
小燕一气吃下四个包子,用手擦了一下嘴,这下,不光嘴唇,满脸都黑乎乎油腻腻的。
二姐和毓秀忍不住同时笑了。
毓秀从刚买的一摞本子上撕下一张,嘱咐小燕擦净手,然后站起身。紧挨着卖肉包的地方支着一块帆布大棚,一圈人围着,个个手里举着饼卷的什么东西,还不时从眼前的锅里舀一些汤添到碗里,「唏溜唏溜」地吃。看上去那个香啊,又不觉开始流口水了。
二姐看出了她心中的疑惑。「没见过这吃法吧?这可是我们这里的传统名吃呢。等有空啊,咱也坐下来边吃边说话。」
她们说笑着,又走上了来时的路。这时的小燕开心极了,左摇右摆地总在二姐和毓秀前面晃蕩。那神态、那动作,倒特别像刚来时的毓秀,手里攥着花啊草的,不时到水里蘸一蘸,弄得水花四溅。
回到家,已近正午,毓秀把买来的东西分了一下类。她早就想好了,这个晚上,她要把二姐和楚爷请来,跟几个知青在一块开个快快乐乐的茶话会。自打来到秀水村,她还没有这么开心过呢。而几个男知青,除了林瑶偶尔吹吹笛子外,也没什么大的娱乐,至多凑在一起甩几把扑克,枯燥的很呢。
不过此时,只有她一个人。她知道这个时间,他们都下地没回来,便先把中午饭做好,拿把蒲扇摇晃着。她心里好一阵乐:虽然自己想了好长时间,可一直没把这打算告诉他们呢,他们听到这消息,不高兴到骨子里才怪。特别是巧云,最喜欢凑热闹。不用说,这个晚上,一定会乐翻天。不过,因为有楚爷和二姐,也不至于太放肆。放肆?她心里又是一乐,怎么说呢,农村人是拘谨的,可一旦放肆起来,还真让人脸红呢。
当然,像楚爷和二姐这样的前辈,是不可能有自己想像的那种放肆的,但却又有一层神秘和好奇驱使着她。她总觉得,在这些人身上,有着太多的秘密。
几个知青陆续回来了,独独不见巧云。
「巧云呢?」
他问林瑶。
「噢,」
林瑶扔掉绳索,若无其事地说:「她呀,这个中午不回来喽。」
「为什么?」
「出远门了呗。」
「出远门?」
「是啊,早上柱子来找她,说是到什么地方卖粮食去了。」
毓秀脑子「轰」的一声,马上想起昨天柱子说过的话,她着急地问:「跟谁去的?」
「看把你急的。」
另一个知青晃过来,「还有谁,那个二流子呗。早上他还来过,说要带巧云见大世面去。」
毓秀顾不得多想,冲出门,一阵风跑到柱子家。可能是她的脸色太难看,把正在吃饭的柱子吓了一跳。「毓秀,咋地啦?」
「你说咋地?你干得好事。」
柱子和媳妇全愣在哪儿。
「毓秀,静一下,跟嫂子说出了什么事?」
柱子媳妇拿过麻扎,让毓秀坐下。
毓秀「呜呜」哭出声来。
这下更把柱子吓傻了。还是媳妇劝解了几句才起作用。
「你把巧云弄哪儿去啦?」
「我……」
柱子这才明白了些什么。「我以为什么事呢!不就是跟有才卖粮食去了嘛。噢,你不放心是吧?我保证把她安全送到你这儿来。」
一个怪异的动作,把媳妇和毓秀惹笑了。
说不出什么原因,一听到巧云跟有才在一起,她就有种不祥的预感,总觉得有什么事要发生。但柱子和媳妇的一席话,又让她放鬆了许多。或许,真是自己太多虑了。但还是有些惴惴不安。她的眼前又出现了李有才看巧云时的眼神。对了,就是《巴黎圣母院》里副主教克格德·富洛娄盯着爱斯美拉达时那副丑陋的嘴脸,那里面用的那个词,叫「淫邪」她的心又收紧了。
这个下午,毓秀没有下坡干活,而是跟着柱子媳妇她们收拾场院。这是一些轻鬆的活路,几个妇女边干边说着笑话。她也偶尔插几句,但那颗心,却一直在巧云身上。
不知是不是在一起时间久了,她觉得巧云儘管跟她的性格有所不同,但很多事情的看法跟自己是一样的,因此,两个人也就没有能包住的话,成了最知心的姐妹。在这样的地方,能有这样一位交心的妹妹,她心里说不出有多高兴,感觉比亲妹妹还要亲。噢,自己还没亲妹妹呢,她想,即使有,也不过如此吧。
而现在,这个妹妹不在身边,她觉得心里空蕩蕩的,特别是得到有才去了外地,就有了种不祥的预感。她没有想到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甚至从来也没有想到过巧云会跟有才单独在一起的机会。那个天真的巧云,内心一点也不设防,如果有才一旦不怀好意,那不是把巧云给害了吗?
她越想越怕,想怕就越有些神不守舍,不知该做什么好了。终于熬到半下午,其它的妇女都在休息,她却怎么也坐不下去,跟柱子媳妇言语了一声,赶紧跑回家。门还是紧紧地锁着,没有一丝鬆动的迹象。看来,巧云还没有回来。她坐在门旁一块方形石头上,低着头一个接一个地画着十字,还不时抬头看一下。
日渐西斜。
毓秀再也坐不下去了,她扔掉草棍,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来到村口的小桥上,不断朝大路方向眺望。她多么期望此刻太阳的余晖中出现一辆马车的影子,或者,就是一匹小毛驴拉着的小破车。远远地,车上立着一个美丽的影子,向这边欢快地挥舞着手臂,银铃般的笑声传过来:「哎——我回来啦!」
她会扑上去,接住那个影子,紧紧拥抱,无语凝噎,许久才冒出:「急死我了。」
然而这一切只是想像,她只能眼巴巴地瞅着,桥闸的身影在逐步拉长,太阳钻到柳树丛中了,只露出淡淡的晚霞。西边红彤彤一片,有几个人影在这壮美的景色中晃动着,但没有她期待的那辆车,那个人。
暮色四合。
她就这么直勾勾地向大路望着,心情越来越沉重,拳头越攥越紧。她隐隐有种不祥的预感,心里诅咒李有才,也诅咒柱子,甚至,真想抓住巧云的衣领捶她一顿。但现在,这一切都没有用。她的泪水不觉涌出来了,而且,呜呜哭出了声。
明明有人在擦自己的眼睛。她转回身,是二姐,后面还跟着柱子。
柱子的脸阴阴的,目不转睛地盯着通向外面世界的路。说不出是懊悔还是伤痛,反正找不到一句安慰的话,因为,他甚至都不能安慰自己了。如果真出了什么事,不光毓秀,自己一辈子也不会原谅自己。
他蹲下身,狠打自己腿,然后双手捧着脑袋。为什么只为了给社员弄几个钱,就这么草率地答应了有才的要求呢?有才在提出要跟巧云一块去的时候,为什么就没有想到这一层呢?现在,一切都晚了。如果因为别的事耽搁了,或者即使被执法人员抓到,把粮食没收,我柱子也能承担起。但如果巧云真的出点什么事,我怎么向她的父母交待?
「我真浑,我真浑。」
他在心里恨恨地骂自己。
「安排辆车,沿路接他们去吧?」
是楚爷的声音,柱子这才清醒了些。他直起身,这才看到,身后还有几个小伙子,桂爷正执鞭站在一辆马车旁。
「也只能这样啦。」
柱子犹疑不定地说。「也不能走太远,只怕他抄小路回来。」
「知道啦。」
桂爷应了一声,拉上几个小伙子,「驾」地一声长啸,消失在夜幕中。
桥头几个人都沉默着。
毓秀的心里「突突」乱跳,好像感觉到了什么。「你们等着,我先回去看看。」
然后一溜烟淹没进小村的方向。
刚到村口,就见几个黑影向这边移动。「巧云,是巧云。」
她不觉惊呼起来。那身影,不是巧云又能是谁?她拚命往前奔,差一点让一块断砖拌倒。
她紧紧地拥着巧云,彷彿她会从自己身边飞走。
「好啦好啦,咱们回去吧。」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知青说。
毓秀这才明白过来。「你们先回去吧,二姐他们还在那边等着呢,我得去告诉一声。」
目送三位知青回去,毓秀拉着巧云的手依旧没有放鬆。暗影里,她细细端详巧云的脸,希望能看出点端倪。
第24章:巧云脱险
毓秀和巧云沉默着,把手搭在对方的肩上向桥头方向走来。几个木雕样的人影彷彿是灿烂星空下的一幅剪影,直到近前,毓秀才轻轻地叫了声:「二姐,巧云回来了。」
三个人同时转回身,黑地里知道是毓秀和巧云。二姐急走两步,把二人搂在怀里。「咋这么晚,吓死二姐了。」
二姐、毓秀、巧云走在前面,楚爷和和柱子跟在后面。没有一个人说话,连呼吸也变得细弱。柱子大气不敢出,暗骂自己瞎了眼,同时又在心里祈祷:巧云什么事没有就好了。
到了楚爷家门前,二姐停下步子。
「你们两个回家去吧,没什么事的。」
然后又对着楚爷,「一会叫有根到你那儿睡,今儿个晚上,让这两个娃子跟我睡。」
楚爷「嗯嗯」着,柱子一声不吭。
柱子回到家,见媳妇正要抻被子呢。媳妇见他回来,第一句就问:「找到巧云了吗?」
「别烦我。」
柱子大吼一声,衣服也没脱,拱到被子里,蒙上头。
媳妇呆楞在一旁,不敢再问什么,把孩子抱到靠边的位置,静静地躺下。
一会,媳妇听到柱子咬牙切齿,嘴里还咕咕囔囔些什么。她担心得要命,却又不敢问。突然,柱子猛地坐起来,跳下炕,怒吼了一声:「我找有才这个王八蛋去。」
他不顾媳妇的阻拦气沖沖地窜到大街上,一阵风吹过来,他觉得浑身发抖。找有才?到哪儿找去?就是找到,也不知该说什么呀。进一步说,有才欺没欺负巧云还没弄清楚呢,这样冒冒失失地,一旦什么也没发生,或者只是其它的什么事,那不越弄越乱了吗?想到这,他改变了注意,拐了一个弯,来到楚爷家门口。
门虚掩着,他轻轻推开,窗户上透着微弱的光。他知道楚爷还没有睡下,敲敲门,没等里面回声,已进到屋里。
楚爷和有根正盘腿坐在炕上,一人一支烟袋「滋啦」着。
说不上出于什么心理,他「扑通」跪在炕边,手敲着脑袋「呜呜」哭起来。
「楚爷,我真浑。」
他疯子一样咆哮着,「要是害了人家姑娘,我还是个人么?」
楚爷也不吭气,好像不知地上跪着一个人一样。
倒是有根发了话:「柱子,你先别急,有事慢慢说,哭也不当事的,还是先弄清楚了是正理。」
柱子止住哭,洗了把脸,然后用毛巾狠劲地擦。
「唉,」
楚爷颤巍巍地动了下身子。「事情还没闹清楚呢,先不用着急。我看得出来,有才肯定动了手脚。不过巧云那姑娘不是菊花,机灵着呢。但愿没出什么事就好。」
他叫柱子炕沿上坐了,又唉歎一声。「咱应该想到这一层,都怨太大意了。」
「倒是毓秀提醒了我,可是已经晚了。」
柱子搐哝了一下鼻子,「这个下午,就一直心神不宁,不知该干些什么好了。看到毓秀在桥头上站着,也不敢靠近前,只是在心里一句句地念叨着,盼着巧云快些出现。可还是……」
「先不用自责了。我看刚刚巧云的样子,好像没那么严重。你先回去睡觉去,也跟你媳妇好好说说,别吓着她。有才那里你也不用找,惊动了他娘也不好。等事情水落石出了,再找他算帐不迟。」
二姐家里稍稍平静一些,不管怎么说,有巧云守在身边,事情总还能弄出个头绪。二姐支走有根,把春妮和春玲安排到小套间,她自己守着毓秀和巧云,也并没有言语太多,只是轻轻地搂着巧云,三人静静地躺了一会。
煤油灯上的小火苗「啪啪」地跳着,二姐也感觉到巧云「突突」的心跳。开始,巧云把头埋在二姐怀里,之后,把身子移开,抬眼盯着跳蕩的小火苗,但那神态,依然像受惊的小兔子。
看着巧云可怜楚楚的样子,毓秀心里有种特别的感觉。她觉得自己突然长大了,而巧云更像可爱的小妹妹了。她希望像二姐一样把巧云搂在怀里,让巧云尽情地哭一场,自己再柔声细语地哄她,然后还跟昨晚一样,笑闹着,从炕的这头滚到那头,接着再滚回来。而今天,就当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或者,巧云会亲口告诉她:「毓秀姐,我好好的,什么事也没有。」
但她不敢问,怕触到巧云的痛处。二姐也没有提今天的事,而是故作轻鬆地说:「姑娘们,你们想听听我的故事吗?」
毓秀没吱声,只是点点头;巧云把目光从火灯处移到二姐脸上。
二姐把爹娘怎么带自己到处逃荒,父亲的死,母亲的失蹤以及自己原先的丈夫,还有儿子及春妮的事一股脑儿说了出来。不知为何,过去从来不敢说这些,今晚却像讲别人的故事一样毫无遮掩地说了出来。最后,她像总结似的说了句:「人吶,什么样的事都可能遇到。碰到了,就得看开些。那个时候,我就抱着春妮,真想跳到河里去,一了百了。可是我活下来了,而且活得有滋有味。活着,就不能太难为自己。跟自己过不去有什么好?你们现在经历的,跟我那时相比还真算不上什么。真羡慕你们遇到了好时候,不用受我那么大的搓搓。」
见二人不说话,就一只胳膊搂住一个,「瞧瞧,像两朵花似的,二姐守着你们也高兴呢。」
「二姐,要是还能见上那个哥哥就好了。」
巧云微微透出了笑容。
毓秀一只手支起身子,紧紧盯着灯影里的巧云。咦,这个林巧云还真是楚楚动人呢!
她越过二姐搂住巧云。
「小妹妹终于发话喽,小妹妹终于发话喽。」
她扳过巧云的脸,更加仔细地端详着。「巧云今晚最漂亮。」
巧云一把推开她,学着二姐的口气:「死妮子,又来寒碜我。」
一旁的二姐心里也笑了,但没表现出来,不过,她的心放宽了一些。从巧云的表情,她觉出可能没有自己想像的那么严重。
彷彿真的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一样,两个女孩笑闹了一阵,毓秀又凑到二姐身边。
「二姐,你想那个大哥哥了吗?」
话刚出口,便忍不住笑起来。这样的称呼有些乱,二姐和巧云都听出来,一块笑起来。
「想呢,怎么不想?从他们离开的那天起,没有一天不想的。可惜,也只能这么想啦。」
二姐长出了一口气。「要是哪天能把宝岛收回来,我们母子团圆就好啦。」
「嘻嘻,」
巧云边笑边说,「到那时,二姐家里就俩狗子啦。」
一时,二姐和毓秀还没明白过来,但很快,三人一块笑起来。
「就这个死妮子鬼机灵,什么话到你嘴里就变了味。」
毓秀一边胳肢她,一边连喊带叫。「难怪这么讨人喜欢呢,把个李有才勾得掉了魂似的……」
话刚出口,自知说漏了嘴,吓得不敢再出声,胆怯地瞅着巧云。
巧云的脸一下子沉下来。
「哼,臭不要脸的,」
巧云把牙齿咬得「咯咯」响。「赖蛤蟆想吃天鹅肉呢。他以为我林巧云是好欺负的,我才不吃他那一套呢。」
她说着,不知从哪里甩出一把明晃晃的水果刀。「他要敢动我半根毫毛,我就让他尝尝这把刀子的厉害。」
二姐和毓秀长出了一口气,心中的石头也落了地。从巧云的话里她们听出来,巧云没吃什么亏,但有才也一定起过歹念。
三个人把头齐聚灯下,相视一笑。
「那就把你智斗歹徒的壮举给讲一下,让我也长长见识。」
毓秀故意装出一副调皮的样子。
「哼,」
巧云从鼻孔里呼出一口气,「我早就知道这个二流子不怀好意,只是没想到他还真能做出来。中午吃饭的时候他喝了三两酒,我就觉出他的眼神色色地,便长了个心眼,到商店买了把水果刀藏在身上。他一路故意磨蹭,就知道他存心不良,可也没法子呀!果然走到半路天就黑了,他就说些难听的话,我不理,他就要动手动脚。那时,我就想好了,就是死,也不能受他的玷污。就抽出刀对着他,做出拚命的样子。他可能真的没想到呢,也就收敛了些。不过,当时真吓得要晕过去了,可他还是一副死皮赖脸的样子。还是毓秀姐姐提醒的对,凡事得多想想。如果把以前那些事跟现在这些连在一块,也没什么奇怪的。可就是不知为什么,当他提出要我跟他去的时候,我并没有拒绝。或者,我自己也想出去走走了吧。那个时候,说不害怕也是假的,只是觉得非要豁出去了,反倒什么也不怕了。我就不顾他的拦阻,跳下车,一个人在前面跑。我想,他真要坚持的话,也只好拚命算了。还好,不大一会,正好小王开着拖拉机经过,我就搭他的车回来啦。」
怕二人不明白,还特别对着毓秀,补充了一句:「那个小王也是知青,还记得吗?就是上次咱们一个小组开讨论会的那个。」
「那我在路上怎么没接到你?」
毓秀打断她。
「公社拖拉机站又不在这条路上,他把我送到村北头,我从那里下的车。」
这下二姐悬着的心完全放下了。不管怎么说,巧云没事比什么都好。她觉得这孩子更可爱更讨人喜欢了,便不自觉地捋了捋她长长的头髮,灯影里细细地端详着。
「我就知道巧云是聪明的姑娘,谁讨到这样的媳妇是一宝哩,等哪天我给你找一个。」
二姐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故意打趣她。
巧云一翘嘴,「二姐也你跟毓秀一样坏,就知道欺负我。」
「二姐这是为你好呢,怕你嫁不出去。」
毓秀也跟着调侃。
「你们两个坏,以后再也不理你们了。」
巧去故作生气地扭到一边,背对着二姐和毓秀。但很快,忍不住笑了起来,转过身子,「二姐,等狗子哥哥回来,就让毓秀做你的儿媳妇。」
毓秀滚过去边笑骂边扭打起来。
二姐坐起身,轻轻地拍着巴掌。「打得好,你们两个谁赢了我就要谁。」
二人住了手,恍然大悟,异口同声地说了四个字:「老奸巨滑。」
三人对视了一下,忍不住同时笑起来。
春妮掀起套间的门帘,「什么笑话,我也听听。」
边揉搓眼睛边赤脚跑过来,蹭地跳上炕。
第25章:欢欢生仔
庄稼收上来了,也就到了农闲的季节。藉着这个机会,毓秀收拾了一下行囊返城看望爸爸妈妈。临走的时候,不光二姐,村里很多老妈妈小媳妇的都来送她,并让她代问爸爸妈妈好。毓秀好一阵感动,看着乡亲们送来的那么多土特产,都不知该说什么好了。
也就在毓秀离开后十几天,生产队那匹最强壮的马儿「欢欢」要生小马驹了,全生产队的人都高兴得不得了。特别是小孩子们,这几天只要放学就聚在场院附近。他们并不是因为马群里添了个小宝宝,而是藉着这个由头,可以吃上「嘎崩脆」的料豆和香喷喷的煮豆了。
这时巧云才听二姐说,原来牲畜也一样要坐月子呢。她觉得有些新鲜,所以一直缠着二姐带她到场院旁的牲口棚来。一匹马要下仔儿,全小队的人都围着转,「欢欢」也像天神一样被人宠着。
「欢欢」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它不时打个响鼻,在小马仔身上舔来舔去。小马仔乖乖地躺在那儿,瞇着眼享受妈妈的爱抚。偶尔,它也会撑起身子,在妈妈身子下面吃一会奶,但很快就又躺到了。
「要是毓秀姐也在这儿就好了。」
昨儿晚上,巧云兴奋的没睡好,一个劲地挑弄二姐。「毓秀姐回家都两个星期了,怎么还不回来呀?」
「你个小妮子,离了毓秀还不成啊?不是还有有才吗?」
二姐边说连躲到炕角去。
果然,巧云扑上来就要拧她。「二姐越说越不像话了,一点也不像大姐姐。」
话刚说完,自己先笑起来。
「二姐,你说,全村男女老少都叫你二姐,怎么也没听见有根叔叫一声啊?」
「小妮子,越说越不像话了。」
「你先说人家的嘛。」……
自从毓秀到上海看望爸、妈去了,巧云便搬到二姐这边来。不用说,有根又到楚爷那儿去了。有时,春妮和春玲挤在套间的小床上,有时,不是春妮就是春玲,总有一个人要混到大炕上来。甚至四个人闹腾到半夜,就这么挤巴着睡下了。
二姐这几天心里也添了许多心事,当三个女孩子睡下后,她怎么也无法入梦,倒不是想自己过去那些事。这种事,儘管翻来覆去想过无数次。但毕竟,时日久远,她也不抱什么奢望。那晚,又破天荒告诉了毓秀和巧云。在她心里,倒是疼起毓秀和巧云来了。她觉得这些城里娃也真不容易,也才只有十六七岁,就不得不离开父母,还不知道出路在哪里。哪像春妮和春玲,她们没见过大世面,也就安于现状了。但很快,她又苦笑着摇摇头。想这些有什么用呢?这事,不光自己决定不了,她们的父母不也一样决定不了吗?也只能骑着毛驴看唱本,走着瞧啦。
她又看了看巧云熟睡的小脸,梦里也总是甜甜的,一笑两个小酒窝。嗨,要不是人家城里娃精明,这么好的姑娘差点让有才那个人渣祸害了。她想起来就有些后怕。事后她找到柱子,柱子后悔得直撞墙。还好,没出什么大事,也算万幸。不过,还真的提防着点,这两朵鲜花还真惹人眼呢。只是可惜,现在这样的形势,什么时候才是她们的出头之日?虽然听说有些知青也在农村安家落户了,她也想要是多这样两个女儿该多好,可还是更希望她们能够回到城市去,那里才是她们真正的家。
想到这些,她心里又一声长歎。她想找出答案,答案其实是很明确的,那就是完全安上面的指示精神办。她听说城里更乱呢,如果真是这样,两个女孩子放在自己身边也好,至少在秀水村,不会有人把她们怎么样。
她欣慰地笑了,感觉笑得也特别甜。她想毓秀也该回来了,如果她的爸妈没什么事,这孩子在这里自己也会安心些。只是都是这么大的姑娘家,按农村的习俗,该找婆家了。可她们是有文化的人,和这些跟土坷垃打交道的人根本不打界。如果真的留下来,也太委屈她们了;如果不能,她们的将来又在哪里呢?
正胡思乱想着,公鸡的啼鸣打破了夜的寂静,也打乱了她的思绪。农忙时节一过,多睡点懒觉也正常。她心里安慰着自己,不知什么时候也睡过去了。一觉醒来,阳光已射到炕角角上来了,三个女娃儿也都不见了影儿。她忙穿好衣服,站在街口,还是不见她们的影子。
春妮和春玲肯定上学去了,巧云呢?她回身刚要带上门,巧云急急火火地跑来,差点跟她撞个满怀。
「二姐,快看看去,昨天夜里,欢欢生小宝宝啦。听桂爷说,他一宿没合眼呢。」
「瞧你的样子,比自己生了小宝宝还高兴呢。」
「二姐再胡说,不理你了。」
一边玩笑着一边来到牲口棚,除了楚爷,好多人都在那里忙活着。
在炒料豆的妇女中,一个人引起巧云的注意,一身团花衣服,还是那条熟悉的花头巾。不正是菊花姑娘吗?
一点没错。那个晚上,她亲眼看到菊花跟有才到草垛后面去了,好长时间才出来。原先还有说有笑的菊花直到干完活回家,便再没言语过,甚至,其他人也不再取笑她。当时,她就意识到这个李有才没干什么有出息的事,但还是不愿意想太多。如果真是那样的话,一定会有社员出来制止,可事后也悄无声息了。后来,她又听毓秀说起那天吃「忆苦饭」时有才和菊花的事,心里不觉涌上一丝悲凉。人的命运真是难说啊!一个好端端的姑娘,竟然让二流子糟蹋了,还没有地方倾诉。不过很快,她又笑自己太多事。别说菊花,自己又能怎么样呢?那晚,她跟毓秀打闹的时候说过死活也要回城的话,可是回得去吗?还真是的,人更多时候其实掌握不了自己,而只能听任命运的摆布。想到此,又觉得有些悲哀,不只为菊花,也是为自己。
那天有才来找她,她就意识到那家伙根本没安好心,但又找不出正当的理由来拒绝,毕竟,这是柱子队长的安排。再加上,这个阶段也确实够闷的,正想出去串串呢。而且,她也觉得,儘管那个二流子不怀好意,量他还不敢怎么样。
儘管做了充分的心理準备,但还是没有料到有才真的那么粗鄙可恶,一点怕性都没有。幸好有把水果刀,不然,他要硬来,暗夜里没有外人,还真拿他没办法。
每次想起来,她都心惊肉跳好一阵子。不过,她依然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除了二姐和毓秀,没有人知道那晚的真实经过。经历过这件事,倒也给她提了个醒:人心叵测,必须时时在意。
这么想着,不觉又回到二姐家门口,一个再熟悉不过的身影让她一下子蹦得老高。
「毓秀姐,啥时回来的,也不提前说一声,想死我了。」
二人抱作一团,有说有笑地说了些分别后的思念,还没来得及说新闻呢,巧云就拉着毓秀的手。
「走,咱们到场院去,[欢欢]生小马驹了呢,好多人都围在那儿。」
刚离开一会,二姐也回到家,见门竟是开着的,却一个人也没有,大包小包扔了一炕。她心里明白毓秀回来的。只是心里还有些纳闷,这刚到家,又跑哪儿去了?
她回转身,带上门刚要外出找毓秀去,春玲小跑着闯进来。「娘,中午饭不吃了,我要跟毓秀姐姐和巧云姐姐看小马驹去。」
还没等二姐开口,就一阵风似地跑了。
「这死妮子,越学越疯了。」
她心里嘀咕着,抬头看看太阳,已近正午,春妮还没回来。她涮好锅,把几块玉米饼子和煮地瓜放在箅子上。
看着灶膛里吐出的小火苗,她忍不住在心里笑了一下,一种甜蜜幸福的感觉涌上心头。自己两个女儿,毓秀和巧云也跟自己的女儿没什么不同,一家人欢欢乐乐的,虽说日子苦点,难得有这份好心情。只是,唉,心里最牵挂的就是「狗子」了,要是他也在身边,这辈子也就没什么心事啦。
二姐正想着心事,春妮回来了,把书包一扔,话也没说,也要往外跑。
「这么急急火火的,到哪儿去?」
二姐喊住她。
「看小马驹去,毓秀姐姐她们在等着我呢。」
说刚说完,就又不见影了。
春妮气喘吁吁地跑到毓秀她们面前,就听巧云说:「你说巧不巧,菊花正在哪儿干活呢。」
「怎么对她赶起兴趣来了,是不是豁出去要争李有才啊。」
巧云脸又阴下来。
「不要再提他。再跟我说这些,我跟你急。」
毓秀赶紧换了话题。
一会来到牲口棚,就见几个妇女正围着锅灶忙得满头大汗。待走近了,果见翻炒豆子的正是菊花。跟别人不同的是,明明热汗淋漓,她却把身子裹得严严的。
春妮和春玲每人抓了一把炒豆,混到其他小孩群中,周围都是她们欢快的笑声和「嘎崩」、「嘎崩」嚼炒豆的脆响。毓秀跟巧云馋得什么似的,又不好意思上来拿。正犹豫不定,烧火的那个中年妇女喊她们:「毓秀、巧云,来,尝尝。别看你们在城里整天大鱼大肉的吃着,未必吃得上新鲜的炒豆呢。」
二人各拿了一小把,热得烫手,便两只手倒弄着,一个劲地吹,惹得在场的人都笑了。
「真是城里娃呢。吃这个得凉下来才脆生。」
二人也不好再放下,待到不甚热了,便塞一个放嘴里,并没有发出小孩子们嚼出的脆响。不过,还是有种醇厚的香气在齿颊间蕩漾。
二人说笑着走到一边,又提起上次割豆子时起火的事,笑得更畅快了。
「料豆就这么好吃,还不知那爆豆是什么味儿呢?」
巧云有些遗憾地咂着嘴。
「是啊是啊,再有机会,咱也不做饭了,就割大豆去。不为别的,就为吃上爆豆。」
旁边的妇女好奇的目光投过来。
她们止住笑,感觉手上的炒豆不再热,而嘴里的炒豆也发出脆响了。其他的小伙伴还聚拢在那里,吃完又去抓。一个又高又胖的妇女解开怀直接扯起衣服抹一把脸上的汗,然后仍用衣襟扇着,口里还不停地笑骂。
「老娘们炒了半天,还不够你们塞牙缝的呢。嘻,欢欢生马驹,倒像是给你们过生日似的。」
说完,把一粒炒豆扔进嘴里,也嚼得嘎崩脆响,旁边的人笑得更厉害了。
「还说人家呢,自己不是也在过生日吗?」
「不是过生日,是过年呢。过年也吃不上这么好吃的东西。」
「是啊,是啊。难得有一次吃炒豆的机会,就让他们吃个够,早是撑得拉肚子。」
第26章:菊花小产
菊花只是埋头翻炒着,一句话也不说。毓秀能看出来,她的衣服全湿透了,彷彿刚从水里爬出来的一样。
那个烧火的妇女见菊花卖这么大力气,怕累坏了她,也就不再玩笑,话锋一转,关切地说:「菊花,快休息会去吧。干了一上午了,话也不说,就像几辈子没捞着干活似的。快一边歇歇,也吃上点,没準坐月子的时候还吃不到这么好吃的呢。」
就见菊花铁青着脸,大口呼着气,也不答腔,干得更猛了。其他人也便不再多言,只有孩子们欢笑依旧。
毓秀和巧云心里有些隐隐作痛,不知是为自己还是为菊花。那个菊花,也够可怜的,生在那样一个家庭,从来没有得到过父母的关爱。还不到二十岁,又成了那个二流子的囊中之物。她的出路在哪里?没有哪个人看得到。岂止菊花,村里人不都是这么一辈辈过来的吗?再反观自己,虽说村民一口一个城里人,但现在,哪里还有城里人的影子?如果说也还有的话,也就是比他们多了一个城里人的名号和嚮往,仅此而已。
正想着,就见桂爷牵着「欢欢」过来了。二人笑着打个招呼,就来看桂爷打理这匹马。这是一匹英俊健壮的马,干活是把好手,正好农闲了,又立下这么大功劳,难怪村民们跟伺候天神似的。
桂爷又带她们去看了看小马驹,它都能瞇着眼看她们了,一副惹人怜爱的样子。除了吃过奶还挣开眼瞧瞧,就是贪睡。
没有谁比桂爷更开心的了,为了小马驹的出生,桂爷几个晚上都没合眼,生怕出点什么意外。这可是生产队的一宝,如果真有个三长两短,没法向社员交待呢。
看到春妮和春玲,毓秀忽然想起从家里回来,还没见过二姐呢,就喊她们该回家吃饭了。话音刚落,就听「啊呀」一阵尖利的叫声,她回过头,见正在忙活的妇女都聚拢在一起。
「快,快,菊花晕过去了。」
「干了一上午呢,也真够她受的。」
「让她歇,她就是不听。」
毓秀和巧云走上前,还没看清菊花的脸面,一个和菊花差不多同龄的女孩子惊叫起来:「不好啦,菊花姐出血了。」
几个妇女把她移到炕上,她倒下的地方有一大摊血迹。
「快,快去找医生。」
「不,不行,得赶紧送医院。」
毓秀和巧云也走上来,见菊花脸色煞白,嘴巴张得大大的,沉重地喘着粗气。
一会,桂爷套好马车,几个人把菊花抬上车,几个年轻的媳妇也一块跳上车。
就听刚才烧火的那个妇女说:「去把李有才也叫上,不能就这么作践了人家姑娘。」
毓秀和巧云心里一紧,同时握住了对方的手。
此刻,她们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一切都是现实,而现实总是那么残酷。
本来这是一个欢乐的日子。毓秀想着趁刚回来热闹一下子,但因为眼见了这样的事,心里便多了份沉重。来到二姐家,二姐倒是喜气洋洋地,上下打量她。
「回家才几天,又白净了。爸爸、妈妈还好吗?」
毓秀咬着嘴唇点点头,忽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二姐以为是她家里出了什么事,赶紧上来拥住她的肩膀,指尖在她的髮丝间轻轻徘徊。
「毓秀姐刚才还好好的,只是菊花出了事,才这样子的。」
巧云一脸凝重的神态。
「菊花?」
二姐迷惑地看着她俩。
「菊花姐姐晕过去了,流了好多血。」
春玲说着话还往嘴里扔了一粒炒豆,嚼出一声脆响。
「小孩子家的,说什么胡话。滚一边去。」
「真的呢,」
春玲把小嘴翘得老高,「桂爷爷拉着她上医院去了呢。」
「是真的,二姐。」
毓秀声音有些沙哑,不知是对二姐,还是对自己。「菊花真可怜。」
此时的二姐不知如何是好。待稍微平静一些了,才问起毓秀回家的情况,知道一切都很好,略略放了些心。
第二天抽出空闲时间,二姐带毓秀和巧云去医院看望菊花,见她气色已跟常人没什么不同。只是,从面色上就能看出菊花内心的痛苦。她勉强挤出一点笑,声音还微微颤抖:「二姐、毓秀、巧云,谢谢你们来看我。」
然后抓过二姐递上来的手,嘤嘤啜泣起来。
「二姐,我这辈子是不是就这么完了啊?」
「傻孩子,你还不到二十呢,咋说这种傻话。」
「真的,二姐,自打那个二流子强暴我的那时起,我就觉得完了。不,自打我懂事,我就知道没生在好人家。现在,真的应验了。李有才三天两头找我,我爹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他作践我。他还说……」
她抬头扫了一眼毓秀和巧云,欲言又止。
毓秀和巧云识趣地离开。
站在医院的大门外,二人都沉默不语。她们不知该说什么好,也想不出该用什么话安慰菊花,只觉得人活着有时真的好难。自己不能主宰自己,只能听凭命运任意摆弄而无能为力。
二人对视了一眼,只露出一丝浅笑,而内心却是酸涩的。
她们在门外站了许久,连嘻嘻哈哈的巧云也一副神色凝重的样子。不时回望,也不见有二姐的动静。直到觉得时间不早了,才又回到病房,只见菊花把头埋进二姐腿上。知道她们进来,菊花才抬起头,脸上还挂着泪痕。
二姐打湿了一块毛巾,给菊花擦了下脸,菊花也勉强挤出一丝丝笑,再次说着感谢的话。毓秀和巧云也只是安慰她,让她好好养病。这个时候,她们也只能说些无关痛痒的话,但心里却真诚地盼望着,可怜的菊花,快些好起来,改变自己悲苦的命运吧。
回家的路,三人没有说太多的话,空气似乎也凝滞了。不知为何,村庄的每件事,对毓秀都触动很大。也是,才半年的时间,一个小小的村庄,经历了太多太多的坎坷。她觉得自己再也不是原先那个纯真的女孩子了,不仅仅是年龄上的变化,更重要的是历经的挫折,使心理有些不堪重负。让她稍能得到一点快慰的是,爸爸进了干校,虽说依然受到管制,已不再像以前那么挨批,心情不再压抑,身体比以前也好了许多。听妈妈说话的口气,一切都有了新的转机。临走前,妈妈还送她到车站,特别叮嘱她,路途这么远,这个春节不用回去过了……妈妈之所以这样说,大概也是缘于自己说了在秀水村的情况,碰到这么纯朴善良二姐……她说的是真心话,不单纯是让妈妈放心。
即使在秀水村遇到这么多烦心事,她也还是觉得这里是安全的。快到村口,她想起什么似的,不解地问二姐:「李有才那么坏,菊花干么不告他?」
「告?」
二姐苦笑了一下,「农村这样的事多着哩。一旦失了身,就是人家的人了。你告倒了他,将来反正还是要嫁给他。自己的男人成了[劳改],生个娃子也没法做人。我们这儿可封建着呢,也只能认命啦。」
三人又都默不作声。
这个夜晚,毓秀和巧云又留在二姐家,但没有像以前那么吵吵闹闹,而是各想各的心事。特别是二姐,几乎一夜没合眼。自打毓秀来到这个村庄,让她也经历了太多太多。小强母子跑了,至今没有音讯;李茂生死了,死得出人意料,还好,他老婆也终于想开些了,据说又有了新眉目;二龙自作自受,一把火没烧成排长,倒烧得自己□头烂□的;还有今天刚刚看望过的菊花,明明知道她掉到陷阱里,可就是无计可施……
一串串,一件件,像过电影似的在二姐脑中迴旋。这些事,在农村里也算不上有多稀奇,她担心的还是毓秀和巧云。巧云姑娘还开朗些,父母也没那么多的麻烦;而毓秀,这么好的姑娘,家里却遭了这么大的不幸,让一个女孩子家怎么承受得了?虽然,她也常常看到毓秀绽出灿烂的笑容,但透过那张笑脸,她倒感受出她内心里在滴血。每一次变故,都使她变得更为忧郁。这次菊花的事,在农村也许算不上什么,但在两个城市女孩子眼里,那是把姑娘的一生给毁了。她们,不会由此想到自己的未来吗?
她的思维不断地跳跃着,暗影中,她彷彿还能看到巧云甜甜的笑脸和毓秀忧郁的眼神。她有些担心,这样下去,会给毓秀这孩子造成更大的心理压力。
听到她们睡得酣甜,她的心又放宽了些:自己不也一样多灾多难吗?还不是就这么挺过来了?人生就这么几个关口,闯过来,也就没什么了。慢慢老了,也就认命了。谁还不是这么走过来的?年轻,总是抱着太多美好的愿望,这些愿望一旦不能实现,便寻死觅活的;逐渐明白了,也就知道那些也只是梦想而已。梦想破碎,那才叫真正的现实呢。
「呵,今晚这是在想什么啊,都快成哲学家了。」
她自我解嘲地笑了笑,都是昆明的那段经历惯的,动不动就想出老远去。
鸡又开始叫头遍了,她的脑子里还是混沌一片:自己的过去和现在,毓秀、巧云的现在和未来,整个成了一锅粥。自己的事还好说,大不了一辈子见不上儿子,只要他能过得好就成。现实的问题是,这两个孩子怎么办?虽说上级提倡扎根农村闹革命,可真让这么好的孩子远离父母,又有些心不甘哪。
她知道自己无能为力,可就是禁不住要想。最近又听说几个男知青张罗着要返城了,为什么毓秀跟巧云一点动静也没有?
这个,她们不说,自己也不好问,反正自己又帮不上一点忙,也只能这么瞎操心了。
第27章:白雪皑皑
今年的冬天来得特别早,立冬刚过,就纷纷扬扬飘下一天大雪来。
这是农人们最盼望的时节了,因为雪铺了厚厚的一地,也就不用冒着严寒挑沟挖河的。于是,相互串个门子,或者乾脆窝着不出门,男人躺在炕上吸着旱烟,女人或纺麻线或纳千层鞋底,既消磨了时间,同时又有些许的收穫,也是乐事一桩。
毓秀和巧云一觉醒来,感觉天亮得似乎特别早。透过窗纸觉得白得耀眼。二人揉揉酸涩的眼睛,伸着懒腰,一个劲儿地打哈欠。
推开门:哇,整个院子里覆盖了一层白雪。
二人兴奋的小鸟似的,啁啾着,满屋子找扫雪的工具,可是,找了半天,连一件像样的东西也没有。探出头去向外瞅瞅,掀和扫把都竖在院子一角呢。
二人说笑着探出一条雪道,回过头,只剩下一个个雪窝窝。
「好漂亮。」
「真舒服。」
「一点也不凉的。」
「躺在里面睡觉也不赖。」
掀柄和扫把也包上了一层雪,靠里面,还结了一层薄冰,抓一把,凉凉地、滑滑地。
「雪是热的,冰才凉呢。」
「就是就是,不然怎么叫冰凉。」
二人嘻嘻哈哈地笑着,拖着铁掀和扫帚,折回屋里,戴上手套。
只一会,身上觉得热乎乎地,嘴里呵着洁白的雾气。还别说,对南方女孩子,这样的景色还真是新鲜,也就难怪她们会高兴成这样子了。直到干累了,直起身子,她们才发现,不只地上,屋檐上,树枝上也挂满了晶莹剔透的雪骨朵,真算得上是银妆素裹的世界了。
她们欢呼着,雀跃着,在刚刚打扫出的空场上嘻闹着来回跑。有时,追的急了,一脚插进深雪里,拔出来,整个一条雪腿,狠狠跺一脚,散落的满地都是,更惹得她们不住地大笑。在她们心里,这是一个纯净洁白的世界,静静地,连鸟儿的痕迹也没有。
鸟儿?是了,昨天桂爷还说要带她们在场院里捕麻雀呢。听桂爷说,大凡雪天,麻雀找不到觅食的地方,就会凑到人前来,捕起来非常容易。
或许是二人的笑声吵醒了几个男知青,其中的一个拉开窗子大声吼叫:「一大早的,不好好睡觉,学鸡叫呢。」
「你才呢,」
巧云灵巧地回过去,「也不快点睁开鸡眼看看,好大的雪,可有意思啦。」
三个男知青呼啦啦涌出来。
「真的呢,真的呢。啊,好新鲜的空气!」
只有林瑶抿嘴直笑:「哈哈,没见过吧?这就是北方的好处,每到这时,最赏心悦目的就是观雪了。你们还没到村外去呢,一岭一岭的,可壮观了。」
四个人诧异地看着他。
「不过,今天可不成。」
他彷彿故意玄耀似的,停顿了一下。「像今儿,静静地下了一夜,没有一丝丝风,那雪也像你们女孩子一样,温柔得很。所以,即使到了野外,也跟在院子里没什么不同。平平整整的,一望无际就是了。」
「哇,那就很美哎!」
巧云一边拍着巴掌,一边有节奏地跳跃。
「走,咱们出去看看去,顺便到桂爷那里看看怎么逮麻雀。」
毓秀随声附和。
「想得美,」
林瑶一脸不屑;「雪都没膝了,怎么出去?」
是啊,就院子里这一点地方,就搞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怎么趟出一条路去?毓秀和巧云垂头丧气,但还是掩不住她们的激情,把一捧捧雪攥成团,相互击打着,雪沫钻进衣领,反到暖融融的,清清爽爽,舒舒服服。
「雪竟然是热的。」
「就是呢。」
正说笑间,听到外面有「窸窸娑娑」的声音,而且越来越嘈杂,夹带着阵阵欢声笑语。
他们踩着厚厚的积雪深一脚浅一脚地移到门外,不远处几个人正挥舞着铁掀、扫帚把路上的雪向两边推。
移开视线,还真是的,整个大地白茫茫一片,银妆素裹,分外妖娆。
「走,咱们也铲雪去。」
几个人不由分说,沿着踩出的脚窝返回小院,纷纷争抢铁掀和扫帚,先把小院扫出一条小道。不一会,就个个累得满头大汗了,不过,内心的感觉是异常美妙的。
也不知干了多久,快与前面村民们扫出的路衔接起来了,东方也隐隐透出淡淡的黄晕。
「瑞雪兆丰年哪。」
「可不是呢。这雪下得好,无声无息的,偷偷下了一夜,马上又晴了。老天爷真长眼。」
「难得的好空气啊!」
巧云禁不住讚歎了一句,「毓秀,作首诗吧!」
「长这么大,没见过这么大的雪吧?」
一位妇女把头巾扯下,手拄着扫帚,「毓秀和巧云在秀水村留下来吧,年年都能看到这么好的雪。」
说笑打闹中,一条人行道连接起来了。这边的笑闹声还没结束,那边又有一簇人拐过来,一样拿着铁掀和扫帚挥舞着,不时传来阵阵哄笑。
这样的场景真难得,嬉笑过后,毓秀不禁又想起上海,想起爸爸、妈妈,想起与哥哥在一起时童年的欢乐。唉,要是安安定定的在北方的农村也好啊!虽说农活累些,可村民们无忧无虑,没有猜忌,少有烦恼,还有什么比这更舒心的呢。
整个小村庄的主要街道就可以方便地走人了,村民们便从刚刚打开的路,迈着悠然的步子吹着口哨走回家。一些小孩子也跟着凑热闹,即使有正经的路好走,也还是歪斜着身子,故意滚到雪地里去,扔得雪团到处飞。
他们五个就站在村口向东望,整个眼里一片纯白,连树梢都是白净的。天空澄澈,一碧如洗。
三个男知青折回去了,毓秀和巧云还默默地站在哪里,做着深呼吸,彷彿要把这天地间的灵气全捕捉到肺里去。
「空气真的好新鲜,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有这么奇美的感受。」
巧云深吸一口气,伸出双臂,做出飞翔的姿势。
「那就不回城了,留在秀水村吧。」
毓秀故意气她。
「你才呢。」
巧云笑着回敬,「就在这里做个狗子媳妇。」
「打你这张乌鸦嘴。」
「怕是狗子还看不上你哩。」
笑闹了一阵,毓秀又记起昨天桂爷的话。
「别再折腾了,不是说好要看桂爷套麻雀去的吗?还没做饭呢。」
两个人的饭都吃得有些匆忙,几个男知道看出她们好像有什么心事,一个个变着法地打趣她们,她们也只顾埋头吃饭,不打理他们。最后,还是巧云忍不住扑哧笑了。
「其实也没什么事嘛,就是刚刚跟你们说过的,到场院看桂爷捕雀去。」
几个男知青都嘻嘻哈哈笑起来,一个说:「见到是没见过,不过,想必也没什么好看的,也就跟我们那儿在烂泥塘里下网差不多吧?」
「不是不是,」
巧云急得要叫起来了,其实,她自己也不知雪地捕雀和那位知青说的烂泥塘下网是什么样子呢。还好,那位知青并没有反驳她,而是一边往嘴里扒饭,一边打趣她们:「好好好,那你们就看西洋景去。不过,别冻坏了玉手俏脸什么的,有人会心疼的。」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毓秀和林瑶脸都有些红了。
巧云彷彿也听出了什么,一把打掉那位知青的筷子,「哎哎哎,说话直接点,别含沙射影的,你就明说,你喜欢我们中的哪一个?」
另两位知青乐了,连林瑶和毓秀也禁不住笑出声。
「对啊对啊,你明确说,也好别让我们蒙在鼓里。」
毓秀跟着步步进逼,弄的那位知青边拾筷子,边嘟囔了些什么。
「说清楚点,我们也好有个心理準备。」
巧云话未说完,捂着嘴先笑起来。
那位知青故意夸张地做了个搂抱的动作,大声呼叫着,「都喜欢,都喜欢。你们二位哪个喜欢我啊?」
毓秀和巧云几乎同时喊出来:「不喜欢,都不喜欢。」
所有的人都笑了。
玩笑中不觉饭已吃过,几个男知青又说些近来听说的新鲜事,毓秀和巧云麻利地把碗筷洗涮好了,嚷嚷着就要往外跑。
几位男知青也跟着她们出来,反锁上门,说说笑笑中不觉走了大半条街,他们做的更多的就是不断地抓起雪攥成团往毓秀和巧云身上扔,二人一边跑着,一边也抓起积雪攥成团狠狠地反击。
正嘻闹间,有才挡住了他们。
有才躲闪着巧云的目光,嘻皮笑脸地问:「这是去哪儿呀?」
「看桂爷捕麻雀去呢。」
毓秀有意摹仿着巧云的腔调,连巧云也听出来了,狠劲推了她一下。
看到巧云这一动作,有才也明白过来,这是毓秀故意打趣他那次对巧云不怀好意的事,尴尬地笑了笑,「捕麻雀,那有什么意思啊?不如一块玩扑克去,好多着呢。正好人手不够,你们谁去?」
一个知青也随声附和了一下,然后他们三个都跟着有才走了。巧云气得直跺脚,「走了正好,咱们两人玩得更自在。」
通往场院,也是一条刚刚清理出来的雪径,行走在积雪之间,感受着清新的空气,毓秀和巧云都喜形于色,一边走一边手舞足蹈地想像着捉麻雀该是什么样子的。
到了场院,并没见桂爷出现,倒是雪地里扫出一块十多平米的地方,周围的雪堆得老高。的确有几只麻雀围着这难得的空地转,正埋头寻找着什么。听到动静,还会抬起头,知道没什么威胁,就又仔细地啄几口。
第28章:桂爷捕雀
牲口棚也一样被白雪围裹着,彷彿一件精緻的雕塑,光洁如玉,静静地矗立在那里。她们沿着一条除过雪的小路来到门口,正碰上桂爷掀开厚厚的绵帘子伸出头来。
「这么早啊,姑娘们。」
桂爷故意模仿着电影里的腔调,高声大气地说:「就为我昨天一句话,一个晚上没睡着觉吧?」
「可不是呢,桂爷。」
巧云对毓秀扮个鬼脸。「做梦都梦见逮麻雀呢,还按你说的用泥包起来烧着吃,香喷喷的馋死人。可惜啦,刚要下口,就醒了。」
桂爷忍不住「呵呵」笑了。
「这妮子,一套一套地,跟说书一样,比八哥还巧呢。」
边说边找出捕麻雀的家什。只有四根木条钉成的方框,中间是几根铁丝缠住一块网,俨然过滤泥沙的筛子。
「就这么简单啊?」
毓秀和巧云同时睁大了疑惑的眼睛。
「别看家什简单,可能办大事呢。」
桂爷还是笑瞇瞇地。
「那,这根小木棍是做什么用的?」
巧云眼尖,接过桂爷手里拿的木条。
「到时就知道啦。」
桂爷故作神秘。
很快就来到二人刚刚看到过的空场,几只正在啄食的麻雀轰地飞到邻近的树梢上,簇簇雪绒花「扑簌簌」打着旋儿飘落下来。
桂爷用小木棍把网支起来,然后扯出一条细绳,一端拴在那根木棍上,另一端交到毓秀手里。
桂爷折回身,变魔术似的从衣兜里掏出一些什么,漫不经心地撒在网的一侧。
三人躲进一间盛草料的屋子里,屏住呼吸。不一会,果见一只麻雀扑闪着翅膀飞过来,在周围的雪堆上盘旋了一会,小心翼翼地落下,绕着扫出的空地小跑了一圈,停下,静静地注视着筛子底下。
毓秀和巧云心里「砰砰」直跳,心悬到了嗓子眼,拳头攥得紧紧地。
但那只小家伙彷彿识破了他们的阴谋诡计,非但没有靠近,扇扇翅膀,又飞回到树枝上去了。
二人垂头丧气,桂爷却像啥事也没有,点上一锅烟瞇瞇地笑。就在二人不解之际,一回头,门缝里瞅见,又一只麻雀扑闪着翅膀飞到雪堆旁,然后也像刚才那只一样围着空场转了一圈,停住脚步,机灵地朝筛子那边张望。
二人的心又悬了起来,大气也不敢出一口。
「快呀,快呀,快到筛子底下去。」
她们在心里吶喊。
可麻雀仍旧无动于衷,几只聚在一起,好似商量着什么,然后又哄地散开,分落到雪堆上。
二人有些失望,打眼看一下桂爷。桂爷仍不露声色。
二人正灰心呢,然而没太多久,一只麻雀飞到筛子底下,没低头,又很快跳出来。稍一停,又飞进去,啄了两下,就又跳出来。如此三番,其它的麻雀也凑近前,试探着两只、三只然后更多地钻进筛子底下,张望一会,啄一会。
「拉线吧!」
巧云放低了声音说。
桂爷摆摆手,示意她不要说话。
毓秀和巧云直直地盯着筛子的方向,又见几只麻雀飞过来,也站在雪堆上难望了一会,直接飞到筛子底下。
毓秀和巧云同时望了望桂爷。
桂爷仍不动声色。
很快,原来站在树枝上懒散地呆着的麻雀也陆续飞下来,学着前面的样子,先去雪堆上站一会,直接飞到筛子底下。
约摸又过了三两分钟,桂爷灵巧地拉动了细丝,就见几只麻雀惊恐地从筛子旁边射出去,一会便不见了蹤影。
「噢——」
毓秀和巧云同时呼喊着冲了出去,桂爷乐哈哈地跟在后面。
筛子底下,大约十几只麻雀把网眼钻得此起彼伏。
桂爷让二人压住筛子两边,自己紧贴地面伸进手,一只只缚到準备好的编织笼里。
把笼子盖严,就可以看见一堆麻雀在里面挤来撞去,还不时把篾子啄得「啪啪」响。
「真有趣,真有趣。」
毓秀和巧云乐得在雪地里直蹦。
「中午好好慰劳慰劳你们俩,让你们尝尝桂爷的手段。」
「还是那么用泥包起来吗?」
巧云调皮地歪着头。
「当然,」
桂爷挥手之间像个得胜的将军。「吃过叫化鸡吗?那是乞丐们偷了吃,不敢公开烧,就想出了这个馊主意。嘿嘿,法子是土了点,可是味道好啊。更何况,咱这可不是偷来的,是劳动所得。」
看着桂爷乐得合不拢嘴,二人也禁不住笑了。
「我倒是急呢,」
还是巧云嘴快,「现在就想尝尝叫化麻雀是什么味道了呢?」
「那可得小心哟,别吃了麻雀真变成叫化子。」
毓秀捧起巧云的脸蛋,故意挑逗她。
巧云夺下桂爷手中的棍子就追赶毓秀,没想到脚下一滑,一个仰八叉扑到雪地里。毓秀赶紧把它扶起来,一边还格格地笑。
玩够了,就又回到笼子边,看那些麻雀上窜下跳。把手指伸过去,它们便赶紧躲开,但不一会,就有几只凑上来,狠劲地啄。
「小动物也怪可怜的哟!你看那只还眼泪汪汪的呢。」
巧云有些心疼起来了。
「是你自己眼泪汪汪了吧?」
毓秀故意把脸对在巧云前面取笑她。
巧云一把推开她。「没心没肺的东西,看你怎么嫁出去。」
「咦,」
毓秀怪腔怪调地带着嘲弄的口吻,「原来巧云妹妹动情了呢。是思春了吧?」
「看我不撕烂你这张臭嘴。」
话音未落已捏住了毓秀的脸。
正无拘无束地说笑,一抬头,桂爷还站在门口,脸不觉红了。
就在这时,传过来一阵吵吵嚷嚷的声音,夹杂着老牛「哞哞」的惨叫。
二人刚要问发生了什么事,却见桂爷的脸阴沉着,没敢再吱声。
二人循声而去,行不多远,拐过一堵败墙,就见牲口棚前的空地上围着一簇人,有的手里还举着什么,吵嚷声和牛的叫声比前更烈了。
雪地里躺着一头牛,大口喘着气,绝望的眼神让毓秀和巧云汗毛直竖。更令二人揪心的是,它的不远处还有一小牛犊,从雪泥里撑起来,蹒跚着向牛晃去,还没到近前,一个趔趄扑倒在地,正好滑向老牛的肚皮底下,然后迫不及待地寻找什么。是了,毓秀和巧云明白,它一定是饿了,只有极度的饥饿才会有那种贪婪的样子。然而它太弱小了,身上还只有柔滑的绒毛,是生的渴望才使它坚强地支撑起来,但是还未衔到妈妈的乳头,老牛腿一蹬,把它弹出老远。小牛试图再次立起身,但几次努力都失败了,只是肚子一鼓一鼓地。
二人不知发生了什么事,看到这种凄凉的场面,不禁伤心落泪。
不知谁同时将手掌拍在毓秀和巧云的肩膀上,把二人吓了一跳。回头一看,是春妮,后面还跟着春玲。
春妮只是「嗤嗤」地笑,春玲却做着小鬼脸。
「你们两个怎么在这里?」
毓秀问。
「刚刚找你们去了哩,说你们到这里来了。」
还没等姐姐开口,春玲叽叽喳喳地抢先说。「来了以后,又不见你们在这里。」
「看桂爷逮麻雀去了呢。」
巧云回应。
「在哪里呢?」
又是春玲,还没等回答,就抓过二人的手。
四人一起来到场院,就见桂爷呆坐着愣神。春妮叫了一声「桂爷爷」反把他吓了一跳。
桂爷显然没有先前那么开心,立起身,轻轻歎了一口气。
四人面面相觑,不知该说什么好。
还是春玲小,没在意太多,只是随口说了句:「桂爷爷怎么没看杀牛的去呢?」
桂爷神色愈法凝重了,但显然是为了照顾女孩子们的情绪,极力压抑着内心的凄楚。
「孩子们,我来给你们讲讲花花的故事。」
桂爷说的「花花」显然就是那头待毙的老牛。
「这头牛啊,跟了我整整四个年头了,干起活来真是一把好手,和我的感情深哩。现在正是农闲时候,又怀上了小牛犊子,全村人都为它高兴。只可惜护犊情深,小家伙刚离开一忽儿,它就挣着要找,穿鼻圈都给磨烂了,自己也被护栏绳缠住了一条腿。它越挣脱,就缠得越紧。刚巧那时我不在,它就拚力往外挣,结果把腿弄折了。在常人看来,不能干活,也就只是个废物了。就把它扔在冰天雪地里,等它冻死饿死,也好分块肉吃。唉,连小牛犊也难逃一劫了。」
桂爷声音哽咽,眼圈都红肿了。
「那干么不直接杀了它,还要让它受这些罪?」
春玲天真地歪着小脑袋。
桂爷连歎了几声。
「哪像你说的那么容易,宰杀耕牛是犯法的。必须等到自然死亡了,才可以宰掉。人们也只好想出这招术,想让它冻饿而死,再报到上面去。已经三天三夜啦,我听到它的叫声就难受得不行。」
四人默默地离开桂爷,刚才逮麻雀时的兴致也一扫而光,留下的只有伤感。在很多人眼里,「花花」早已是一堆牛肉,是煮在锅里香气四溢的美味;但对桂爷,却跟剜了它的心一样。感情真是奇怪的东西,没有它,也便没有伤痛;但没有感情,还能叫做人吗?
悻悻地来到二姐家,二姐正在準备午饭,见四个人都「噜嘟」着脸,有些不解。
「刚刚去看那头老牛了,快要饿死了;还有小牛,吃不到奶,真可怜。」
还是春玲小嘴快。
二姐明白了个大概,先要她们坐下,看看天还早,也不急于做饭。
「那可是桂爷的心头肉呢。出了这档子事,其他人倒没有什么,桂爷却一直跟着伤心,从来没到过它跟前。那天我跟它说起这事,说着说着就掉泪了呢。嗨,与其这样让它活着受罪,还不如快了结了呢,可上面又不让,桂爷更是难受得什么似的。」
见四个女娃子不说话,就故意岔开话题:「大上海没见过这么大的雪吧?」
这一招果然有效,气氛逐渐缓和下来。二姐趁机说:「雪是北方人年年都见到的,倒是你们这些城里娃儿,见识一下农村的春节倒是正理。」
「是啊是啊,我最喜欢过年呢。」
春玲俏皮地把脑袋晃了晃,学着过年时常唱的儿歌:「过年好,过年好,吃了□□穿新袄。」
说完,又在地上转了一圈,摹仿着吃和穿的动作,把四人都惹笑了。
「农村娃儿呀,就盼着这一天呢。你看现在咱们吃的,除了白菜就是萝蔔,就为了填饱肚子,哪里还能吃出什么味道?也就等到过年那一天,才吃上点带肉星的东西,小孩子们能不高兴吗?大人们呢,是愁这个年。你想啊,就这一天,得準备好长时间呢。可也喜欢这个年,有了这个年,才有点清闲的日子,三姑六姨的也藉着这个时间走动走动。」
毓秀和巧云早就听说过农村的春节多么有意思,听二姐这一说,心里不觉又羡慕了一层。
「毓秀姐,你不是说这个春节要在这里过的吗?那我也不回去了,就跟你们一块过。」
「那敢情好。」
二姐笑得合不拢嘴,「我守着四个女孩子,还不知怎么个乐法呢。那就先给家里写个信,也好让爸爸、妈妈心里有个数。老人们哪,就盼着这个日子团圆呢。」
数着指头春节就到了。腊八要喝粥,还要泡蒜;小年围坐在炕上吃糖瓜,说些甜甜蜜蜜的话,这些,儘管与城里也没有什么大不同,但毓秀和巧云内心的感受却是全新的。她们好奇地问这问那,用心品味过去从未体验过的每一个细节。
或许,在她们心里,比小孩子们更盼望这个特别的春节快些到来吧?
哦,是的,这是她们第一次在农村过年,虽说远离了爸爸妈妈,但在二姐这里,享受着一样的亲情。熬一锅浆子,用破刷子贴上春联,再将五颜六色的过楣钱粘在门框和窗框上,冷风一吹,飘飘摇摇,煞是好看。
当然,更令她们新奇的,还有除夕的大红灯笼,守岁的奇异祥和,初一的隆隆鞭炮,让她们感受到了真正的年味。古老的思想文化,浓厚的传统氛围,也只有在农村才能真切地领悟到。
她们不觉又为这次特别的相会而从心底里庆幸了。
人,不就是生活在感受里吗?
第29章:情窦初开
寒暑易节,冬去春来,又是一个繁花似锦的季节。
作为一个普通的小村庄,几个年头过去,也并没有见出什么大异样,但我们的主人公和发生在她们身上的事却随着时日变化而有些微的不同,须作必要的交待。
如今,人们还能提起李茂生,即使是那些老掉牙的旧事不再引起人的兴趣,但另一桩新闻使李茂生又复活了,那就是他的老婆带着孩子改嫁给外村一个铁匠。那铁匠腿有些跛,以至于年近四十依然光棍一根,但据村民们揣测,儘管长相不尽如人意,钱却是赚了不少,像李茂生老婆这样拖儿带女的,正适合这样的人家。也正因有这样的后续,李茂生又成为街谈巷议的人物,他的那些旧事也鲜活如在目前。
当然,更多的话题离不开菊花。几年前村民就为她的不幸摇头歎息,但又无可奈何。想想也是,自家的事都管不好,谁还能管了人家这档子事?走投无路的菊花就像待罪的羔羊任李有才欺凌,泪水也只能往肚子里咽。自从那次小产之后,气色好长时间也没变过来。即使这样,恶狼一样的李有才仍不放过它,只要兴趣一来就要她,她也只能一次次含泪满足他的兽慾。在她心里,自己已经是李有才的人了,自己的男人想怎么着就怎么着,这是天经地义的。等到肚子再大起来,医生告诫她再也不能手术了,便不得已趁一段清闲的日子,乾脆搬到了李有才的新居。如今儿子不仅能叫爹娘,而且满大街跑得欢了。结婚酒席两年前就轰轰烈烈地摆过了,只是最近才扯上小红本本。
村民们的变化也不过如此,而知青毕竟城里来的,变化自然非这些常住人口可比。两个男知青托关係,找门子,终于回了城,就只剩了一个林瑶。那两位临走,除了简单的告别,身外之物啥也没带,含着不知快意还是留恋的泪水登上了南下的列车,从此杳无音信。
善良的秀水村人不忍看着几个城里娃子就这么跟自己受累,但所能做的,也不过让他们干些轻鬆一些的活。也就在去年,村里那位老教师退休,贫下中农一致推荐毓秀顶了那个空缺,这也正符合了毓秀的性格和心意;而当主任听说公社需要一个能说会唱的宣传员时,鼎力推举巧云,说她的歌唱得如何如何好,舞跳得如何如何棒(谁人见过?公社里几个小头目合计了一下,没费多大周折也就办成了。
当然还有那个林瑶,眼见两个女孩子就有了称心如意的事做,也便有些耐不住,可几次想返城,都因政审不合格退了回来。村里人没有谁知道他的底细,按自己的理解,当然也属「地、富、反、坏、右」那一类。不过,这并没有使林瑶感到丧气,因为那时「革命样板戏」顶时髦,凭他吹得那口好笛子倒也随公社歌舞团转了不少地方,回到村里,也是村宣传队的主将。
巧云成了公社宣传队的干部,最高兴的莫过于春妮。这时她正上高中,学习不怎么紧要,自己又带着母亲的一些遗传基因,对唱啊跳的特别感兴趣,于是就成了巧云办公室的常客。甚至,村里有什么演出活动,不光要把巧云请回来,连春妮也成了活跃分子。
这些事二姐又喜又忧。喜得是孩子们大了,比以前更乖巧懂事了,而且,毓秀和巧云不用再风里来雨里去的;忧得是,二人都已二十出头,是该找对象的年龄了,可她们的归宿依旧不知何处。显然,以她们俩的丽质天成,莫说秀水村,就是全公社找个可心的小伙子也绝非难事。只是,在二姐心里,她们还是应该返回城里去,回到爸爸妈妈身边。在这里成家立业,也不是正事。可回城也不是吹口气的事,哪有那么容易?
不过,二姐也看出来了,上面对知识青年到农村去也还提倡,但事实上真正下来的少了,返城的风潮倒是一浪高过一浪。巧云就亲口对她说过,秀水村人对她好,可她的心依然在城里,因为那里有自己的爸妈,还有兄弟姐妹;在这里,总有种飘浮不定的感觉。而毓秀,虽未明确跟她讲,但她的心思二姐也估摸到一些,她也一样不会长期扎根在这里。不管怎么说,找对象是一辈子的大事,是去是留对她们而言是关係到一生的大事,万万马虎不得。
没有哪个人能在这种情况下做出準确的判断。结婚生子,意味着这一生甚至后世子孙永远是农村人了;伺机返城,可这机会又在哪里?即使将来能回去,又会是什么时候?回去后有如意的对象等着她们吗?二姐苦笑了,不用说自己,两个女孩子就不想这些吗?别看巧云整天嘻嘻哈哈,她的心其实比天还高呢。
事实确实如此。自打来到公社,见识的事情多了,也目睹了一些知青通过贫下中农的推举并经公社审批之后回到了父母身边,她的心动了。她也想过,藉着现在的工作优势,可以多接触一些公社领导,这对将来自己愿望的实现不无裨益。
比巧心里更美的还有一个人,就是公社一把手吕主任。
那已经是巧云来到公社一周之后,巧云正跟另一个宣传员闲聊,进来了体态迥异的两个人:前面的那位四五十岁,中等身村,挺胸腆肚,白净面皮,瞇着一对小眼;后面的一位二十出头,稍高而细弱,文文静静,戴一副宽边眼镜。
还没等巧云和那位叫秋月的姑娘明白怎么回事,前面的那位已经把浑圆的大手伸过来:「欢迎巧云姑娘,以后咱们公社的文艺宣传工作就靠你们两个啦。」
巧云一愣,她怎么知道我的名字?这个人,好像在哪儿见过?
还没等回过神来,那个年轻小伙子介绍道:「这是咱们公社吕主任。」
巧云记起来了,就是李茂生死后亲自到秀水村表彰李茂生英雄事迹的那个吕副主任。
不同的只是,如今的吕振山早已坐了头把交椅。他没有注意到巧云的尴尬神色,只顾紧紧握住她的手,一个劲地「欢迎」最让巧云受不了的是一边欢迎,一边把左手也凑上来,把巧云的小手夹在中间,并且不停地游动。
巧云的心里一阵噁心,但还是只能笑脸相对。
自打李有才结婚,巧云到公社去了,大队给毓秀从小学校腾出一间房子,一者比较安静,二者上课也便利。为了让这个新家充满青春气息,毓秀花费了许多心思,凡来过的村民都啧啧称羡:「人家城里娃就是不一样,不光长得跟公主似的,连住得地方也像皇宫呢。」
还别说,是有些精巧别緻,春妮第一次进来,惊讶地叫了一声,这里瞅瞅,那里摸摸,喜欢得不知如何是好。转了一圈,意犹未尽,像个淘气的孩子,涎着脸搂住毓秀的脖子,娇滴滴地缠磨:「毓秀姐,我也搬来跟你一块住吧?」
这正符合了毓秀的心思,她忙不迭地找到二姐,还没等二姐答应,就说出了自己的打算:「先这么挤着,等有空再打张床。姊妹两个一块住着,也好说说话。」
二姐见她主意已定,而且,毓秀一个人在那儿自己也不放心,春妮过去正好做个伴儿,就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从此,只要一放学,春妮就往这里跑,像个百灵鸟似的,赖着毓秀叽叽喳喳叫个不了。
「春妮都长大了,越来越漂亮了。」
毓秀给春妮扎着髮辫,由衷地讚歎。
春妮没有像以前那样辩驳,只觉得脸突突直跳。
是啊,春妮真是长大了呢,而这个年龄的女孩子,一天一个变化。再加上她天性活泼好动,又具备天然的艺术细腻,热衷文化宣传,使得她言语行为更加出色。
「来,站起来比比。」
毓秀拉起她,并排着站在一起,还别说,两人个头差不到哪里去。「我还一直把你当小孩子呢,看,都快比我高了。」
「毓秀姐也不能再长高了呀,再高反倒难看了呢。」
「是说你自己吧?身量苗条,体格风骚。哪个男人娶到你啊,美死了。」
「姐姐又说孬话了,看我饶了你才怪。」
二人逗着,在小床上翻来滚去。
日子在欢乐中一天天过去,春妮的心也更多地留在了村里。特别是村里有了文艺宣传队,她的心理也起了微妙的变化。说不出为什么,那个带着忧郁眼神的林瑶像一块磁石紧紧地吸引着她。在她心里,那个男人是一团谜,似有永远也解不开的心结。越是这样,她的好奇心就越重。没有任何理由,只是喜欢那么远远的看着他,那神态,那动作,都让自己心蕩神摇。
「我这是怎么了?」
那个夜晚,静静地,连一声虫鸣也不闻,更不用说鸟儿的啁啾了。整个夜色就像一张大幕,不光遮蔽了大地屋宇,连内心也一片混沌。听着毓秀均匀的鼾睡,她的思绪穿越时空随意游走。她不断地问自己,这是一种怎样的心情?自己解释不清,更不能向人述说。这难道就是那个叫爱情的东西?想到此,她的心跳得更剧烈,连呼吸都有些急促了。她觉得脸有些烧,如果是白天,她会照照镜子仔细瞧一下,一定布满了好看的红晕;而现在,她什么也不敢做。不知过了好久,再也无心躺下去,蹑手蹑脚地起来,却又不知该去哪里。点灯?那一定会把毓秀弄醒,她要问起来,该怎么说呢?
她又躺下来,心里说了句「荒唐」自己也闹不清这个时候这个词的真正含义。甚至,更令她感觉不可思议的是,中学里那么多同学,暗送秋波的也不少,可就是感觉不到一拍别样的心跳。她知道自己是活跃分子,有男孩子喜欢也属正常,她嘴上不说,心里还蛮高兴呢。可就是这个林瑶,自己并没有跟他说过几句话啊,怎么就会有这么奇怪的感觉呢?或许,这还不能叫爱情,是私下里看的那本书上说的「青春萌动」没错,是这样。可又有些不理解了,为什么那么多的男孩子没让自己动过心,偏偏这个一脸阴云的家伙让自己神不守舍?想想,人家也并没有什么勾魂秘笈,可自己就是控制不了,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
好想否定,不是这么回事,自己所看到的只是一个影子,所有的感觉都是虚幻的。但越强迫自己不去想,林瑶的音容笑貌就越发在眼前晃动。她躁动不安地数着绵羊,她听人说这招术蛮管用的,可这个夜晚,已经数了整个一个草原的羊群了,可就是一点睡意也没有。
非但如此,分明还听到了悠扬的笛韵,是林瑶最常吹的曲子,或许村里人听不出,但春妮能感受到,那是一首关于爱情的曲子,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余音袅袅,不绝如缕。
一定是林瑶在用这种声音表达自己秘而不宣的感情,是的,一定。她不断地问自己:只是在表达感情吗?应该是,如果是求爱信号,除了自己,谁还能听得懂?
她近乎陶醉了,随着优美的音乐不觉欢快地唱起来。对,是自己最喜欢的那首歌,也只有那首歌才与爱情沾一点点边。怎么,林瑶也喜欢这个吗?她唱着,犹嫌不过瘾,不自觉地随着节拍翩翩起舞。
哦,不仅仅是自己,台下还有那么多观众,正聚精会神地欣赏自己的舞姿,或者也跟自己一样陶醉于缠绵的笛声里。长这么大,登过许多次台,从来没有哪一次让她这样迷醉过。爱情的力量真的可以这么强大吗?又是谁在自己心田里播下了爱情的种子?她不愿想太多,她怕飞扬的思绪沖淡了此时此刻的恬静和美好。
第30章:爱情发芽
突然,舞台的灯熄灭了,台上台下一片漆黑。尖叫声,嘘声,口哨声响成一片。她惊恐地睁开眼睛,但一道强光逼得她双手摀住,只留下一缕缝隙。
「妹妹春天做春梦了呢。」
毓秀笑嘻嘻的声音就在耳边迴荡,她猛地翻身坐起来。
一缕阳光照射在床铺的一角,屋子里瀰漫着淡淡的温馨。
她似乎明白了些什么,脸涮地红了。
「还真看不出,春妮像个睡美人呢,我都想吻一下了。」
毓秀穷追不捨。「公主遇到王子,一定很幸福的吧?」
春妮意识到自己一定说了什么梦话,羞涩地歪过身子,装出没好气的样子。
「你可越来越不像姐姐了,净来戏弄我。」
「哪有啊,是你亲口说的呢,不会告诉我只是梦话吧?」
毓秀还是半开玩笑地。
春妮更是头也不敢回,她知道这一刻,自己的脸一定灿若桃花。
人的智慧有没有极限?什么才是改变人生最大的动力?人的一生到底应该追求什么?没有谁说得清,但事实会不断地改变人们的思想和行为。
毓秀,一个城市来的女孩子,见识的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村庄,接触的也只是普普通通的村民。在她几年的印象中,除了种地吃饭,把古老的传统保留的原汁原味外,其它也就没什么了。但是,从那个春节过后,她开始对农民刮目相看了。这些看似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村民,蕴藏着她意想不到的能量。就是那些笨手笨脚的村民,却踩出了她所见过的最优美的高跷。那些干着繁重的活儿,粗吼咙大嗓子高声大气说话的妇女,打起腰鼓来居然有板有眼。特别是成立了村宣传队后,姑娘、小伙子甚至很少出门的小媳妇也都欢欢喜喜地聚拢在一起,谈起演戏还头头是道。更令毓秀惊讶的是,那个一脸王者之气的楚爷,竟吹得一手好笛子,足以与林瑶平分秋色。她不明白,在秀水村几年,没见过楚爷动过笛子。所以,当她确知那些粗糙而灵巧跳跃的手指,拨弄出那么清越的音乐的时候,都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了。但她的眼睛告诉她,除了楚爷,又会是谁?
还有那个经常被扭到台上挨批的李明山,在这特殊的年月里,也发挥出了他的一项专长。他把二胡拉得婉转悠扬,或激越,或舒缓,时而如空谷梵音,时而似高山流水,彷彿把人带到神秘幽邃的洞天府地。但也只是偶尔,更多时候,他只能拉出纯正的「革命现代京剧样板戏」当然让她吃惊的还有春妮,在毓秀眼里,她还一直是个孩子呢,学上得并不怎么好,可把演出服一穿,俨然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喜儿或李铁梅。有次她还听到旁边的人议论,「这个春妮,就是二姐当年的翻版呢。」
二姐却并不热衷这些,但毓秀还是从人们的议论中,从春妮初绽的才华中,依稀看到二姐当年的风采。现在的二姐老了,无情的岁月和苦难的经历剥蚀了她的美貌和才情,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劳动妇女了。她想起了一个词:后继有人。是啊,有春妮,便是二姐最大的慰藉。她看得出,人,特别是农村人,没有哪一个是为自己而活的。他们省吃俭用,勉强餬口而已,为得是什么?没有哪个人能解答出来,却祖祖辈辈又是这么过来的。他们知道自己挖不到金山银山,就勤俭持家,捨不得吃,捨不得穿,可不管金山还是银山,是这样攒出来吗?
毓秀当然也解答不出,她沉醉在她所拥有的现实之中。她现在最熟悉的小学校,白天,是学生们的课堂,五个年级聚在三间教室里,一节课,先给左边的小同学上语文,再给右边的大孩子上数学。不光是她,孩子们也早已习惯了如此。那些棺材板子製作的课桌让他们记住了葱或蒜的写法,也背过了九九乘法表。
孩子们的说笑打闹带走了枯寂的白天,大人们的锣鼓喧天又迎来了奇妙的夜晚。开始,她还有些不适应,后来,每当吃过晚饭,就从教室里拿条长凳出来,坐在校院里赏晚霞,等待着三三两两聚拢而来的村民。做完了孩子王,这一刻,便像一个戏班班主。
还有一个人和她一样兴奋,那就是春妮。毓秀的兴奋是因为这种环境可以沖淡心理的压抑;而另一个,则只是为一个人,一个在别人眼里只是普通的那一个,春妮却为之神魂颠倒。从那晚春妮做春梦、说睡语开始,毓秀就感到了什么,这最初的朦胧滋味自己何尝没有过?然而,几年下来,她的心反而淡了,不再是那个易于动情的青春少女,自己都觉得心有些冷漠了。她把感情冰封起来,不知是为了等待某一刻的喷发还是日趋消亡。反正,除了上中学时那个一样散发着浓浓青春气息的男孩使得自己情窦初开外,来到秀水村,类似的情感完全闭合了。她的情感世界变得浑浊。爱情是什么?是菊花式的还是嫣红式的?她找不出理想的解释,但每一种方式都让她每当想起就心惊肉跳。有时她也会问自己,是什么让自己逃离了人人都该有的情感世界?环境还是人?
这些问题有些深奥又非常现实。毕竟已经二十岁了,到了该谈恋爱甚至谈婚论嫁了。但另一个又在哪里?将来的出路会在何方?她不是没有迷茫过,但人前人后,她又跟没事人似的。
那天她到公社开会,主任的小秘书一直在暗示着什么,但她一直装聋作哑。那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小伙子,当她碰到他的渴望的眼神的时候,心跳蕩的不知所措,但她还是竭力迴避。她知道感情的闸门一旦打开,就找不到渲泻的出口。莫说恋爱,命运都尚前途未卜呢。
她回首的瞬间,正好和那双失落的眼神相对,那失落中又满含着期待与信心。她要迎合他吗?或许将来会,但现在还不够成熟。
春妮比自己还小三岁呢,在她眼里一直是啥事也不懂的小娃娃,嗲声嗲气的像个可爱的陶瓷妹妹,惹人怜爱又不忍碰触。但那天比试了一下,居然跟自己一般高了,梦里的缠绵也足以证明她纯真的花朵嵌上了绿叶,绽放出爱情的绚丽了。
可这,还不是一个自由恋爱的时代;爱情,在村民眼里,还是一个陌生的词。他们眼中的男女之欢,跟动物并无不同。只须一个媒人,一次会面,一份彩礼,一顶花轿,就完成了爱情的整个过程。听上去有些浪漫,实际上就是一次简单的商品交换过程。而这个交换不是经济上的,而是政治上的。她到公社开会的时候就听说过邻村有位最漂亮的姑娘,只因家庭成份是地主,就要远嫁到一个贫穷的小山村去了。她只见过那男人一面,还是在昏暗的煤油灯下,自己也羞涩地没敢抬头看一眼。不过,她肯定了媒婆说的是事实,只是送别时那男人跛得比媒人说的要严重得多。但她的父母毫不含糊的答应了,理由只有一个:从此,咱家的娃儿再也不用担着「狗崽子」的名号了。
可这个春妮,还用得着受这个成分的约束了吗?
一只手在她肩膀拍了一下,虽然轻轻地,但还是吓了一个愣怔。
来的正是春妮。这个她眼中的小妮子,今晚打扮得乾净利爽。穿着那个时代少有的短裙,扎着鲜艳的蝴蝶结,不像是农家女孩,更像是城里的时髦女郎了。
「拾掇的这么漂亮,勾引谁呢?」
毓秀故意摹仿着村里人说话的语气。
「你个坏毓秀,见了我就没好话。」
「呵,小妮子真是长大了,连姐姐都不叫了啊?」
「就不叫,就不叫。」
春妮把嘴噘的老高。「谁让你没个姐姐样儿呢。」
「正因为我是姐姐,才关心妹妹呀!」
「表面上关心,实际上不怀好意。当我是小傻瓜啦。」
「妹妹傻啊?那就没聪明人了。」
就这么有一搭无一搭地说着,人也稀稀拉拉地来了不少。但直到最后,也没见到林瑶的影子。
这个晚上排练《智取威虎山》林瑶扮演的是参谋长,还好,戏份不多,也没人在意。
开始,在计划排这齣戏时,打算特邀春妮饰演小常宝的,这可是女一号,几个姑娘小媳妇争着演呢,以她的扮相,绝不会有什么问题;以她的性格,也一定乐得蹦起来。可这次,她主动要求扮演卫生员。虽然连正式的名字都没有,但她在煤油灯下偷偷地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看《林海雪原》知道那个卫生员其实叫白茹,而那个小白鸽就喜欢参谋长,参谋长也喜欢她。
说不上是不是因为想到了这一层,反正当她得知林瑶没有演杨子荣而饰演参谋长时,她毫不犹豫地接下这一角色。她有充分的理由,自己还要上学,抽不出太多的时间,没有那么大的精力饰演小常宝这一角色。
她心里明白这究竟意味着什么。这个晚上,「参谋长」没有到场,并没有引起太多的关注,只有春妮的心里像打翻的五味瓶。要去看看他吗?能不能找得上还另说,见面后说什么?就说我想你了吗?呸,她在心里吐了一口唾沫,怎么这么没骨气。她看过很多小说,知道这种事都是男的追女的,也只有一个小白茹才会那么傻……
可是,那个林瑶,天天变着一张老脸,没一点笑模样。她问自己,为什么偏偏对这张木乃伊感兴趣?她替他找了许许多多理由,最重要的一项是,他的心在城市里,秀水村不是他的归宿。
因为自己,林瑶就会留在秀水村吗?也只是一个闪念,很快又消失了。管他呢!如果因为我而留在秀水村,那他就是真心爱我的,愿意为爱而捨弃所有;即使留不住他,如果他喜欢,我也愿意奉献。想到这一点,反把自己吓了一跳。那自己成什么了?继而又自我安慰,不管成什么,我要追求属于我自己的爱情。没有爱情的媾合是耻辱的——她忘了这句话是从哪里看来的,但她坚信不移。嫁给自己不喜欢的人,那将是一生的悲哀。如果跟自己所爱的人结合在一起,那怕只是一天,也是值得的。
春妮觉得再也不能呆下去了,她拿眼光把学校边边角角搜了个遍,确定林瑶不可能来了,心绪更为不宁。她想让和煦的晚风吹拂一下,希望自己能清醒。而这时,排练场次中正好没有卫生员的戏份,她躲过了众人的眼光,贼一样溜出了学校的大门。
第31章:感悟爱情
农村的夜晚真的好美啊!她仰头看天,天上的星星真的像课本上说的一样眨巴着调皮的眼睛。若在以前,她会睁大眼静静地数天上的星星,数累了,伸几下懒腰揉揉颈部接着数。这样的暗夜,星星格外多,也格外明朗。她多么希望自己的心也像这眼前的小村庄,静谧、祥和,没有一丝纤尘,但是不能够。或许,正像毓秀说的,自己不再是小孩子,而是的的道道的大姑娘了。那么,现在所思所想不正是大姑娘应有的吗?爱情真是一个神秘的字眼,还没体验呢,仅凭这些不确定感觉,竟让自己失了魂似的。如果真的爱神降临了,又会怎样呢?
她想像不出,又控制不住自己。她把这几个月来那份别样的感情清理了一下。从看到他时的耳热心跳,到现在的神魂失据,她觉得爱情真的好甜蜜又好残酷。她不敢相信自己还能坚持下去,能坚持多久,她的精神到了崩溃的边缘。她要把自己的心交出来,她要亲口对她说出她的爱,哪怕对方冷淡地拒绝,自己也好死了这条心,或许,从此,内心趋于平静。
是的,说出来。猛然间,她觉得自己是个勇敢的女孩子了。她知道,村里很多年轻夫妇都是靠媒人撮合的,而自己则要冲破这种樊篱,走自己的路。她内心激烈的跳蕩不断地提醒自己,也只有走自己的路,才能获得嚮往已久的圣洁爱情。我春妮是秀水村唯一的高中生,是有学问的人,爱情之路也得与众不同。
「春妮,一个人在这里啊?」
儘管声音那么熟悉,黑暗中冷不丁冒出来,还是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哦,哦,是,」
平时伶牙利齿的,这一会竟结巴起来了。
「没去排练节目吗?」
又是明知故问。
「林瑶,你怎么没去?」
幽怨的声音感觉不出是责备还是心痛。
那一个竟恬不知耻地表白:「春妮,你知道,我就在等你,我知道你会来找我。」
「找你?」
春妮苦笑了一下。「为什么会找你,这么自信?」
「是的,我知道,你喜欢我,就像我也喜欢你一样。」
林瑶的语气里充满坚定。
城里来的男人都有这么恶毒的眼神,任什么都能看穿吗?她一个颤慄,但很快又平静下来。「也好,」
她对自己说,「如果不是他说出来,自己反倒不知从何说起。」
「喜欢?」
她疑惑地看了看他所在的方向,觉得他冷峻的目光正盯视着自己。
「是。」
那一个竟一点也没有迴避。「这些年来,我从没有过这种感觉。」
他顿了顿。「自从你在我的视线里出现,我就知道,我的公主正向我翩翩走来。是的,春妮,我等了好久好久。我也能看出来,你的眼神,你的一笑一颦,都在向我暗示什么。我想等你说出口,但我知道那是徒劳。春妮,我爱你。我从心底里问过一百次这是不是真的,我的心在回答:是的。」
没等春妮往下说,他下意识地握住了她的手。「我已经在这里等了好长时间。我的心告诉我你会来,如果你不来,我也就死心了。果然,你来了,虽然比我预期的晚了些,可还是来了。为了这个夜晚,我已经等了好几个月了。春妮,你会答应我吗?」
「会,怎么不会?我也等了好久了啊!」
可是,春妮只在心里吶喊,没有说出来。相反,当林瑶自顾自说着的时候,她脆弱的心一阵痉挛:当白马王子到来的时候,就是这种滋味吗?
她感觉到自己的小手被攥得越来越紧,惊恐地叫了一声「不要」抽出来,转身跑了。
只剩下林瑶一个人癡癡呆呆地站在那儿。
春妮摸黑跑到学校门口,还没迈进去却又停了下来。她觉得心里突突直跳,脸也烧得厉害。她怕别人看出她的心思,甚至怕别人最普通的目光。她后退了几步,扶着学校门前暗影里那株古老的家槐,不知立了多久,直到目送人们三三两两地离开,才踌躇着走进去,毓秀正在收拾凌乱的残局。
「妹妹,你到哪儿去了,吓坏我了呢!」
毓秀一把搂住她的肩,生怕她再跑了似的。
春妮露出淡然的笑。「这又奇了,我只不过出去一会就是了,怎么就这么操心起来了?」
毓秀听她声音颤巍巍的,有些不对头,也没敢再多问。不过,熄灭气灯的瞬间,她还是隐隐看到春妮的眼角挂着泪珠。
「春妮大了,」
她边收拾边在心里说。「已经不是处处把自己当偶像的小孩子了。她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行为,再也不愿意受任何人的约束了。」
整理好床铺,小桌上的煤油灯发出幽幽的光,她们的内心世界也在小煤油灯「啪啪」的跳蕩中闪现。
「毓秀姐,你谈过恋爱吗?」
「怎么突然问这么奇怪的问题?」
毓秀明知故问,「一定是恋爱了吧?」
她料想春妮会竭力否定,没想到那一个只是咬紧了嘴唇,奋力地点点头。
「你喜欢他吗?」
还是点点头。
「他也喜欢你?」
春妮不置可否,呜呜哭出声来。
「我也不知这样的喜欢是不是就是爱情,但我觉得我真的离不开他;可当他说出爱我的时候,我又怕了。我真的好怕会像菊花姐姐那么惨。」
「那不同啊,」
毓秀安慰地说。「菊花是被逼的,你呢?这不正是你希望的吗?」
「我知道,」
春妮擦擦眼睛,含泪笑了一下,「毓秀姐,我也不知道了。你教我啊,我该怎么办?」
「他伤害你了吗?」
「没有。我好渴望,可是,当他拉住我的手的时候,我又害怕了。我喜欢,我可更怕受伤害。书里说,男人都是用甜言蜜语来骗人的,一旦得到了,也就不再珍惜了。」
毓秀笑出声。「小妮子,这是从哪里学得啊?歪理一套一套的。如果都像你说的那样,就都不用谈情说爱了,还是找个媒婆塞进花轿就得了。」
春妮滚下床,搂住毓秀的脖子。
「我跟你说真的呢,好姐姐。我一直希望爱情是这样的,可又好怕人家会说。更害怕他哄了我。如果真得受到欺骗,这一辈子不是跟菊花姐姐一样完了吗?我可不想那样。」
「傻丫头,越说越离谱了。菊花是菊花,你是你。菊花是被迫的,可有谁强迫你了吗?」
春妮把头偎在毓秀怀里。「我也不知道了。不过,好姐姐,你要帮我拿主意。还有——」
她藉着微弱的灯光看着毓秀清丽的面庞。「姐姐真漂亮。怪不得书上说[灯下看美人]呢,此言不虚。」
「长不大的坏妹妹,又胡说了。」
毓秀推开她,「都恋爱了,该躺到别人怀里去。」
「姐姐羞,姐姐更坏。」
春妮故意搂得更紧。「我谁也不找了,就要姐姐陪着。」
「姐姐才不呢,姐姐也要恋爱去。」
毓秀故意拖着长腔。「只是可惜哟,没人喜欢我。哪像妹妹,温柔、体贴,又可爱,谁见了都想咬一口。」
春妮又翻回到自己床上。「不理你了,越说越没人样了。」
「好啊,那就别再说姐姐帮忙的话。」
「那可不成,我就赖上你了,谁让你是姐姐呢。」
也不知道折腾到什么时候,反正,话说了好久,说要睡了,两个人却又都翻来覆去的。毓秀完全理解春妮的心理,但她不好下结论,林瑶是不是值得托付终身的那一个。本来,像自己这样下放到农村的知青,都有一种临时的心理,没有谁打算在农村过一辈子的。这个林瑶,她会在秀水村呆下去吗?如果真是那样,春妮也算做出了最好的选择,可是一旦只是临时的想法,那不是把春妮给害了吗?他可以一拍屁股走人,春妮呢,拿当地的风俗,她还能嫁人吗?可这些事不能说出来,处在热恋中的春妮,一定也听不进这些。一个人一旦被另一个人从精神上征服,是排他的。说多了,倒是春妮会跟自己翻脸呢。
还有,这事,要不要告诉二姐?春妮在秀水村,算得上是新潮女子了,她不愿意走父母和现在大多数农村人走过的路。毕竟,感情是个人的事,特别是接触过外面世界的人,谁也不会让媒人像蚂蚱一样拴在一起。她从心底里佩服春妮,支持春妮,但仅仅这些就够了吗?二姐对自己这么好,自己也不能眼睁睁看着春妮跌倒了不扶一把。可怎么又说春妮是跌倒了呢?没準她追求的正是很多人求而不得的幸福呢。
想想刚才与林瑶相逢的一幕,春妮又落泪了。此情此景,不是自己反覆嚮往多次的吗?这正是自己渴望已久的爱情降临了啊!可当林瑶抓住她手的那一刻,她真的好怕,根本不是书上说的那种触电的感觉。或许,哪一刻,心思根本不在这上面,因为心存恐惧,所以不再有心思享受它的美好了。毫无疑问,她喜欢林瑶,她甚至梦里都想像着拥抱他的滋味。可是,当那只手伸过来,还是本能地退缩了。男人的表白都是那么直露的吗?男人的行动都是那么急促的吗?春妮有些不懂城里人了,是城里人的狡猾让她心里织了一层网,不觉过滤着些什么。
虽然自己也想过,如果真的爱神降临,哪怕只享受一天,也心满意足,可那个男人如果仅仅是耍弄自己,感情不是白费了吗?那不是对自己嚮往的爱情最大的嘲弄吗?还有,这事,一旦传出去,在秀水村,是不是也跟几年前的李茂生和嫣红一样?不是没有这种可能。自己可不是李茂生,还要在秀水村活下去,母亲在秀水村也算得上是个明白人,可丢不起那个脸。想到这里,她又有些庆幸,她从那个男人那里抽出手,儘管会牺牲一点感情,但却保全了自己,保护了母亲。
这样的事,只能胡思乱想了。对毓秀而言是这样,对春妮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那么,事情该朝着什么方向发展?看来只能顺其自然了。
第32章:跌入陷阱
春妮毕竟是有识见的女孩子,有爹和娘遗传给她的基因,又有小说里偷来的灵感,所以当林瑶的手真的握住了自己的时候,她退缩了。不,不是退缩,是理智。没有人教她该以什么方式对待感情,母亲也没能够,但她知道这就是出自真心的爱,她懂得要让这份爱升值,就不该轻易地付出。这是她从书里学来的,邻居的叔叔是大队部的图书管理员,她凭借这一优势几乎遍阅了那里所有的馆藏图书,特别是那些违禁书,她更看得如醉如癡。
是书教会了她那些男女之间的感情,也是书让她懂得了女孩子怎么才能保护好自己的感情。她自认为秀水村的男女在这方面没有谁比她懂得更多。她没有资格说,却有能力完善好自己。虽然那天曾经想过,只要拥有了真正的爱情,哪怕只享受一天也是值得的;可是,当真要身体力行的时候,就又不那么简单了。自己还是一个纯洁如玉的女孩子,一旦失身,就在他喜欢的那个人的眼里一文不值了。她忘记是哪位母亲教育女儿的那句话,虽说土了些,却是颠扑不破的真理:纯情的女孩子是金奶子,结婚以后是银奶子,生了孩子就是狗奶子了。女孩子的价值其实是掌握在男人手里的,要想让男人瞧得起,就得先保护好自己的女儿身。
菊花和嫣红,哪个才叫爱?她常把两个人进行对比,没有结果。她心里清楚,菊花一定是动物型的,把爱情加在她身上纯属荒谬。嫣红当然也不会是,但仅就男女之欢来讲,她得到了,她得到的未必可以叫做爱情,但却一定拥有了爱情必有的成分。
那个晚上,她想着这些的时候,不自觉地恨起自己来。自己怎么会跟她们比?可是,不跟她们比又跟谁比?这是一个连「爱情」这两个字都几乎消失了的年代,如果不是因为那些书,她也不知道世界上还有爱情两个字,而爱情是微妙到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感觉。她笑了,她觉得当小手从林瑶那些里抽出的一刻,她获得了真正的爱情,并使爱情昇华。
还好,第二天是星期天,两个人同时艳阳高照才醒来。醒来后又不愿早早起床,便继续未了的心事。不过,二人都能从对方的动作中知道已经脱离仙境,回到了人世间的正常思维。所有的迷惘都随着一阵鼾声化为乌有。她们睁开眼,对视了一下,同时微微笑了。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俺家小妹再也不是只会过家家的小顽童了。」
毓秀打破沉寂,希望从春妮口里挖出更多的信息。
「坏姐姐啦,就知道损我。」
春妮面朝墙壁,假装生气的样子。
这回轮到毓秀跳下床,爬到春妮旁边,扳过她的身子。
「好妹妹,教我一点恋爱经嘛!」
春妮索性一声不吭。
「恋爱的感觉真的好美——」
毓秀只管一个人抒情。「当公主沿着河岸行走,不小心让水打湿了裙子,娇嫩的公主哭了;一位英俊的王子恰好路过,莞尔一笑,轻轻拭去公主的泪水。他在向公主示爱吗?是的,王子向公主求婚了。公主甜蜜极了,可高傲的公主并没有马上答应,而是留给王子一个魅人的背影。」
「别说了,别说了。」
春妮捂上耳朵,「我不要听,不要听。」
「你当然不要听,」
毓秀故意奚落她,「听故事没什么意思,亲身体验才够味。」
「你坏,坏死了。」
春妮猛地转过身,越过毓秀跳下床。
是了,毓秀看得出来,春妮不光个子长高了,还真成窈窕淑女了呢。要是自己是男儿身,也一样神魂颠倒的。
她为春妮高兴,又有些惋惜。这个环境,这样的时代,春妮有自己选择爱情的权利吗?或者,即使选择了,未来的路又在哪里?几年的接触,她也知道林瑶是个可靠的男人,但他那家庭,跟自己的差不多,能保证给春妮幸福吗?即使没有资格返城,他会安心在秀水村呆一辈子吗?人都想决定自己的命运,可命运更多时候并不在自己掌握之中啊!
为什么,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人跟自己有相同的命运?这样的处境何时是个尽头?她不敢想这些,一想,就有掉泪的冲动。也正是因为她思绪的转移,让春妮感到受了冷落。她弯下身子凑到毓秀面前,见她泪珠涟涟,别有一番风韵。
春妮没有说话,而是重又躺在毓秀身边。「姐姐,我知道,你又想家了,又想叔叔阿姨了。我真的好担心你,也好担心林瑶。我知道你们都是好人,都不会在秀水村呆下去,可现在,该怎么办呢?」
毓秀毫不避讳她的思家心切,但眼前的事实无法改变。她不知道爸爸妈妈羸弱的身体还能不能坚持到自己回去的那一天。是的,回去,那一天又在什么时候呢?
想到这些,她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泪水一个劲地翻捲。「爸,妈,你们一定要坚持,等我回来啊!」
她在心里低吼,浑身抽搐,全然不顾春妮在身边。
春妮紧紧拥着她,这一刻,倒觉得自己是大姐姐了。
直到阳光洒进来,毓秀才彷彿意识到什么,不好意思地下床洗了把脸,和春妮并排躺着说闲话。
「秀水村也是我的家,但肯定不是永久的家,我的家在爸爸妈妈身边。」
毓秀毫不讳言自己的想法。「我来秀水村这几年,最开心的是遇到了你娘和你。你娘给了我精神上的抚慰,你给了我姐妹间的欢乐。我觉得,命运虽然坎坷,但有如此机缘,这一生也算值得了。」
春妮像看陌生人一样好奇地打量她:「毓秀姐,你这是怎么了?倒像是了悟禅机一样。」
「是,妹妹,」
毓秀眼神迷离,话语幽幽。「我可不像你,无牵无挂,无忧无虑,敢爱敢恨。我不成,我得最大心愿就是陪伴二老,让他们安心度过晚年。能了却这桩心事,也不负爸爸、妈妈养我这一回了。」
她停顿了片刻,似乎在想什么。「可是,我连这点也做不到,只能眼睁睁地想着他们老去而无能为力。」
「毓秀姐,」
春妮也一样透着无奈的眼神。「要是我能帮你些什么就好了。」
「你现在能守着我,就已经很知足了。其它的事,不是你我所能解决的了的。」
毓秀真诚地盯着她,一只手轻轻地梳拢她的头髮。
连毓秀也没弄明白,春妮为什么提出要到中学留宿几天。是像她说的学校宣传队有什么活动还是只为了躲避林瑶?
非常时期,女孩子的心境就像六月的天气千变万化难以捉摸。昨天还在梦寐以求,而当梦境真要变成现实了,却又不自觉地躲避它。
其实,春妮的内心好複杂。她渴望见到林瑶,甚至不止一次想像着与林瑶在一起的幸福滋味;然而,当幸福真的来临了,又有些下意识地恐惧。他真是自己喜欢的男人吗?那个男人也真的喜欢自己吗?即使这一切都是真的,这种喜欢,这种感觉能持续多久?得不到的时候满足于瞬间,而真正触手可及了,内心的期待便是永久。瞬间,只是一个记号,只有实质的变化,没有实质的意义,而只有永恆的,才算得上真正的爱情。如果能保证后者,她不在乎别人说什么,更不屑于别人的冷眼和口水。口水能淹死人吗?或许会,但春妮不怕。等到人们口乾舌燥,感觉无味了,也就只剩下属于自己的爱情了。只要拥有真正的爱情,她愿意为此付出一切。
然而现在,她躲得远远地,不是惧怕爱情的降临,而是爱情来得太猛烈,让她无所措手足。何况,当那个男人的手越收越紧的时候,她感受的不仅有爱情,还有男人纯粹的慾望,而这种慾望不光林瑶有,任何一个男人都不比他差。李茂生抓住嫣红的时候,二流子对付菊花的夜晚,手的力量不会比林瑶小吧?
她忍不住几次想回村,但还是咬牙坚持了下来。五天,整整五天,她都不知是怎么熬过来的。白天的枯寂和夜晚的孤独让她觉得自己无法离开这个男人了,自己的魂已经被他勾走了。可五天下来,她很骄傲,因为终于以自己的毅力战胜了爱魔。是啊,春妮渴望爱情,但也不是随意被爱情摆布的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享受爱情,却不能在性慾中氾滥爱情。如果真是那样的话,还能被称作爱情吗?想到这,她自己也不觉笑出声。都怨「黄书」看多了,才会有这么多空洞到不着边际的想法。如果这些想法变成语言,在任何一个人面前说出来,不成了天大的笑话才怪。
不知是不是巧合,那天她心急如焚地赶回秀水村,没有回家而是先来到小学校,她心里真有些想毓秀姐姐呢。不知怎么,见了面就好逗嘴,一离开就会有种空落落的感觉。在她心目中,没有谁能取代毓秀姐姐的地位。好在,在学校的那几天,还可以到巧云姐姐那里去看看。不过有一次还是让她大惊失色,那个曾到学校人模狗样训导她们的公社一把手居然是个人面兽心的色魔。当她冒冒失失地闯进巧云办公室的时候,那家伙正涎着脸对巧云做着什么。一时,三个人尴尬了好半天,她不想退出,她知道这个时候的巧云姐姐一定需要自己的保护。退出,就意味着默许了那个家伙的禽兽行为,就是自己将巧云推向了灾难的深渊。那个吕主任也只是斜睨了她一眼,但马上绽出一脸热情洋溢的横肉,煞有介事地对巧云打了个手势。
「巧云哪,上面安排的那个剧目可要弄好喽,后天,县上领导要亲自过目。这可是关係到咱们公社声誉的大事,千万马虎不得。知道了吗?」
巧云没有吱声,脸憋的酱紫。
吕主任悻悻地溜了。巧云揽过春妮,嘤嘤抽泣起来。
这个天真活泼的姐姐,一定是受到这个臭男人的欺负了。她把牙根咬得「格吱格吱」响,拳头也攥的紧紧地,可就是想不出什么办法来。
「巧云姐姐,你为什么不离开这里?」
她有些心痛。
「离开?」
是巧云哀怨的眼神,「离开又能到哪里去?回秀水村?」
这下倒是春妮无言以对了。她不止一次听巧云说过,这是她返城的最好机会,一旦错过,这辈子怕是完了。
可是,为了返城就该任人欺凌吗?可是,又没有那么多的可是。
巧云破涕为笑,给春妮倒了一杯白开水。
「妹妹来了,本不该这样子的。」
她的笑颜进一步舒展。「妹妹放心,我宁愿死,也不会便宜这个老不死的。我只是想在这样的时候,奋力一搏,能返城,是我最大的心愿;如果实在回不去,我就死在秀水村了。那里有你娘,也是我的家。」
春妮不知巧云是不是失了身,不过,她更确信了男人真是不可靠的。看他们一个个道貌岸然,其实一肚子男盗女娼。那么,林瑶也是这样的人吗?
第33章:爱语迷濛
快到学校门口了,她心里还矛盾:要不要把巧云的事告诉毓秀姐?
大门敞开着,没有一丝动静,正疑惑间,林瑶从毓秀的房间里走出来,差一点跟她撞个满怀。
「你,你怎么在这儿?」
春妮下意识地说了句,自知失言,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春妮,人家林瑶来找你呢。你这一个星期不在,人家都急死了。」
「找我?」
春妮上下打量着他,「那干嘛不到公社去?」
「瞧你说的,你那么厉害,人家哪敢啊。」
看到林瑶尴尬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毓秀继续帮他解围。
「那好,」
春妮逼视着他,「当着毓秀姐姐的面,你说句实话,是不是真的爱我。」
「那当然。」
「爱到什么程度?」
「这个……」
林瑶结结巴巴。
「看你咄咄逼人的样子,人家还敢说吗?」
「我哪有吓他?」
春妮一脸严肃的神态。「我就是要知道,那个说爱我的男人是不是真心。」
「你大概是看《列宁在十月》看晕头了吧?动不动就像捷尔任斯基似的让人看你的眼睛。」
毓秀故意调节气氛。
「就是,因为我不相信男人。我算明白了,男人没几个好东西,男人的话没几句是真的。」
「春妮,相信我,」
林瑶无奈地摊开两手,「我发誓,我林瑶如果不是真心,天打雷劈。」
「好啦好啦,发这些没用的毒誓做什么?我也得想想我是不是也喜欢你。」
「你……我……」
林瑶不知该说什么好了。
「算啦,如果没什么事,你可以走啦。」
春妮冷漠得像个指挥若定的将军,做了一个送客的姿势。
林瑶不知所措地站在哪儿,走不是,不走也不是,他不敢看春妮,也不好意思向毓秀求援。毕竟,他也曾暗恋过毓秀,这一点毓秀也觉出来了。但林瑶追得越急,毓秀躲避的也就越厉害。
终于有一天,像对春妮一样,林瑶也嗫嚅着向毓秀表达了自己的心声,毓秀还是委婉地拒绝了他。
说不出为什么,或者是家庭的原因,或者是自己心理方面的因素,毓秀不喜欢这样萎萎缩缩的男人。就是喜欢,她也不想。不是心里没有这方面的波动,在她看来,爱情是一件易碎品,也是非常奢侈的事情,不管与谁在一起,都不会找到想像中的那种感觉,更不用说现在连自己的将来也还不知,怎么能去谈爱情?
不过,这个时候,她还是替林瑶解围,「瞧你这个死妮子,一副凶巴巴的样子,我都怕了呢,更不用说林瑶了。你这样像个黑煞星似的,让人家怎么说,说什么啊?」
她搂过春妮的肩,「好妹妹,你还觉不出来吗?人家可是爱在心头口难开呢。其实,林瑶也一样了解你啊,心口不一的,所以才敢向你表露他的心声,你该高兴才是。」
一番话说得春妮脸红了,不知该说什么好。
毓秀又转向林瑶,「看看,这下扯平了,她也自知理亏,一声不吭了。没什么事,你先回去,用不了多久,她会主动向你道歉。」
林瑶微微笑了笑,轻轻说了句「那我走了」就扭转身子。毓秀看到,就走出院门的这几十步路,林瑶回了三次头。
「你个小妮子,你这是干什么呀?」
林瑶一走,毓秀不解地打量春妮,「你不是喜欢人家的吗?怎么这么一种态度?该不是离开几天就变心了吧?」
春妮强忍住笑,一本正经地:「对付男人,就得软硬兼施。就像曹操的鸡肋,弃之不捨,欲罢不能,这样才会战之能胜。」
「看书中魔了,流毒不浅呢。」
二人说笑着进到里屋。
「说真的呢,春妮。」
毓秀拉春妮坐在床沿上,「林瑶可真是个多情种,几乎天天来找你,你就别再折磨人家了。」
「谁要折磨他?是他自己折磨自己罢了。我又没答应他什么。」
「春妮,话可不能这么说。你不是也一样喜欢他吗?怎么轮到喜欢你了,就成这样了。」
毓秀故作神秘地哈哈一笑。「我明白了,该不是另寻新欢了吧?」
「又来了,掌嘴。」
话音刚落,「扑哧」一声自己也笑了。
闲话了一会,不觉已近正午,毓秀突然想起什么。
「对了,咱快回家吧,你娘会等急了的。」
二人走回家,正见二姐忙得不亦乐乎,春玲也围着二姐团团转。见二人进来,二姐放下手中的活计,对毓秀寒暄了几句,又责备地看着春妮。
「这死妮子,什么事这么忙,五六天不回家。」
「人家有任务嘛!」
春妮噘着嘴,小声嘟囔。
「是啊,二姐,春妮有特别任务,得外出躲一躲。所以啊,现在才敢回来。」
毓秀在二姐背后朝春妮作了个小丑的动作。
春妮白了毓秀一眼。
二姐并没在意二人的话中话,只是忙着张罗,「刚做好呢,先吃饭吧!」
春天菜品少,但二姐还是搞了五六样,整个屋子里香喷喷地。
显然春妮吃得并不带劲。二姐停下筷子,关切地问:「春妮,怎么不像以前那么狼吞虎嚥的,有什么心事吧?」
「没,没呢。」
直到毓秀捅了她一下,春妮才缓过神来。
「最近宣传队事儿多,春妮这是为上面的任务发愁呢。」
毓秀赶紧替她掩饰。
二姐扫一眼春妮,没再说话。其实,二姐也看出来,春妮这段时间一直心神恍惚,就明白了个八九不离十。谁还没从这个年龄经历过,只是自己在这个年龄的时候,还兵荒马乱的,可即使如此,不是也有过特别心动的感觉吗?只是,还是吃一口饭要紧,这些事也只是一闪就过去了。现在社会不同了,这么大的孩子,不用再为吃穿犯愁,有点小想法也在情理之中。只是,怕是人们的眼光还容纳不了呢。不过,她倒是觉得,春妮多上了几年学,跟别的女孩子就是不一样,说话的口气就有着明显的不同,心高气傲,目空一切,这又有点让人担忧。
收拾饭桌的当儿,二姐第一次这么专注地欣赏两个女孩子。是啊,春妮十七了,也成大姑娘了,毓秀都二十了,这在农村,早该结婚生子了,可她,还跟没事人一样。想想,也怨不得毓秀,她能不能留下来不说,村里这些人,哪一个能配得上这么好的女孩子。也难怪她连想也不想呢。这事,自己又不好问,只是她隐约感觉到,毓秀的心事越来越重了,倒不是找不找对象的问题,而是爸妈那边的传闻又不少。
是啊,毓秀的心思更多的在爸妈身上,根本无暇顾及自己的感情。要说没有想过,也不现实,但问题确如二姐所料,自己的归宿尚不明朗,又到哪里寻找自己的另一半呢。也不是自己心有多高,可她一直没有扎根农村闹革命的想法。几年了,返城的风暴越闹越凶,自己非但看不到前景,而且希望越来越渺茫。埋怨爸爸吗?这个不好说。说心里话,想起爸爸挨批斗的样子,她就有些酸楚。那是自己的爸爸呀,可就是眼睁睁地看着他那样子低头弯腰而无能为力,做子女的心情可想而知。谈感情,笑话!这年月,有谁公开谈感情,那也一定被戴上一顶大帽子,拉出去游行示威。她听说过,邻村有个反叛的女孩子,不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公开与她喜欢的男孩子谈恋爱,结果在纷纷扬扬的传言中成了「破鞋」男孩子在强大的与论面前和她斩断情丝,烈性的女孩子一包鼠药命归黄泉……唉,每每想到这件事,她就禁不住唉声歎气。
可不管怎么说,自己是「长在红旗下」的女孩子,也正因如此,就更迷惑,社会怎么往前走她管不了,可现在,连自己也都管不了了。跟春妮往学校走的路上,她一言不发,春妮也想着自己的心事,二人就这么默默地返回到学校。
又是那个死不悔改的林瑶,竟然就在校门口溜跶。春妮跟他对视了一下,又斜了一眼毓秀,心突突跳得厉害。
其实,别看她对林瑶一副凶巴巴的样子,分别的这几天,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他,盼望着这五天快快过去,好飞到他身边。可连她自己也疑惑不解的是,当林瑶真的出现在面前,便一点柔情也找不到了。她真想说出「我爱你」可几次话到嘴边又收住口。这三个字是能轻易说的吗?她长这么大,也只从书上看到过,心里这么想过,但要说出来,还真比登天还难。可是,那晚,就这个林瑶说了,听上去反倒有些彆扭,于是,她也在心里告诫自己:不能说出口。当然,还有更多的,那就是李茂生、李有才,还有公社里那个最大的官,所有这些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也就证明着其他的男人也好不到哪里去。他们不过是一群野兽,垂涎的是你的美色和肉体,他们的甜言蜜语也不过是为讨女人的欢心,发洩自己的兽慾。
可是,眼前林瑶忧郁的眼神让她的心理防线崩溃了。显然这只是一只惊恐的小猫而不是吃人的恶狼,心中不觉隐隐作痛。她要对他说出那三个字吗?不,至少不是现在。只是,她没有勇气再像上午那么凶神恶煞了,还有哪个人比这小子更癡情的呢?这也是只有城里人才会有的情调吧?自己日里夜里想着,不就是期盼着能遇上这样傻乎乎的白马王子吗?
第34章:巧云巧遇
巧云这几天心情特别爽快,除了春妮天天来找自己玩,就是对那个文静细弱的白面书生有一种特别的感觉,这当然不是因为他是吕主任的秘书,更重要的是他文弱的外表下,掩藏着一颗智慧之心。而这点,正是自己所喜欢的。
说实在话,当吕主任第一次握住她的手的时候,心里一阵阵噁心,她甚至迁怒于后面的这个小白脸。其实,她心底里对这种类型的男人有一种不自觉地排斥心理,认为这样的人不大气,不够男子汉气派,所以一直没往心里去。直到这家伙经常往这里跑,连秋月都看出来了,她才隐隐觉得还真有点不大对劲。
也没什么奇怪,女孩子,特别是出色的女孩子,如果到了二十岁还没有点风花雪月的小故事,那可真是人生的事故了。她没有任何吃惊,也没有从心理上接受。不过,久了,这个慇勤的小伙子开始以他独特的才华打动自己的芳心了。但是,她不断告诫自己,无论如何也不能走这一步,自己的根在爸妈身边,她只是这里的匆匆过客。所以,当那位酸秀才穷追不捨以至于公开表白后,巧云不得已告诉了他心中的想法,自己根本不可能留在这里,她的根在爸妈身边。或许,如不是因为这一层,自己还真能找到感觉。但事实是,已经没有这种可能了,自己也不想再有这样的可能。那也就是委婉地拒绝了他,他觉得有些沮丧,只是自己怎么也放不下,即使不再提起,也还是暗暗恋着她。
是的,巧云想,爱情可以慢慢滋养,但明明知道没有结果的爱情就不要让它开花。否则,不久的将来,便是一地落红。那样的场景,该是多么凄凉啊!所以,她不希望他们的关係拉得太近,她不能害了人家的同时也害了自己。那一个听完自己的叙说后流泪了,不得不接受残酷的现实。毕竟,爱情不是空中楼阁,它要建立在真实可行的基础上才能牢固。她们也同时见证了许多知青的悲欢离合。一旦成家立业,而又有了返城的机会,便闹得不可开交,为此大打出手分道扬镳的也并不鲜见。
小伙子感情上退缩了,但那种喜欢却化作了另一种动力。他知道巧云真的返城心切,不光秀水村,连最繁华的公社驻地也留不住她。不止自己,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高于她回城的决心。他对巧云说:「我知道我配不上你,但这,并不影响我对你的爱。我会为你返城尽我的一份努力,只要你返城后还能记住有我这么一个朋友,还能回来看看我,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这些话,着实让巧云感动,那一刻,她好想扑到他的怀里。但是,理智告诉她,如果走出第一步,将一发而不可收拾。因为,自己心里也是喜欢他的,这种喜欢,不是缘于感激,而是内心的跳蕩告诉自己的。那种表面上的活泼,开朗,甚至还有些顽皮,一旦遭遇爱情,便会一败涂地。
儘管不会有结果,但巧云还是默默地接受这个过程,享受这一过程带来的愉悦。唯一让她伤脑筋的是,那个恬不知耻的吕主任,大有不获全胜绝不收兵之势,让自己难以招架。慢慢地,她也了解到了,很多跟她类似的知青为了返城,一个个像待宰的羔羊落入他的口中。她明白,在吕主任眼里,自己也一样是块嫩肉,而且是最可口的那一盘。不然,他也不会费了半年的周折仍不死心。不光这个吕主任,还有其它大大小小的官,只要能与知青返城有一点牵连的,必紧随其后分一杯羹。有件事每次想起来就不寒而慄,那是她从秋月口里听来的。一位女知青为了返城,先是向村主任献身,继而公社管审批的色狼又污辱了她,最后才搞明白,要想离开,还有一关不能不闯,那就是吕主任的签字。而这个吕主任是人所共知的色魔,只要你还有一点点姿色,他绝不放过。也就在她最后找到吕主任时,吕主任又提出了令她深为屈辱的要求。女知青思前想后,无地自容,返村的路上就割腕自杀了,人们在送她去医院的路上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是:知青,连妓女都不如啊!
当巧云听到这件事的时候,有些伤痛,特别是女知青死前的那句话,让她直起鸡皮疙瘩。本来是响应领袖的号召接受再教育的,却一个个落到这种结局,根源在哪里呢?她闹不清,她只知道这个女知青的死绝非个例。自打到公社来,所见所闻进一步印证了这一点。返城的过程,实际上就是知青被不断凌辱的过程。还用想太远吗?自己,不正是这盘棋上的一个子吗?她心里清楚,如果答应了那个吕主任,恐怕自己的愿望也早就实现了。但,如果身心受辱,即使回了城,也会噁心一辈子的啊!这样的人生,又有什么意义呢?
「以身相许。」
她心里苦笑,「到如今竟变成这个花样了。社会该往何处走?这也是自己的必由之路吗?」
她反覆警告自己,不能。要么,逾越这道障碍;要么,也去割腕自杀,但不是在受到玷污之后。
更多时候,她不得不抛开一切烦恼,回到实际中来。她想二姐,想毓秀,想朴实的秀水村人,但这些,都不是留在秀水村的理由,因为,这里,没有属于自己的那一半,连眼前的这个小白脸都不是。
但她答应了做小白脸的妹妹,而且,还是有着特别感觉的那种妹妹。她又觉得好笑了,这算什么关係?她说不出,只是觉得有些好玩,可感情的事又不是闹着玩儿的。
她借了一辆自行车,沿着那条颠簸的小径往秀水村赶。这阵子事情多,回秀水村的机会少了,她想,这次回去,还不知把二姐和毓秀乐成什么样儿呢?这个时间,二姐可能下地干活去了,想到这,便直奔小学校。
她支好车子,见学校的门虚掩着,便想给毓秀一个意外惊喜。
杨树的投影已经铺满整个校园,她蹑手蹑脚地踩着树阴到毓秀宿舍的窗口瞅了瞅,隔着窗纸什么也看不到。屋门开着,但她準备好的吓唬毓秀的话还没出口,倒把自己惊得哑然失色。
一对男女旁若无人地相拥,然后脱兔般分开,惊愕地瞪着这位不速之客。
巧云还没来得及返身,春妮喊住了她:「巧云姐,什么时候回来的?」
「哦,刚刚,」
她嗫嚅着,双手不自然地交叉在胸前,不知如何是好。「毓秀不在吗?」
「在。」
毓秀的声音从背后响起,原来也是刚刚进门呢。「你个巧云,怎么老也不来看我们。见了当官的就不理我们了啊?」
「你才呢。」
四人坐定,毓秀看出,林瑶的眼角还带着泪痕。
「春妮,又欺负人家了吧?」
「才没呢。」
巧云嘻嘻笑起来。「人家可是亲热的很呢。羡慕死人哟——」
她的一声长调把毓秀逗乐了;春妮却扑上来把她摁倒在床上,「死巧云,看我不撕烂你的嘴。」
林瑶有些尴尬地站起身,「我该收拾东西去了,有些话,让春妮跟你们说。」
春妮的脸一下子沉下来,直到林瑶离开,也没立起身。
「怎么了春妮,一会好的像一个人,一会又噜嘟着脸。刚吃到葡萄就嫌葡萄酸啦。」
还是巧云嘴快,摹仿秀水村人的口气也像。
「就你多嘴。」
春妮装出生气的样子。
「还说我多嘴呢。秀美景色,尽收眼底。都到这份上了,还不承认?」
「你又来了。人家是觉得他可怜呢。」
「哎呀,秀水村可怜的人多呢,就抱这一个啊?我也好可怜哟!」
惹得毓秀也笑了。「咱们别闹了,人家林瑶走的时候不是说有正经话由春妮传达吗?」
春妮脸更阴了,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出来。「林瑶说,他不在大队部干了。说是中午收到上面来的一个文件,他的爸爸关了[牛棚],上面的意思让他也要蹲牛棚。大队也没办法,就让他去了真牛棚,跟桂爷一块餵牛去了。今天就得过去。我也闹不清刚才是怎么了,突然觉得这个男人可怜的像个孩子,情不自禁地拥抱了他,结果正好让这个鬼机灵逮住了。」
「原来如此。」
巧云点了点头,「这个林瑶是够可怜的。要是知道是这样的话,我也该抱抱他。」
「又胡说了。」
毓秀接过话茬,「那我是不是也要抱一抱?」
「你们尽说些没用的,」
此刻的春妮倒不像是小妹妹而是大姐姐,「你们说该怎么办啊?」
毓秀和巧云没再吱声。她们有什么办法呢?她们连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谁手里都还不知呢。但她们跟春妮一样伤感,连续不断地歎气。
「一会,咱们到桂爷那里先看看,探探口风再说。」
毓秀摆出了一个无奈的姿势。
「也只能这样子了。」
二人随声应和着。
来到牲口棚,见林瑶和桂爷正在铡草,涔涔的汗水顺着额角往下流。见她们三人来了,便直起身子,胡乱抹一把脸上的汗,讪讪地红了脸。
桂爷把她们让到荫凉处,还没说几句话,正好楚爷也来了,大烟袋没有别在身后,而是攥在手里,烟布袋还是左右摆荡着。
他也是刚刚听说了林瑶的事,想来给小伙子几句安慰。没想到,姑娘们早到了。他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像平时一样呵呵地乐着。
「哎呀,今儿是什么风,把姑娘小伙都吹到这儿来啦。哈哈,正好我也来看个稀奇。」
「是啊是啊,」
桂爷彷彿明白了楚爷的用意,故作轻鬆地说:「这不,因为姑娘小伙们喜欢,我就特意把林瑶招来,做我的徒弟。可我更喜欢女娃子呢,只怕不方便。」
言罢,也呵呵乐起来。
凝固的气氛因二人的双簧一下子鬆散了许多。
「跟着桂爷也好哇,」
随意言谈了一会,楚爷拍拍林瑶的肩膀,「这么麻利的小伙子,干什么都错不了。」
春妮盯着两位老家伙,憋不住想笑。
「鬼丫头,又在藏什么猫儿啊?有好笑话说来我们听听。」
楚爷打趣她。
「我哪有啊?」
春妮朝毓秀和巧云调皮地伸伸舌头,「二老的戏比我的可出色多啦,我哪里还敢献丑啊?」
几个人怀着各自不同的心情笑了。
第35章:入夜难眠
儘管林瑶也随他们的笑声挤出了些笑容,但真实的情形他心里最清楚。他的爸爸犯了更严重的错误,关进了牛棚,自己改造之不足,连儿子也牵涉进去了。而且,公社来人跟他谈话的时候明确告诉他,现在还只是过渡阶段,将来的事怕是要更严重哩。林瑶似乎已经习惯了这些,木然地听着。不过,他能感觉出来人的口气,自己返城有希望了,但这不是常规的返城,而是回去接受更全面也更彻底的再教育。
他捨不得秀水村,说心里话,是因为捨不得春妮。这几个月来,虽说一直没敢向春妮表白,但他那颗飞扬的心却因春妮在眼前闪晃而五彩纷呈。他原本枯寂的心复活了,乾燥的生命有了纯美的色彩。单相思搅得他魂不守舍,他鼓足了勇气才向她说出口,而那个好像根本没在意自己,不接受也罢了,还人前人后揭挑自己,给自己难堪。
但是,也就是这个下午,当他得知自己凄惨的境遇觉得没有资格去爱的时候,春妮却冷不防地拥住了他,还送了他一个香甜的吻。那一刻,他迷醉了,彷彿又恢复了元气。他觉得自己拥有的不仅是心仪的女孩子,而是拥有了整个世界。
世界?他苦笑。世界算什么,十个世界也比不过一个春妮。
不过,他又有些不明白了。这个春妮,明明那么坚决地拒绝,为什么在知道已经不可能的情况下反而变被动为主动了呢?他不愿想太多,只是迷恋于春妮粉嫩的笑脸,沉浸在无底的幸福之中。
而此刻,他突然觉出了自己的失态。打眼看看在座的几个人,自说自话,没人注意他,才稍稍平静了些。
儘管挫折一个接着一个,但他喜欢的女孩子主动拥抱了他,内心甚是宽慰。他斜了一眼春妮,感觉她越发漂亮了,其妩媚秀丽是农村孩子所罕有。但一丝淡淡的忧愁很快沖淡了这份狂喜。他有些迷惑,她曾经一次次地拒绝,为什么明明已经知道不会有什么结果,却偏要张扬地向自己示爱呢?他看出来,也就在这个时候,春妮对他难以察觉地莞尔一笑,随之优美的声音送到耳鼓:「如果桂爷答应,我不怕不方便。」
所有疑惑的目光都投向了她。
毓秀和巧云惊讶于春妮竟能说出这样的话,她们打量一会春妮,再看看林瑶。林瑶正慌乱地拿着一根粗短的芦苇摆动着,以稳定自己的情绪。事实上,他听了春妮的话,比毓秀和巧云更为吃惊。他觉得,一个女孩子能说出这样的话,就是公开承认了与自己的关係,表达了对自己的爱。但可以这么想,事情却不能这么做。她还只是一个女孩子家,如果真的这样,传了出去,那还不让人笑掉大牙?桂爷当然更清楚这些,他觉春妮真是大了,跟她娘一样说话口无遮拦,可事情真做出来了,出了事,还不都赖在我这个老家伙头上?承担责任事小,女孩子的名声事大。
桂爷定定地看了看春妮,「你刚刚说的话可是真的?」
春妮反不知如何是好了,「想倒是想呢,可这事真要做出来,我娘还不把我给打死啊。我爹就是不打我,也得让我给气死。算了,全当我没说。」
看着春妮噘着嘴可爱的样子,毓秀和巧云又乐了。
巧云故意扳过春妮的脸,「不羞不羞,亏你好意思说出口。」
春妮红着脸一把推开她,「人家正犯愁呢,你还来笑话人家。」
言来语去,话题又显得轻鬆了起来。
晚上,春妮她们三个人躺在床上,各想各的心事,但驰骋的思绪,多集中在白天发生的事情上。内心里翻江倒海的不是春妮,倒是毓秀和巧云了。
说实在话,在毓秀和巧云眼里,春妮一直是没有长大的孩子,成天欢蹦乱跳,无忧无虑,跟没事人一样。谁成想情窦初开,便时出惊人之语。不光言语不凡,其行为之不羁,更让这些城里娃跌破眼镜。她们不觉又从眼前的春妮追溯到二姐身上。从春妮这里,是不是也能依稀看到二姐当年的影子?听二姐说过她的从前,也算得上一个敢爱敢恨的人了。不过,就现在农村这种状况,能有春妮之大胆泼辣,不避猜忌,还是大大出乎她们的意料。而且,其言行有时真让人摸不着头脑,亦嗔亦怒地不知她心里在想些什么。特别是今儿个,明明已经知道林瑶是个啥样子结局了,反到无所顾忌地做出些超乎常规的动作,这是为何?
春妮心里当然也不会平静。她一方面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些冲动,不知怎么,当林瑶说出自己要去「蹲牛棚」根本配不上自己的时候,心内的爱化作深深的痛惜,便不自觉地拥抱了他。另一方面,她又有些暗自庆幸,因为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更能体现出她的爱是无私的,真诚的,不掺杂任何外在的因素。也只有这样的爱,才配得上圣洁二字。拥住林瑶的那一刻,她觉得自己的形象高大了许多,再也不是那个只知道情啊爱的女孩子了。当林瑶紧紧搂住她的时候,反倒觉得怀里颤抖着的不是一个大男人而竟是一个小孩子,而那个孩子在这个时候特别需要自己的呵护和照顾。与其说这叫做爱情,不如说怜悯更妥当。
怜悯?当她脑海里翻捲出这个词的时候,自己也有一丝丝颤慄。难道,那只是出于同情的一时冲动?想想也并不是。那瞬间,觉得自己既是伟大的,又是渺小的。伟大是因为她以自己的柔弱之躯,为那个即将垮掉的男人撑起了半边天;渺小是因为当拥着他的时候,自己强硬的壁垒坍塌了,心理防线趋近于零。她感觉出来,即使在这种情况下,男人的胸膛也依然是厚实的,女孩子也只有在男人的怀抱里,才能发挥出娇弱不胜的妖娆,这才是女孩子的本色。何况,她感受到了书上写的那种样子,她感觉自己品嚐到真正的爱情了。
她不想对毓秀和巧云迴避什么。其实,这两个大姐姐,比自己更了解林瑶。她们有的只是同病相怜而不是爱;只有自己,才是相怜基础上的爱情,或说爱情基础上的相怜。她觉得现在自己正在用世上最伟大的爱,拯救一个苦难的灵魂。这是母亲常教自己的,但同时也知道,母亲绝不会同意她同林瑶交往。因为老人们看得更实际一些。结婚生子,白首偕老,那才是他们的终极目标。自己算得了什么,明明知道不会有结果,却反而兴致勃勃地追求这个可能毁了自己一生的过程,值得吗?
她不愿意想得太多太深,她觉得那会玷污了纯洁的爱情。她笑了,笑得甜美而踏实。是啊,纯洁,这是她嚮往已久的词,她以自己的特立独行毫无愧怍地证明了它的存在和价值。
还是巧云憋不住,翻了几次身,听动静二人也没睡,禁不住发话。
「小妮子,姐姐越来越看不透你了。」
「有啥看不透,还不是跟你学的?」
「学我?」
「别当我是傻瓜。那个卫建国是何须人也?」
听到卫建国这三个字,巧云脸上有些发烧。还真是的,那个小秘书再掩饰,也躲不过春妮这副贼眼去。看来,恋爱中的女孩子,都有特殊的洞察力。
「噢,原来两人都在藏猫猫啊,就我一个人孤孤单单的。苦啊——」
毓秀故意摹仿剧中的唱腔,整个小屋子里又出现了欢声笑语,空气也不再凝重。
「那我把林瑶让出来吧。」
春妮半开玩笑地。「其实,林瑶的心里,一直都装着你呢。只是你一直不鬆口,人家才拿我当替代品的。也只有我,才会做这样的傻瓜。」
这回轮到毓秀脸红了。好在,屋里只有淡淡的月光散进来,看不清各自己的面庞,语言也就成了最好的掩饰品。
听了春妮的话,巧云一下子笑出声来。「怪不得呢,人家春妮几年前就偷偷摸摸地跟你取经了,难怪一出手就这么到位。先让人家伤心欲绝,再使人家喜出望外。这大悲大喜才是爱情的真味呢。」
「越说越没形了。有能耐说姐姐去,就知道欺负妹妹不懂事。」
「不懂事?」
巧云这张利嘴,得理不饶人。「别的事或许不懂,但风花雪月的事,可有些青出于蓝,无师自通呢。」
「越说越没谱了。」
春妮拧了巧云一把,「有件事我倒是真想问问呢。」
听春妮一本正经的,二人也便静下来。
「巧云姐姐,那个姓吕的没欺负你吧?」
巧云的心又沉到了谷底,躺在另一张床上的毓秀都能听到她牙齿「格格」作响。
「那个王八蛋,他敢动我一根毫毛,我就杀了他。」
「你一个弱女子,能斗得过他吗?」
春妮此时又像个天真的孩子,仰脸审视着暗影里的巧云。
「人家曾智斗李有才,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呢。」
毓秀故意用怪声怪调缓和了一下紧张的气氛。
「这些家伙可比二流子更坏,也更不要脸。不过我都想好了,大不了冒死一拼,看他能把我怎么样?实在不行,我还回到秀水村,一辈子守在这里。」
「那倒是好呢。」
毓秀继续调侃,「那咱俩都在秀水村随便找个人嫁掉算了,至少,咱们姐妹还可以守着。」
「又胡说了。」
巧云跳到毓秀床上。「姐姐是不是有相好的了啊?可让我嫁给谁去?连二流子都名花有主了呢。」
说完这话,三个人都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所有的阴霾都一扫而光。
第36章:初尝激情
林瑶心里同样也不平静,白天的一幕真像是悲喜剧,让他的心潮起伏跌蕩。他想像不出所有的一切不顺利是怎么来的,他只知道,爸爸并没有做错什么啊,怎么突然间就成了「反动权威」了呢。笑话!他差点把这两个字吐出口。一个书獃子,恐怕还没有能力悟出「反动」这两个字的确切含义,却被人把这两个字生生扣在脑袋上,而且越收越紧。但不管心里怎么想,这话无人可以诉说。如果不是因为春妮,他甚至连活下去的勇气都丧失了。
爱情的力量真是无穷的啊!那个晚上,春妮挣脱了他的手,他一个人躲在床上,流了一夜的泪。家庭不幸,前途未卜,爱情受挫,谁人能受得了这三重夹击?说真的,那天,他真的想到了死。他不惧怕死,他的心早就死过不知多少回了。他也知道,那些下放到农村的知青跟他都差不多。所不同的只是,家庭成分好的,一个个找着门路返回去了;而自己,没有希望和未来。也只有等爸爸摘掉帽子,才会有出头之日。可是,这顶帽子非但没有摘掉,且大有蔓延之势,而今已波及到自己头上来了。连秀水村人也保护不了自己,只能听从上面随意摆弄。
中午,当听到让他必须进牛棚的消息,他近乎绝望了,又一次想到了死。自己死不足惜,可对父母双亲而言,却是雪上加霜吶。他心神恍惚地在小学校门前徘徊,说不上为什么,彷彿只是一种习惯。春妮不喜欢自己,几个月的「眉来眼去」原来只是自己的单相思,是孤苦的一厢情愿。他除了恨自己,就不知还能再恨些什么了。因为,恨的东西太多,堆积到一块就是恨这个世界。是这个世界让他沦落到如此凄惨的地步。他要以死抗争吗?是的。然而,他又千万次地叮嘱自己,这个世界并不在乎他,死了,也只是这世间少了一条生物而已。他觉得,活着是一种悲哀,死也同样是悲哀。他不知该悲哀地活着还是悲哀地死去。活着,受罪的是自己;死了,伤心的是父母。何去何从,他无法决断。
他想,不管是死是活,都要把自己的心声告诉春妮。除了对毓秀动过心,春妮便是自己最喜欢的女孩子。对毓秀如果说还只是青春萌动的话,对春妮,是出自心底的爱,这种爱已经让自己到了崩溃的边缘。不过,就是这几个月的单相思,让他的心情从未有过的舒畅,他觉得爱情的力量真的好伟大,即使一个人这么想着,也充满了甜蜜的滋味。有时,夜里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就想像着如果能跟春妮在一起会是怎样的感觉。几个月里,他几次想开口,总是担心换回一个破碎的梦。一旦梦境破碎,所有的美好和愿望也随之化为泡影。他要让这个梦长一些,再长一些。但还是终于忍不住。果然,那一个对自己根本没有一点意思。春妮甩掉他手的霎那,他觉得天都塌了,地也在急速地旋转。他头晕目眩地回到住处,所能做的只是以泪洗面。
不同的夜晚不同的心情,林瑶还是不愿意就此死掉那颗心。有时,他也想过,算了,事情就这么过去了。可当一看到春妮的影子,甚至一想到她,就怎么也摆脱不掉。他觉得自己太懦弱,一次失败就落魄到这地步,真不配做个真正的男子汉。不管怎么说,春妮毕竟还只是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怎么会一提出来人家就同意了呢。他又多次下定决心,不断给自己壮胆。他从春妮的眼神里看出她实际是爱他的,只是这种爱不便于那么直露地表达就是了。想到这些,他又鼓励自己,一定用自己的真诚打动她的芳心,让她知道,他是真心爱她的,而不是逢场作戏。从此,他在春妮可能出现的地方等她,只要看到她,即使不敢上前,也还是觉得有一丝丝的满足。是那个暗夜让他壮起胆子抓过了那只柔嫩的小手,虽然她甩手走掉了,他还是尾随她来到小学校,看到她癡癡地站在那棵树下好长时间。他就感觉,这个女孩子的心动了,只是,不知该如何接受就是了。
当他得知返城的消息后,他觉得他和春妮的爱情真的完了。没有哪个女孩子会喜欢或敢去喜欢一个即将被押上批斗台的人。但得告诉她一声,让她知道,他对她的爱是纯真的。令他深感意外的是,偏偏就是这一次,这个心仪已久的女孩子竟痛痛快快地拥抱了自己,还印了几个吻,并明确说出对自己的爱。他枯寂的心复活了,他觉得爱情的圣水又开始滋润他。于是,他心甘情愿走进牛棚。特别是当春妮提出也要来牛棚的时候,他觉得比陨石落在自己身边还要吃惊。即使没有这种可能,他也还是从春妮的眼神里找到了战胜一切困难的力量。
这个月光如水的夜晚,他怀揣着爱情的甜蜜滋味迟迟不愿入睡。期待是美好的,当获取了之后才明白,只有已经拥有的爱情,才是纯美无瑕的。爱情真是一个神秘的字眼,不同的环节,不一样的享受。
他记起上学的时候从课本上学过的一句话:乌云遮不住太阳。是的,遮不住的。话可以这么说,但事实是,这几年,他心头一直阴云笼罩,自然的太阳祛除不掉心间的阴翳。唯有当爱神眷顾,心头才一片灿烂。
此时的桂爷也心绪不宁。对身边的这个小伙子,他只觉得可怜,毫无别的办法。安慰?自己一个糟老头子,说不出什么慷慨激昂的话来;家长里短,人家又不耐烦听。他能感觉出,这个小伙子一肚子的心事,特别是刚过来的时候,一副病恹恹的样子。还好,下午三个姑娘一阵搅和,林瑶的心情开朗多了,这使他的心稍稍放宽了些。
同为知青,毓秀和巧云来看看倒也在情理之中。倒是春妮,说话大大咧咧,一点也不设防,就有点看不懂了。噢,他轻吁一口气。还真看不出来呢,这个下午,春妮像是一下子长大了许多。的确,转眼之间,春妮已经是大姑娘了,而且,像她母亲当年一样,比花儿还漂亮呢。怎么以前从没注意过?人说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这话一点不假,这春妮还没到十八呢,就提前先变着了。就她这俊俏样儿,还不知哪个男人有这艳福呢。
嘿,他自己都在心里骂自己老不死的。都快入土的人了,居然还冒出这些小花花肠子来。他忽然警觉得有点什么,这个春妮,莫不是跟眼前这个小伙子有一腿?这事还真没得说。不过,从春妮的眼神里,从林瑶的表情上,倒好像真有那么回事。哎呀,感情这玩艺儿,还真是说不清。也好,这小伙子如果没个女孩子支撑着,还怕真就完活了呢。咳,也不知哪辈子造得孽,咋地就弄这帮子小青年到这旮旯里来受罪呢。
「小伙子,干这活路还中吧?」
一句轻轻的话,打断了林瑶的思路。
「多谢桂爷照顾着。」
「我能照顾啥子啊?你来,只是给我这老东西添个乐子就是啦。」
他划根洋火,把灯芯用草杖挑了挑,几声「啪啪」的爆响之后,灯亮了。
点上一锅烟,「滋啦滋啦」地抽着,像是自言自语,「年轻就是好啊!你看毓秀、巧云还有春妮,你们刚来的时候,还都是小孩子呢,现在,学问比我可大得多啦。嘿,我老啦,也该轮到你们啦。」
「瞧桂爷说的,你身子骨可硬朗着呢。」
「岁月不饶人啊!」
桂爷有意试探他,「也不知小伙子有啥子想法。要是打算在秀水村留下来,我倒是替你看好了一个姑娘。」
林瑶吱吱唔唔地,「我连自己都还顾不过来呢,哪里敢再害人家姑娘。谢谢桂爷美意。」
桂爷狠吸一口。「也是,你们这些城里娃,讲究个新潮,用不着什么牵线搭桥的。像你这样的好小伙子,自然轮不到我这个老头子操心啦。」
林瑶摸不透桂爷究竟何意,不敢再说太多,于是刻意转移了话题,跟桂爷谈起养牛经来。
或许是昨晚心事想多了,第二天醒来已是艳阳高照。林瑶赶紧起来帮着桂爷料理牲口,不大一会,也就让下坡干活的人牵得差不多了。
慢慢地,林瑶也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不知不觉,天也渐渐热起来,地里的小麦一片金黄。听毓秀说,待麦收的时节,她要带学生们到农场收麦去呢,怕是十天半月回不来,不只自己,春妮怕也要一块去的。这是公社组织的,没有特别的理由是不能推脱的。
于是,接下来的几天,林瑶往小学校跑得更勤了些,只是春妮在的时候非常少。也可能是快放假了,事情多的缘故吧。不过,他还是管不住自己的腿,即使她不在,也来找毓秀说些闲话,了解一下与春妮相关的信息。有时,也会碰到巧云,自然难免要打趣他一番,他也不再在意,甚至觉得,有毓秀和巧云帮衬着,这样的感觉更好。
只是,春妮在的时候少,也就没了再次牵手的机会,这让他稍稍有些懊丧。他想起那天春妮拥抱他的那种感觉就在心里品味半天。说也怪了,再见到她,反又不让自己这么做了。不过还好,也还能牵牵手,那样的滋味也一样舒坦着呢。
但临去农场前的那个晚上,春妮回来了,还主动到牛棚看了它。灯影里看着春妮粉红的脸蛋,他心里忍不住丝丝的颤动。他好想上去拥着她,热烈地吻她,却又担心她会拒绝,或者,让桂爷看到也不好。
令他喜出望外的事,春妮主动约他出去,到场院外的那条小路上走了一程,春妮还是让他牵了自己的手。他把她的手越拉越紧,也越靠越近,终于还是听到她娇柔的喘息了。他忍不住把她拉到怀里,她也竟没有拒绝。
他不敢太过放肆,只是轻轻拥着她,感受她身上散发出的香甜滋味。春妮也把小手伸进他单薄的衣衫里,还轻声细语地问了一句:「冷吗?」
他没有回答,而是更紧地拥住了她,她也更紧地抱住了他,好一会,才把头从他的胸口处移开。月光里,他看出她睫毛上有露珠在轻轻打颤。
「我要走了,半个月呢。你会想我吗?」
倒是春妮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林瑶没有回答,而是俯下头吻去她眼角的泪花,然后,狠劲压住了她的唇。
她觉得有些憋气,很快她觉出他的手伸进裙摆抚摸自己的臀部并试探着前移,一下子从迷濛中清醒过来,推开他,轻轻地说了句:「不要。」
他有些失望,但还是听从了她,只是,对视了一下,又猛地把她揽进怀里。
第37章:麦收现场
放麦假了,所有的中学生也走上了麦收第一线。为了组织好这项活动,公社特别抽调了大批教师带队,到临近的农场参加劳动。事有凑巧,春妮正好分到了毓秀所带的组,主要负责把收进来的小麦晾晒、脱粒、收仓。
农场附近有一个很大的储备库,库中还有不少积压的陈年小麦。按上级的要求,在收下小麦之前,得先把仓库倒出来。这可不是轻鬆的活儿,且不说累与不累,仅是折腾过程中的尘土,足以让人窒息。好在人的智慧往往超出人的想像,在这紧要关头,公社一个紧急会议,便把全公社的地、富、反、坏、右统统调过来,从事这项工作。在领导同志眼里,他们都是典型的牛鬼蛇神,都在专政之列。过去,他们骑在人民大众头上拉屎撒尿,现在,让他们付出点代价是天经地义的。
开始,毓秀也参与进来,但一试,心里开始发怵。倒不是这活路有多累,而是当走进那间尘土瀰漫的屋子,鼻孔马上像是被什么东西塞住了,有种就要死掉的感觉。是啊,毫不夸张地说,比死还难受。当然,自己也没有试过死到底是什么样子,但要在这样的环境里活下去,无疑比登天还难。
她不得不退出来,在争先进和死亡面前选择了另一条路,那就是轻鬆地活着。并不是自己多么珍爱生命,而是现在还没有理由就这么死去,因为自己是父母的精神支柱。一旦自己选择了死亡,也就意味着把父母推向了死亡的边缘,这种顾虑一次次让她灰死的心不得已而复活。
正是因为有这种切身的感受和体验,对那些地富反坏右反倒存了悲悯之心。她知道这是非常严重的立场错误,但人的本性告诉她,立场不能取代一切。人是有灵性的动物,有自己的思想,再高明的理论也得经受大脑的历练。
她不敢怀疑,但事实让她的疑心越来越重。那倒不是自己思想有多么卑贱,而是每当这个时候,她就会想到自己的爸爸妈妈,如果他们在这里的话,不也该是首当其冲的吗?在清明的空气中,呼吸尚且困难,在这样的环境里,他们能坚持得下来吗?
从自己的父母,想到了眼前这些人,他们一个个低眉顺眼,大气也不敢出,在监工的带领下,把毛巾打湿了,摀住鼻孔,轮流冲进去,实在憋不住了,就跳出来吸一口新鲜空气,然后再弯腰拱进去。现在,她无法判断屋子里的浓度有多大,只看见灰尘像农家人在做饭,烟雾顺着门口和打开的窗子争先恐后地往外涌。
天燥热得厉害,连蝉也懒得叫了。她想做些什么,看着忙碌的人群却又不知该做什么好。其实,按上面的要求,她根本无须做什么,但她不愿意闲着,可是,那间屋子,她已没有胆量再进去,她担心会马上死掉。
倒是春妮反没有这么大的精神负担,她带着那条叫「小黄」的小花狗到河边戏水去了。她认识那条小花狗,春妮告诉她是整个农场监工的头儿的。只是,到这里三天,倒是常见狗而不见狗的主子。
春妮远远地向她招手,她下意识地扫了一眼监工,那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很和善地送她一个微笑,轻声说了句:「去吧。」
她想,不管别人怎么说,到这个新鲜的环境,先走动一下再说。
河边长满了郁郁葱葱的杂草,河水清澈见底,还有些喜水的草从水面露出尖儿在微风的吹拂下自由摇摆。最高兴的要数小黄,它友好地跑过来,在毓秀面前摇头摆尾,一蹦一蹦地来抓毓秀的裙裾。
毓秀俯下身,在这可爱的小家伙身上轻轻抚摸。她倒是羡慕起这些小动物来了。更多时候,它们活的比人还自在。它们没有思想,也便少了些烦恼;没有尔虞我诈,也便少了生存的风险;人前人后摇尾乞怜是它们的天性,也便少了些羞耻之心。事实上,人也是动物,不同的只是高智商带来的是深重的灾难。上帝啊,她在心里吶喊,为什么要造出人来?为什么人会不择手段相互倾轧面目狰狞?
她回望了一眼,仓库那边的尘土瀰漫了整个天空,开始向四处蔓延。不用说守在那间屋子里,即使这一眼,那种窒息感就压得她透不过气来。人活着,何其艰难。动物间也不是没有风险;但,在她心里,要么就痛痛快快地活着,要么就坦坦蕩蕩地死去。死不足惜,倒是死本身让活着的时候恐惧,让身后的亲人伤心。因此,死,其实并不是一个人的事,如果只为自己,她或许早就不在这个世上了。
春妮儘管已经恋爱了,但还是孩子气十足,天真烂漫,无忧无虑,连恋爱本身就带着孩子气呢。想想前不久,她觉得这个姑娘挺有意思的。是不是真爱姑且不论,就为了拯救人家的灵魂,就谈起恋爱来了,也算是天下奇闻。要是这事放在自己身上,还真做不来呢。
想到这,不觉扑哧笑了。
春妮好奇地盯着她。
「你知道我笑什么吗?」
她拾起一颗扁平的小石块,做了个弯腰的姿势撇出去。石块在水面激出一串水圈后沉下去了。一个个圆圆的小水圈四逐渐扩大,水圈四散不见了,漾出层层涟漪。
「你自个的事,我咋知道?」
「笑你呢。」
「笑我?」
「是啊,」
毓秀故意扮出羞辱的样子,「笑你跟林瑶。没想到小妮子还有这招,把人家搞得神魂颠倒地。」
「我哪有,我是同情他。」
「又说这话,当我不知啊!其实你不也一样被他迷倒了吗?别看你不说,你的梦可瞒不过我的。」
「又提什么梦。」
春妮脸涮地红了。
「就抓你的要害,这样你还死不承认呢。」
春妮刚想回击,一个人远远地喊她。
「狗主子来啦,我得过去一趟。」
走了两步,又回过头对毓秀神秘地笑笑。「知道那人是谁吗?吕振山的儿子。认识吗?吕振山,咱们公社的老大。」
说罢,扭回头,向毓秀伸了伸舌头。
看着春妮远去的背影,毓秀不解地摇摇头。
「这个鬼机灵,又在搞什么名堂?」
时近中午,年龄不一、个头不等的中学生在领队的带领下拖着疲惫的身子稀稀落落地往回返,不一会,整个打麦场前聚满了人。
分发饭菜的是两位年轻姑娘,按理说这活计是不应该由她们来做,而是那个一张娃娃脸的大厨。大厨姓纪,个子不高,五十开外,微秃,一脸笑模笑样,一身对襟破汗衫,常披散着怀,喜欢人家叫他小纪。
小纪原是公社食堂极有名望的人物,只因烧得一手好菜,很受前任领导器重。但那任领导因事下台,他的地位也随之一落千丈,干起了打杂的活儿。除了新任领导对他有看法,还有更核心的一点,就是说话太随意,居然对当今大好形势说三道四,即使领导批评过他,依然我行我素,把领导的话当耳旁风。如果不是因为他做的饭菜还算合口,怕早不知发配到什么地方去了。
所有这些小纪都不在乎,还是整天乐哈哈地,一脸满不在乎的样子,还是一听到人家叫他小纪就满脸堆笑,一掌菜勺就心内生花。只因为领导认为他思想上有缺陷,故而分发饭菜的职责便被剥夺,免得亏待了这些红色少年,而把勺子头歪到地富反坏右那边去。他也乐得清闲,除了炒菜的大权无法旁落,也懒得管别的什么鸟事。
很快,中学生们领到饭菜到各自睡觉的地方吃去了,个别的三五成群也找个树阴底下边吃边聊。孩子们天性如此,别看一上午累得够呛,可一歇下来,就有说有笑的,有的甚至吃了几筷子就追逐着说笑打闹起来。
要说安静的还是那些地富反坏右们,他们知道在何种情况下都没有自己说话的权利,便各人找一个旮旯蹲在那里闷声不响地吃,惟恐发出不雅的声音进一步影响了自己的声誉。当然,监工的也不能闲着,扒拉了几口就四处转悠,一是要保护小学生们的安全,二是监督着那些坏分子是不是乱说乱动乃至故意捣乱。
春妮端着碗凑到毓秀这边,也找块阴凉的地方坐下。毓秀一点食慾也没有,还好,今天上午并没干多少活,也不觉得太疲劳,只是有些困乏,感到睡一觉才好。但一看到春妮,瞌睡就又不知跑哪儿去了。
「毓秀姐,你干么不多吃点?纪大厨的菜做得可香呢。」
春妮划拉一把草放在地上,一屁股坐在上面。「听巧云姐说,为了照顾这些小将们,公社特别把这老头拨过来用几天,能吃上他做的饭可不易哩。」
毓秀把饭碗推给她。
「那你就多吃点,有劲了也好谈恋爱去。」
「又不说正经的了。」
春妮一歪身子。「姐姐最近中什么魔了吧?除了这个还是这个。」
「当然啊,」
毓秀故意挑逗她。「我一个人寂寞哩,哪像你。」
「咦,原来这样啊。我也帮你找一个。」
春妮诡秘地一笑,「如果毓秀姐答应了,那可真是绝配。」
「小妮子,又捉弄我了吧?」
「哪敢啊?真的呢。」
春妮凑近前,贴着毓秀的耳朵。「就是小黄的主人,吕大主任的公子。怎么样?人家亲自说过,就等国色天香的那位出现呢。这不是上天安排的吗?」
「我才不稀罕呢,留着给自己吧。」
毓秀不屑地撇撇嘴。
「真的,毓秀姐,」
春妮四下打量了一下,一副贼头贼脑的样子。「是他求我的呢。」
「什么?他?他什么时候见过我。」
「你当你是谁啊?养在深闺人未知?」
春妮抛了一个眉眼。「人家可是遍阅天下美女,独独锺情于你哟!不然,我哪有资格大忙的时候可以四处闲蕩啊?嘻嘻,不知不觉中还沾了姐姐的光了呢。」
「又胡说了。我真的一点印象也没有。」
「这个不怕,现在都一个锅里摸勺子了,见一面还不容易?」
「死丫头,越说越没人相了。」
正嬉闹间,面前出现了一个人的影子。
「光明?」
春妮惊愕地张大了嘴巴。
「奇怪吗?」
那一个抿嘴一笑,两手一摊,做出一副放浪不羁的动作。「脚在我腿上,还不能到你面前来啊?」
「不是不是,我是说……」
她欲言又止,斜睨了一眼毓秀。「噢,对了,忘了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姐姐毓秀,知青群里最美丽的姑娘。」
又向毓秀刻意把嘴一咧,「姐姐,这位就是公社吕主任的公子,大号吕光明。」
那位早就注视着毓秀了,这时把手伸出来。
「幸会幸会。」
他一副关切的样子,「能在这里相逢,缘分不浅吶。」
毓秀象徵性地伸过手,对方轻轻地握了她一下。
不愧是一把手的公子,一看就养尊处优,没做过力气活。
「你们谈吧,我有事离开下。」
吕光明礼貌地招呼她们坐下,朝食堂那边走去。
「翩翩少年,还不错吧?」
春妮见毓秀面无表情,渴求的眼神盯视着她。
「跟你娘一样,就喜欢做媒婆啊?」
说完这句,自己先笑了,「还真有点遗传基因呢,可惜我不喜欢。」
春妮迷糊了,到底姐姐是不喜欢自己做个小媒婆呢还是不喜欢这位吕大公子。
「姐姐是要拿一把呢?也对,得等公子亲自登门求婚才可答应,这样可以提高自身的价值。」
「哪来的这些歪理啊,一套一套的。自己用着不说,还来教训别人。」
二人话中有话地相互讥诮着,等转过神来,院里没人了,大概都躲到各自睡觉的宿舍休息去了。
毓秀却是睡意全无,倒不是因为这位公子的出现,而是想到了巧云。从那天分别,到现在也没有见面,不知怎么样了。特别是那晚知道了吕主任对她的险恶用心之后,她一直心神不宁,想起来就心惊胆颤。知青,怎么就这么难。守在这里不行,想回去又不成。不管怎么,都要付出自己最不愿意付出的代价。巧云能保得住自己吗?即使她想拚死一搏,能斗得过狡诈多端的吕振山吗?这些色狼,什么时候死光就好了。
春妮见她不再吭声,以为她是在想刚才的事,拿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毓秀生气地挡开她。「这是干啥?以为我傻了啊?我是在想巧云的事呢。不知现在她怎么样了。」
一提到巧云,春妮也收敛起笑容。「我也好担心巧云姐姐的,只是,我们也没法子呀!只能祈祷姐姐没事就好了。」
第38章:暗设毒局
从第一次被吕振山的大手握住,巧云心里便有莫名的恐惧。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恐惧愈益加深。她要逃离这个陷阱吗?是的,一定。她多次在心里提醒自己。离开,离开,离开!但是,半年多时间过去了,她就这么忍气吞声呆在这里。并不是出于对这个是非之地的留恋,而是她太需要这样一块跳板,也只有这块跳板能保送她回到爸爸妈妈身边。她期待着,并一直为此努力着,但,似乎轻而易举的事情,却碰到了吕振山这样一座大山。而从他口里出来的话偏偏是:只要你从了我,马上就可以办手续。
不——她的心在吶喊,在滴血。自己还只是一个女孩子呀!看到那张卑污的嘴脸,她就想呕吐,而每次当他出现在面前,却又不得不装扮出欢快的笑脸。
是谁把自己推向这种境地?是谁赋予他这样一项职能?多少个不眠之夜,她的心在翻捲;多少次,她想掏出那把曾经维护过自己清白之身的水果刀把这个恶棍捅死。然而不能够,即使有这样的机会,她也下不去手。她心里明白,即使置他于死地,她还是完了,还是回不到父母身边,连秀水村也回不了。她多次暗下决心,不到万不得已,那把水果刀还不能取代杀猪刀。
幸好还有卫建国,这个癡情的小伙子明明知道他们无法相爱,却还是一如既往地关心她、保护她。她不懂,甚至有一次不禁好奇地问:我已经明确地告诉过你,根本不可能,你为什么还是对我这么好?那一个竟癡癡地望了她一会,然后目光游移地转向璀璨的星空:巧云,在我心里,你就像天上的星星。即使得不到,我也愿意一辈子仰视你。
那一刻,她的感情差一点冲垮了理智,好想扑到他怀里大哭一场。是啊,她需要这样的怀抱,她渴望躺在这样的男人怀抱里低语倾诉。但是,另一块顽石一直压在她的心底:不能冲破这道防线,命运,不会因此而把她拴在这里。
爱情,特别是美好的爱情,她不是没有嚮往过;甚至,她觉得现在就已经拥有了美好的爱情:纯情,魅惑,白璧无瑕。有时,她真的要屈服了,她好想做爱情的俘虏,她不愿意再有什么理智。但理智还是成为她无法逾越的坎。她像押宝一样期待着那一个勇敢一些,拉住她的手,亲吻她,拥抱她,抚摸她的全身。她甚至迷上眼睛享受着跟他在一起的全过程。但那个男人可爱又可笑,自从她告诉他,他们不可能,他们只能做兄妹,那个也就只把自己当妹妹了。
男人有时也好傻,她暗自发笑。遇到这样的男人是幸运还是悲哀?悲哀?想到这个词把自己都吓了一跳。明明人家就是为自己好呀!这样的好男人打着灯笼上哪儿找去?然而有时真的并不期望他那么好,好到连自己都心痒难耐而他却依然坚守着他们的所谓诺言。
那个守着星星的夜晚,她们像恋人一样,沿着那条她熟悉的小河走了好远好远。她好希望就这样走下去,永不停息。是的,他们走了整整一个晚上,陪伴着星星一直走到天亮。有几次,她都轻触到那个男人的手了,但那一个竟触电似的躲开。她多么希望这时的他就是一个坏男人,死劲地拥住她,亲她,吻她,让她窒息。她愿意跟他做他想做的一切。但整个晚上,最近的距离就是那两次轻轻的碰触。
天都放亮了,她的心也略有些清醒,她暗自庆幸这个夜晚就这么纯洁地走过来了;另一方面,却又有深深的失落。她觉得这个男人很好笑,也觉得自己的想法很可笑。世上竟有这样不解风情的男人,居然只是远远地看着,就能无怨无悔地守一辈子。
也正是因为有这样一个夜晚,她想缴械投降。她要接受他,她要看他一辈子。不,不只是看,还要完完全全地拥有,守着他,直到终老的那一天;而自己也绝不会让他只是远远地看着,也让他切切实实地拥有,不只是短暂的,而是永久。「我是一颗星星,却是只属于他的那一颗。」
她的脑子里一下子冒出那句她记忆里的诗句,不觉暗自笑了半天。
好几次,她想吐出口。甚至曾想过,如果再有那样一个夜晚,即使那个男人退缩,她也要勇敢地扑上去,在他的怀抱里抽泣、颤慄、疯狂、呻吟。但过去的,便再也无法重複,那个文静瘦弱的男子就那么轻信了自己的话,不敢再提出单独的约会。
虽然天已经暗下来了,但按时间还尚早。秋月告诉她要回家一次,明早才能回来。注定,这是一个孤寂的夜晚。她的心头涌上阵阵酸楚,好想卫建国能在这个时候出现,即使不到外面走上一个夜晚,也要躺在他怀里任委屈的泪水肆意横流。她故意微开着门,坐在办公桌前随便翻着一本杂誌。如果那个建国那天出生的小子看到的话,一定会来的。是啊,他是常常在这个时候要过来看一眼呢,为什么偏偏只有我一个人的时候他却消失得无影无蹤了呢?
她在心里骂他是个笨蛋,没点男人气概,萎萎缩缩,不敢做敢为。她倒上一杯水,呆望着杯子里的袅袅雾气出神。自己要去找他吗?去,似乎又意味着她答应了什么;不去,这样苦苦的等候又能到几时?
门外出现了「橐橐」的响声,她一阵狂喜。他还是来了,她就知道他会在这个时候出现。但那步伐好像变了,变得不再轻盈流利。还没等她来得及犹豫,半掩的门又推开了一些。一个熟悉的身影惊得她不寒而慄。
是吕振山。
「啊哈,巧云吶,怎么没出去走走?秋月呢?」
巧云没有正面回答,而是把对面那张椅子往外拉了拉。
「噢,吕主任,晚上怎么有空?快坐快坐。」
那一个也没有正面回答她。
「今晚的月光真美啊!有个人聊天真是不错的享受。」
巧云一边给他倒水,一边心里直打鼓:「这个老色鬼,葫芦里到底卖得什么药?」
她要吕主任稍坐一会,自己进里间一下。
她知道,那把水果刀虽然未必最终挽救得了她,但必要的时候说不定还真能用得上。
面对巧云,吕振山有些沮丧。这个女孩子表面上嘻嘻哈哈,内心里精明着哩。这是吕振山上任以来最感棘手的一个女孩子。面对返城这样一个优厚条件,只要是他喜欢的女孩子,个个束手就範,即使事后泪流满面,但还是能从他的签字找到些微的安慰。但巧云不同,宁愿不返城,也不让他染指,这让他对这个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子产生了一丝丝醋意。面对巧云的强硬态度,他几次想到过放弃,可当这种想法刚冒出来,躺在床上的他就躁动不安。甚至,跟其他泪水涟涟的女孩子做爱的时候,也把她们当成她。但那也只是在幻想之中。他吕振山可不能就这么让幻想蒙蔽了自己。
这个女孩子,一颦一笑,一言一行,修中合度,神奇迷离,那滋味断不是靠幻想所能得到的。他在不断放弃的同时也增加着另一种信念。一定要得到她,如果她不乖乖答应,休想离开我的地盘。
但他已没有耐心再这么耗下去了。既然威逼利诱都不见效,就不得不採取果断措施了。这个下午,他不但安排秋月回家看一看,还命令卫建国休息三天,马上启程。这个被自己玩弄过多次的秋月一听指示自然心领神会,複杂的眼神瞅了瞅巧云,歎息一声离开了。而那个小白脸,居然不像原先那样唯我命是从了。不过还好,他亲自目送他乘上了回家的公交车。
这个晚上,他破例婉拒了一家单位的吃请,一个人躲到角落的一家火烧铺子草草吃了点。他本可以回家,但没有回去,他怕一旦回去还得另寻外出的理由,让老婆产生怀疑。老婆?嘿嘿,他卑劣地一笑。那个女人,也就只图个名分,男女之欢她一年也就尝个三两次。欢?他更有些苦笑了,跟那个黄脸婆哪里还有什么欢可言,也就是不得已而尽尽义务就是了。与那些黄花闺女相比,就像没放油的大头菜,青涩得难以下嚥。这点,他对老婆并不忌讳,忌讳也躲不过她的耳朵和眼睛去。岂止是她,全公社的头头脑脑们,谁不知道吕振山最喜欢的就是这一口?前不久不知哪个王八羔子居然到县上奏了一本,连县里的老相识也没给自己好脸色。还好,毕竟有权可以一手遮天,那封匿名检举信很快辗转到了自己手上。他恨恨地想:等我办完了巧云这档子事,非查出那个白眼狼把他打进地牢不可。
他沉默着吃了两个火烧,守着另一个再也不想动一口了。他胸口突突乱跳,觉得比平时烦躁了许多。这个小娘们,甜美俊俏,莺莺燕燕,想起来就流口水,还真没想到,竟然这么难对付。如果不是我吕振山捨不得这口小嫩羊,早就打发她回家了。可现在,眼瞅着到手的鸭子就这么让她飞了,心有不甘吶。
这个晚上,为确保万无一失,提前几天就做了精心打算。先把几个与她相近的人打发走,然后实施自己的恶毒计划。哈哈,他越想越乐,那张迷人的小脸蛋不时在眼前晃悠,猛然觉得身体的某个部位一阵躁动。他冷静下来自我安慰道:别急别急,很快你就能尝到欲仙欲死的滋味了。到那时,玉山倾倒,玉体横陈,尽可恣意放蕩,等她一觉醒来,再慢慢欣赏那张雨带桃花的小粉脸,那可是人间最美的图景啊!
第39章:遭遇色狼
吕振山不觉有些心蕩神摇了,他甚至忘了坐在这个烟熏火燎的破火烧铺是干什么来了。天一剎黑,各家窗户都露出了微弱的光。他猛然惊醒,立起身,摸了摸口袋,纸包还在。他的心头划过一丝奸笑,并没有直奔公社,而是向相反的方向先兜了一圈,确定没有什么人注意他,才迈着方步走进公社的大门。
拐过一排平房,就看见巧云办公室的灯还亮着。他的身子簌簌抖动了一下。他最担心的是这时还有别的人在,那可就进退两难了。他躲开明亮的光线从暗影里细瞅那间亮灯的办公室,门竟是半开着的,只有巧云一个人,手支着下巴正在看什么东西。
他尽可能把步子放轻些,但臃肿的身子怎么也轻不起来。他把腿抬得低一些,步伐也小了许多。巧云没什么动静,也就知道她并没有感觉到自己的到来。
他推开半掩的门,见巧云神色慌乱地看他。这很正常,他想,他品嚐过的女孩子都有过类似的胆怯神态,他甚至从对方的惊惧中看到了成功的第一步。他暗自有些得意,对付这样的小娘子,看来不用这绝招还真不成。看着巧云灯下娇俏的脸,慾火不自觉地点燃起来。他稳住急促跳动的心,不敢贸然採取行动,他怕一点点的闪失也会葬送所有的一切。他只是随意寒暄,耐心等待天赐的时机。
出乎他的意料,机会来得比自己想像的还要快,所有的设计方案都不如这一次小小的机遇。说了没几句,巧云进了卧室,俏丽的背影让他贪婪地吞了一口唾沫。但他毕竟是经过大阵仗的人,懂得小不忍则乱大谋的道理。容不得他多想,便迅速掏出随身携带的纸包,把一撮白粉倒进巧云的茶杯里。
也许是没算计到他的突然来访,也许是注意力过分放到那把水果刀上。巧于应对的巧云没有想更多,一边同吕主任说着闲话,一边把那杯温热的水慢慢喝了下去。刚要去倒第二杯,头便有些晕晕地。她彷彿意识到了什么,甚至看出了对方淫邪的狞笑。她想往外跑,腿酸软无力;想掏出那把水果刀,手却无力地垂下了;想喊,已发不出声。剎那间,她的泪水汩汩涌出来。她知道她完了,在她最后还清醒的时刻她明白了最终还是没能躲过这个色魔,自己的一生到此彻底毁了。
吕振山得意地乾笑了两声,他明白,这个时刻,公社里没几个人。他不慌不忙地立起身,捏了捏那张垂涎已久的漂亮脸蛋。随着娇弱的喘息,巧云的胸部一起一伏。哦,天哪,两只玉兔在蝉翼的波光里放肆地跳着欢快的舞步。他有些头晕目眩,呼吸粗重。他早就等不及了,没有心思允许长时间地欣赏,他迅速起身,理智地拉了一下电灯开关,漆黑中没忘了摸索着挂上门锁,返身抱起软酥酥的巧云,一口一个「小美人」地轻唤着,把她平放在卧室的软床上。
与吕振山一样心神不宁的还有卫建国。他早就知道吕振山对巧云不怀好意,可身为下属,只能默默地保护她,祈祷她不会出事。这个下午,当吕振山安排他回家的时候,他还心存感激,但引起他警觉的是,出公社大门的时候,正好碰上秋月,也说要她回家一趟,便开始有些惴惴不安了。尤其奇怪的是,吕振山居然陪他到车站,还亲眼看着他上车,他的疑心更重了。坐上车,他总觉得有什么事要发生,就再也呆不下去了。坐出两站地,卫建国突然意识到今天这样的安排又是吕主任出奇制胜的妙招,而且这一屡试不爽的招术恐怕是针对巧云的。想到这,他「突」地出了一身冷汗,没来得及拿上提包,就冲到车门。「司机,停车,停车。」
司机和售票员都被他这一举动吓了一跳,没顾得上问啥事,一个紧急剎车,车门打开。
他跳下车,像离弦的箭一般往回冲,还没到公社驻地,已累得气喘吁吁。他停止了奔跑,突然觉得腿像灌了铅,一丝力气也没有,想往前支撑,但还是一个跟头栽倒了。
他失望的眼神朝向急着到达的地方,心却稍稍平缓了些。太阳还在西天挂着,灿烂的笑脸讥嘲着这个失魂落魄的男人。「我不是男人,我不是男人。」
他一遍遍喊着,狠劲敲打双腿。正是由于这短暂的歇息,他的头不像刚才那样暴躁欲裂。
「没事,巧云会没事的。」
他自言自语。现在还不到下班时间,人来人往,谅那个色狼还不敢怎么样。他又揉搓了一阵,感到好些了,起来试探了一下,果然,可以迈开步子了。他想,刚才是太急了,才会有这种意外。他边走边想对策。猛然间他意识到现在还不能回去。如果让吕振山碰到,这可不是回不回家的问题,而是服不服从领导的原则问题。他躲进公社前的小树林里,眼睛一眨不眨盯着公社门口。巧云,你为什么不出来看一下啊!
到下班时间了,人们陆续地走出大门。一个硕大的身影让他眼前一亮。是吕振山,剥了皮也会认得他的骨头。他屏住呼吸,目送吕振山到一个不远的街角,消失了。
他想起身去找巧云,刚露出身子就犹豫了。此时进去,传达问起自己为什么回来了,怎么说?他又退回到小树林,直到暮色渐渐笼罩了大地,才大着胆子出来。他要回去,看看巧云在不在,他要告诉她今晚存在的风险,要时刻提防,吕振山可是什么手段都能使出来的家伙。他趁门卫转身的机会,闪进了大院。
办公室的门都锁得紧紧地,只有几间单身宿舍还亮着灯,院子里黑漆漆的,有些□人。他躲在墙角,注视着巧云的办公室,灯亮着,但看不到她的影子。他刚要近前,又一个人影在前面的路灯光中一晃。他登时一激灵。
吕振山,是他,没错。
卫建国赶紧藏到一个更阴僻处,就见那个影子踅了一圈又折回来,蹑手蹑脚,直向巧云的办公室。
他的心提到了嗓子眼,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他冒冷汗的同时又暗自庆幸,同时无端地生出些悲哀。是的,悲哀,然而并非无端。如果吕振山真是居心不良而自己沖了他的好事,不但他的秘书做不成,连留在公社的可能也没有了。这个念头只是一闪便消失了,他不敢想太多,他现在想知道的是吕振山究竟要干什么?或许,他默默祈祷,吕振山只是因为别的缘故,说几句话也就离开了。
暗影里他注视着可能发生的一切,一阵热辣辣的风吹过,树叶发出「哗啦啦」的迴响。他的心一直紧绷着,眼睛一眨不眨,惟恐短暂的倏忽带来无法弥补的遗憾。
他看不清里面的人,更听不到里面的动静。但事情比他预想的还要快。里面的灯灭了,他听到了拴门的声音。没有时间啦。他来不及多想,一个箭步冲过去,一脚把房门踹开。
他听到了里面「窸窸嗦嗦」的响动,跟着一声低沉的怒吼:「谁?」
死一般沉寂。
他摸索着要进里间,正好和另一个巨形物撞了个满怀。
两人同时后退了两三步。
「什么人?」
声音阴森森的,让他汗毛倒竖。
终于,他摸到了灯绳。「卡啪」一下,两人同时摀住了眼。
「是你?」
那个认出是他,惊愕地睁圆了双眼。「你……你怎么没回去?」
「忘了点东西,想回来拿。」
「拿……拿什么需要到这里来?」
「我想……想……想看看巧云在不在。」
「黑灯瞎火的,有什么好看的。」
吕振山恶毒地盯着这张可恶的小白脸。「你……你……居然敢跟我作对。」
卫建国「扑通」一下跪倒在地。
「吕主任,你行行好,放过她吧,她还是个孩子呀!你不能就这么毁了她啊?」
「放肆。」
吕振山狠狠地扇了他一记耳光。「老子的事,用你来管。你也不睁开狗眼瞧瞧,在这块地盘上,谁敢跟我吕振山作对。」
「吕主任,你打死我我也不敢跟你作对啊。只是巧云太可怜了,你高抬贵手吧。」
卫建国「呜呜」地哭出来。
「哭你娘的头。」
吕振山咬牙切齿地。「你坏了我的好事,吃不了兜着走。今晚先饶了你,明天再找你算帐。」
二话不说,把门狠劲一甩,气呼呼地消失在夜幕之中。
不知跪了多久,卫建国才缓过神来。他快步蹿到里间,见巧云的上衣已经撕裂,乳罩推到颈项,两只饱满的乳峰在灯影里轻轻蕩漾,眼角挂着的泪珠在灯光的映射下闪烁着梦幻般的色彩。
他癡癡地呆望了一会,突然意识到了什么,把乳罩放正,把衣服慢慢扣上,又从床头扯过毛巾被严严实实地给巧云盖上。他坐在床沿,柔和的目光彷彿审视刚出浴的婴儿。
他不知该守在这里还是该离开。不,不能离开,即使那个色狼不回来,巧云也不能一个人孤单单地留在这里。是的,巧云还不知刚刚发生的一切,在她的心里,已经被那个恶魔污辱了,她醒来一定会寻死觅活的。我不能离开这里,不能。
他拉灭电灯,掩上门。门鼻已被撞击得不知去向。也罢,他想,有我守在这里,断不至出现什么意外。
他守候在巧云床边,情不自禁地握住她的小手。那么柔软,那么无助。他就这么一直握着,不知什么时候,也不知什么所在,只觉得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春日,繁花似锦,蜂飞蝶舞。他牵着巧云柔嫩的小手,追随着一只花蝶来到一条潺潺流动的溪水旁。河水一碧如洗,水底的鹅卵石光洁如玉,水草随着水流惬意地飘摇,更有欢快的鱼儿在其间自由自在地觅食。
他的心醉了。
第40章:天塌地陷
巧云觉得天塌陷了,自己再也无力支撑。她柔软的身子在强力的大山压迫下再也没有迴旋的余地。开始,她只觉得天旋地转,继而整个身子鬆散了。在她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最终没能保住清白身的同时,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但是很快,她甦醒过来,而眼前豁然开朗的景色带她进入到神奇的梦幻世界。高山,流水,瀑布;碎石、野花,杂草。是了,是一个人在牵着她。她尝到了怦然心动的滋味。是卫建国,没错,是他。这是一个优秀的小伙子,自己曾经好想好想和他相伴终身,但是没能够。这次为什么真的来了?她紧握那双手,往自己身旁拉,然后,迷离的眼神端详着那张可爱的脸。她无法自控地轻轻偎依在他怀里,甜蜜、温馨、祥和;美妙、神奇、魔幻。她体尝到了从未有过的幸福。
奇美的景色,出色的恋人,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神往的呢?
她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怀疑是在梦中。她跳到清冽的溪水旁,撩一把在自己脸上,凉浸浸的,清爽宜人。不是梦,是我拥有了我期待已久的一切。而且,她们嬉戏悠游,尽情享受属于自己的甜美和幸福。不,这样的快乐不能独享。她从书上看到过,与人分享快乐,可以得到双倍的快乐。是的,如此优雅的景致,不该只属于她跟卫建国,还有二姐和毓秀,还有春妮、春玲以及许许多多红男绿女。这是一处理想中的世外桃源,所有她喜欢和喜欢她的人都在这里尽情挥洒自己,不再有尘世间的纷争和扰攘。没有地痞流氓,没有凶神恶煞,当然也不会有地富反坏右之类的牛鬼蛇神。这是一个人人平等的世界,没有哭泣,只有笑脸。
正盼望着,二姐真的来了,身边还有一位英俊潇洒的小伙子,居然孩子气地撒娇撒癡呢。哪是谁?连春妮、春玲也不停地在他周围穿梭,一口一个哥甜甜地叫着。她恍然大悟,是狗子,没错,是春妮的爸爸带到孤岛上去的那个狗子。但是,怎么不见狗子的爸爸呢?哦,大概有什么事没能来吧?
毓秀!毓秀呢?她四处打量,希望看到那个熟悉的影子,那个比亲姐姐还要亲的大姐姐怎么不见?正疑惑间,恍惚现出那副略带忧郁的眼神,随之,清丽的脸庞,窈窕的身材,不是毓秀又是谁?她正甜蜜地依偎在一个男孩的怀里,一脸陶醉和幸福。这个坏姐姐,不是常说自己孤寂吗?怎么突然冒出了一个这么出色的大男孩?她刚要上前讥讽几句,就见毓秀牵着大男孩笑瞇瞇地走过来。「这是我哥,我常跟你说起过的。」
噢,是了,看那脸型,竟是跟毓秀一个模子出来的呢。
可又奇了,秀水村什么时候也搬到了这景色宜人的地方?一点没错,那条熟悉的排水沟,那充满欢声笑语的小学校,当然,很快又来到了雪地里看桂爷捕雀的场院,还有二姐的家,还是那样的篱笆门,居然一丝未变呢。不光村庄,连田野也都在这里。这就是村民烧爆豆的地方,更有她和毓秀玩耍过的死水沟。
「就是在这地方滑倒在泥地里了呢。」
她不觉哑然失笑。在大城市,哪见过这么些虫子呀!就是现在,见到这些怪异的东西还有些害怕呢。当然,更可怕的是长虫了,蜿蜒而行,逼急了会向你吐着鲜红的芯子。嘿嘿,那天就是在这簇草丛里让那条小花蛇吓了一个趔趄呢!不过,现在,她觉得好玩,因为身边有卫建国,有他可以保护自己,她就再也不怕这蛇那蛇的了。
她想把这些告诉卫建国,让他也来分享自己那段美妙的时光。她摆摆手,没有动静,回过头,哪里有卫建国的影子?她一愣,一条更大的花斑蛇吐着血淋淋的芯子昂头向她发动进攻,她「啊」地发出一声尖叫。
声音儘管不高,但在这暗夜里怪异,凄清,把趴在床沿上迷糊的卫建国惊醒了。他彷彿明白了些什么,他记起了昨晚发生的一幕。
巧云醒了,不过,她一定是受到惊吓了。他不敢大声,怕吓着巧云,于是只轻轻地唤了一句:「巧云,你醒了吗?是我——」
巧云猛地坐起来,双手交叠紧紧护住胸部。
「谁?你是谁?」
当清晰的声音再次传来,她恍恍惚惚记起了什么。她摸摸自己的脸、胸、腹,她在感受着自己是不是还是真实地存在。
「为什么会在这里?」
她迷濛地记起刚刚发生过的事,哇地一声大哭起来。
「巧云,巧云。别怕,有我呢。」
「你?」
黑暗里,巧云的声音在颤抖。
「是的,我是卫建国。没事的,什么事也没有。」
巧云似乎清醒一些了,她顾不得想太多,一下子扑到卫建国怀里,啜泣起来。
卫建国用手擦拭着她脸上的泪水。「巧云,巧云,你放心,只要有我,你不会受一丝丝伤害。」
她似乎也记起了什么,泪水更是抑制不住往外涌。
「你都知道了,是吗?」
「是的,他没欺负到你。你还是那个乖巧的巧云,不是吗?」
巧云把卫建国拉上床,紧紧地拥着他,像一只受惊的小兔子,浑身颤慄。
不知过了多久,她的心平静下来了。她确知自己并没有受到伤害,心稍稍平静了些。
他们就这么躺着,拥着,紧紧地,一句话也不说。
是恐惧,幸福,还是二者合为一体?她说不出。
很快,甜蜜的幸福滋味瀰漫了全身。
「建国,你要我吗?」
她颤微微地抚着他的面颊,支起身,俯在他耳边轻轻地说。
沉默。
「巧云,我喜欢你。」
卫建国把她拥得更紧了,泪水顺着眼角滑落了一大片。「我不能伤害你。你说过,你的家不在这里。」
巧云黯然,只是含着泪轻轻吻了他。
彷彿沉睡的雄狮甦醒了,卫建国鬆开巧云的身子,回应她。然后,以同样的力度吻她的柔美的发,清凉的额,感性的小鼻头,灵巧的耳垂,滑顺的颈项。巧云静静地仰躺着,体验着从未有过的滋润。她甚至觉得腹部有一股热流在涌动,她在心里急切的喊道,建国,我爱你!快来要我啊!
但是,她觉得那双游弋的手停住了,她也从迷离惝恍中清醒过来。
她听到的只是那个人杂乱的喘息,她知道,那个不解风情的男人在感情之巅再一次让理智打败了。
她不再说什么,偎在他怀里静静地享受着。
也不知过了多久,脚步的杂沓和着严厉的低吼交织在一起。
「团团包围,一个也不能跑了。」
巧云和卫建国同时支稜起身子盯视着窗口,天刚濛濛透亮。
听声音好像是吕振山。
二人的心又提到了嗓子眼。
还没等他们意识到发生了什么,闯进四五个戴着红袖箍的小伙子,不由分说地把他们五花大绑起来。
「干什么?你们要干什么?」
巧云极力反抗,但勒他的绳索缠得更紧。她看了一眼卫建国,建国只是淡然地看着门外。她也顺着建国的眼光看去,是吕振山。
她的思绪又回到了昨晚,那些可怕的时光,过去的一切彷彿只是在梦中。不,现实明明就摆在这里。她听建国说起过,吕振山的计谋没有得逞。也正是因为有没得手,所以才会恼羞成怒,藉机来整自己。自己倒也没有什么,只是害了建国。从此,再也没有建国的出头之日了。
卫建国毫无惧色,他彷彿早就意识到这些早晚会来临,因为昨晚吕振山就发过话,会来找他算帐。令他深感意外的是,会来得这么快,这么突然。噢,是啊,吕振山历来都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物,早就该料到他会来这一手。只是这一手也来得太恶毒了些,让他思想上一点防备也没有。只是苦了巧云,一个清清白白的身子,差点让吕振山给豁害了。而现在,身子是保住了,又要担上通姦的恶名。想到这里他就有些怕,他的眼前闪过前几天一对通姦的男女被抓获后脖子上挂上一只破鞋游街的情景。他想,吕振山也会对巧云做出来的,如果真的那样,让巧云的脸往哪儿搁?
巧云却没有想这么多,她只以为摆脱了吕振山的魔掌,保住了清白之身,大不了回秀水村去,一辈子扎根在这里。即使这样,也比便宜了这条老色狼强百倍。但吕振山一大早就来这一手,让她始料未及。她想反抗,全身动弹不得。她大声地斥责吕振山这条披着人皮的狼,还没说几句,嘴巴就被什么堵住了。她的眼里只有愤怒,她愤怒的眼睛里看到了是一个个丑恶的嘴脸,当然,最让她咬牙切齿的还是吕振山淫邪的笑。
她也不知被关到了什么地方,只知道那间狭窄的房子里除了门,只透着一个小小的天窗,不然,真的如地狱一样。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人来送饭,然后一句话也不说地退出去。她不知道吕振山到底要耍什么鬼把戏。她现在最担心的不是条件的简陋,不是伙食的粗劣,她怕即使如此吕振山也还是不放过她。
这样的日子过了三天,她觉得饭食一下子好多了,她在疑惑中勉强吃了点。除了这些变化,没有其它的动静。
就这样又过了两三天,她被安排到一个洁净明亮的房间,只是还不给她自由。没有人跟她说什么,她问,别人也都不回答,只是神秘地笑笑。
谜底终于在一个阳光斜射的下午揭开了。
门被打开,那个看守她的戴红袖箍的小伙子带进一个人,悄悄地退去了。是吕振山,慈祥的像一位长者。
「巧云吶,这几天让你受委屈了,」
他皮笑肉不笑地凑近前,巧云不自觉地往后挪了挪。
「我知道你忌恨我,可是,你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
吕振山也停下了脚步,「说心里话,按常理,这种事,是要拉出去游街示众的。你想想,一个女孩子家被戴上高帽子,胸前挂上破鞋,让人指指戮戮的会是什么滋味?不用说你也明白。如果真出了这样的事,你一辈子都抬不起头了。」
见巧云不说话,他依旧独自发着感慨,「人吶,谁还不从这个时候走过?即使你讨厌我吕振山,也得为你的下半辈子想想。你只要从了我,哪怕只有一次,我也会好好宠你,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在这块地盘上,还是我吕振山的天下。」
他话锋一转,「就跟你明说了吧。如若不从,前面的你已经感受过了,至于后面嘛,我想,你自己也能想像到。我可没那么大的耐性,给你三天的考虑时间。今天从了我,明天就可以返城;否则,想想众人指点的滋味吧。」
他一边说着话,就又往前凑了凑,伸手就要摸巧云的脸蛋。
「别过来,再过来我就喊了。」
「喊?」
吕振山狞笑着,「我在的地盘上,喊又有什么用?不过,我也是守信用的人,说过给你三天的时间,就绝不反悔。三天后我来找你。你要知道,你的前途命运就攥在我的手心里。」
巧云抬起头,吕振山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离开了。她委屈极了,泪水一下子夺眶而出。
第41章:让爱做主
仅仅半个月的时间,麦收就要结束了。
这半个月,对春妮来讲是短暂的,对毓秀而言却是漫长的。
处在热恋中的春妮,凭借吕光明的关係整天优哉游哉闲人一个,但越是清闲,她就更嚮往秀水村。不,说得準确些是想见到那个板着一张苦瓜脸的林瑶。每当她牵着小黄沿河溜跶的时候,就想像着要是那个傻瓜也在身旁该多好啊。儘管没有太多的话,儘管他的眼神并不温柔,儘管他的温存笨拙得跟农村娃子没什么两样,但心里还是觉得别有一番风味和韵致,那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却又是非常熨帖的感觉。常常,她望着水面的浮游动物出神,特别是当看到它们追逐嬉戏的情景的时候,内心更增添了一丝惆怅和落寞。同时她也担心,在没有自己的这些日子里,那个失魂落魄的家伙是不是更憔悴和冷酷。好几次,她想提出回家看看,她也知道这个没什么难的,但很快控制住了。不就是半个月吗?爱情的力量再大,总也有个限度吧!何况,那个男人值不值得费这么大心思去爱还两说着呢。
按说,没有人要求毓秀做什么,她满可以轻鬆地坐阵指挥,因为她的职责只是管理学生。但她不愿闲下来,身体一放鬆,大脑就複杂,想的事情也多。倒是忙起来,就啥事也没有了。晚上,很快也就疲乏地睡去了。
但事实总没有她想像的那么自在,那位翩翩公子吕光明就像跟自己较上劲儿似的,不一会就来她身边一次,有时只是几句话,或者喝口水,有时只是传递一个莫名其妙眼神就又离开了,搞得自己云里雾里的。她搞不清是不是像春妮说的,那人就真心实意地喜欢自己还是别有用心。不管怎么,他的彬彬有礼、随和谦让还是给毓秀中下了不错的印象。但越是这样,毓秀的心就越烦乱不堪。既然相貌堂堂,又是吕大主任的公子,喜欢他的女孩子一定成群结队,干么非要跟未曾谋面的自己套近乎?男人真是令人看不懂的动物,或许,看懂了,也就不再是男人了。
不管这些,她想,很快,準确地说用不了几天,等小麦全收上场,也就该回到秀水村了。到那时,他还能天天往秀水村跑不成?反正,不管他处于什么动机,图一时之欢也罢,打算长相厮守也好,我毓秀绝不会沾他一点点边。倒不是觉得这个男人有多可怕,而是她的目标是回到爸爸妈妈身边;即使回不去,也绝不委身于这样的男人。
她觉得自己有些好笑,在这块地盘上,还能找出比吕光明更居优势的人来?怕是没有,这点,春妮也早看透了,不然,断不会屁颠颠地跟在他后面转。这么转的目的,肯定不单纯是为了这几天能痛痛快快地玩,而是真心实意地为她这个姐姐。
但人的情感真是说不清,自打吕光明出现的那一刻,给她的印象那就是一个好吃懒做的花花公子,感情倒是另一码事。这种印象也并非由于巧云的原因对吕振山有看法进而牵扯到他的儿子,而是内心深处就隐藏着一种言说不清的感觉。当吕光明第一次出现的时候,那种感觉就更为强烈。而这几天,她极力躲避他,但彷彿鬼使神差,总在不经意间与他碰个对面。那一个总是那么执着而又文静,全无公子哥儿的轻浮,这反倒让她有些愧疚。不过愧疚归愧疚,她还是在心里一次次告诫自己:不能,坚决不能。
几天来,天气虽然燥热难耐,但对麦收来说却是绝佳时机。一车车小麦运进场,一袋袋麦粒归了仓,终于可以歇口气了。
因为麦场太大,且是敞开式的,每晚都要有人值夜。说来也巧,也就在粮食刚刚归仓的那个下午,风雨大作,电闪雷鸣,彷彿要把这座孤立在空旷野地的兵营掀走似的。
春妮不愿跟同学挤在一起,也就跟毓秀猫在一张床上。屋子里漆黑一片,而当闪电划过,又一片通明。
她们慨歎着,一道道刺目的电光彷彿带她们回到了极远的过去,神奇迷离;又觉得很多遥远的事情就在昨天,清晰可辨。
三年,仅仅三年的时间,对历史老人只不过是短短的一瞬;而对世间人儿,却已似跨越了一条历史长河。她们都已从一个个纯真活泼的女孩子,变成心事重重的大姑娘了。她们的志趣、理想、前途、信心都被现实生活无情地击碎。特别是毓秀,不再有嚮往,无法再追求。是的,追求,追求什么?连最普通的目标都没有,还有什么理想可言呢?她现在的目标就是能回到父母身边,如果没有了父母,她也没有存在于这个世上的必要了。
想到这里,她不由得打了个寒噤。她记起了上学的时候老师为她们设定了那么多的人生目标,而在那时的自己看来,每一个都是可以轻而易举地实现的,到头来,最简单的亲情都弥合不了,最朴素的愿望还是幻景。人,其实多么愚蠢可笑,总觉得一生可以做好多好多事情,到头来,一晃,什么都没有,连眼前的快乐都丧失了。
如果说毓秀更多的是心理上的变化,而春妮,则是行为上的肆无忌惮。连毓秀都觉得难为情的事,在春妮做来却是稀鬆平常。一个年仅十七岁的女孩子,爱情发芽也该只是才露尖尖角,而这一位,似乎刚一萌动就像注射了催生素一样疯长。或许爱情真该就是这样子的?她不明白,因为她只有过朦胧的感觉,无法体验身临其境会不会真的像春妮那样不能自控。或者真的也如春妮一样,不管前因,不计后果,如癫似狂,迷醉其中而无法自拔?
闲话几句,想一阵心事,不知道已是什么时间了。好在,明天没什么事,又是一个休息的大好时光。说不定会雨过天晴了呢。那样,就可以和春妮一起,再到小河边,看河水暴涨,听取蛙声一片。
农村,如果无牵无挂,闲下心来,静静品味,也别有情趣呢。
不知是梦幻还是现实,一阵「啪啪啪」的敲击声如空谷绝响,把二人从亦真亦幻中惊醒。
窗子上已透出微弱的光线,那「啪啪啪」的声响时紧时缓。谁这么大的雨天不好好睡觉,闲得没事敲门玩?
「谁?」
毓秀警觉地问。
「毓秀,还没起床吗?」
是林瑶?怎么会是他?
她披上衣服,从门缝瞅了一眼,果然,他的身后,还站着昨晚值场的「老右派」她打开门,把林瑶让进来,疑惑不解地望着他。
「噢,他昨晚就来啦,怕影响你们,在场院的棚子里呆了一夜。」
是这样。毓秀谢过老伯,老右派点头哈腰地离开了。
「这么大的雨,你怎么来了?」
只顾照应林瑶,毓秀竟忽视了那一个正光着身子蒙头装睡呢。
还没等林瑶开口,毓秀微微一笑。「哦,对了,你还得出去一下,小妮子还没穿衣服呢。」
林瑶有些尴尬地退出。春妮嬉笑着爬出来,边忙着穿衣边骂:「蠢货,也不找时候,把香梦也搅和了。」
毓秀拧了她腮帮一下。「嘿嘿,这才好呢,不用做春梦了,可以同步上演。」
春妮羞涩地斜睨了她一眼。「又没正形,看我不让吕公子来收拾你。」
摸着林瑶半湿的衣服,春妮有些心疼。
「这么大的雨,你怎么来了?」
林瑶红着脸,扫视了一下毓秀。毓秀扮个鬼脸,「装什么呀?人家想你了呗。」
一句话,林瑶的脸更红了。
「有什么难为情的,这里又没有外人。」
毓秀了解林瑶的秉性,你越不设防,他越放得开。
但这次他没按毓秀的思路走,脸就像外面的天,阴沉沉地。
「明天我就要走了,是来告别一声。」
他的嗓子乾渴得有些沙哑。「本想今天来的,怕来不及,所以昨晚就赶来了。」
「啊?」
毓秀和春妮同时惊愕地张大了嘴巴。
「为什么?为什么啊?」
春妮的眼里急得要冒火。
「我有过这预感的,」
林瑶声音幽幽地。「上次已经透了口风。可能我爸爸的事犯得更大了,他们要我必须断绝父子关係才能留下来,不然,就得回去接受更大程度的改造。我想那样也好,至少还可以看看爸爸。不然,他会垮掉的啊!」
话语里已伴着呜呜的哭泣。
两个女孩面面相觑。
「那,那——」
春妮迷茫的眼神充满伤痛。「毓秀姐,那该怎么办啊?」
毓秀把她的头靠在自己胸前,这一刻,春妮又像是一个需要关心呵护的小姑娘了。
现状,没有谁能改变得了,即使残酷,也不得不接受。
「那你今天就回去吗?」
春妮仰脸盯着林瑶,那一个慌乱的眼神里也满是失望。
「是,必须。不然,赶不上明天的车了。」
「那我送你去。」
不知从哪里来的力量,春妮从毓秀怀里挣脱出来,猛地抓过林瑶的手。这一超凡的举动,把林瑶和毓秀都搞愣了。
「那我送你回去。」
春妮只顾自说自话,「反正要走了,就是最后一次,也算没白相好了一场。」
毓秀扭过身子,泪珠在眼角打转。
「也好。」
她抹去眼角的泪。「林瑶,不管以后会有什么样的结果,你该明白,春妮都是一个你值得用生命去爱的女孩子。」
林瑶咬紧嘴唇,含泪重重地点点头。
一上午的慨歎唏嘘,道不尽的情意绵绵。但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筵席,也只有在伤感中无奈地分别了。
毓秀让食堂单独做了几个菜,默默地吃完,就要送林瑶上路了。毕竟,还有十几里地,而且,道路泥泞,太晚,天黑前就赶不回家了。
春妮执意要送他回去,毓秀也不好阻止她。她理解这孩子的心思,从她上午的表情言语就能看出她内心深深的痛楚。本来,毓秀想,这么大的事,怎么也得亲自到车站为他送行;但再看看春妮,就明白那一位并不希望自己这么做。是的,那份割捨不下的恋情,也只有短暂的时间来表达了,而这段时间,正该只有他们两个人,或哭或笑,滋意缠绵。
送走二人,毓秀坐在宿舍的床上出神。三年的相处,至此又画了一个句号,而这个句号画得并不怎么圆满。青春的时光彷彿尽在这三年里了,而且,她本该为林瑶祝福,却只说了其他一些安慰的话。祝福?她想起这两个字就苦笑。虽然林瑶走了,但只是一次没有前景的返城,跟守在这里的自己没有多大区别。而祝福这两个字是轻易说出口的?何况,他和春妮刚刚连接起来的感情,又不得已而中断了。这段情该怎么发展,以什么样的方式发展,她也找不到方向。在这一点上,她倒为他们祝福过了,希望不管处在什么样的环境,二人的情都坚如磐石。而且,拿书上常说的那句话:有情人终成眷属。唉,感情!感情算个什么玩艺儿?想到这两个字,她觉得自己要崩溃了。有如此之深的感情,却不得不分道扬镳,感情在世事面前竟然脆弱到如此不堪一击。而自己呢,自己的情感归宿又在哪里?看来,这个吕光明倒是真心实意地,可怎么就找不到怦然心动的感觉?即使心动,世事也会让自己不敢走下去。她不希望再像春妮一样来一场撕心裂肺的告别。
人不能把握自己的命运,不能支配自己的感情,也就无法调理自己的心态。这些事,越想,大脑就越转不过弯儿来。一个小小的村庄,几年的时间让她见证了如此之多的悲欢离合。感情再深厚,也不能在一起;没有任何感情基础,却偏要撮合在一起,这是对爱情的嘲弄还是感情的本真如此?莫非,这就是上天做出的安排?那么,自己又属于哪一类?
心有多宽,空间就有多大,反过来也是一样。说是这样的理,可真正要实施,却连针眼那样的缝隙也穿不过去。有人竭力追求自己,而自己的心却在遥远的城市;有人爱得神魂颠倒,却又不能不劳燕分飞。难道,这就是这个世界赋予情感的结局?
门前几个小学生在泥地里嬉逐,其他人大概也聚在一起打扑克、唠闲嗑了吧,她却没有心绪聚在一起,她怕内心的伤痛冲垮了勉强支撑起来的并不牢固的堤坝。
「笃笃笃」的敲门声,温雅,柔和,乐感十足。
不用怀疑,又是那个吕大公子。
第42章:春心蕩漾
林瑶和春妮尽量躲避着泥泞的道路,踩着路边的草丛往家赶,即使如此,待到看见影影绰绰的村庄,天已向晚了。
远远望去,那个熟悉的小村庄竟是在绿树掩映之中的,淡淡的晚霞给这普通的家园抹上了一层绚丽宜人的色彩。哦,又来到那片最熟悉不过的小树林了。也就是在这片树丛里,留下了他们太多的浪漫和温情。二人都不言声,静静地站在那片树丛旁边,像是在向它诀别。是啊,诀别,锥心刺骨的一个词,但现在,却没有比它更确切的了。曾经,迎着晨曦,感受一个个风和日丽的春日;伴着鸟鸣,体验一个个霞光四射的傍晚。那些快乐的分分秒秒,彷彿还只是在昨天,而今却真的在向昨日告别了。而且,那是永远不可重複的昨日,那是永难再生的幸福。两个人禁不住唏嘘而歎,抱头痛哭。命运,为什么总是喜欢捉弄人?上苍,为什么就不能成全有情人?
天完全暗下来了,享受了雨露又感受过阳光的小鸟不再啁啾,夏虫欢快的和鸣也渐渐隐去。春妮抬起头,凝视着天边最后一抹彩霞。她突然觉得,眼前的这个男人不再冷酷冷漠,而是热血沸腾。她从心底里闪过一个大胆的计划,她要满足这个男人,不让他带走一丝遗憾和怅惘。
这个想法缠绕了她一路,直到这时,她的信念完全坚定下来了。她不是不清楚,或许,这是她们最后一次相见,那么,剩下的也将是她们唯一的一个夜晚。她们曾经握手、亲吻、拥抱、抚摸,而每当那个男人冲动到极限,她都能理智而巧妙地摆脱。一次次爱慾的萌动,一个个失落的眼神,让春妮觉出了爱的纯洁与高尚。在她心里,爱情就该是这个样子的。为了维护她的金奶子,就不敢有丝毫疏忽。而现在,倒不是心理上多么需要,而是觉得,凡爱情,总得有个明朗的结果。这个结果不在于天长地久,只在于曾经拥有。拥有,除了上面的那一切,就是男女的那种切肤之爱。也只有这种爱才是爱情的极致,那不是情慾,而是爱在特定环境中的过滤与昇华。
她又一次觉得自己彻悟了,她有种吟诗的冲动,想以此来讚美自己的高尚行为。爱情需要讚美,而以实际行动证明爱情洁白的人不是更值得讚美吗?
她不觉得自己的意识多么超前,她只以自己的内心体验来领悟爱情的真谛。在她心里,也只有极少极少的人才会拥有真正意义上的爱情。也正因如此,爱情才会神秘,幽邃,充满情趣,令人神往。人人得而有之,那还可以被称作爱情吗?爱情是感觉上的,也是肌体上的。没有意识上的享受,而只寻求感官的刺激,会与动物无异;只有意识上的幻想而没有肉体的承载,永远也到达不了爱情的巅峰。她忘了是谁说的了,但她对这些话深信不疑。
她忽然觉得,自己是在实践一次伟大的壮举。甚至,她从内心里感激林瑶有这样悲慼的遭遇,同时也感激林瑶在这个时候离去。即使林瑶现在不走,她们的爱也一样看不到尽头。与其没有结果地处在灰色的悬想之中,不如实实在在地感受它,让它扎进自己心里。她相信,只这一次,她就可以完全拥有这个男人了。不,不是这个男人,而是这份爱。她从这里获取的不是一次普通意义的快感,而是对爱情最理想的诠释。
此刻的林瑶却与春妮有着不一样的心境。确如毓秀所说,春妮是个值得用一生去爱的女孩子,可惜,以自己的身份根本不具备这样的资格。不过,他心里也一样庆幸,有过曾经这么一段奇美的日子,让他的农村生活不再枯寂。他甚至有点佩服这个女孩子了,凡事有分寸,特别是在感情把握的尺度上,即有充沛的激情,又有明确的界限,绝不越雷池一步,以致于多次怀疑她是不是真的爱自己。其实静下心来想想也难怪,男人更多的是性的渴求,而女孩子总希望能守身如玉,这是同一份「爱」结出的两个完美的果实。何况,春妮才十七岁,情窦初开,还要绽放,还要绚烂,她不想这么美丽的鲜花还没有绚丽过就落英缤纷。那样的景色,也只有在自然成熟后才是美丽的。
理解归理解,他内心里还是渴望能得到她。他甚至多次在梦里抚摸她光滑细润的身子,他的狂放和她的呻吟组成一曲美妙的乐章。一觉醒来,乐章寂然而灭,但春妮甜美无瑕的笑容更清晰了。他从心里欣赏她,敬重她,觉得她真是一个值得用心去爱的女孩子。而今,美景破碎,美丽的女孩将不知所属。他觉得心里空蕩蕩地,饥饿突袭而来。不,不是一般意义的饥饿,而是无法言语的形式上的饥渴。
就这么带着哀怨和遗憾无声无息地走了吗?当挥手告别所有的一切,留下的也只是一地残损的回忆?
他好想把设计过多次的梦想变成现实。他觉得自己的灵魂一下子龌龊起来,很快又自我安慰,或许这就是男人跟女人本质上的不同。即便失魂落魄到如此地步,他还是觉得,没有性之爱是不完美的;而女孩子一定相反,认为清白女儿身才是纯洁的。
不过他是真心爱她的,至少,在这个时候,在这段日子里,他的整个思维都被她强佔了。甚至,如果不是因为思想里有她,他或许真的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爱情,可以毁灭一个人,也可以拯救一个人,它之所以神奇,原因盖在于此吧。
两个人就这么静静地拥着,想着属于自己的心事。夜幕完全闭合了。林瑶觉得怀里的这个女孩子,就像一个邪恶的精灵,她的外貌蕴含着变化无穷的魅力,她的身上,既有农家少女的纯美,又不乏高傲公主的华贵。他明明知道她会吞噬自己,也还是要不自觉地深陷下去。此刻,他好想好想提出来,与春妮共度一个美好的夜晚。但又担心一旦说出,连现在这份美好也会击破,那一个会愤怒地斥责他是一个色狼,一个不折不扣的恶棍。他只能缄口,把渴望隐藏在心里。令他喜出望外的是,春妮把手伸进他的衣服里,柔嫩的指尖在他后背轻轻划过,性感的小嘴吻过他的耳垂,便不再前行。
他感到颈项一阵痒酥酥的温热,耳边是春妮透着芬芳的呢喃:「林瑶,今晚,我要把我自己全给你。」
春妮带他来到小学校。还是那张小床,一样温馨而优雅的环境,不同的只是,一直,这里是春妮和毓秀戏谑的乐园,而今,不再是毓秀快乐的打闹,而是躺着一个陌生而熟悉的男人。虽说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心理準备,但此刻的春妮,心里还是乱麻一团。
那片沐浴着霞光的小树林,留下了她和林瑶数不清的足迹,也记载了她青春的萌动和情感的疯长。一直以来她都这样认为,她所作的一切,才是真正的爱情所必需的,而她正是从自己的行为中体验到了爱的快乐。她之所以保持女儿身,是不愿意过早到达爱的巅峰。儘管她知道极顶的风景最美丽,但那是在感受了登山的乐趣和疲惫之后。然后,站在山巅,极目四望,或雨雾濛濛,或艳光四射;或沉默无语,或纵情高歌,都会抵达心情的极致。
虽说她和林瑶沿着崎岖的山路走了太久太久,但还没有疲累的感觉,她好希望一直这么向上攀登,直到老去。在弥留之际,眼前一片空旷的世界。那是世间永远也寻找不到的桃源,她愿意扑向那片美丽的迷濛之中。
现在,这个她希望与之白首偕老的男人却只有短短的十几个小时可以与自己相聚了,如果还不能到达爱情的峰顶,或许,这一生,只能仰望,而无法体验登顶的快乐。那么,留下的不再是身心俱醉,而是写满了遗憾和无奈。她觉得她以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的心态想得未免过多,但她还是把爱情看作是圣洁的,过去是,现在依然是。以前保持少女的纯洁之身是爱情,现在献出少女的贞操同样是爱情。如果不是这样的生离死别,她会让这一刻来得晚一些,再晚一些,而且还要精心挑选是欣赏朝阳还是观看落霞。人生不如意事十有八九,看来,对自己而言,真的不能再如自己想像的那般神奇和美妙了。她又不断地自我安慰,自己的行为是正确的,是一生无悔的抉择。
她躺在林瑶怀里,轻轻吻去他眼角的泪花。这个男人,其实在她眼里并不是一个值得称道的男人,徒有一张冷酷的脸,却偏有一份温柔的心。或许,也正是那份冷酷,才让自己最终做了感情的俘虏,不用缴械,心已投降。她知道这些心理和行为在村民眼里是天大的笑话,会为所有人不齿,但她还是义无反顾地去做。为这个男人,更是为自己。她不想单纯为别人奉献什么,人,其实在很多时候,奉献的同时也在获取,或者说奉献本身就是获取。她愿意为她喜欢的人奉献,同时从喜欢的人那里得到欢乐。
十七岁,花一样的年龄,但这个世界留给她的却不是花一样的年华。大人们的争斗,小孩子间的讥讽,在她心里埋下了人性可卑的种子。从李茂生到李有才,再从李有才到吕振山,所有这些她所熟知的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他们只是把女人当作发洩兽慾的工具。而现在,他凝视着身旁这个男人,无助的眼神让她感觉自己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者。那是一只待罪的羔羊,自己而成了拯救他的勇士。
她有过美丽的嚮往,有时又觉得很颓废。老不看三国,少不看红楼,而她的枕下,却一直偷偷埋着一本《红楼梦》诗词歌赋没学会多少,倒是记住了一句人生的谶语:「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
人生无常,说不準哪天就完了。何况,活着,悲慼地活着的这些人,有什么意义呢?
她不知为何要想这些,她也知道这样複杂的人生理念不该是这样一个女孩子所想。但她抑止不住自己不去想这些。毕竟,现在的她,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甚至,比一般人走得更快更远。她想止住脚步,但已无法驻足。时间,已容不得她再徘徊,可以说,她已别无选择。她已经尝到了攀登的乐趣,而她知道,她就要到达爱情的巅峰了,那里会有最美的景致。面对诱惑人的美景,她要精心地品味,仔细地品嚐。她不愿意只留下一床落红,而是真正的刻骨铭心,雕镂出最美丽的图案。她清楚,这事一旦传出去,在人们的眼里,自己就成了「破鞋」甭说有没有选择爱情的权利,嫁不嫁得出去还是个问题。不过,她早就算计好了,她的爱情王国里只容下一个男人,有过一个就值得了。她纯洁的初夜要交给自己喜欢的男人,有这一个晚上就足够了。
巧云姐出事的那晚,她隐隐约约听到了她们说的话,明白了自己真正的身世。她迷惑地在心里问,自己是不是正步娘的后尘?不管怎么,她认为,还好,娘还有过那样一段幸福的日子,要是从一开始就守着老木头,那才憋屈呢。
她不愿想自己的将来,除不了愿意,就是觉得自己的前胸后背乃至全身都有小虫在嘶咬,令她浑身起鸡皮疙瘩。
不,不是小虫,是那个男人的手在自己身体的敏感部位游弋。她全身上下像一团火,情感不可遏止地喷发了。随着一阵急促的颤慄,她觉得自己心脏停止了跳蕩;不,是跳得更厉害了,她明显觉出胸腔似在擂鼓。她要窒息,要死去了;不,她只是觉得有一股强力在冲击着自己,说不出是什么位置,却让自己呼吸艰难。不知怎么,刚刚那么多坚强的信念在这一刻被冲垮了。她觉得身子在往下沉,一直往下沉,心内越来越空虚。她想控制自己,非但没能够,反而像银白的瀑布飞泻而下。她本能地抗拒了一下,又本能地迎合他。不用言语,无须表达。暗影里,她觉得骨头都酥软了。她的抵抗,她的迎合都那么微不足道,甚至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她只觉得整个身子还在往下沉,沉到一个未知的所在,烟雨濛濛,繁花似锦。
一切都在她的想像之中,一切又都出乎她的预料之外。
她觉得隐隐有些作痛,但从未有过的快意让她脑海里混沌一片。她在快意与痛楚的交织里呻吟,在狂暴和摧残的沦陷中呼号。
她明白围城最终被摧毁,委屈的泪水和着满足潸然而下。
第43章:欲爱不能
春妮没有回家,一早醒来,她轻轻吻了吻熟睡中的林瑶,留下了一张纸条径直返回了农场。十几里路,走得轻鬆又沉重。她觉得完成了一件世界上最伟大的事情。她想把那床落满粉红花朵的床单抽出来,但还是犹豫了,那一位正在一片艳丽的色彩中做着最美丽的梦。
她本想到车站为他送行,待她醒来,意识到那将又是一次悲怆的离别,便又改变了主意。村里那么多乡亲,自己不能太疏淡,又不能过分亲热,反倒是以这种方式结尾得好。她为自己又採取了一次果断的行动而骄傲。
是的,骄傲。当我写着这些文字的时候就在想,春妮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女孩子?她的那些思想、行为是从哪里学来的?我无法探寻她更为深刻的世界,只是从表象上尽可能多地了解她。但仅这些,就足以让人感佩服。至于其它,恐怕永远是个谜了,这样的谜团存在也算不上什么遗憾。从那个时候的女孩子身上,让我看到了人对爱的追求其实是不该受任何外在条件限制的。一个不足十八岁的女孩子,为了真正的爱情,在明明知道没有结果的情况下,亲尝爱的果实,那感受也只有她一个人能品味得出。我所做的,只能是为她庆幸,为她祝福。我不知道将来的他们有没有结合的可能,但有这些,足以美好一辈子。
她一路回味着昨晚发生的一切,内心的複杂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她想像着这个时候,林瑶可能已经醒来了。醒来的他会是什么样子的。爱情,还应该精心品味才是,但对她们,没有时间,也没有可能公开地来品嚐。只是,在她的心里,觉得这是一次壮举。在做出这次行动的时候,没有了时间,不再想将来。是的,这么美好,只有现在品味着的时候才能真切地感受到。
就这么胡思乱想着,不知不觉已来到农场,虽然地面还湿乎乎地,却见广场上聚集了一大片人。近前才明白,原来在开总结大会哩,而且台上发言的正是毓秀姐。她说不出现在是什么样的心情,昨晚的一切还在脑海里闪现,她觉得有些疲累,腹部一跳一跳地,有种微妙而奇异的骚动。她没有回到队列中去,而是直奔毓秀的宿舍,刚进门,就把自己扔上床,泪水像一条毛毛虫,顺着面颊向下爬行。
她脑子里没有了时间概念,甜蜜、幸福,惆怅、落寞,揉合在一起。她仰躺着,把自己摆成一个标準的「大」字。
她不明白,世间的这些事跟书上说的总是那么遥远,那怕只是一个普通的嚮往,在现实中也难以开花结果。她甚至记不清昨晚是怎么过来的,但她从林瑶那里感受到了女性的光辉和荣耀。一个男人的未来、希望、前途、远景居然是寄托在一个女性身上的。当时她听来觉得有些好笑,现在也不以为然。不过,她自以为的确是做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而这件事不在于事情本身,而是给将来蒙上了一层奇幻的色彩。
她想起了自己的母亲,还有那个万里之隔的父亲和哥哥,而这些,比电影里的故事还要离奇。现在,自己又给这个故事增添了浓重的一笔。她的心头一阵颤慄,母亲那是远在千里之外,而自己这些事,就在自己的家门口。要是……她不敢想太多,心突突跳得厉害。如果真的怀了林瑶的孩子,将来怎么办?会不会也要像支圣、李茂山那样被揪上台批斗?而且,像这种情况,一定会成了全村乃至全公社人的笑柄,会成为家族的耻辱。昨天,为什么没想到这些?都怨自己太草率了,都怨自己太过激情了。只想到将来,没有顾忌眼前可能造成的恶果。
她暗暗祈祷,不会出现危险,不会是自己想像的这种结果。但很快,另一种思绪又来缠绕着自己。林瑶走了,她不知道这是爱情的结束还是全新的开始。她盼望着这个社会好起来,不再有争斗。希望那个男人不是负心郎,会在安定下来之后把自己接过去,或者他重返秀水村,在农家小园里和和美美地过活。她不想製造什么千秋佳话,而是渴望实实在在、有条不紊的生活。人,没有一生的轰轰烈烈,自己需要的,也一样是平平安安。
散会了,吵吵嚷嚷的声音越来越近。她觉得现在自己像个贼,被人逮了个正着,在所有人面前抬不起头来。她也清楚没人知道昨晚发生了什么,但还是如芒刺在背,彷彿每个人都在用怪异的眼神看她。她打开房门,但没有出去。她想从人流里找到毓秀,可连她的影子也不见。
她有些疑惑,毓秀姐明明看见自己回来了的。按常理,只要一散会,她会迫不及待地赶过来。噢,她又自我解释:毓秀姐跟自己不一样,她是带队的老师,一定还要商量一些别的什么事情。她又掩上门,恢复到「大」字形状。她突然觉得,这是一个特别舒服的姿势,人性最真实的一面在这个普通的造型中显露无疑。这不光是一个简单的体态,而是全面放鬆身心的最佳形式。她的心又回到了秀水村,回到了林瑶身边。她想像着,这个时候,他该起程了,村民们正在为他送行。她甚至想像到了他在车厢里挥手的霎那。当他一觉醒来发现不见了自己,会是怎样的感受?送行的人群中少了我他会孤独难过吗?车站挥手的瞬间,他会期望看到自己的影子吗?
不用说,这是一个注定伤痛的男人,他的生活已经给了他太多的磨砺,他能承受住命运带给他的一切。人有时候就是这样一种奇怪的动物,可以坚强到勇于同悲惨的命运抗争,却经不起情感上一丝一毫的波折。
正胡思乱想,毓秀回来了,没有她想像的欢快,倒是一脸阴郁。不过,还是绽露出笑颜上来拥抱了她,关切地注视着她的表情。
「春妮,你不是说要去送他的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我又改变主意了。」
春妮故作轻鬆,「我不想让车站那一幕太凄凉。我说过的,我受不了那些。」
「小妮子,儘是歪想法。」
毓秀勉强笑了笑,「这可是生离死别呢。到这时候了,还考验什么呀!」
「才不呢。我就知道我们没有将来,还考验他干么啊?」
春妮发现毓秀脸上隐隐有泪水闪烁。「毓秀姐,你怎么啦?」
毓秀搂住春妮的肩膀。
「我们女孩子,为什么就这么难?」
这话正触到了春妮的痛处,陪着毓秀一起落泪。但很快,「扑哧」一下笑了。
「或许,这样才是真感觉呢。」
「瞎掰吧你!」
毓秀也跟着扑哧笑了。
「真的,毓秀姐,看你脸色不对劲。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是。」
毓秀把嘴唇咬得紧紧地,「吕光明的父亲来了,明确问我跟光明的关係怎么样了。说他的儿子千挑万选就看上我了。让我想一想,三天内给个回话。」
她边苦笑边整理春妮的髮夹,「妹妹你说,咱们女孩子连这些事也不能自己做主吗?」
春妮一乐。「毓秀姐,我倒是觉得吕公子风度翩翩,彬彬有礼,是个不错的人选。」
毓秀揉乱她的头髮,假装生气地撇撇嘴,「反正林瑶走了,你跟他去吧!」
春妮调皮地一歪头。「我倒想呢,可惜人家吕公子对咱不感冒。」
一席话,整个小房间里又瀰漫出活跃的芳香。
说了一会关于林瑶的话题,春妮趴在床上,双手支颐,定定地看着毓秀。
「毓秀姐,你跟地个吕公子怎么样了啊?」
毓秀仰躺着,两手交叉着埋进头髮里,面无表情。
「还说这个呢。刚刚就是那个吕主任来过,跟我谈了半天。」
「嘻,人家是来相亲的呢。」
「又胡说了。」
毓秀一脸严肃,「其实,我倒是觉得吕光明这人真也没什么不好,可就是找不到感觉,这可能与我的心态有关吧。有些事,也难说,听说他爸爸是个老色魔,可又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
「当然啦。」
春妮抢过话题,「守着未来的儿媳妇,还能太放肆了啊?」
「说什么呢,失了身就不要脸了啊?说话没大没小地。」
春妮沉下脸,嘴里咕咕哝哝,「真不该告诉你。尽来笑话我。」
「那好。」
毓秀坐起身,右手攥成拳狠狠击打在床铺上。「作为回报,我也向你介绍一下吕大公子。」
春妮一下子来了兴致,凑到毓秀跟前。
「今天听了他爸爸的话,我反有些可怜他了,觉得每个活着的人都不易。」
毓秀轻歎一声。「他原本有个哥哥,刚过百岁就得麻珍死了,他妈跟疯了似的。又过了一年,才又怀上了他。出生以后,身体一直很弱。那个混乱的年月,他爸在外当兵,根本顾不过来,有次发烧就差点死去。为了好养活,他爸临走的时候就起他起了个名字叫[二傻],希望能镇住邪气。还好,不久全国解放了,他爸爸也就回来了。不幸的是,他爸爸又闹着要离婚,后来怕影响自己的声誉,才这么勉强维持下来了。」
毓秀边说边观察春妮的表情,这些事,春妮隐隐约约知道一些,而这时,正专心地听着,见毓秀中断了话题,就着急地问:「后来呢?」
「反正就这么一直闹腾着。可能吕光明受了这种家庭环境的影响,才下决心一定找个称心如意的。只是我有些不明白,那么多的好女孩子,为什么偏偏对我感兴趣?」
「姐姐有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当然人见人爱啦!」
春妮边说边躲避着毓秀的追打。
闹够了,就又沉静下来。
「不过我心已定,决不鬆口。」
她见春妮有些不解,补充说:「春妮,你知道的,守着父母,是我一直以来的心愿,我不会放弃。」
春妮似懂非懂,眼睛一眨不眨地直直盯着她。
「好啦,不说这些啦。」
毓秀长出一口气。「收拾收拾东西,明天就打道回府喽。」
第44章:晴天霹雳
生活的变故总是不期而至。离开秀水村才半个月,又一个相处三年的同命鸟飞走了。毓秀不断自责,彷彿是有意躲在这里才不见似的。早知道春妮这么快回来,自己也该去送送林瑶也好。不管怎么,相处了三年,一朝分别,还是有些恋恋不捨。再一细想,不光春妮怕见那种分别的凄凉,连她自己也有些怕呢。何况,这又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返城,更有一种死别的悲壮。她怕自己脆弱的神经再也承担不起这些。当然,这并不是最重要的,而是为了春妮。这对难捨难分的恋人,就这么不得不被拆散了。从春妮的口中,她更感觉到春妮那份诚挚而火热的心。这女孩子,真是好难得。如果换成自己,根本做不来。在这一点上,春妮真的有点像她娘了。可现在的秀水村,能容得下这样的行为吗?她不敢想太多,也不愿意想太多。她不期望过多的杂质沖淡了这份爱情的纯净和美好。她在佩服春妮的同时,也暗暗为她祈祷,好希望她们会有个美满的结局。她觉得这只是非常渺茫的期待,莫说将来两个人变不变心,就这环境,能容得下她们吗?
由春妮,不觉又想到了自己。今天吕振山过来,实质就是来下最后通牒的。他是公社一把手,自然就可以一手遮天,连她未来的儿媳妇的取捨也不能例外。可越是这样,连对吕光明仅存的那一点点好感也抹杀掉了。有这样的爹,也难有多好的儿子。不管怎么说,她对吕光明还是第一次接触,所知不多。但这短短的十几天,他觉得吕光明倒是可信赖之人,那份癡迷也曾让自己心动。
她觉得自己要动摇了,但又不止一次告诉自己,自己的心在父母身边,这里所有的一切都将成为过眼云烟。何况,自己也说不上怎么才算得上真正的爱情了,可就是找不到心动的感觉,儘管吕光明那么执着而又优秀。
她甚至有些羡慕春妮了,不管将来会是什么结果,但现在,她是实实在在地尝到爱情的甜蜜了。按理说,这样的事,一个女孩子是羞于出口的,而春妮不同,她毫不掩饰她的狂热。她想像不出人为什么会为一个「情」字缠绕到如此地步。为情所困,过去当她看到这四个字的时候总感觉那是虚无缥缈的,因为春妮,她信了。她相信天下有至真至纯的爱情,虽然这种爱情往往难有美满的结局。
晚上,她和春妮拉到很晚很晚。她觉得春妮真正的长大了,成熟了。在很多方面懂得比自己还多。要是自己也能从吕光明这里找到春妮的那种感觉就好了。那就在这里留下来,把爸爸、妈妈接过来,过无忧无虑的田园生活,这未始不是一种乐趣。
想到这里,她不觉呵呵笑出声,把一样想着心事的春妮吓得一愣。
「毓秀姐,中什么魔了吧?」
「你才呢,」
毓秀习惯性地拧一下她的鼻头。「小恋人刚刚离开,一点也没有悲伤的样子,反倒嬉皮笑脸的,跟没事人一样。是不是也把这个当成小孩子过家家了呀?」
「才没呢。我才不会那么傻,把这么纯粹的感情当儿戏。」
她调皮地眨眨眼,「我倒是想呢,我也写一本小说,就把你和巧云姐姐,凡是咱们的事都写进去。」
她抿着嘴,白了毓秀一眼。
「啊,我明白了。」
毓秀高兴地一拍巴掌。「我说怎么小妮子会勇于献身呢,敢情是为了体验生活呢。」
「坏姐姐,又乱说了。」
春妮扑上来,狠劲胳肢她,「再胡言乱语,看我不告诉吕公子去。」
提到吕光明,毓秀便不再言声。再过一个晚上,她们也要分别了。她不知道她和吕光明会就此结束还是走进一个新的开始。她不愿意想这些,可这些事总在脑海中挥之不去。
又是一个难眠的夜晚。对春妮而言,昨晚的这个时候,搂着的还是那个忧郁的大男孩,而今,他早已到了千里之外;对毓秀来说,离家才半个月,命运似乎也在发生着巨大的转折。林瑶走了,丘比特之箭看上去也正摇摇晃晃,虽未击中心脏,却也伤及肌肤。令她庆幸的是,那个吕光明是一个谦谦君子,莫说强行做什么,连自己的手还没拉过一下呢。她静下心来时想,之所以没有找到春妮那种激情和奔放,或许,是少了肌肤相亲的缘故?
明天就要分手了,她在心里计划着应对吕光明的特别举动,也想像着将来的日子他会有怎样的举措。她明白,事情不会因为这次分别而了结,而只是换一种形式而已。到那时,回到秀水村,必然会引起一番轰动。
如果事情真的闹开来了,反倒不好收场。毕竟,吕主任属一方显赫人物,只要他看中的,答不答应恐怕都依不了自己。既然自己的命运掌握在他的手中,那返城的可能就微乎其微。她后悔这半个月的奇遇,可覆水难收,不可能从新来过。而且,她也感觉出来,事情似乎是早有预谋的,那个吕振山早就在注意自己了,不只从他的表情上,从春妮的话音里也能听出来。但她不好问得过多,再问下去也难有明确的答案。反正事已至此,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春妮的心里并不比她清闲多少,那蚀骨销魂的一夜非但没有终结那份感情,反倒使思念更强烈了。或许心理準备的还不够充分,或许对未来的忧虑还太多,她没有放开胆子恣意享受。毕竟,还只有十七岁,对风花雪月既有渴望,又多顾虑。其它的事可以大胆泼辣,在如此圣洁的关键时刻,少女的羞涩的涟漪自然而然地在心间蕩漾。她不敢太放蕩,怕那一个太小瞧了自己。但她的思绪却展开双翼飞向那奇异的园林,遍观所能想像到的绮丽景色。
也不知过了多久,两个人同时翻了一下身子。当她们得知对方没有睡着的时候,又几乎就在同时,她们想到到野外走走,灯影下,她们相视一笑。
这是一个没有月光的夜晚,星星密密麻麻缀满天空。在这空旷的原野里,夜空是纯然一色地分明。小虫早已习惯了这样的夜晚,有一搭无一搭地奏着欢快的小夜曲,平静而安详。可是,又有谁真正懂得它们的心?毓秀和春妮来到那条熟悉的小河边,默默无语。往事,现实,一股脑儿填塞心间,虫儿们又懂得她们吗?
或许,她们没有想到要说的话,或许要说的话太多,反找不出该说哪一句。夜是寂寞而宁静的,她们的心却正翻捲着涛天巨浪。要是三年前,不,那怕只是几天前,春妮也一定还像个单纯的孩子偎在毓秀身边问这问那;而一觉睡来,注视着那个酣睡中的男人,她落泪了,也觉得自己不得已而长大了,内心里闪耀着母性的光辉。母性?想到这两个字,心里就有些害怕。不管怎么说,她不再是那个只依赖别人的小羔羊了,她有自己的主张、志趣和理想,虽然这种理想多么不切实际,想起来自己都觉得好笑。但她还是有种自豪感,她觉得自己是在走跟别人不一样的路,仅就这一点,自己就是勇敢无畏的,是不屈服于命运的斗士。呵,她会心地笑了,幼稚的心理让这种笑特别纯净,不带一丝纤尘。
「春妮,傻笑什么?」
春妮回过神来。
「你怎么知道我在笑?」
「你的心事,还能瞒过我?」
毓秀自信地说。
春妮自己也不知到底弄出了什么动静,竟然让姐姐把自己的心理也窥探了去。她隐隐透出一些不好意思,但暗夜又隐藏了她烧得透红的脸庞。
「你们谁也瞒不过我。」
缓慢、低沉,但在这只有小虫和鸣的空旷田野里,这声音无疑于晴天霹雳。
毓秀和春妮同时弹跳起来。
「你……」
二人惊讶地摀住了嘴巴。
「奇怪吗?」
那一个语气平淡,「你们不是也一样?」
春妮的心稍稍平静了些。
「吕公子,夜半三更不睡觉,就来偷听我们说话啊?」
「偷听?」
吕光明彷彿是在嘲弄自己,「我可没有窥探别人隐私的习惯,何况你们也没什么背人的话啊?只不过白天睡觉,晚上巡夜是我的日常功课。」
「啊?」
春妮把小嘴张的溜圆,「那不成夜游神了吗?」
「是啊,」
那一个竟一副玩世不恭的神态,「人跟人不一样,我生来就是做神仙的。」
「吕公子越说越让人听不懂了。」
半个月的时间,春妮与吕光明已经毫无拘束,「你成了神仙,那将置毓秀姐于何地?」
「瞧个死春妮,」
毓秀凶巴巴地拽了春妮一把,「文绉绉地,噁心死人了。」
「还别说,春妮还有些道行。」
不知是出自真心的夸奖还是暗含讥刺,吕光明言语一直冷冰冰地,「我正要找你毓秀姐谈些事情。」
他又故作诡秘地一笑,「小妮子是不是也听一听长长见识啊?」
春妮也在暗影里做个鬼脸。
「毓秀姐要走了,吕公子终于靠不住了。」
春妮也故作戏谑地一笑,「毓秀姐可要提高警惕,当心色狼。」
毓秀摆出一副大姐姐的样子,「就你话多。」
春妮嬉笑着跑开了。
不过此时的春妮,再也不是不解风月的女孩子了。看到毓秀和吕光明亲热地说着什么,她的眼前又闪过林瑶。那张俊朗而又冷酷的脸,总是抹之不去。按时间来推算,他应该快到家了。见到他的家人了吗?他的家人还好吗?他会把跟自己的事情告诉父母吗?她的父母会接受一个农村的儿媳妇吗?嘘,她在心里暗示自己小点声。她似乎一下子明白了林瑶回家还不是确定自己的终身大事,他的父母还没有心情理会这些。管他呢,她又在心里安慰自己。不是已经早就做好打算了吗?从林瑶这里获取真爱,然后再随便嫁个人生活一辈子。即使这样,也比周围的这许多人多了一份爱,又不缺少生命的长度。
她仰望夜空,璀璨的星星轮番向她眨巴着眼睛,不知是讚美她还是嘲弄她。嗨,连星星都是有情物呢,可惜,人倒是无情的了。为什么?这是为什么?
她把视线收回,猛见眼前站着一个人,冷汗禁不住破肤而出。
第45章:噩梦惊魂
待春妮冷静下来,才辨清是毓秀。
她近前两步,直逼毓秀的眼睛。
「毓秀姐姐,告诉我,那个了没有啊?」
「哪个?」
毓秀甩掉她的手,「越说越没人样了。」
春妮只是嘿嘿笑。
「我只是说,那吕公子再文静,也不拉拉手、拍拍肩什么的?」
「就你懂得多。」
毓秀简直是在狂吼了。很快,就觉出情绪有些失控,尽量把声音放柔和些。
「春妮,有件事我告诉你,你可不兴跟任何人说。」
听出姐姐严肃的口气,春妮知道一定与吕光明有关,只是点点头。
暗夜里,毓秀并没有看到春妮这个简单的动作。她抬头望了一眼灿烂的星空,唉歎了一声,彷彿是自己跟自己说。
「咱们姐妹都在跟命运抗争,也还是争不过命去。」
她收回目光,「你的那个林瑶走了,巧云那里还有个吕主任像个蚊子似的围着,随时可能叮一口。我这个最清心寡慾的也算得上鸿运当头了,才半个月的时间,天上就掉下个吕公子。」
她苦笑了一声,「春妮,你说,这是上天对咱们的眷顾还是有意的捉弄?」
春妮听出毓秀声音不对劲,为了活跃气氛,她装模作样地摸了摸毓秀的前额,「毓秀姐,没受什么惊吓吧?那么文雅的公子,不会对你动粗了吧?」
「哈哈,」
毓秀狂放地一笑,「如果真是那样我还烧香了呢。」
「那是怎么?」
春妮抓住毓秀的肩膀,感觉她整个身子在抖动。「毓秀姐,你怎么啦?」
毓秀尖利的笑声划破夜空。
春妮又害怕又担心,把毓秀紧紧搂在怀里。
二人沉默着走回宿舍,灯下春妮才看清毓秀脸色蜡黄。她不敢再出声,扶毓秀躺下,给她倒了一杯水。
空气有些压抑,可春妮找不到合适的话来缓解这种窒息的气氛,忐忑不安地坐在床沿,迷惑地看着她癡癡地傻笑。
春妮掏出手绢,拭去毓秀眼角的泪水,但那泪水更猛烈地涌出来。
突然,毓秀猛地坐起身,紧紧抓住春妮的手,眼睛直直地盯着她。「好妹妹,告诉我,咱们做错了什么?为什么命运总是处处跟我们作对?」
春妮惊恐地瞪着她,不知如何是好。
「有些奇怪是吧?」
毓秀语调低沉,却又咆哮如雷,「你知道吗?你的那个吕公子,是个同性恋。」
春妮只觉得脑袋「嗡」的一声,一时没转过弯来。好久,方清醒了些,似在自言自语,「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还好,」
毓秀髮出一声乾笑,「他吕光明不是他爹,在最后时刻良心发现,道出实情。其实,我早就有种预感,一个生活在这种家庭的男人达到这种境界,不是一个伪君子,便是一个低能儿。以前,我一直认为我看到的是他伪善的那一面,狼的本性终有露出来的一天,没成想会是这样。」
「那……吕主任知不知道?」
「那还用说,」
她的激怒化作一缕怜悯和同情,「他就这么一个儿子,他要传宗接代,他不愿意这样的儿子给他脸上抹黑,还公开立誓要找一个绝色的儿媳以显示他的威仪。也不知什么时候,我这只待罪的羔羊就落入了他的视线。他的计谋好阴啊,把我安排在这里,又把他的儿子调过来,整个一个连环套,不知不觉就把我绕进去了。」
「好歹毒。」
春妮的牙齿咬得咯咯响,然后天真地歪过头,「即使结了婚,没有孩子,终究不还是要暴露的吗?」
毓秀忍不住笑了,挂在眼睫上的泪珠熠熠生辉。
「死妮子,又问些没用的问题。」
「那个色狼,怕又没安好心。」
春妮握住毓秀的手攥得更紧了,生怕一不留神这个姐姐就会飞了似地,「怕进了他家门,就做不成他的儿媳妇了。」
「人小鬼大,」
毓秀把她按到在床上,「同性恋也不错,就像咱们两个。」
「我才不呢。」
春妮争辩似地说。
「当然,」
毓秀扑哧一乐,做了个拥抱的姿势,「还是林公子宽厚的胸膛更诱人。」
春妮一时没明白过来,但很快,就明白毓秀才揶揄她。她扳过毓秀的脸,咬住她的鼻头,「坏姐姐啦,又捉弄我。」
「好啦,」
毓秀收起胳膊,又夸张地双臂一扬,打个哈欠,「我累了,要睡了。睡过去就什么事也不知道了。没有忧愁,没有烦恼……」
「可也没有幸福和快乐!」
春妮笑嘻嘻地抢过话头,「就没有现在这么开心的我们。」
「总是你有理。」
「本来就是嘛!」
过了不知多久,春妮呼呼地睡去了,毓秀却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当吕光明把那个消息告诉她的时候,她的大脑先是「轰」地一震,继而怒火中烧。身为公社一把手,正经事不干,除了玩权术,就是玩女人,现在,又玩出这等低贱的新花样来。她觉得自己受了极大的污辱。恐怕还真像春妮说得,进了吕家门,就成了他吕振山的砧上肉,忍气吞声不是一时,而是一辈子。他吕振山扒灰的同时,对外得了孙子,对内得了儿子,三全其美。她想起来就直冒冷汗。还好,自己并没有捲进这场感情的漩涡,那个吕光明也算还有良心,没有协同他爹把自己拖进陷阱。想想世间的这些人,想想经历的这些事,她心如死灰。活着,到底为了什么?难道就如春妮所说,为了刚才那样的幸福和快乐?是啊,生有生的乐趣,可也有太多的无奈。特别是像处在自己这种环境的人,根本看不到前行的路。苦点累点倒不怕,怕的是生命里没有了意义,生活中看不到希望。唉,如果不是因为爸爸妈妈,自己对这个世界还真没什么留恋的。
想到这些,自己也觉得有些恐怖。才刚刚二十岁,处在人生的花样年华,正该意气风发,有理想,有追求,对生活有太多的渴求与嚮往,为什么会如此颓唐呢?她力图找出答案,却越来越觉得渺茫。
她知道自己是在做梦了,因为分明看见了爸爸和妈妈,因为哥哥还只是一个小孩子,围着妈妈欢快地跑,因为自己还被抱在妈妈的怀里,迷恋地打量着这个神奇的世界。
很快,自己长大了,妈妈变老了,可一家其乐融融的生活没有变。除了爸爸妈妈,还多了哥哥的呵护。
世事风云突变,心也变得一片惨淡。哥哥走了,爸爸戴着高帽子游街,妈妈撕心裂肺地跟在后面哭喊。
「爸爸,妈妈,」
她也跟在妈妈身后大声呼叫,可怎么也发不出声,急得直跺脚。
她推开簇拥的人群往前追,几个带红袖箍的小伙子拖她、拽她,把她掀翻在地。
她猛地坐起身。
「爸爸,妈妈。」
她轻轻地呼唤着,「你们还好吗?别吓唬我啊!」
窗户上已经透出微弱的光。
毓秀知道天快亮了,可「扑通扑通」的心跳让她再也难以入睡。她听到春妮均匀的呼吸便有些许的安慰。儘管经历了这些事,毕竟,她还是一个小孩子,哪像自己这样想这么多?何况,她的父母就在身边,除了那场信誓旦旦的所谓爱情,也就没什么来打扰她了。而自己,爱无根,父母的事还悬着。她相信梦里的预兆,因为前几次,只要梦里翻江倒海的时候,总会有父母那边的消息。解梦的人常说,梦境总与现实相反的。她也希望如此,她祈祷爸爸妈妈会从恶劣的环境中解脱出来,从此过上安稳日子。
她确信自己再也睡不着了,便披衣起床。儘管还是炎暑时节,旷野的晨风还是送来阵阵凉意。她的心也清爽了许多,昨晚的烦乱也理出了一些头绪。她又来到那条小河边,流连地望着平静的河面出神。这里,留下了她一串串脚印,也留下了她一幕幕憧憬和幻想。也就是在昨晚,同样是在这个地方,她知道了关于吕光明的事。说心里话,她觉得他真的好可怜,好希望能有一个人安慰他,让他走上生命的正途。但她也听人说过,这是一种无法治癒的病,大多是从小由环境造成的。她也由此想起了前不久看到了法院的一张公告,两个男人因犯「鸡姦」罪而被捕。她想像不出,人怎么可以这样,她甚至怀疑过这类人的存在。而现在,这样的人,就清清楚楚地摆在自己面前。
她不知该怎样面对吕光明,她也弄不清吕振山是不是还会纠缠下去。如果吕振山以此为借口再来找自己的麻烦,怕是插翅也难逃。她越想越觉得不公,为什么厄运总是降临到自己头上?
如果不是因为有这么多的烦心事,这僻野的农场倒是一个清静的所在。哈哈,她不觉笑起来。人们常说佛门清净,如果真是那样子的话,还不如到那些清净无为的地方去了,也省了人世间无为的纷争。
为什么突然冒出这样的想法,连她自己也不理解。来到秀水村,如果不是有二姐以及这些善良的村民,自己有没有勇气活下去还说不定。几年前闹得沸沸扬扬的那些知青典型也在几年之后湮没无闻了。世事就是如此,你变化的再快,也不如上面的一句话快。或许只是简单的一句话,你所葬送的可能就是青春乃至一生的幸福,甚而至于付出生命的代价。在更多的人们看来,一两个人的生命值不了什么,但对自己而言就是全部,对家人来说就是塌了一方天。
是这样,随着生命的陨落,人的魂灵也随肉体消失了,却把痛苦留给了亲友。人一生下来,就注定会有遗憾,你走得越坦蕩,遗憾也会越多。
第46章:雪上加霜
不知什么时候,春妮站在了她的旁边。这次,她没有吃惊。她觉得春妮真是懂事了,知道触摸姐姐的心灵了。春妮一直盼着姐姐有个美好的归宿,她以为吕光明的出现,一切都迎刃而解了。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姐姐都可以衣食无忧,而且,还时时守在自己身边。儘管毓秀的心还在父母那里,但她相信这些都会随时间而改变。处境好转,毓秀那颗漂泊的心就会安定下来。她可以把父母接过来,也可以时常回去看看父母。不管怎么,她都希望姐姐从此好起来。但吕光明的一席话,让所有的希望化为泡影,而且,还给姐姐心理上产生了巨大的压力。想想这事也真够屈辱的,以她自己所知所想,根本不相信世间竟还会有这样的人。她的爱情幻影被打碎,那些美丽的肥皂泡在微风的吹拂下变成一个个不起眼的小斑点。
那么,像吕光明这样的人,会有怎样的爱情?她想像不出,也不敢想像。她想到自己跟林瑶的时候,就想毓秀姐姐能不能承受得了这一切。或许,事情还未必到此为至,吕振山那个色魔未必会善罢甘休。想到这儿,又不禁为巧云姐姐捏一把汗。不管怎么说,毓秀还在秀水村,那个老狐狸鞭长莫及;可巧云就在魔窟里面,会躲得过一劫吗?
「姐姐,别想那么多了。事情不是已经过去了吗?」
她找不出更令人安慰的话语。
毓秀俯下身,撩了一把清凉的河水。
「是啊,我就当它没来过。」
「那就好。」
春妮小大人似的开导毓秀,靠近毓秀蹲下身子,扯下一根坚硬的芦草摆弄着,彷彿只是对着河水自言自语:「也不知巧云姐姐怎么样了?」
「我也惦记她呢,」
毓秀立起身。「到这里大半个月了,一点她的消息也没有。我心里急着呢。」
听到身后有动静,春妮扭过身子。
是那个可恶的吕光明。
可恶?是的。在这时的春妮心里,吕光明连个伪君子也不配。他不是男人,他是一个变态狂。她想起来就噁心,现在看到他,就有呕吐的感觉。
「世间竟会有这种人,不男不女,不阴不阳。」
她在心里恶狠狠地诅咒。「不过还好,毓秀姐姐没让他给套进去。」
倒是毓秀落落大方地笑脸相对。
「怎么,也这么早?」
吕光明眼圈红红的,眼白布满血丝。显然,这个晚上,他睡得更少。
「毓秀,有几句话我想跟你说。」
他白了春妮一眼。春妮厌恶地回敬了一个眼白,沿着小河向南走去。
春妮想不通,明明这个不是男人的男人根本不喜欢毓秀姐,干么还要老缠着她。她琢磨着这里面一定另有隐情,毓秀姐知道的一定比自己多。但看毓秀姐那神态,那举止,彷彿又无足轻重。她曾经觉得自己长大了,闹了半天,她们还是把自己当小孩子看,时时处处提防自己。也难怪,连整天嘻嘻哈哈的巧云姐姐为了返城都甘愿在魔窟里呆下去,也就怨不得老成持重的毓秀了。
她觉得自己已经走出老远了,扭回头,却见毓秀也眼圈红红地立在身边,好像还哭过。分明,她的眼角滚动着晶莹的泪珠。
毓秀脸色铁青,目光呆滞。春妮吃惊地望着她,不知如何是好。
「毓秀姐,不要这样子啊,会吓死妹妹的。」
毓秀淡淡地苦笑了一声。「命,这不是命又是什么?」
无头无绪,无征无兆,让春妮摸不着头脑。她以为又是吕光明玩得什么鬼把戏,也没太往心里去,只是一个劲地劝导毓秀:「姐姐,吕光明不是已经告诉过你了吗?那说明他不会再伤害你了呀?」
毓秀苦涩地摇摇头。
「要是这个还好呢。」
「那又能怎么样?」
毓秀审视着春妮的脸。
「我说出来,你千万别害怕。」
「什么事啊?吞吞吐吐地。」
「昨晚,吕振山被打了,现在正在追查呢。」
「噢——」
春妮一声怪腔,「原来就为这个啊?我才不在乎呢,打死才过瘾。」
「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是因为巧云。」
一提巧云,春妮急了。
「巧云姐姐?她怎么啦?那个老色魔玷污她了?」
毓秀摇摇头。「听吕光明的口气,好像没有。是因为她跟卫建国的事。而且,吕光明还说,他爹被打,肯定与这事有牵连,所以怀疑对像重点就放在秀水村。」
春妮倒吸了一口冷气。
「毓秀姐,那我们该怎么办啊?」
「只能回去再说啦。」
二人回到宿舍,焦虑等待着返校的通知。就在这时,门外响起一阵清脆的马铃声。
是楚爷和桂爷。他们怎么来啦?
二人疑惑地迎出去,就见两位老人板着脸,勉强挤出一丝笑容。
「毓秀,春妮,知道你们活动结束了,队长让我们来接你们回去。」
「哪……」
毓秀有些为难,「我是带队老师呢,得把学生带回学校才成。」
「去找吕光明,把情况跟她说一说。」
春妮倒是喜不自胜,巴不得坐楚爷的车回去,完全忘了对吕光明的忌恨。
很快,吕光明那里融通下来,还没等学生列队,他们便上路了。
约摸走出了几里地,几个人都不吭气。
「楚爷,知道巧云怎么样了吗?」
春妮忍不住,还是问了一句。
楚爷长歎一声。「唉,那个吕振山真不是个人种东西。自己得不到,就得置人于死地。我听说,现在公社里闹得厉害。吕振山暂时还没敢採取行动,怕把自己那些丑事折腾出来。」
「听说吕振山被打了?」
春妮还是禁不住好奇。
楚爷脸上一片阴郁,扫一眼赶车的桂爷,正好和回头的桂爷交换了一下眼色。
「说了你们也不信。这事是柱子带人干的。他气不过,就做出这等莽撞的事来,听说把吕振山一只胳膊打折了,上面正查得急呢。」
毓秀和春妮惊愕得张大了嘴巴。
「那,那该怎么办呢?」
楚爷歎了一口气,「能有法子平息下来最好。如果实在不行,就拿我老汉去顶罪。」
「这怎么行?」
春妮盯着楚爷苍老的脸。
「也只有这个办法啦。要紧是上面相信就好。」
楚爷仰对苍天,好似一个人发洩心中的郁气,「我这把老骨头什么阵仗没经历过?这些小事,还应付得了。」
「那,」
春妮更加疑惑,「吕振山会相信吗?」
楚爷倒是「呵呵」笑起来了,「小妮还不知道吧?你楚爷爷可是练过功夫的呢。他们不信,我可以当场演练一手给他们看。」
毓秀一直没多言语。随着他们爷儿俩的交谈陷入深深的思索。这件事,怕远不是楚爷说的这么简单。或许,巧云已经被那个王八蛋祸害了,只是楚爷不好说出来。想到这里,她的心收紧了,泪水止不住往外涌。她不敢想像还会有什么事发生。她觉得自己快要崩溃了。
同样一声不吭的还有桂爷。他这一生除了养牲口就是执掌着这根鞭子,从来也不惹事生非。他以为只要不找别人的麻烦,麻烦也就不会找到自己。可经历的变故让他越来越觉得这种想法大错特错。这些年来的事让他不敢相信是真的,但许多事都是那么实实在在地存在着,他亲眼所见,没有半点虚假。
「要不,这事我跟你一块担下来,」
他又回望了一下楚爷,终于发话了。
「那敢自好。」
楚爷的声音变得清朗起来,「相信那个王八蛋吃了这个亏也不敢怎么大闹。毕竟,闹嚷开了,对他也不利。以他的精明,总会有个分寸。」
毓秀一言不发,她只觉得脑子一片混沌,甚至,他看出楚爷和桂爷强颜欢笑的背后一定还有更大的隐情。
车到村口,远远地看见二姐和几个妇女站在那里。看到他们,二姐迎上前来。
毓秀跳下车,靠在二姐怀里,轻轻叫了声「二姐」春妮跟在毓秀身后,却没敢直面她的母亲。不知怎么,离家越近,做贼的感觉就越强烈。看到她母亲走过来,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不过,她慌乱迷离的眼神并没有引起二姐的注意,狂乱的心稍稍平静了些。
刚刚还在说笑的妇女也都一脸恭肃,连毓秀跟她们打招呼也只是讪笑。
进到二姐家的篱笆门,并不见楚爷和桂爷的影子,连春妮也不知到哪里去了。奇怪的是随后进来几个老年妇女,且个个脸上阴沉沉的。
二姐不说话,只是一个劲地抚弄毓秀的头髮。毓秀心里怦怦直跳,一种不祥的预感剧烈冲击着她。
她似乎明白了些什么,但又不敢确定。她抬眼看看二姐,二姐眼里已渗出了泪花。
「二姐,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忽然想到了昨晚的梦,忍不住脱口而出,「我妈?」
二姐紧咬嘴唇,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只是把毓秀的头埋进自己的胸膛。毓秀能感觉出,二姐的身体明显在抽搐。
毓秀憋了好长时间,感觉大脑要爆裂了,整个人瘫软下来。
她再也无法控制自己,「哇」一声大哭起来。旁边的几个妇女也止不住眼泪纵横。
静下心来,二姐才掏出一封电报。毓秀看是哥哥发来的,心稍平静了些,彷彿悲痛压抑了太久,眼泪早已哭干。她哽咽着,嗓子里有什么东西紧紧地堵塞着,喘不上气来。她无助的眼神望望这个,再瞧瞧那个,希望刚刚发生的一切只是幻影。
虽然这已在预料之中,但当这一切真的来临的时候,还是无法从内心里接受。母亲,才五十多岁啊!
第47章:兄妹重逢
毓秀赶回家,抚在妈妈的遗体上大哭了一场。
空蕩蕩的房子里,只剩下了兄妹两个人,过不了几天,哥哥也要回部队了,这所房子里就只有自己一个人。
强烈的悲痛过后,毓秀的心反而放鬆了。她甚至觉得,对妈妈而言,这未尝不是最好的解脱。活着,就要受无尽的精神摧残,倒是死亡可以摆脱尘世的痛苦与烦恼,不再有压搾和欺凌,走向真正的公平与合理。遗憾的是,妈妈去世前没有见上自己的女儿一面,未始不是令人遗憾的事。
这是兄妹分别来第二次相见,谁成想,兄妹的相见,竟安排在母亲去世之后,无言的悲凉不觉袭上心头。要把这件事告诉爸爸吗?兄妹俩最终商量的结果,是暂缓一段时间。他们担心处在低潮的父亲受不了精神上的打击。于是,在哥哥将要返回部队的前一天,他们一同来到父亲劳动改造的农场,这里,聚集了大批像父亲这样的「牛鬼蛇神」看到那种场景,兄妹俩更有说不出的心痛。
见到父亲的那一刻,简直不敢相认了。苍老的面颊折皱更浓密了,说话有些颤巍巍的。好在,父亲看到兄妹结伴来看他,内心的喜悦溢于言表。毓秀也看得出来,这是他几年来第一次露出笑容,而这笑容依然那么纯真,没有一丝怨怼。她的心里一阵阵酸楚,她闹不明白,一心只顾埋头做学问的爸爸为什么会弄到这地步。但她不能问,知道问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她看一眼哥哥,哥哥也是一脸迷惘。其实,哥哥心里更想知道,但他一样没能问个为什么。因为他知道的另一点是,很多像父亲这样的人现在处在同一种环境,也就明白,这不是父亲一个人的问题,而是整个社会的问题,而这种问题不能说,说了也没用甚至会惹来更大的麻烦。可他也信奉那句话:乌云遮不住太阳。而令人疑惑的是,哪是乌云,哪是太阳,还真让人分辨不清。
相见的时间不长,按说会有许许多多的话要说,可兄妹二人话都不多,只听爸爸一个人唠叨。而那内容却与这里的生活一点关係也没有,只是千叮咛万嘱咐兄妹二人要听党的话,好好做事,真诚做人。
更令兄妹二人不解的是,爸爸绝少提到母亲,偶尔提起,也是简单问一下病情,二人含糊其辞地应对,那些事先编製好的美丽谎言一句也派不上用场。难道爸爸早有察觉,故意不让兄妹二人为难,还是的确浑然不知?为什么也不问一句母亲为什么没有来?
太多的问号,爸爸不说,他们也不好提起。直到离开农场前,毓秀的眼泪再也无法控制,扑到爸爸怀里呜呜咽咽哭起来,泪水打湿了爸爸的衣襟。爸爸也不劝她,任她尽情发洩。直到管理人员来催他们了,才恋恋不捨地分开。毓秀擦掉泪水,看到爸爸眼圈红红的。她彷彿看透了爸爸的心,爸爸是为了安慰子女才把伤痛留给了自己。
有了这次相见,兄妹二人心里总算踏实了些。虽说爸爸明显地老了,但精神状态还不错。回到家里,二人跪在母亲的遗像前,向妈妈道了平安。母亲走了,照片却还是他们最熟悉的慈祥的微笑,那微笑,彷彿把兄妹二人带回到那些甜蜜幸福的时光。人生真是无常啊,幸福和灾难总是不期而至。当享受着幸福的时候,有谁想到过它的背后隐藏着超越常规的灾难呢?
灾难还是悄无声息地降临了,似乎还没有消失的迹象。在这样的时候,兄妹二人只能相互鼓励,期待着下一次相见。我们无法确知当时兄妹二人到底是怎样的心态,这样的相见对她们而言是不是有些太过残酷?不管怎么,相见总是难得的,相聚总是短暂的。那些日子,毓秀在悲痛中享受着幸福。她不敢想像,如果没有哥哥,自己还能不能坚持下去。爸爸处在那种境地,哥哥就是一座大山,为自己遮风蔽雨。可惜,这座山距离自己太遥远,一别就不知何时才能相会。
正因为不知下次见面在什么时候,所以,这次短时间的停留二人都特别珍惜。他们天天形影不离,生怕对方会马上飞走。越这样想,时间也就越短暂。见过父亲,他们也知道相聚的日子不会太久。想起这些,毓秀心里便有些凄凉。很快,自己又要回到秀水村了。说心里话,那个普通的小村庄,给了她太多留恋的东西,也有许多值得留恋的人,可一旦来到父母身边,那种留恋就又化作对父母甚至对哥哥的亲情。或许正是这么久没能见面,越发让她感觉出亲情是无法割捨的。但自己无力改变这一切,所有的人都不能够。
想到秀水村,就不觉想起巧云,那个与自己相处了三年的妹妹。是的,自己一直对她是这样的感觉。她喜欢那个妹妹,也就联想到巧云那种迫切回到父母身边的心理。既然自己回城无望,为什么不能把妹妹救出来?一个怪异的想法不禁在脑海里迴旋。是的,当悲伤的心慢慢平复,感受着兄妹亲情的时候,她的这个想法便更为强烈。
那天,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她和哥哥跪在母亲坟前,为她祝福,求她保佑。濛濛细雨打湿了衣襟,兄妹二人全然没有感觉到。她在心里默默地问母亲,同不同意自己的决定,如果同意,那该用什么方式才算周全呢?面对孤凄荒凉的墓地,她突然冒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她要嫁给吕光明,藉着他父亲的威势,完成巧云一直以来的心愿。
她不敢把这一想法告诉哥哥,她知道哥哥一句话就会否定自己近乎荒唐的决定。她强装笑脸把哥哥送上车,还送给他一个开心的微笑。哥哥也挂满了笑容,这个普通的微笑,让她进一步感受到亲情的可贵。
但望着车辆绝尘而去的背影,毓秀还是掩面而泣,泪雨滂沱。
哥哥走了,家里只剩下她孤孤单单的一个人。熟悉的环境,守着的却是母亲的遗像,父亲的隔离。物是人非,她觉得再也不能再在这里呆下去了,她要离开这种环境,那样,或许还不至于太过难受。
临行前,她又去看了看爸爸。她的眼里含着泪,脸上却带着笑。爸爸心疼地捏着她粗糙的手,又摸了摸她的脸蛋,仔细地端详了好半天。
返乡的路上,眼见得是稀稀落落的村庄和成片的庄稼。列车飞驰,离家越来越远,但那情感却更深地装在了心里。家里没有一个人来陪伴母亲,她一定也是孤独的吧?想到这,就又有些后悔走的太仓促了。但一想到巧云,就又更急切地盼望车能走得更快些。她要尽快找到吕光明,这是解救巧云的唯一途径。
返回公社驻地,毓秀没有先回秀水村,而是辗转找到了吕光明。看到来了这样一位不速之客,吕光明深感意外。
「你怎么来了?」
吕光明表情木然,让人琢磨不透他此刻的心理。
儘管吕光明并没有让座,毓秀还是像个老熟人一样坐在了他的对面。半个月的交往,她对吕光明的性格有了些微的了解。不知为什么,当她得知吕光明的真实身份后,先是震惊,继而愤怒,平静下来之后,反生怜悯之心。如果说他父亲之骄横跋扈是权力产物,他则是人性可悲的畸形儿。仔细想来,恶感也随着时间慢慢消磨掉了,再加上进一步的了解,知道他对他爹的行为也一样痛入骨髓,只是无可奈何就是了。开始之所以躲避他,是因为自己身处的环境,不允许有爱情。后来恰恰是吕光明这种特殊的身份,让她摆脱了爱神的困扰,交往起来反而更随意了。当然,如果不是因为巧云的事,交往或许也就随着这个麦收结束而终止了。然而现在,又不得已来直接面对他。
也正是从吕光明这儿,她了解了事情的进展。由于派系之间的纷争,吕振山对卫建国和巧云的事一直悬而未决,自己被打,虽说生了一肚子气,而且隐约觉出是因为囚禁了巧云的缘故,可同样不敢深究,怕一旦闹到上面去,真相大白于天下,自己的劣迹也最终要摆到桌面上,反而不好收场,故而也不急着催办,只是觉得嚥不下这口气。这更使毓秀心里有了一些把握,于是,她把着眼点集中在巧云返城这件事上。
「这怕有些难,」
吕光明面露难堪,「我深知他的性格和为人。一旦得罪了他,要想翻身,比登天容易不了多少。何况,咱俩的事也是他一手操办的,他还并不知道我已经告诉了你,不然,他不打死我才怪。除非满足了他这个心愿,或者还有转圜的余地。」
看到吕光明欲言又止的样子,毓秀明白了个大概,她紧逼一步。
「如果我答应了同你交往呢?」
「啊?」
吕光明吃惊地瞪圆了眼睛,「这怎么可能?其实,我看你心地善良,不忍伤害你,才告诉你的。实际上,我早就看穿了他是怎么想的。」
「这个我知道,」
连毓秀自己也搞不清当时是受什么支配,竟然无所顾忌,「如果只有这条路好走,我愿意走下去。」
「那——」
不知是出于敬重还是感动,吕光明咬着笔帽沉思了一会。「恐怕也只有这样才能打动他,不过,你做出的牺牲也太大了。」
他加重了语气,「如果你真要这么做的话,我倒也有个主意,那就是以假代真,骗过我爹,不过,你就再也不能在他的地盘生存了。我了解他的秉性。」
毓秀的心一阵阵狂跳,她没想到事情会是这样顺利;她一个劲地点头,只要能把巧云救出来并让她返城,自己愿意做出任何牺牲。何况,在见到爸爸之后她也想好了,只要能守在爸爸身边,付出怎样的牺牲也在所不惜。而此刻吕光明说的这些,正应了自己的心景。
她竭力掩饰内心的喜悦,真想给吕光明一个拥抱。说心里话,如果不是因为吕光明是一个同性恋人的话,自己还真有点爱上他了呢。
她不觉暗笑,所有的心理,都源于巧云这件事。
第48章:脱离魔掌
她怀着複杂的心情随吕光明到医院看望了他的父亲,而吕振山看上去并无大碍,打着石膏的胳膊还能略微活动。
看到毓秀跟儿子一起来,吕振山异常兴奋,脸上挂满了慈祥。
趁着正热络的时候,毓秀谈了自己的打算。
吕振山稍微有些迟疑,但看着未来儿媳妇笑靥如花的甜美模样,还是愉快地答应了。
出乎意料的顺利,让毓秀欣喜若狂,她甚至不知自己是怎么走出医院的大门的,在返回秀水村的路上,一直被幸福的感觉充斥着。这是丧母以来最让她快意的事,也算完成了母亲坟前的一桩心愿,她不断地安慰自己,自己的所作所为,母亲一定会原谅并支持的。
她怀着双重心态回到了秀水村,逕直来到二姐家。
篱笆门是敞开着的,刚拐进院里,就见春玲在树阴底下忙着什么。
春玲见到毓秀,高兴的连蹦带跳。「姐姐回来喽,姐姐回来喽。」
二姐闻声而出,沾满了麵粉的两手扎煞着,没顾上洗就迎过来。
一阵寒暄之后,话题自然转到巧云身上。
「这孩子,命怎地这样呢。」
二姐唉声歎气,「本想让她到公社去,是想让她能有个出头之日,没成想事情闹成这样,可怎么向她的爸爸妈妈交待?村里已多次派人交涉过了,可那个吕振山就是不鬆口,都快把人急死了。」
她边说边叫春玲添水,让毓秀把手、脸洗了,自己也随意洗了两把。
「二姐别急,这事只能慢慢来。我认识他儿子,或许还能帮上些忙。」
「他?」
二姐惊愕地张大了嘴巴,「你怎么会认识他?这人性格有些古怪,可得离他稍远点。」
「为什么?」
「心理变态。」
二姐一下子说出这几个字,自己也不好意思地笑了。「这孩子小的时候还常见过,知道他由于得不到父爱,心态跟别人有些不一样。上次巧云来说起过,我也才知道,他跟公社文公团的一个男人打的火热。也就是碍于他爹的情面,换成别人,早逮起来了。」
毓秀跟着二姐歎息了一声,不好再说下去。她心里明白,不管别人怎么看,只要把巧云这事办好了,那他吕光明就是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正说着,听见柱子老远的声音。
「二姐,有什么好吃的没有?新麦子下来了,要吃大户哩。」
二姐笑嘻嘻地迎出去。
「还吃大户哩?你先看看谁来了?」
柱子见是毓秀,还是像先前那样脸红了一下,不好意思地挠挠头,问候了几句。
在毓秀的内心里,这个小队长真的好有意思,看上不言语不多,行事却极不乾脆。特别是为巧云这事,居然带人打了吕振山,这让她从内心里对他多了一份敬畏。
礼节性地问候了几句,二姐便随柱子到外面去了,毓秀与春玲在树根下玩起了游戏。
不一会,又来了几个中年妇女,说些了毓秀回家的情况,便帮着二姐做饭炒菜。毓秀过来帮忙她们也拦住不让,说是大老远的,刚回来,先歇着。毓秀拗不过她们,只好又回到春玲这边来。
毓秀能感觉出,这顿丰盛的午餐,是二姐和周围的邻居特意为她準备的,一股感激之情油然而生。
刚吃过午饭,楚爷衔着他的大旱烟管来了。他打量了一下毓秀的表情,已不似先前那般伤悲,便约略放了些心。几句问候的话语过后,自然又提到了巧云的事。在过去的十多天里,秀水村人为巧云的事伤透了脑筋,想了许多办法,连村主任都出面了,可还是得不到上面一句活泛话儿。令他们心稍安慰的是,打人的事不再像前几天那么深究了,没人能咂摸出箇中原因,不明就里的村民还以为是公社的领导同志慈悲为怀呢。
正一个个愁眉不展地,春妮嘻嘻哈哈笑着跑进来。
「娘,楚爷,你们看,谁来了?」
众人疑惑地立起身,连毓秀也纳罕到底出了什么事。
巧云?居然是巧云?谁也没有想到,就在所有人都束手无策的时候,巧云正羞答答地站在篱笆墙外。虽然有些疲惫,但还是掩饰不住内心的激动,红扑扑的脸蛋依然灿若云霞。
她有些不明白,关了十多天,没有一句多余的话,就这么放出来。当然,更无法知晓的是,在自己被关禁闭的十多天里,外面到底还发生了什么。
半年,让一个活泼的女孩子成熟了;十几天,这个成熟的女孩子又增添了一份稳重。她向所有在场的人道过平安,才把目光移向毓秀。
毓秀也像在审视外星人那样盯着她,彷彿相隔的不是半个月而是一个世纪乃至更长。
看到毓秀迷离的眼神,巧云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委屈,酸楚的泪水在眼里打转。她只叫了一声「姐姐」就扑到毓秀怀里,久久没有说话。
她们瞇上眼睛静静分享这特别的时刻,不需要任何语言,所有的一切就能通过皮肤把内心世界传递给对方。
待到她们分开,刚刚在场的人只剩下了二姐、有根和楚爷,连春妮和春玲也不知跑哪儿去了。
坐下来,有根首先打破了沉闷的局面。
「娃子能平安回来,就比什么都好。」
他给楚爷续上水,「这段日子,楚爷都急病了呢。」
「可也没起上什么大作用,」
楚爷呷口茶,「一个平头百姓,做什么都难。还好上天开眼,让我们姑娘平安回来。」
巧云凑近毓秀,把头轻轻靠在她肩上。她有种预感,吕振山之所以这么宽宏大量,一定与毓秀有些关係。特别是在她回文工团自己的办公室收拾东西的时候,吕光明话里暗示的那些,让她既感激又吃惊。
吕光明的事,最清楚的莫过于巧云。虽然吕光明跟那个男演员的丑事暴露的时间不是很长,却已经闹得沸沸扬扬了。本来,巧云对这事极其厌恶,自然对吕光明没什么好感。再加上他是吕振山的儿子,还因此埋下了仇恨的种子。但不知为什么,中午他说的一席话倒是让自己心存感激。
通过吕光明中午的话音,再看看现在毓秀的表情,她似乎找到了问题的答案,但她还是不明白,毓秀到底动用了什么超凡手段会让冷若冰霜的吕振山心慈手软。难道……这绝不可能,毓秀绝不会为这么点事就会向吕振山献出自己的清白之身。但除此之外又会是什么呢?
其他人更是一片茫然,楚爷也只能说着庆幸之类的话。他知道自己不好触及太多,毕竟女孩子的事情,有些话,自己不好多插言的。
不过,悬着的心总算放下来了。他看出来,女孩子们都有些悄悄话的,自己在这里她们反而不好说。他喝过一杯水,宽慰了毓秀和巧云几句,就主动告辞了。有根也觉出了事有蹊跷,跟了楚爷一同出去。
面对二姐,两个女孩子还是一言不发。二姐琢磨着,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打破僵局。
恰在此时,春玲旋风似地捲进来。
「娘,有巧云姐姐的好消息啦。」
春玲大口喘着气,「公社里来了人,说是要巧云办返城手续去。」
巧云惊愕地张大了嘴巴,不相信真有这样的事发生。
毓秀心里一愣,心下嘀咕,「即使行,也不至于这么快啊?」
不管怎么,毓秀还是先跳起来为巧云祝贺,巧云反没有预想的那么高兴。
「怎么了,巧云?你不是一直都急着要走的吗?怎么有了好消息反而一脸不快?」
毓秀拉起巧云就要往外跑,不过很快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就又坐下来。
「二姐,」
巧云疑惑地打量着二姐,「我觉得有些奇怪。吕振山曾咬牙切齿地要我死在这里的,怎么这么快就变了卦?」
「兴许真是他良心发现了呢,」
二姐面带微笑,「不管怎么,先办好了手续再说。不然,他一反悔,就后悔都来不及了。」
毓秀也附和着二姐,催促巧云赶紧把事情办了。而此刻,巧云的大脑一片空白。一天的时间,变化如此之大之强,完全出乎她的意料。
心里最清楚的当属毓秀,儘管有些剜肉似的疼痛,但还是对吕光明充满了感激。她想,先把巧云的事办妥了,再筹划自己的下一步。
然而,巧云刚才的犹豫演变成坚定的口气。
「二姐,这事先不急着办,让我好好想一想,弄清楚了再说。我不想这么不明不白就走了。还有,我捨不得二姐,捨不得毓秀。不知为什么,这半个月,我想了许多,刚才发生的一切更坚定了我的信心。真的,二姐,我不想离开秀水村了,只要毓秀姐不离开这里,我就一直陪伴她。」
毓秀急了,「这是干么呀?你不是一直急着要走的吗?如果一时头脑发热错过了时机,过了这个村可没这个店了。」
「毓秀姐,你放心,我已经想好了。也是这半个月,让我明白了我的感情归属也在这里。你们知道的,那个卫建国,因为这件事,被遣返到原籍那个偏僻的小山村了。我这样一走,不是害了人家了吗?如果他还能接受我,我愿意嫁给他。当然,我更希望秀水村能接纳我,也能接纳他。他父母那边,相信他能做好工作。」
毓秀听出,巧云已经深思熟虑过了,便不好再说什么;二姐心里也更希望有这样一个女儿呢,又不好强迫她。她让巧云仔细想一想,毕竟,父母远在都市,留在这里肯定不是父母的心愿。
生活,又复归暂时的平静。
第49章:依依不捨
这个晚上,二姐让春妮和春玲到学校去住,把毓秀和巧云留在了身边。
这样的场景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这次相聚,给了二姐特别的感触。如果说原先总是把她们当成小孩子的话,现在,二姐再也不敢把她们当小孩子了,毕竟她们有了不愿意暴露给别人而自己又不好问的隐秘。灯影里,她看看这个,瞅瞅那个,一股心痛滋味涌上心头。三年的磨砺,她们已远不像刚来时那么天真活泼,依赖性强。特别是今天下午巧云的那番话,更说明这些孩子成熟了许多。她们的心里不再只有父母,也不再随自己兴之所至,而是更多地考虑到了别人的感受。卫建国,自己见过,那是一个不错的小伙子,如果不是巧云言里语里地要返城,即使他没跟巧云有来往,自己还想撮合一下呢。可惜的是,因为这件事,他又回到了老家,不知巧云能不能承受得了那里的穷山恶水?倒是巧云的另一种打算不错,让他们一块留在秀水村。但这,又不是轻而易举可以办到的。思前想后,拿不出个准注意。不过,找找村主任,还有得商量。眼前最要紧的是巧云没什么事就比什么都好。不过,由自己的思念儿子,也就联想到了巧云的父母,他们当然是希望女儿回到自己身边的呀!想到这些,不觉又伤感了一回。
二姐的伤感情绪感染了两位姑娘,她们闹不明白,到底是什么使得一向开朗的二姐情绪如此低落。个个都以为是自己惹的祸呢,于是也就很快地绽放出笑脸,和二姐开着无关痛痒的玩笑。
也就在这个时候,提到了毓秀回家的事,巧云也才知道毓秀的母亲已经过世,不免跟着又唏嘘感歎了一回。
不过,毓秀心里还是踏实了许多。毕竟,巧云的事已有了眉目,即使巧云自己不愿意回去,也总算完成了自己的一桩心愿。她相信,巧云会做出明智的选择的。她也反覆想过,爱情真是有着神奇的魔力,连巧云这样的人也能战胜,就更不用说自己这么多情善感的了。可惜,还没有这么一个人感动自己。一个好笑的念头突然冒出来:自己不是也正被吕光明感动着吗?或许,自己的这种选择也正是明智的呢。但很快,又苦笑着摇了摇头,爱情,不是仅有感动就够了。
她的这些微小的动作可没有躲过巧云的眼睛,儘管她此刻正想着一些别的事,但还是被这些小动作逗乐了。
「毓秀姐姐想什么呢,高兴得一摇三摆的。」
「想你的事呗,」
毓秀诡秘地一笑,「我倒是想呢,咱们的巧云妹妹如果没有卫建国相救,还不知现在会是什么样子呢。哭天嚎地,寻死觅活都有可能罢?也难怪人家要跟着到穷乡僻壤不走了,原来是知恩图报呢!」
「才不呢,」
巧云一噘嘴,「不过我倒是想啊,要不是他,我这一生还真完了呢。所以啊,也有一点报恩的意思在里面。还有啊,这傻瓜不也是因为我才被赶回老家的吗?我这一决定,正好可以算作对他的补偿。」
「这倒有意思,」
二姐笑哈哈地插话,「原先呢,开口闭口爱情的,把我都说晕了;现在呢,算是明白一点了,单纯的爱情是靠不住的。」
「二姐更有心得呢,」
毓秀一骨碌爬起来,「哎,二姐,说实在话,你跟狗子爸爸有过真正的爱情吗?」
二姐没想到她会问这些,脸腾地红了。
「爱情这玩艺,我也说不準,凭得是感觉。感觉好,就算是爱情了吧。我那个时候可不讲究这个,只觉得能好好过日子就是你们说的爱情了吧?」
说得毓秀和巧云忍不住哧哧笑起来。
「不过呢,」
巧云侧过身子,「我倒是觉得,二姐说的,属于实实在在的爱情;我们自己感觉的呢,是虚无缥缈的爱情。只是实在的才是永久的,是吗毓秀姐姐?」
「这个我哪里知道?」
巧毓秀故意调侃她,「要是我有你这么多经验就好喽,也可以编一部爱情经。」
随着说笑的深入,二姐心里越来越舒畅,她看得出来,两个女孩子都已经从阴影里走了出来,巧云做怎样的选择,都会使自己放心。唯一牵挂的是毓秀这孩子,哪里才是她的归宿呢?
毓秀心里有底,巧云也不再多想,反是刚才有关爱情的话题让她们几乎同时想到了春妮。自己的孩子走上那一步,二姐还蒙在鼓里呢,要是让她知道了,她会怎么样呢?覆水难收,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每次,毓秀和巧云留在这里都会说到很晚很晚。二姐正担心这个晚上该找些什么开心的话题开导二位姑娘呢,没成想二位姑娘反劝导起自己来了。于是,多日的愁云消散了,脸上的沟壑也舒展开了。
「没有什么比守着两位姑娘更让我开心的了。我少了一个儿子,得了两个女儿,也算是前世修来的福。不管你们将来是不是留在二姐身边,二姐一生有这份奇遇,也不委屈了。」
她看两个女孩子也有些困了,便催促她们快些歇息,临了,还忘不了加上一句,「明天大集呢,我去集上弄几样菜,咱们娘儿几个好好庆祝一下。」
儘管毓秀和巧云没再言语,但还是各自想着心事。她们在困乏中挥洒自己的思绪,一会儿过去,一会儿现在,一会儿又想到将来。儘管巧云坚定了留下来的信念,但真要付诸实施,内心还是有些踌躇,一会是父母,一会是秀水村,一会儿还会出现卫建国。人哪,真是奇怪,很多时候,连自己的命运也没法取捨呢。
或许这些日子巧云真得折腾的够呛,现在终于获得自由了,心理自然也就放鬆多了,所以,很快就听到她均匀的鼾声了,但毓秀却怎么也无法入睡。最近接二连三发生的这些事集中在一个女孩子身上,让她觉得呼吸都有些困难了。虽然母亲病故了,父亲的身体还算硬朗。而且,在与哥哥相聚的日子里,让她尝到了真正的亲情滋味。说不出为什么,那种感觉总是特别的。最让她欣慰的,还是巧云这事这么顺利就办成了。她真想摇醒巧云,把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她,要她赶快离开。但还是忍住了,只是一个人想着心事。
说实在话,她捨不得秀水村,更捨不得二姐。妈妈不在了,二姐就跟自己的亲妈妈一样。是啊,最近的这几天,二姐正是像妈妈一样待自己的。如果不是因为还有爸爸,她真的就留在二姐身边了。但爸爸渴望的眼神一直在她心里迴旋,她没有想到过要做出怎样的选择,因为当她跪在母亲的坟前的时候就主意已定,不管怎么,要陪伴爸爸安度晚年,不能把母亲留下的遗憾再留给父亲。如果真是这样,就不仅仅是父母的遗憾,而是自己终身的遗憾了。最近几天,虽然也在办着其它的事情,但她心里,一直没能原谅自己,她觉得自己是一个罪人。至于回去做什么,怎么做,她连想也没想。因为她已经在心里立过誓,就是死,也要守在爸爸身边,没有什么能够动摇她。
不知什么时候,毓秀也睡过去了。一觉醒来,屋子里已经大亮,二姐早已不在炕上,巧云正在那里翻一本闲书。
「二姐呢,」
毓秀支起身子,定定地瞅着巧云。
巧云扔掉书,凑到毓秀跟前来。
「正化妆呢,说是一会要赶大集去。」
「瞎说了吧?赶集还用化什么妆?」
边说边翻过身,跳下炕来,四下里不见了二姐的蹤影。正奇怪呢,春妮和春玲走进来。
「毓秀姐,巧云姐姐呢?」
春玲跑过来牵着毓秀的手,「春妮姐姐说了,巧云姐姐要走了,咱们痛痛快快地玩一天。」
「你会想巧云姐姐吗?」
「想,当然想啊!」
看到春玲甜甜的模样,毓秀想到了自己刚到秀水村的时候,春妮也就差不多这么大吧,她还带着她们捡过稻穗什么的,眨眼的功夫,春玲也成大姑娘了。而春妮,更是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子,成了一个爱情至上的纯情女子。
想到这,她又忍不住打量了春妮一眼。自从那天春妮把她和林瑶的事告诉毓秀后,一下子变得腼腆多了。此时的春妮,脸上红扑扑的,在晨光里更为娇媚迷人。
正想着呢,巧云从屋里跑出来,从后面摀住毓秀的眼。
「关了几天禁闭,学坏了呢,」
毓秀挣开她,「不行再关起来。」
「毓秀姐姐坏啊,总想看妹妹的笑话,」
巧云一扭身子,「哼,不理你了。」
「瞧你撒娇撒癡的样子,把我当成那个什么建国了吧?」
毓秀更是不依不饶。
正说着,进来几个小媳妇,其中一个正是喜欢开柱子玩笑的那个,进门就喊:「春妮,你娘呢,不是说要赶集去的吗?」
还是春玲嘴快,「我娘早走了呢,说是要多买些好吃的,给巧云姐姐送行呢?」
「怎么?巧云就要走了吗?」
言来语去,把其它几个小媳妇都搞急了,不停地催促她。
几个媳妇笑闹着走了,姊妹四个就又玩起跳房的游戏。
可能春玲也意识到很快就见不着巧云姐姐了,只要没轮到她,就会不自觉地牵住巧云的手。
第50章:婚事缘起
暑天里即使仅仅飘着一层淡淡的云,也会给空气增加一些清爽。
二姐的心情也跟这天气一样爽,虽说还有一些解不开的心结,但毓秀能从悲痛中解脱出来,巧云也出人意料地摆脱险境,还有什么比这更值得高兴的呢?心中的谜相对愉快的心情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她匆匆来到集市,为得是赶早办些新鲜的菜蔬,再看看还有什么可口的吃食。在供销社门前,碰到了一位熟识的亲友,闲聊中不觉提起了一桩异闻。
「二姐,你听说了吗?」
那位中年妇女神秘兮兮的样子带起二姐一串好奇,「你们村有位知青跟公社吕主任的二傻谈起对像来了呢。」
二姐一惊。二傻?公社一把手唯一的公子,谁人不知,哪个不晓?秀水村的知青?也只有毓秀跟巧云两个人啊,没有谁比自己更清楚的了。毓秀刚刚从家里回来,而且,到公社的机会也屈指可数,不可能与那个二傻有什么瓜葛;巧云如果有这事的话,那个吕振山还会千方百计佔她的便宜吗?再加上,二傻男不男女不女的,两人都是知道底细的,自然不会犯那门子神经。
「根本没影儿的事,」
二姐头摇的像拨郎鼓,「我们村就两个女知青,我了解着呢,我咋地不知道?」
「咦,」
那人放低了声音,「现在的女孩子呀,没法说。特别是这种事,人家会告诉你吗?」
虽说言者无心,二姐心里还是疙疙瘩瘩的,这种事,总不至于空穴来风吧?她已没有太大的心思再逛下去,匆忙买了几样常备菜,就慌里慌张往回赶,全忘了中午还要筹备一场精美大餐。
麦收一过,地里没有多少活计,恰巧这天又是週末。刚进院,就听屋里嘻嘻哈哈地笑个不了。她又心下犹豫,不可能,毓秀和巧云绝对不会做出这等事。如果有这心思的话,总得事先跟自己商量一下啊。她不知该不该打断她们的欢乐,不知合不合适向她们提起这事。正思量着,就见风门打开,春玲一步闯出来,差点撞到她怀里。
她刚要骂几句死妮子,就见春妮拿着条帚追出来,见是母亲回来了,就不再追赶,贴着母亲耳语了几句。
「就这事啊,」
二姐高声大气地说着,就迈进了屋,就见毓秀和巧云把书信摆了半坑。
「二姐,快来看,我们在比谁的书信多呢。」
巧云嘁嘁喳喳地抢着说。
「我大字识不了几个,能看出个什么排二名来啊!」
二姐笑哈哈地坐在炕沿上,「我倒是听了个笑话来呢,谣传中还与你们俩有些牵连。」
「与我们有牵连?」
二人诧异地望着她。
「是啊,」
二姐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公社里都沸沸扬扬地传开了,说公社吕主任的儿子跟咱们村的知青定了亲呢,你们说可笑不可笑?」
巧云笑得差点仰到在墙上,毓秀却是心头一愣:这种事,外人怎么知道?
二姐观察着二人的表情,心里犯着嘀咕。
「你们说说,就你们二人,是哪一个,还是从实招来吧!」
她故意摹仿着电影里人物的腔调。
巧云把怀疑的目光转向毓秀,「毓秀姐,不会是你在背后搞得什么鬼把戏吧?」
到这份上,毓秀也不好再掩饰什么,只是疑惑地看着二姐,「你是从哪里知道的?」
「满大街都在说呢,这样的事,可不能乱信。」
毓秀知道无法再隐瞒下去,只得一五一十将自己的前思后想亮了出来,唬得巧云眼睛瞪得溜圆。
「我就觉得昨天的事有些蹊跷,跟做梦一样,原来都是毓秀姐姐捣得鬼。」
她忧心忡忡地说,「毓秀姐姐,那你怎么办?」
「我已经打算好了,不管怎么,我要回到爸爸身边去。」
毓秀恨恨地攥了攥拳头,「又是这个色魔耍得花招。他的意思不外乎是张扬出去,断了我的退路。可我偏偏要让他竹篮打水一场空。」
二姐沉思了片刻。
「这个吕振山也真够歹毒的,什么样的坏主意都能想出来,如果一不小心,就会落进他的圈套。」
二姐不无忧虑地说,「你可得时时处处小心才好。」
「这些我都知道,」
毓秀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如果不是坏到了极点,巧云也不会栽到她手里。现在,该轮到我了,只是使用的手段不同就是了。我倒觉得柱子大哥干得好,至少,给那个家伙一个教训,不要觉得自己可以一手遮天,为所欲为。咱们越是怕他,他的气焰也就越嚣张。」
她冷静了许多,「他把这事提早嚷嚷出去,不过是使个小手段而已,迫使我不得不就範。正好,我也来个将计就计,利用他那个傻儿子,耍他一把,让他也尝尝被人戏弄的滋味。」
巧云高兴地蹦起来,「真没想到,毓秀姐都快成军事家了。这招实在是高。不过,」
她语气一转,「我还是有些担心,姐姐将来怎么办呢?躲也不是个办法。」
毓秀苦笑了一声。
「二姐,巧云,」
她羞涩地低下头,「说出来你们也不信,曾经,我觉得活着好累,好没意思,真想一死了之。但看到爸爸和哥哥之后,我觉得那样太不值得了。也许正是这种想法的驱使,反倒什么也不怕了。与其苟且偷生,还不如奋力一搏,陪伴爸爸走一程再说。大不了,就做姑子去,也比在这样的尘世里受这些闲气强。他吕振山无恶不作,也该当断子绝孙。」
巧云想来这样是有些解气,但还是觉得对毓秀来说风险太大,可又想不出更好的法子。她不自觉地伸出胳膊,环住毓秀的脖子。
此时的二姐,也不知该如何是好。她思量了半天,打量一会巧云,再瞥一眼毓秀,心下想道,只要不弄假成真,也未尝不是一件可行的办法。
「不过,还要跟吕光明演一场对台戏,让它越逼真越好,然后我一闪身,準把个老色魔活活气死。」
毓秀越说越兴奋,「这几天里,我一直想这事。我一走了之,也没有谁会在乎我的存在。不过,二姐请放心,我只是销声匿迹一阵子,等什么时候政策活泛了,我还会来看你们的。」
二姐听这话越来越有些生离死别的意味,不觉有些鼻酸,「傻孩子,可不兴想太多。再难的日子,也有个头呢。你刚才一说,我也觉得有些道理。不管怎么着,先守着你爸爸,不要再留下什么遗憾,至于别的,车到山前必有路,没有过不去的坎。」
娘儿几个言来语去琢磨的半天,委实没有更好的法子。二姐只是担心,如果毓秀不告而别,上面追查起来也没法交待。不过,想想最近知青返城闹嚷嚷的,知道这事也长不了,也不会再有人在乎,也就颔首同意了毓秀的想法。
才几天的功夫,莫说秀水村,全公社的人都知道了秀水村有个漂亮的女知青要嫁给吕主任的儿子。毓秀再也坐不住了,她觉得吕振山实在可恶至极,而这里已没有自己的藏身之地。本来,她还想再呆一段时间,然后悄无声息地离开,没想到吕振山会採取如此恶毒的手段,让事情撒布的像风插上了翅膀,想迴避都迴避不了。
但她还是放不下巧云,二姐的心里何尝不是这样?如果毓秀真的一走了之,吕振山绝不会善罢甘休,即使找不到毓秀,也还是要拿巧云出气,再借前事,把巧云逮起来。
几天来,二姐的心思又整个放在巧云身上了,三番五次劝说她。巧云开始动摇了,其实,她内心里一直就想回到父母身边的呀!只是这样做太对不起卫建国了。她思前想后,许多个夜晚无法入眠,眼前不断闪动着卫建国的影子。他怎么样了?他会怨恨自己吗?他会后悔为自己做出的牺牲吗?儘管时间可以淡忘一切,但他是为了我一生的清白才毁了自己辉煌前程的啊!
想过建国,就又想到了家人,父母兄弟姐妹,那么多渴望的眼神在期盼她回去。这还不算,重要的是吕振山赔了夫人又折兵,一定会气疯了的。找不到毓秀,自然会找到自己头上,到那时,连藏身之处都找不到。她想起来又有些害怕,毕竟那一次,她的精神到了崩溃的边缘;而现在,依然没有完全脱离他的魔掌。可以说,也只有回到父母身边才是安全的。在二姐的再三劝说下,她终于打定了主意,趁吕振山还蒙在鼓里,顺利办完了返城手续。
二姐心中是複杂和矛盾的。她盼着巧云返城,那是基于对巧云及她家人的考虑;而当巧云真的要走了,却又茶饭不思,倒是巧云反过来安慰她了。
「二姐,我离开秀水村,也不过像出趟远门一样,随时可以回来看你的,」
巧云强打精神,佯装笑脸,语调平静。
「是啊,二姐,这不过是跟闺女出嫁一样,多了一门亲戚呢。」
毓秀帮腔,「女儿嫁不出去,你才急呢。」
惹得二姐和巧云都笑得前仰后合。
「那咱们一块出嫁吧!」
巧云趁势也点出了毓秀的心思。
毓秀瞥了一眼二姐,看出她和缓了一些。
「巧云的时间已经定下来了,我的呢,可以随便一些。」
她停顿了一下,察看二姐的脸色,「不如,我跟巧云一块走吧,路上也好做个伴儿。」
二姐明白她俩的用意了,是变着法儿让自己安心就是了。几个夜晚,她们一直睡在一起,亲热不够,可越是这样,也便越发伤感。但二姐知道,这一天终究会到来的,与其一次次地伤痛,不如快刀斩乱麻,只要两个女孩子好,就比什么都好了。
她故意装出轻鬆的神态,「也好,既然事情有了眉目了,早一点收场也放心一些。不然,一旦再有个差二落三的,就又麻烦了。」
她横下一条心,「这样吧,你们两个把具体时间定一下,我也好提前做些準备。」
话虽这么说,声调却哽咽起来了。
毓秀和巧云又何尝不是这样?相处的这几年,经历了这么多事,让她们明白了什么才是可贵的真情;如今要分别了,万千心绪凝结在一起,不知该怎么表达才好。
第51章:姊妹情深
几乎每个夜晚,她们都说到天将放亮。白天,二姐也放下手中所有的活儿陪伴毓秀和巧云。她想像不出如果真是女儿出嫁会有怎样的心情,但这样的分别,真如剜心割肉一般。好在,这是她们走向好去处,不捨之中又有些欣慰。
同样割捨不下的还有春妮。可以这么说,春妮是在她们的影响下成熟起来的,虽然爱情之路她走得更快更远,但心理上却还是像小孩子一样。只是她的出路比两个姐姐要明朗得多,那就是守在父母身边,做个货真价实的秀水人。可又一个更重要的方面则是相同的,那就是,那段感情随着林瑶的离去灰飞烟灭了。两个姐姐不也是一样的吗?似乎拥有了自己的爱情了,爱情却还是那么遥远。什么是爱情?她说不清,而眼前的事实告诉她,越是真正的爱情,越有无法实现的障碍。
抛开爱情两个字不说,单就姐妹感情,春妮也觉得这两个姐姐超过了任何一个人。自己找不出更合适的理由让她们留下来,也只能暗自伤心落泪。最后一个夜晚,春妮缠磨着非要跟两位姐姐在一起,二姐也只好答应了她。
还是小学校的房子里,还是毓秀布置的那个温馨的小窝,姐妹三个有说不完的话,道不尽的情。几个夜晚,当春妮躺在这张床上的时候,就想起跟林瑶在一起的那个夜晚。那份狂热和激情,只要想起来就脸上发烧。
而这个夜晚,脑子里却只有姐妹三人。因为有了太多的心事,便不先前那样说笑打闹,而是静静地躺着回忆些往事,设计着未来。未来是什么样子?没有谁想像得出。对她们而言,未来更是一个空洞的词。她们没有未来,却又以实际行动向未来迈进。
儘管有了好长时间的心理準备,但当这一刻真的来临,依依不捨之情还是油然而生。她们又像一群小孩子一样聚在一张床上,热得难受,却不愿分开。说一会话,想一会心事。守在一起的时间感受的更多的是表面,而当真的要分别了,却是心灵上的震颤。她们各自表达着自己的心声,即使是那些老掉牙的话题,这一刻,也依旧是新鲜的。生活,恋爱,以及许多有趣味的事,现在说起来,都有特别的感受。好久好久,春妮拉住毓秀和巧云的手,彷彿分别不在明天,总担心她们现在就会飞走似的。
毓秀和巧云一口一个好妹妹地安慰她,她们心里也一样五味杂陈。在告别春妮之后不久,她们也会在某个车站或路口告别,那也将是锥心刺骨的滋味,只不过,藉着春妮,提前品嚐了一番。
这还不是最关键的,问题是,她们还有没有相见的机会,嘴上说有,心里还是有些不踏实。即使有这样的机会,想必也不会太多。人,为什么要设置些悲欢离合呢?噢,对了,或许正是由于有这样黯然销魂的离别,才有机会挖掘出人充沛的感情。
她们故作轻鬆地说着闲话,其实每个人心里都沉甸甸地。三年,毓秀和巧云把人生最美好的时光洒在了秀水村;现在,要说一声告别还真是不容易。对春妮来说,从一个小孩子成长为一个大姑娘,二位姐姐是最好的见证人。三年的时间,把她们的心连在了一起。如果不是有分别,还真的未必能真切地感受到。而现在,马上就面临着各奔东西了,也就难免有些惆怅和落寞,即使是听上去轻鬆的话题,心里也一样觉得沉重。
她们就这么说着,直到两只眼皮打架,再也睁不开,才朦朦胧胧地迷糊了一小会。
睡得晚,并不影响早早起床。
这是毓秀、巧云、春妮相聚的最后一个夜晚;一觉醒来,便迎来最后一个可以共享的早晨。
没人能想像出这个夜晚她们会有怎样的心情,没有过亲身经历的人仅凭想像是感受不到的。儘管相约而眠的时候已经很晚,天刚濛濛亮,姊妹三人就又醒来了。她们嘀嘀咕咕说了一会子话,巧云提出到外面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刚翻开的泥土有股青涩而又新鲜的气息,这是她们熟悉而亲切的气息。从今天开始,毓秀和巧云就要与这种气息告别了,一股难捨之情不觉涌上心间。
三个人排成一列在田埂上走着,没有谁会割捨对土地的这份浓浓的恋情。毓秀和巧云蹲下身,摩挲着这块她们劳作过、撒下过无数汗水的土地。这一刻,她们都有跪下来亲吻这片土地的慾望,但似乎只是因为一点点羞涩,谁也没有做出来。一直以来,这片翻着麦浪、扬着玉米花的泥土地,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敲击着她们的心灵。
只有春妮有些不解,面对着两个姐姐反常而又在情理之中的行为,她不知该说什么。这片土地,自己还会相守下去,而且,很快就高中毕业了,自己也会走上与母亲和众多村民相同的路。如果跟这片土地厮守一辈子,大概永远也不会有亲吻它一下的慾望。甚至,在感激这片土地时还憎恶它,因为它养育了自己的同时也让自己在烈日曝晒下汗流浃背永无止息。人的一生难道就是这样子吗?她想不通,可事实又证明不得不这样。她开始留恋姊妹三人初相识的日子,但那些天真烂漫永远只存在于记忆之中。
默无声息地来到那条熟悉的小河旁,三人有着各自不同的感触。河水依旧淙淙流淌,不急不缓,平淡无奇,没有什么新鲜故事;但也正是这条无声无息从未断流的小河,让她们想起了曾经的过去。儘管它自己并无故事,却给每个人留下了许许多多离奇古怪的幻想和追忆。嬉戏、游玩,哪怕只是匆匆地走过,那些细节,这一刻,都历历如在目前。毓秀忘不了那次大山会碰到小燕时的情景,也正是那一次,她亲热地接触了这条河。也正是这一天,她惊闻巧云跟李有才外出卖粮的事,那个傍晚,这座小桥,留下的是惊心动魄,经历了大悲大喜。
「巧云,」
站立桥头,毓秀的思绪回到了那个记忆犹新的傍晚,她还清晰地记得她蹲立的姿势和焦急的心情。「还记得你跟有才外出的那天吗?把姐姐都急死了。」
「当然不会,」
巧云语气肯定,怎么会忘记呢,她亲历了那场噩梦,所有的细节都刻进了她的记忆深处,也正是从那一天开始,自己才真正长大起来。「姐姐,那些日子,不管什么时候想起来,都像是在昨天。或者将来再想起来,比今天记忆得更清晰,理解得更透彻。我想在我这一生里,再也遇不到像姐姐这样的人了。我感谢这段生活赋予我的特别的感受,也感谢上苍用这种特别的方式让我们在此相逢。所有的懊恼和遗憾,都在我们的相逢中烟消云散了。」
春妮似懂非懂地听她们说话,这些感受,可能自己一生都不会享有,她想,这也是城里人独有的感受吧!不过,也正是守着两个姐姐的这三年,自己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小不点,长成了懂得情与爱和大姑娘。望着河水自由自在曲折蜿蜒地滑行,自然想到了林瑶,多少个日出日落,她们就在这河堤上漫步。也正是这些超常规的举动,惹来村民长久的非议。儘管母亲教训了自己多少次,连老实巴交的父亲有次在母亲的指使下居然举起了露着脚趾的烂鞋要打自己了,可那份狂热并没有因此而收敛。没有人了解她的内心,更不会有人读懂她的感情,那些只有在这条河堤才能收穫的爱情滋味更是任何一个村民都无法理解的。虽然为那时的心动付出了代价,她还是认为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淡淡的光晕瀰漫了整个小村庄,一会从树林的缝隙里露出太阳斑驳的身影。那些曾经司空见惯的,现在,在每个人的眼里都赋予了特别的含义。这是她们共同迎来的最后一道晨曦,但没有可能共享同一天的晚霞了。人生就是这样,当天天相守的时候不懂得珍惜,而当真要分别了,才感受到那些普通的可贵。
不知怎么,随着两位姐姐离别时间一分一秒的临近,春妮的眼前又闪过林瑶的影子。手里藏着他几封信件,并不能取代她悬空着的心。儘管想过她们的结合已不可能,但还是寄希望于万一。感情是多么容易碎裂的东西,就如草尖上的露珠,经不得一点阳光,但它毕竟晶莹过,伴着初升的太阳闪烁过。它因了阳光而美丽,也随着阳光而消逝。
天空越来越明丽,勤快的小虫也已醒来,发出有节奏的合鸣。它们,也懂得这些女孩子们的心了吗?一定,不然,今早的合奏也不会蕴含着一丝丝哀伤。
没有任何语言,在晨风清凉的吹拂中,站立桥头的姊妹三人不知啥时把手牵在了一起,越攥越紧,彷彿只要这样就可以把自己融进对方的身体里。
春妮的泪花挂在睫毛上,在和煦阳光的抚爱下像一粒粒排列有序的珍珠。看到妹妹这样子,毓秀和巧云的眼睛也湿润了。而此时,她们只能用手的温度或哪怕只是一个轻微的动作向对方传递信息。至于内心里真正想什么,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在同一时刻,她们获得了相同的心理满足。人生会有许多次离别,而只有用心感受它,离别才别有一番味道。即使从相聚的那一刻开始就知道有分别,但当分别真正到来的时候,还是不愿意相信,更不愿意接受它。
这一刻,已没有了时间概念,三三两两的行人提醒她们,握得再紧的手最终也还是要鬆开,贴得再紧的心也因时空的阻隔而留下新的感触。
那些,也只在将来感受它了;此刻,唯一能做的,就是静静享受正在拥有着的。
第52章:告别秀水
太阳渐渐升高了,整个小村彷彿埋进了阳光里,姊妹三人手牵手走进这阳光爱抚的村庄。
令她们深感意外的是,刚刚拐过墙角,就见村民们把学校前的小路围得水洩不通。春玲远远地喊叫着跑过来,拉着毓秀和巧云的手痛哭流涕。毓秀抹去她脸上的泪花,巧云托起她稚嫩的脸蛋。
「都成大姑娘了,还这么哭哭啼啼的,也不怕人笑话。」
毓秀嘴里说着,心里也难免一阵酸楚。
巧云也强忍着内心的伤感,故作轻鬆地帮腔:「是啊,再过三五年就要嫁人了,还装小孩子呀!姐姐只是回城去,不久还会回来的嘛。」
春玲自己也擦了擦脸,不好意思地笑了,泪珠还在阳光里闪烁。
「我也只是捨不得姐姐嘛!」
她不停地晃动着身子,两只小手却还是紧紧攥住二人的不放。
春妮一个人跟在后头,刚刚还有说有笑的,现在看着妹妹这样子,又有哭的冲动。
已到学校门口了,人们或唏嘘慨歎,或伤心落泪。毓秀和巧云一一向来送行的乡亲问候,她们自己也感觉出来,那声音,有些抑制不住的颤抖。感受着从未见过的送行场面,毓秀和巧云说不出为什么,只是想掉泪。她们没有想到,生活过三年的地方,原本也并没有觉出什么,而这一次,她们真切地感受到,村民们真是太可爱了。如果不是已经定好了今天返城,她们还真想留下来呢。
泪眼朦胧中,毓秀和巧云看到了一个特别的人物,这个人不在特定的情况下很少露面。丑陋的面孔带着一丝惶惑不安,不过还是可以看出他刻意打扮了一下,以至于粗看之下也并不怎么骇人。是二龙,没错。自那次大火之后三年的时间里,毓秀和巧云很少见他出门,不过这次,精神状态好多了,眼角还挤出一丝难以形容的微笑。
或许另一个人在巧云记忆里刻得太深了,临走的瞬间偏偏想到了他,但始终没见他的蹤影。这三年里,他见了自己就跟老鼠见了猫儿似的,反让自己有些不好意思了。终于,当目光转向那个最不起眼的墙旮旯,还是与他的视线相碰。是的,那一个正目不转睛地盯着这边看,而当自己瞄準他的霎那,他反倒把头埋了起来。李有才,那个几乎把自己青春埋葬了的二流子,看上去还有些羞耻之心。在他旁边,站着一个五大三粗的妇女。那不是菊花吗?说不出是什么驱使,巧云分开拥挤的人群,靠近前,见菊花怀里还抱着一个小女孩,她的儿子正围着她转圈。巧云的这一举动使得李有才手足无措,除了抓耳挠腮,就只是讪讪地笑,脸色极不自然。
巧云跟菊花打了声招呼,弯下身摸了一下小男孩的脸蛋,又接过菊花怀里的孩子。孩子圆圆的大眼好奇地看着她,很快,扎煞着两手咯咯笑了。
巧云把孩子交给菊花,却见有才正把脸扭向一边。
「有才哥,」
巧云近前一步,「妹妹要走了,总得说句话吧?」
李有才这才抬起头,脸憋得通红,嗫嚅道:「妹妹要走哩,俺也替妹妹高兴着。回去见了父母,就说咱秀水村人问好他们哩。」
朴素的一句话,使得巧云眼泪涮涮地流下来,她伸出手,分别握着有才和菊花。
「有才哥,菊花是个好女人,要善待她。祝你们幸福!」
巧云说完扭回头,泪水夺眶而出。她抹一把脸,分开人流,回到人群中央,就见毓秀正对二姐说着什么,旁边还有楚爷、柱子以及许多熟悉的面孔,个个眼圈红红的。
驼爷颤巍巍地挤近前,手里拿着两包东西。「这是我给老人準备的一点小礼物,就算我驼背老汉的一点心意吧!回去问候老人,就说我驼背也想着他们哩。」
他揩了揩眼睛,「我也祝两位姑娘有个好将来,我土下也瞑目哩。」
毓秀和巧云咬着嘴唇,一人抓住驼爷一只手,眼含泪花。
「驼爷,等我们安顿下后,还会来看您的。」
驼爷一个劲地「哎哎」着。
这时,桂爷手执马鞭走近前。
「时候不早啦,该走了吧?」
毓秀和巧云依依不捨地挥手告别,很多村民跟着走出老远。
哦,纯朴善良的村民,树木环绕的小村庄,你的影子渐渐模糊了,但你却清晰地刻在了两位姑娘心上。
桂爷执鞭,二姐、楚爷、柱子还有春妮和春玲坐在后面。毓秀和巧云看着这些最熟悉最亲近的面孔,不知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表达她们的感受。
「姑娘们还记得吗?」
桂爷打了一个响鞭,「这头马驹就是[欢欢]的后代呢。」
「是有些像,」
巧云身微微笑了笑,「那年还沾了它的光,吃了不少料豆呢。」
车上的氛围马上活跃起来,欢声笑语一路伴随他们到达公社驻地。
经过公社大门口,巧云又想起这半年流逝的岁月,终于,她从魔掌中逃了出来,还达到了返城的目的,这一切还得感谢毓秀姐做出的牺牲。想到这,她把毓秀的手攥得更紧。春妮也凑过来,和她俩的手握在一起,没有一句言语,却又心潮澎湃。
春玲呆呆地看着这一切,在她幼稚的心里,才刚刚埋下情感的种子。她不明白这些大人们为什么会哭天抹泪的,不就是毓秀姐姐和巧云姐姐要出趟远门吗?她不敢吭声,只是好奇的目光逡巡着,不觉中也受了些感染。
「毓秀姐姐、巧云姐姐,」
她天真地歪着头,「你们走了就不回秀水村了吗?」
「回,怎么不回?」
毓秀和巧云移过身子,「这里有春玲妹妹,还有这么多我们喜欢的人,自然还是要回来的呀!」
「那,我能到城里看两个大姐姐吗?」
「当然。等有条件了,姐姐就来接你。」
大人们的心里,却没有孩子想得这么简单,越是轻鬆的话语,他们的心越沉重。特别是毓秀,严格说来还只是逃离,要是上面追究下来,扣一顶大帽子还不知怎么样呢。
倒是毓秀自己一脸轻鬆,「等姐姐好起来啊,就把春妮和春玲一块带进城里去,不要家里的妈妈了。」
一句话把全车的人都逗乐了,只有小春玲把嘴噘得老高。「才不呢,我要带娘一起去。」
「是个孝顺的好孩子,」
楚爷接过话茬,「等将来条件好了,咱秀水村也建起摩天大楼来,咱们一起过上城里人的日子。」
即使轻鬆的话语,也不能带来轻鬆的心情。分别的时刻到了,所有人都一脸凝重,二姐千叮咛万嘱咐的。在她眼里,毓秀和巧云还像刚来秀水村时那样,是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
车子启动了,毓秀和巧云带着遗憾,带着留恋,带着感激,也带着对未来的憧憬,踏上了返城的路。这才仅仅是个开头,生活之路还很长,怎么走,以什么样的方式走,还是个未知数。
望着绝尘而去的公共汽车,二姐她们挥动的手久久没有放下。直到车子已埋进尘埃之中,手依然不听使唤地摆动着。
「该回去了,」
不知过了多久,柱子提醒二姐。
二姐登上车,已经走出了好远,还不时回望公共汽车离去的方向。她在想什么?没有人知道,但可以断定,这次分别,又一次深深刺痛了二姐的心。
生离死别,说得就是这一刻的心情吗?
是的,一定是的。不只是二姐,其他人和她有着一样的心情。回家的路上,牛的脚步也放慢了许多,彷彿也捨不得公社这块驻地。
跟他们一样伤感的还有毓秀和巧云。车子开动的一剎那,她们的眼里都溢满了泪水。开始,她们还将手伸出窗外,渐渐地,二姐她们的身影越来越模糊,直到淹没在黄尘之中,她们的手还不愿意收回。
随着车子拐过一片小树林,整个公社驻地都被遮挡了,她们才收回手,然后紧紧地握在一起。不知走了多远,她们一句话也不说,就那么对视着。毓秀看得出,巧云的嘴一直咬得紧紧的。她们无法猜透对方的心思,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她们留恋这一方土地,留恋生活在这个地方的人。虽然,她们在这里也遭遇了一些坎坷和不平,但毕竟在这里洒下了自己的青春,那些美丽的火花像过电影一样在心里闪现。
哦,别了,秀水村;别了,秀水可爱的人们。这是一段珍贵的记忆,不管什么时候,它都会珍藏在心里,成为一生的宝贵财富。
除了这场分别,二人还有另一场分别。因为有分别,才觉出相聚的美好。候车厅里,毓秀和巧云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感受着对方的呼吸,体味着对方的心跳。她们就这么久久地相拥着,好想世界就定格在这一刻。但,时间有情也无情,拥抱再久也还是要分离。车开出的最后一分钟,她们的手还相握在一起。随着车子缓缓启动,她们的手鬆开了,剥离了。
毓秀站在原地,直到车子不见了蹤影,眼里似乎还看见巧云那双从车窗里伸出摇摆的手。
她忍不住蹲在地上摀住脸抽噎起来。
而同一刻,巧云仰靠在座椅上,将一本杂誌遮住自己的脸,泪水顺着眼角滑向鼻翼,越过嘴唇,滴落胸部。
彷彿,她们失去了整个世界。
第53章:巧云返乡
两个女孩子走了,最伤心的当属二姐。
已经过去了几个月,二姐依然不愿相信这是真的。她一直觉得,所有发生过的那些事情都只是在昨天。连春妮也看出来,两个姐姐走后,母亲从未出现过真正意义上的笑脸,每天只要开口说话,定会提到毓秀和巧云。
有时楚爷也会过来坐坐,言语里也免不了提到毓秀和巧云,自然也就再感歎唏嘘一番。而每到这个时候,二姐总是把二人最近的来信拿出来给楚爷看。在二姐心里,这些信就是自己的宝贝,她常常说:「守着她们的信,就跟她们在眼前一样。只是不知信里是不是真的呢?巧云这孩子倒是没什么的,我倒是担心毓秀呢。也不知她爸爸怎么样了。」
每次看过毓秀和巧云的来信,楚爷总是乐哈哈地,「瞧瞧,收了两个女儿,反多了些心病不是?还真没想到呢,一次运动,也给你弄出一份心事来。想想倒也好啊,四个女儿,添成四喜啦。」
「我也倒想的是呢,」
不管忙什么,二姐这时总会停下手中的活,跟楚爷唠上几句。其实,不只楚爷在的时候,换成别人,只要一说起毓秀和巧云,她总是特别有兴致。而每到晚上,她总是躺在床上翻来覆去难以入睡,想上老半天。那些往事就像串串珠子,关联着她的心吶。除了以前的事不断在眼前闪现,就是牵挂她们的现在。灯影里,这几封书信不知翻了多少遍了,可还是一遍遍地看。有时,即使不看,也会拿着那几张纸呆上好半天。
村里人都看出了二姐的变化,从前大大咧咧的,而今变得细腻多了,做事也不再风风火火。有时,看到村里有女儿出嫁什么的,她也不像原先那样凑在最前面了。一次,单嫂子还打趣她:「二姐呀,媒婆不当也就罢了,干么人家女儿出阁的事也不感兴趣了?」
「我说她嫂子,你还不知道我的心事吗?自从两个女娃儿走了啊,我都不知该干什么好了。说真心的,一看到人家女儿出阁,就不觉想起她俩,禁不住要落泪。」
她长歎一声,「你说这人啊,不管是不是自己亲生的,缘分管着哩。你说也不知为啥,眼前这两个倒没觉得什么,走了的这两个更牵着我的肉呢。」
「说的也是,」
单嫂子也不再嘻嘻哈哈的,「毕竟人家里城里娃儿,一走还不知回不回来呢。咱自己个的孩子,顶多走出三里二里的,一晃也就回来的;想了,什么时候都可以去看看。她们可就不同啦,人家来一趟不容易,咱去又不成,可不就难呗。」
正说着这些话,柱子媳妇也来了。
「老远就听见嫂子叽叽喳喳的,又听见什么新闻了吧?」
「还新闻呢,全是旧闻,」
单嫂子格格笑起来,「来到二姐这里,还有别事可念叨的?可就不是毓秀和巧云呗。」
「最近又有她们的信了吧?」
柱子媳妇转向二姐。
「信倒是有几封,可就是想她们的人哩,」
二姐又把几封信抖搂开,「信里都说是挺好的,可见不上她们的人,总觉得不是事呢。」
「瞧把二姐愁的,毓秀和巧云一走,老多了呢。」
单嫂子接过话茬。
「咱一个农村老太婆,老皮老脸的,再老又能老到哪里去?反正就这样呗。」
二姐一脸严肃,倒把单嫂子和柱子媳妇逗笑了。
两位女孩子走了,有根的话反多了起来。他见二姐天天念叨,便劝导她:「两个孩子是往高处走哩,你该觉着高兴才是,干么还这么愁眉苦脸的。」
「没心没肺的东西,」
二姐总不给他好脸色,「再往好处去,也是少了两个孩子,也不知啥时才能见着。」
「等她们安顿下来,自然还会回来的,」
有根点上一锅烟「吧嗒」着,二姐一把夺过来。「就知道抽、抽、抽,也不怕呛死。」
有根见不是头,大气不敢出,一声不吭地跳下炕,迈着悠闲的步子走了。
屋里只剩下二姐一个人,说不出是委屈还是烦躁,围着小屋地转了好几圈,冷不丁闯进的春玲唬了她一跳。
「娘,你没事吧?」
「娘没事,就是让你那个木头爹给气的。」
「我爹咋了?」
「你爹咋了?问你爹去。」
二姐没好气地说。
「娘是想两个姐姐了呢,这事谁不知道?」
春妮一阵风似地捲进屋,「娘,你瞧我带什么西洋镜来了?」
说着把几个包裹放到风箱上。
「死妮子,这么大了,没点正事。」
二姐口里骂骂咧咧的,脚步却不觉移到门口,只见门外站着两个人。
「巧云——」
她惊讶地张大了嘴巴,「你,你是怎么来的。这位——噢,我认出来了,是那个什么什么……小伙子。」
二姐结结巴巴地,不知该说什么好了。
巧云先是扑哧一笑,叫了声二姐,就扑到她怀里。
过了好久,二姐才醒悟过来似的,赶紧让着卫建国。
「快屋里坐,屋里坐,」
她拿过两个麻扎,不好意思地搓着手,「瞧我这里乱的,坐都没个正地方。」
「娘是想姐姐了呢,什么事也干不下去。」
春玲笑着插话。
「死妮子,滚一边去。」
二姐不耐烦地轰着春玲,「还不快问问三婶还有什么好吃得去?」
又转向巧云,仔细端详着,「晒黑些了呢。咋也不先捎个话来呢?」
「姐姐就想给娘个意外惊喜呢。」
春妮嘻嘻地笑着,「还有啊,这次姐姐还带了样更重要的礼物……」
她故意停下来,抿着嘴瞥了巧云一眼。
「死妮子,又跟我来这一套。」
二姐做了个扬手的动作,「在哪儿,快说,急死你老娘了。」
春妮一把抓过卫建国的手,「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二姐看到二人一块来,就意识到了这点,直到这时,才定醒过来一样,也细细瞅着这个瘦弱的小伙子,「爹娘都还好吧?」
卫建国羞涩地应答着。
「多亏了二姐照应,才有巧云的今天。巧云可是天天念叨着您吶。」
「尽说些没用的,」
巧云抿嘴一笑,「从今儿个起呀,就赖着二姐不走啦,别说想,赶还来不及了呢,看你后悔不后悔。」
二姐连忙说:「那敢自好,我就盼着这一天呢。」
一会楚爷和有根进来,相互介绍问候过,又坐下来说了些分别以后的事,言谈中自然提到了将来的打算。
「我跟爸爸妈妈商量好了,」
巧云的语气里已完全没有了孩子气,「他们答应我再回来。不过,」
她扫了一眼卫建国,「我还是不能留在秀水村,只能跟他去了。他的父母年龄也大了,放不下这个娇弱的儿子,我也只能吃二遍苦,受二茬罪喽。」
说完,自己先笑起来。
一圈人笑得前俯后仰。
「那也好,」
二姐欣赏的眼光一刻也不离巧云,「闺女大了,知道怎么疼人了。这下我老婆子可以放心啦。」
又转向卫建国。「等回去也给两位老人捎个好,就说我这个亲家也请他们有空来串个门子。」
又是一阵开心的笑。
楚爷说:「你们说着话吧,我到果园看看,让驼背弄些新鲜菜,趁着今儿个高兴,咱一块乐哈乐哈。」
有根也跟着楚爷走了,巧云又跟二姐和春妮亲热了一回。
其实二姐心里明白,巧云更多地是心存感激才会跟那个卫建国到那个小山村的,她相信他们会恩恩爱爱,但将来的生活就很难说了。想到这屋,二姐心里又有些惋惜:唉,好好一个城市姑娘,因了这些变故,从今后就成了地地道道的农村人啦。伤感的同时,还是为巧云庆幸,毕竟,她找到了真爱,她期待着这样的爱会持久并让生活也跟着变个样。
看到巧云,又不觉想起毓秀。那孩子内向,也不知回去后能不能承受住生活的压力。要是她的爸爸没什么大问题能守在一起也好啊!爸爸不在家,哥哥又在外,她孤零零一个人,熬到什么时候才是头呢?虽然有几封平安信在自己手里,但信件毕竟不能代替事实啊!
「二姐,我还见到毓秀姐了呢。」
巧云瞟了一眼在座的所有人,神秘兮兮地凑到二姐耳边,「毓秀姐也谈对象了呢。英俊潇洒,比我这个白面书生可强多了。」
二姐喜滋滋地,禁不住放大声音。
「真的?」
「这个还能有假,」
巧云嫣然一笑,「二姐,你就等着抱外孙吧!」
旁边的春妮知道巧云没安好心,话中有话,脸「腾」地红了。
村民也一拨一拨地问讯,欢声笑语又充满了这个拥挤不堪的小院,巧云也一个劲儿地说着感激的话。
我的村庄,我的家。她在心里慨歎。
我是不是也该慨歎一下呢?这是一个看似美满的结局。我们姑且不说巧云将来会有怎样的生活,她们的爱情能持续多久?我还是为他们的相聚和结合而感慨万千。不管怎么说,当人可以主宰自己的命运的时候,总算做了一回自我,也就应该知足了。至于未来的命运能不能掌握在自己手中,该认不认命?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看法。我,只能言尽于此。能支配巧云命运的除了社会大背景,就是巧云自己了。我,只是一个看客,无力,更无法替她寻一条更光明的坦途。
朋友,你能吗?
第54章:春妮出嫁
一晃又是几年过去了,生活就这样在有序中平静地运行。这几年里,二姐彷彿焕发了青春似的,心情倒是一天比一天好了。这个好,一是缘于除了春妮和春玲在眼前折腾着,再就是巧云常带着孩子来看看。更让她深为欣慰的是,毓秀和爱人带着孩子来看她,她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她看得出,那是一个靠得住的男人,也打心眼里喜欢着呢。也就是那次,巧云一家三口也来了,除了大人的欢欢笑笑,就是孩子们的热热闹闹。整个小院洋溢的欢声笑语,引得周围邻居都来瞧风景。
如今,春妮也要出嫁了,二姐说不出是啥滋味。「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女儿终究是人家的,想留也留不住,想到这些,她不觉又伤感起来。也每到这个时候,她就不觉想起自己的儿子,那个二十年没见了的「狗子」说不出是什么心理,二姐更多地瞅着春妮看,彷彿永远也看不够。没有人知道,当她目不转睛地欣赏女儿的时候,心里其实是想着儿子的。由女儿的漂亮,她能想像出儿子的英俊。
「按说,他也该结婚了吧?有孩子了吗?如果有,也该跟毓秀和巧云家的孩子一般大了吧?」
许许多多个问号在大脑里迴旋,最终难免还是要慨歎一声,「唉,要是这个儿子也在身边,我这辈子也就没什么心事啦。」
巧云出嫁的时候,把她忙了个晕头转向,事无具细都要过问,而轮到春妮,她反倒甩手不管了,把所有的操心事都推到男方那边去。别人问她怎么如此不热心了呀,她总是把脸上的皱纹笑得细密密的,「孩子成人家的了,他们不管谁管去?」
巧云早就等不及了,提前好多日子就一遍遍捎信打听,惟恐错过了好日子。这不,离春妮结婚的日子还有三天呢,就带着三岁的女儿囡囡赶了过来。
在春妮出嫁前的几天里,倒是囡囡出尽了风头。她天性活泼好动,没有丝毫羞怯。特别是春妮化妆那会儿,囡囡滴溜溜地围着她转,口里还不住地说着:「新娘子真漂亮,新娘子真漂亮。」
二姐一把把她扯到怀里。
「小囡囡,咋不叫阿姨叫新娘子了呀?」
「我娘说的,阿姨要做新娘子了。」
旁边一位大嫂故意打趣她:「囡囡,你娘是不是也是新娘子啊?」
「我娘不是。我娘不漂亮。」
逗得周围的人全笑起来。
最开心的当属巧云。几年过去,从一个普通知青,变成了的的道道的庄稼人,自己也说不出是幸还是不幸。可能真的如女儿所说,自己不漂亮而且也不再漂亮。漂亮只属于过去,农家的生活磨粗了她那粉嫩的手指,也浇灭了她沸腾的心。她知道自己再也不是那个貌若天仙人见人爱的林巧云了。也正因为这样,她的心反倒踏实了,她觉得自己原本就不该生在城市里。而她的那个卫建国,生于农村,长于农村,自然也习惯了循规蹈矩地走祖祖辈辈趟出来的路。这就是农村,几千年来固定不变,自己这一代自然也改变不了。
看着即将出阁的春妮,不自觉地想起她们在一起时的欢乐时光。人生,有这样一段值得回味的追忆也知足了。她不是没有同命运抗争过,可争来争去,还是争不过土坷垃。每次回城看望爸爸妈妈,自己也隐隐有些难过,但命运既然做出了这样的安排,也只能随波逐流了。偶尔,她也会伤感,不是为自己,而是为女儿。只要山村状况不改变,女儿也就永无出头之日。她常常自我安慰,这种奢望也会慢慢消失的。就像自己,曾经的追求和嚮往都随着时日消磨掉了。或者,这才是真正的生活,也只有这样的生活才是真实的。
她没有理由埋怨卫建国,他那刚刚燃烧的火苗还是因自己扑灭的。如果没有他,自己早就成了孤魂野鬼了;如果不是她,他可能已经扶摇直上,过上城里人应得的生活了。一切都是命定如此,谁也怨不得谁。至于说爱情,慢慢也就融化到生活里去了。有时想起来,她都暗自发笑:辛辛苦苦地劳作,还有闲心体味爱情吗?爱情,是有闲阶级的附庸,对劳动人民来说,还只是奢侈品。
那么,现在的春妮还能感觉到爱情吗?她不好问,但从二姐的话里听出来,那个林瑶自从回了城,没过多久,也就杳如黄鹤了。这次春妮结婚还特地告知了他,除了接到一封祝贺的信,还寄来了一百块钱。可以想见,爱情其实是可以轻而易举地买断的。一百块,可不是个小数目,是一个农村壮劳力一年的纯收入,可见,爱情还是有价值的,而且价码不菲。她不知现在的春妮在想什么。她还会想念她的林瑶吗?她深埋心底的爱情还会发芽吗?
春妮已经化好了妆,脸上洋溢着甜蜜和幸福。听二姐说,春妮的对象是邻村的,高中时就一直追她,很出彩的一个小伙子,自己一眼就看中了。开始春妮还有些犹豫,架不住他软磨硬泡,终于搞到了手。春妮,一个体验过另类爱情的女孩子,终于在爱情的磨砺中成熟起来了。她开始懂得,爱情是转瞬即逝的,生活才是经久不息的。
春妮一把火烧掉了林瑶的所有书信,苦笑着答应了母亲的恳求。
做娘的没法选择爱情,却有眼光选择生活。春妮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父母之命,但冥冥中还是认同了父母之命。其实,这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父母之命,父母只是起了一个助推的作用。岂止父母之命,连媒妁之言还必须要有呢。当男方派遣媒婆来提亲的时候,这门亲事早已经定下来,只是履行个手续就是了。
春妮曾经因林瑶幸福过,那是因为有爱情作燃料。现在,她脸上又绽放出绚丽的光彩,是可以预见到的对美好生活的期望的幸福。那个高中同学不仅相貌一流,家庭条件更是首屈一指。前者为春妮所认可,后者为父母所赞同。绕来绕去,爱情还是离不开生活啊!
看着巧云晒黑的脸庞,二姐都有些不忍,在她的身上,已找不到一点城里姑娘的痕迹。不过,还能说什么呢?就像春妮,现在还是个孩子,很快,就成人家的人了,然后,蹈自己的覆辙,没有再回头的机会。即使有机会,这头,还能回得过来吗?她不由得想起身处异乡的儿子,他也该娶妻生子了。只是,他过得还好吗?他的记忆里还有这个娘吗?
刚刚还甜美地微笑着的春妮,打扮好后亲了亲囡囡的小脸蛋,又牵过巧云的手,轻轻拍了几下,竟一句话也没有说出。
她或许在心里问:这就是那个漂亮的让自己羡慕得要死的巧云姐姐吗?这也会是将来自己的样子吗?爱情可以成全一个人,也可以扼杀一个人啊!
记得巧云姐姐刚来秀水村的时候,跟电影里的天仙似的,即使返城的那会儿,脸蛋也还是嫩嫩的,水灵着呢。难怪李有才会不怀好意,就更无法阻挡吕振山暗设毒计了。这朵花插在哪儿都自有她的芬芳的。可是这会,也只有三年的时间,已不复再见她当年的影子。春妮眼里的巧云,已经变成一个纯厚朴实的农村妇女了。
她越想越难过,感觉现在的巧云就是三年后的自己,再也不会有十七岁的冲动。是啊,十七岁,不管什么时候,都会深深地烙在春妮心里。那一年,她的生命里出现了一个林瑶。那时,她就知道,林瑶不会融进她的生命,但会嵌入她生命的深处。一股酸涩涌上心头,她饮泣着扑到母亲怀里。
别看二姐表面上跟没事人一样,心里却是起伏不定。当春妮扑到自己怀里的时候,她紧紧搂着她,彷彿真的还是那个调皮的不解事的孩子。然而,她心里明白,春妮大了,很快就要离开娘了,以后再也不会赖在自己怀里撒娇撒癡了,想到这些,泪花又开始围着眼眶旋转。抱着春妮,看着巧云,不觉又想起毓秀。那个孩子,命也苦呢,去了信也没见消息,定是抽不开身吧。
「娘,毓秀姐姐来信啦。」
春玲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绪。
她赶紧拆开,抽出信穰,彷彿才意识到自己并不认得上面的字。
巧云把信念了一遍,边念边开心地笑。
「噢——毓秀姐姐也要生小宝宝喽!」
春玲先拍着巴掌转着圈地跳。
二姐喜滋滋地接过信,翻来覆去地瞅。春妮一把抓过来,「娘,你又不识字,干瞅个啥啊?」
二姐还是高兴得合不拢嘴:「你娘不识字,看着也高兴呢。」
囡囡凑过来,挤到巧云怀里仰着小脸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娘,那个上海的阿姨也要有小宝宝了吗?」
还没等巧云回答,二姐上来摸摸她的小脸蛋。
「是啊,姨姨要生小宝宝了呢。你喜欢小弟弟还是小妹妹呀?」
「我喜欢小弟弟。」
「为什么啊?」
「小弟弟好玩。」
春妮要走了,二姐倒没显得怎么悲伤。看着待嫁的春妮灿烂的笑脸,巧云又想起了她和毓秀离开秀水村时的情景,自己也弄不明白最终返回的决定是对还是错。
或许,人生的每一步,都是命运使然吧!
第55章:毓秀伤魂
清明节。
苍松翠柏,小草初绽新芽。
毓秀及哥哥全家陪着爸爸一同来到妈妈坟前。
妈妈的墓碑坐落在小山的平旷地带,这是爸爸平反后新迁过来的,从这里往上看,悠悠白去从山那边晃过来,飘走,又一片晃过来,悠悠然从头顶掠过。「清明时节雨纷纷」但今天,却是晴好的。
毓秀仰望白云,轻鬆之中又有些沉重。她回首看了一眼来时的路,蜿蜒曲折直达生活着的那座城市。那是儿时一直生活过的地方,离开三年,如今又回来了。三年,对一座城市或许没有什么,但对一个人,却是一次重要的转折。她觉得自己的信念在这三年里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到底是怎么样的,却又无法用言语表达清楚。
曾经生活过的那个乡村或许还沉寂着,但这座城市却沸腾起来了,林立的吊车在轻轻地向她诉说着将来,生活将越来越美好。
好久好久,毓秀肃立在妈妈的坟前,用心倾诉这几年对她的思念。想到没有听到妈妈临终前的嘱托,她就觉得伤心。有时,当丈夫和孩子不在身边的时候,也会守着妈妈的遗像暗自垂泪。她总觉得欠妈妈的太多,终其一生也无法补偿。她也知道妈妈会原谅她,但她不需要这样的原谅,她只是深深的内疚和自责。
她和哥哥搀扶着鬚髮皆白的爸爸在墓碑前停立了好久。抚摸着墓碑上妈妈的名字,爸爸感慨万千。他自言自语地念叨着,表达几年来对她的思念。最后郑重其事地告诉她:我终于平反了,你要是看到今天多好啊!
听着爸爸的哭诉,几个人眼眶都湿润了。毓秀也在心里默默祷告,再次为逝去的妈妈送去平安的祝福。
人的一生,就是这么简单:来了,走了。
可世事又让人间这么複杂,活,活着不宁;走,走得不安。
已经逝去的人还会知道世间的这些事吗?要是真有在天之灵就好了。毓秀想,妈妈走时没能瞑目,现在总可以心安了。如果她不知道人间发生的这一切,不是仍处在不安之中吗?该以什么方式告诉她?毓秀把果盘摆好了,点上纸,上好香,「扑通」跪了下去。在她的心里,以这种虔诚的方式,妈妈一定能感受到她出自心底的诉说:爸爸再也不用受那样的煎熬了;孩子们都已成家立业,并有了自己可爱的小宝宝了。
七岁的侄女和五岁的儿子也随她跪下,口中唸唸有词。是啊,本该儿孙绕膝,其乐融融,可只能孤零零地呆在这里。妈妈,听到孩子们叫奶奶和姥姥的声音了吗?要是真有阴阳感应,妈妈一定会听到的。那么,妈妈听到这细弱娇嫩的声音,是不是也会像以前那样开心地微笑?
毓秀立起身,仔细端详爸爸苍老的脸。是啊,爸爸老了,精神状态却很好。守着爸爸,这不是一直以来的愿望吗?这个愿望终于实现了,而当实现了这一愿望之后,又多么希望妈妈能在身边啊!人生就是这么不如意,但这不如意里,还是有所知足了啊!
想到妈妈,不觉又想到二姐,那是自己的另一个妈妈。倏忽几年过去,二姐还好吗?虽然有不间断的书信往来,但那份感情是不能用文字取代的啊!
她自己也闹不清,每当想到妈妈,就会记起二姐。妈妈给了她童年的欢乐,而之所以走到今天,又与二姐是分不开的。二姐,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村妇女,以她仁慈的胸怀,在那种特定的环境中保护了自己,让那些悲伤的日子充满了欢乐。如果没有妈妈,就没有美好的童年;如果没有二姐,也就没有自己安宁的青春岁月。
她为妈妈祈祷,也在心里默默地为二姐祷告,为秀水村所有善良的人祷告,甚至期望,全天下的人都不再争斗,不再有遗憾。人的生命如此短暂,为什么就不能平平和和地过下来呢?
陆续有人来到墓地,烟雾袅袅,纸灰飘飞。
站在妈妈的坟前,她掏出有巧云和春妮两个人签名的来信。她觉得有些意思,巧云费了那么大劲,终于达到返城的目的了,却还是返回了乡村;自己一个对未来失去信心的人,却有了现在和和美美的生活。看着欢蹦乱跳的儿子,再瞅一眼可心的丈夫,心头不觉涌上甜蜜的滋味。她忍不住再次跪下来,向妈妈诉说她的心里话,她知道,妈妈也一定会为她的现在感到安慰的。
以前跟巧云和春妮在一起的时候常常说起命,难道,这不是命吗?是命让三个互不相干的女孩子情同姐妹,是命让春妮扮演了一回卫生员,又是命,让本该享受城市生活的巧云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妇女。
这一切,真的就是命吗?不只毓秀,没人能解释清楚。
回到家里,毓秀还能看出爸爸脸上隐隐的泪痕。爸爸是老了,可是精神状态很好,这是最让毓秀心安的。在秀水村的时候,她没有想到还会有这样的日子,有这样和睦的家庭。自己跟丈夫和孩子在一起的机会还长着呢,也或许是她觉得欠爸爸的太多,更多时候,她愿意守在爸爸身边。甚至,一家三口索性搬过来,陪爸爸住些时日。而每当这个时候,她就免不了要想到妈妈,想到自己小时候跟爸爸妈妈在一起时的欢乐。时光不能倒流,逝去的永远也不会再回来,她只能从孩子身上寻找自己当年的感觉。但愿,孩子们不会再留下像自己一样的遗憾;但愿,将来的人们不会在遗憾中无奈地离去。
两个孩子跟往常一样,快乐地做着游戏。毓秀也像个孩子一样偎在爸爸身边。这是最近常有的感觉,是久违了的感觉。是啊,中断了这么多年,终于又可以找回曾经的感觉了,毓秀禁不住热泪盈眶。唉,要是妈妈还在就好了,那自己就更像个小孩子,偎在妈妈怀里撒娇撒癡。还有什么比这样一个和睦的大家庭更令人钦羡的呢?然而不能够,那种欢乐永远也不可能复现了。她又记起了妈妈去世后返回秀水村的一幕,即使平时很少打招呼的村民,也围过来嘘寒问暖;而在这里,除了可以与亲人相聚,没有人在乎你心里想什么,更不用说帮你做什么了。
人,有得必有失。千方百计返回城里来了,又渴望农村人的温暖;而在农村享受着那种温暖的时候,又牵挂着城里的亲情。人生总是不完美的,因了这些不完美,才有了绮丽的色彩。
入夜,孩子们都困得靠不住了,毓秀和嫂子陪爸爸说了些闲话,闲话里自然也提及了妈妈的一些旧事。毓秀看得出来,连嫂子的眼圈也红了。值得庆幸的是,即使在那种艰难环境中,嫂子走近了哥哥,组建了和美的家庭;自己则在最艰难的岁月里,遇到了现在的丈夫。她真正懂得了什么才是患难见真情,嫂子是,丈夫也是。乌云当然遮不住太阳,可惜,乌云密布的时间太久,待到阳光灿烂时,已留下了太多的遗憾。对人生而言,这些遗憾将永远抹之不去。死者长已矣,活着,就善待自己吧!
妈妈走了,带着遗憾走了;爸爸老了,也将带着遗憾老去。而自己呢,最终也还是要老去,但却有时间把遗憾降得小一些,再小一些。那么,其他人呢,不也像自己一样时时会有遗憾吗?这样的遗憾不存在了,另一些遗憾会出现。说白了,人生下来就是遗憾,带着遗憾离去,再正常不过了。
巧云有遗憾吗?相信也一样有。如果守着爸爸妈妈,爸爸妈妈不觉得遗憾,却把遗憾留给了卫建国。现在,卫建国不会有什么遗憾了吧,可把遗憾留给了巧云的父母。那她自己没有遗憾吗?像巧云这样秀色可餐的女孩子,几年的风吹日晒,青春的色泽过早地褪去了。如果留在城市,或许能延长美丽,但卫建国留给她的情债,一辈子也还不清。人,不管迈出哪一步,都有言说不尽的苦衷。
快到她和巧云离开秀水村的那个纪念日了。她们约定好了,就在这一天,毓秀、巧云、春妮姊妹三人带着各自的小宝宝来个特殊的聚会。她盼望这一天,又惧怕这一天。相聚,会有快乐;但是,流逝的岁月,把曾经的天真烂漫剥蚀掉了,还能找到情同姊妹的感觉吗?
她想二姐,想巧云,想春妮,想许许多多可亲的秀水村人;但真要踏上那一方土地,又有些打怵。不变的是村庄,变化的是人啊!不变使人心生悲哀,变化让人徒增凄凉。
在毓秀心里,那些美好只属于过去。即使这样的美好,也是在夹缝里生存的。她从巧云和春妮给她的来信中想像着二人的现状。口气变了,内容变了,一切都不似先前的语调了。是啊,几年过去,相隔的不只是肌体,还有思想。不管是巧云还是春妮,言语里不再有理想,不再有追求,不再有奋进;有的,只是对现实的无奈和对过往的留恋。人人都想改变环境,岂不知在苦苦的追寻中让环境改变了自己呀!
第56章:姊妹相聚(完结篇)
毓秀又一次踏上了那方熟悉的土地,一股泥土气息扑面而来。
哦,曾经养育了我三年的家,我终于又回来了。
当距离秀水村越来越近,她的心也跳蕩的越来越厉害。她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望着车窗外掠过了树木、庄稼,思绪却早已飞到了秀水村。小儿却不管这些,听妈妈说快到他们要去的地方了,便快乐的在车厢里串来串去,其他的乘客也忍不住逗他玩。
「小弟弟,你是到哪儿去呀?」
一个学生模样的女娃牵过他的小手,上下摇晃着。
「跟妈妈看姥姥和姨姨去。」
「姥姥跟姨姨在哪儿呀?」
「秀水村。」
「你叫什么名字啊?」
「秀水。」
女娃笑了。
「干么起这么个名字啊?」
「妈妈起的,我也不知道。」
沉思着的毓秀这时抬起头来,朝女娃笑了笑。
还没等毓秀答话,一位中年妇女向她这边凑了凑,「我就是秀水村的。这位妹子看着有些面熟呢。」
毓秀一把抓住那妇女粗壮的手,「你是柱子家嫂子吧?我是毓秀啊!」
「毓秀?是了,没错,是毓秀。看看,这几年不见,有些变样了呢。」
柱子媳妇不好意思地揩揩眼,「城里养人呢,看你,比离开那会儿更白净些了呢。」
毓秀接过话,「其实,嫂子也没什么大变化。要不是我一直看着窗外,早就该认出来的。」
三言两语已到村头,早见一簇人候在哪儿了。
还没等车停稳,毓秀不顾孩子就冲下车,快步上前攥住二姐的手,头靠在她的肩膀上,轻轻叫了声「二姐」眼泪就哗哗地涌出来了。
其实,这个时候,她多么想叫一声「妈妈」呀!
二姐也不言声,紧紧地搂着毓秀,好一会,才揩了揩溢出眼角的泪。
「走,孩子,咱们回家去。」
说过这句话,彷彿才意识到什么,「把小娃子弄哪去了?姥姥还没看看呢。」
瞅了一圈才见春玲正哄着他玩呢。她目不转睛地端详着孩子的脸,「娃子俊着呢,跟你妈妈一个样。」
巧云、春妮、春玲涌上来,把毓秀团团围住。
「这个臭姐姐,见了二姐就不理我们了啊?」
巧云跺着脚,故意扭过身子。
「嘻,巧云还是原先的巧云呢,见了姐姐就成小孩子了。」
春妮牵着毓秀的手,嘻嘻笑着,「娃儿们,来见过阿姨。」
一个瘦弱的小女孩拉着一个两三岁的胖小子走过来,羞羞怯怯地叫了声,「阿姨——」
毓秀应了一声,牵着两个孩子的小手说,「这是囡囡,这是狗狗,对不对?」
「她是囡囡姐姐,我是狗狗弟弟。」
小胖墩抢着说。
「走,咱们回家,看阿姨给你们带什么好玩的来了。」
走着笑着不觉进了村,又有不少相识或不相识的人上前来问候,毓秀也向他们一一问了好。他们的纯真和朴实还是写在脸上的,这一点毓秀能看出来。不过,那些曾经年轻的小媳妇真的看上去已不再年轻了。自己也老了吗?似乎并没这么意识到啊?
变化的不只是人,还有那个曾经熟悉的小村庄。如今,那些土坯房不见了,代之而起的是一排排砖瓦房。他们走到一座小门楼前,毓秀呆呆地愣住了。
「这是二姐的家吗?」
毓秀左右左看右瞧了好一阵子,直到巧云和春妮上来推她。
「我倒是觉得还是原先的篱笆门亲切呢,这样的高墙大院,反把人给隔开了。」
「毓秀说的是,我也觉得还是原先那样子稀罕呢。」
巧云向二姐挤挤眼,「二姐,真该把原先的宅子保留下来,那我们姊妹也就永远是几年前的模样了。」
「我都这老皮老脸的了呢,你们还能一直那样?其实啊,拆那篱笆门的时候,我也捨不得呢。因为啊,看到那小院,就想起咱们在一起的时候。现在,你们一个个都飞走了,就剩下我一个老婆子和根木头啦,寂寞着呢。」
一时她们都省悟过来,嘻嘻哈哈地笑个不住,有根也跟着嘿嘿地笑。
「这儿好热闹啊,我也来瞧瞧风景。」
随着宏亮的声音,一前一后进来两个七八十岁的老人。
毓秀和巧云奔过来,「楚爷,桂爷,身体还好吗?」
「哈哈,老喽,」
楚爷开怀一笑,「不过,身子骨还行。瞧人家毓秀,养得还是那么水灵灵的,」
又把脸转向巧云和春妮,「看你们两个,跟你们的姐姐可是没的比啦。」
毓秀觉得鼻腔有些发酸,巧云和春妮到没什么,反而缠着楚爷,「我们都好伤心啦,楚爷还拿我们开涮。」
围坐桌前,喝水叙旧,又复找回了以前的感觉。
叙了阵子,二姐说:「你们闲话着,我得监工去,怕那几个娘们做出的菜不好吃。」
说罢呵呵笑着走开了。
「你二姐美着呢,这么多女儿凑过来,又有了儿子的信,这不久啊,就可以都团圆啦。」
楚爷托起当年的那根大烟袋锅,「吧嗒」着。
「狗子哥来信了?」
毓秀禁不住问了句,又觉得这称呼有些不妥,打住了。
「是哩是哩,」
桂爷喝了口水,「你说巧也不巧。就是在昨天,县里捎话来,说什么寻亲的,找到这儿来啦。看这样子,关係不再那么紧张了哩。想想也是,都是咱这地方过去的,闹得那么僵干啥呀?」
「所以啊,把二姐乐得什么似的,不知干啥好了。」
楚爷瞥一眼有根,「只是苦了木头,春妮和春玲走了,老鸭子再飞了,可就啥也没有了。」
刚返回的二姐先笑起来,众人也都跟着笑。
有根不说话,也只是嘿嘿乐。
「看把有根美的,」
二姐也麻扎上坐了,「人家早打算好了,老鸭子飞了,正好换新鸭子。」
众人就又跟着笑。
毓秀看了一眼门外,穿着大红衣服的春玲正逗着几个孩子玩。
「春玲妹妹也结婚了吗?」
「是哩,」
二姐说,「你们一个个孩子都这么大了,春玲不也一样要长的嘛。」
人真的不紧混啊,一晃,扎羊角辨的小姑娘成了小媳妇了。自己,不也从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变成了五岁孩子的妈妈了吗?
「哎,对了,」
毓秀望着二姐,「我刚听楚爷说,有狗子哥哥的消息了,是吗?」
「是哩是哩,」
二姐高兴的眼里含着泪,「刚刚才得到的消息。二姐心里喜啊!上面的意思说,先这么联繫着,等条件方便了,他们就会回来认亲的。你二姐呀,这辈子真值了。」
「别再二姐二姐的了,我们还是叫妈妈吧。你说是不是巧云?」
「是啊,我也这么觉得呢?别人爱怎么叫怎么叫,这二姐啊,可不该是我们叫的啦。」
巧云似乎陷入了沉思,「其实,在我心里,二姐比妈妈还要亲呢。每次到这里来,就跟走娘家一样,倒是去城里的机会少了。」
毓秀和巧云像是约好了似的,异口同声地对着二姐,轻轻叫了声:「妈妈!」
「哎,哎,」
二姐有些不好意思的答应着,声音有些哽咽,「我这一辈子,你们说苦啊还是甜?不管怎么说,上天还是眷顾我的吧?儿子有信了,有了两个女儿,又收了两个这么好的女儿,死也没遗憾了呢。」
「什么死啊活的,还轮不到你呢。」
一个声音从门外传来。
「驼爷,是驼爷,」
毓秀站起身,把拄着拐棍的驼爷让进屋,「驼爷身体还好吧?」
「这个驼背,说来也怪,除了弓弓腰,耳不聋眼不花,我倒是纳闷呢。」
二姐乐哈哈地,把驼爷也逗笑了。
「你这个二姐呀,越来越吐不出象牙来了呢,就知道拿我这老不死的寻开心。」
「人家都认妈了呢,还叫二姐,成什么了啊?」
楚爷接过话。
「真的?」
驼爷探寻地看看毓秀和巧云,见二人点点头,连说,「好好,早该这样了呢。我说这个老太婆怎么今天脸上这么红光了,原来好事挤破门哩。」
说罢又爽快地笑起来。
看到这欢快的场景,毓秀悬着的心终于落下了。曾经,她一直怀疑还能不能找回原先的感觉;现在看来,时移事易,没有必要再找回原先的感觉了。过去的美好属于过去,今天拥有的,是另一份美好,是过去体验不到的那份美好。她禁不住感歎,为过去在秀水的日子,为今天在秀水村拥有的这些快乐。
是啊,快乐,她正在拥有着,二姐、巧云她们也一样拥有着,还有周围在座的和没有在座的,也会有跟过去不一样的快乐吧?
她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
「楚爷,我记得我刚来秀水村的时候,有一个受到批斗的小伙子,不是跑了吗?不知现在找到了没有?」
「回来啦,早就回来啦,」
还没容楚爷开口,驼爷就接过话,「就是那个三麻子的儿子呢。唉,要是三麻子能看到今天就好了。自己不用挨批斗,也可以哄着孙子在大街上玩啦。」
想起隋三麻子,他不免又多了些慨歎,「那个三麻子真不知是不是地下有知呢。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下可真该瞑目了呢。我就跟他说过,世道不会老这样子的,他也信了,可还是熬不过了。不过,老婆孩子平安归回来,还带了个媳妇,有了儿子,他在地下也就无牵无挂啦。」
正说着这些,柱子也来了。
「我刚从外地回来,就听媳妇说,在路上碰上毓秀,看来还真是有些缘分呢。」
柱子还是像以前那样习惯性地搓着手,「这下可热闹啦。你们回乡下来了,我们可又到城里盖楼房去了。这日子啊,看来真是变了呢。」
「不管怎么变,肯定越变越好,」
二姐给柱子添上水,「柱子回来的正好,今儿个呀,你招呼着,把我的这些女儿和外孙们伺候好了,明儿个,我单独再请你一桌。」
柱子疑惑地看着她。
「柱子哥还不知呢,」
春妮掇条凳坐在柱子身边,「我娘啊,今天正式收了两个女儿呢。」
柱子一下子明白过来。
「好啊好啊,多了两个女儿,我也多了两家亲戚。」
这一天,二姐家的小院充满了欢乐,即使在毓秀、巧云她们离开之后的好长时间,欢乐一直在这个小院里飘散。或许,即使见不着她们的人,听不到她们的笑声,二姐也一样美在心里。因为,不只春妮和春玲,更有毓秀和巧云,她们的笑声已经融进了自己心里。
当然,二姐心里还多了一份心事,那就是不久之后,她终于看到了儿子的照片,站在儿子身旁的是一个漂亮的女子,怀里还抱着一个乐开了花的小娃娃。
(全书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