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老闆娘的慾火04

具体怎么做呢?在泡酒吧老闆娘时就是我的标準策略。
这个策略的要点是:
1,时刻要很君子,对女人起到保护,帮助,安慰的作用。
2,不轻易许诺,尤其不以上床为目的胡乱许诺。
3,在交往时要理智,保持距离,根据考察结果决定是否拉近这个距离。
4,作为男人,一定要慷慨大方,决不能让女人赔了身体又赔钱。当然,这时代女人的慾望也很张扬了,上床也是女人自己的需求。但作为男人,还是大方点好。
5,时刻提醒对方,这只是个接触期,而不是一定要娶你。当然话可以表达得很委婉,降低其期望值。这样搞得成对她是惊喜,搞不成她也受伤不深。
6,多数女人都是有自尊的,你不搞的理由充分恰当,她们会自行离去。当然总会遇到个把难缠人,这时候,当断则断,决不能心软。要死要活逼婚的,以后绝没好日子过。
而女人,愿意跟男人上床,很多都是想婚姻的。
果然,第二次到我家办完事,老闆娘开玩笑般问:「你会不会娶我?」
「我还没考虑。」我实话实说,降低其期望值,「你都没离婚呢。」
「那我要是离了呢?」
「那也要看相处如何。但是,我建议你不要因为考虑我的因素决定离婚与否。说真的,我认为夫妻原配最好,你需要冷静权衡你跟那个人是否还过得下去。这是你自己的选择,我不想干扰你对选择。我要是忽悠你离婚了,到时又没能跟你一起,我很难承受这种压力。」
「我跟他过不下去了。」她说,「我们早名存实亡了,他一天到晚不沾家,钱没钱,事情不做,连夫妻生活都没有多少。这样的老公不如不要,至少没人气我。要不是我确信我俩彻底完了,我是不会跟你上床的。」
「哦。」见她如是说,我鬆了口气,「那就好。慢慢处处看,我缺点也很多,而且缺点很多很难改,你需要全面了解以后,才能做出选择。你若离婚一次,尚可再去寻找一个合适的人,离婚两次,耽误几年就难了。」
「我知道。」
这时我忽然想起,她那厚嘴唇还没为我吹过萧呢。说:「给我吹一吹好吗?」
她笑了笑,握住擎天柱看了看:「不行,咱俩关係还没到这一步。」
嗯,很好,我没勉为其难,她自己也为我们划出了一个距离。
以后每次与她ML,都在这套房里。
当然,这张床并非专属于她,她既不是躺在上边的第一个女人,也不是最后一个。
但第三次ML,出了状况--我ED了。
说起来很惭愧,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ED.我很惊慌,努力地想雄风再起。
她也配合着,又撸又捏。
但越惊慌越疲软,一切努力皆告失败。
完了,难道我从此成了ED患者?
彻底放弃努力之后,我平静下来,思考我为什么会ED?
努力回忆后,我找到了原因。
因为我一直记着第一次见她时她穿渔网袜的样子,很性感,很惹火。
如果谈及对我的吸引,那双渔网袜佔了50%.
渔网袜,是风骚的象徵。儘管她本身也漂亮,很女人,但我还是接受了她风骚的样子。
跟她第三次ML时,她的裸体我已经不再新鲜,脑海里总是想着她穿网袜的样子。
她的裸体让她看上去像个一般美女,而我,却想让她成为穿网袜的**.可她没穿,我也没準备,因此失望,分心,导致ED.
但以前和其他下载文件也是全裸出镜,为何就没ED呢?
我分析,是看过的文件太多,我有些审美疲劳了。我需要视觉刺激,需要口味重点。
我向她坦白说了第一个原因。
她听后有些奇怪:「ML时穿网袜?那怎么做?」
「中间剪个洞,或者穿那种长筒带吊袜带的网袜嘛。」
「穿袜子做?我以前只在A片上见过。那是什么感觉?」
我也不多说,找出了一盘珍藏版啄木鸟剧情片,放给她看。
啄木鸟的片子确实拍的好,女优漂亮,身材性感,衣着华丽,而且每个女人都会穿丝袜和高跟鞋。
当然,男的也很帅。
那部片子有些SM情节,捆绑,鞭打,手铐,等等。总之,看上去很雅。
她有感觉了,浑身一扭一扭。
我也有感觉了,靠AV战胜了ED.「以后你就穿着那一身做,好吗?」我请求道。
她撇撇嘴不置可否。我明白,她这叫默许。
我要为她买丝袜和高跟了。
她只是默许,她不会主动去买。我也不会强迫她。
当然,我个大男人不可能跑商场里买这些东西。我不是恋物癖,不是BT.我只是喜欢女人在床上穿着这些东西。
因为现在是反三俗时代,要提高品位,讲究三雅。
所以我要告别庸俗的陕北土农民式杏交,进入雅致的巴黎式ML时代。
我在淘宝上搞定了这一切:两双10公分的高跟,几双丝袜。黑色,肉色,棕色,渔网。
我不知道,这次偶然的ED开启了我网上购物的新时代。
之后,我会为每个文件準备几双高跟,几双丝袜,几个吊袜带。
这些东西锁在不同的柜子里,每个文件来时才拿出来给她们穿上。
全面升级。
第四次,我们约会前,曾在QQ上交谈约定时间。
我说出我买了这些东西。
她很惊讶,她以为我说说而已。
我说不是的,我真的喜欢你穿着做。
她问:你该不会学A片上那样虐待我吧?
我反问:你愿意被我虐待吗?
她说:游戏可以,别真做啊。
我说:你放心好了,你看我像个很暴力的人吗?
她放心了,準时来到我的房子里。
她先洗澡,我把东西拿出来,对她说,你穿上,我去洗。穿上后坐在那张椅子上等我。腿翘在扶手上。
我的那套房子当初装修时,专门辟了一间做健身房用,因此墙上安了一面巨大的镜子,佔满了整个墙面。
我把书房的电脑椅搬到镜子前面,正对着镜子。
这样,她坐在电脑椅上,可以清晰地看到她自己的倩影。
等我洗完出来,她已经穿好了,听话地按我的吩咐坐在椅子上,两条修长的腿张得大开跨在扶手上,等着我。
果然,这强烈的刺激令我血脉喷张。
我走到她身后,看着镜子中的两人,问:「你觉得自己美吗?」
「你觉得呢?」她问我。
「美,太美了。我很喜欢。」
「你喜欢就好。」
我返身从衣柜里找出两条我不再用的领带,把她的眼睛蒙上,又把她的手从后面捆起来。
「你别伤害我啊。」她哀求。
看着眼前按我吩咐做每件事的美人,想到几个月前我们根本就不认识,我充满了征服感。
我一直觉得,仅仅把女人弄上床,远不叫征服。
命令她乖乖做每件事,才是真的征服。
男人,下床可以疼女人,保护女人,但在床上,一定要当霸主。
我的征服不限于她穿什么衣服,而是她必须接受我每一个指令。
当然,我不会伤害她,这是底线。
我只想让她舒服,让她领略一下在那个烂泥扶不上墙的老公那里无法领略的舒服,舒服到她死去活来。
否则,那就是暴殄天物了。
我蹲下身,把手伸进XXXXXXX(此处删去三千六百八十八字,照片20张,视频一段)。
「抱我到床上。」她说。
「好。」
我正欲起身抱她,她一把按住我说:「别出来,就这样抱到床上。」
靠,要在往常,这个难度可有点大。
可今天实在太刺激了,这种杂技我居然轻鬆搞定了。
她把玉腿搭在我的肩上,XXXXXXX(此处又删去两千三百四十二字,照片10张,视频一段)。
完事后,她依偎在我怀里,浑身的汗。
「今天好舒服啊。」
「我说吧,这么玩很刺激的。」
「嗯。」
「以后就别要我再说了,来这儿就穿上,好吗?」
「嗯。」
「刚才什么时候最舒服?」
「在椅子上,特别舒服。」
「那时你就到了?」
「嗯。到了一次。」
「那你到了两次哦。」
「嗯。」
「哪一次更舒服?」
「椅子上那次。」
我抽了支烟,问:「你跟你老公怎么样了?」
「还是那样。」
「都好几个月了啊。」
「唉。他就是一个劲求,要我再给他一个机会。说实话有时候我有点可怜他。」
「你对他还有信心吗?」
「我没信心。」
「那你给他机会吗?」
「我不想给。可我们毕竟有个儿子啊,所以,我不是看他面子,是看孩子可怜。」
我听明白了,她的婚,一时半会离不了。
「毕竟你俩是原配,我也一直主张,他要是能改就继续。或许,这次你提离婚这么坚决,他会怕。」
「但愿他能怕。」
「如果是这样,需要我退出的话,我退出。」我虚伪地表示。其实我根本不想退出,因为跟她一起Ml感觉太好了。而且,她人也不错,是个能做朋友的人。
「你不用退出。」她怕我走了般一把拉住我,「我只是为了孩子给他个机会,但不关咱俩的事。」
她不会离婚,而跟我还会保持持久关係。
「这样会损害你们的感情。」我说,「如果你决心给他一个机会,那么,至少要收敛一下,别太过火。不要让他知道咱俩的关係。」
「嗯,我知道。」
「以后我不主动找你,你有需要时找我就行了。」
「嗯。你心真细,做事总是让人舒服。」
我笑了笑。
「真的觉得我好?」我问。
「嗯,你让我明白一个真正的男人是什么样的。」
我很开心:「那,你现在觉得,咱们关係到了能给我吹的地步了吗?」
她笑了一下,趴在那里认真吮吸起来。
「就这样,帮我吸出来。」我舒服地闭上眼。
征服一个女人的感觉,很美妙。
和她的这种关係维持了三四个月时间,基本上,每个週末她都会主动跟我约会一次。玩丝袜,捆绑,口射,手掏。
我真的越来越喜欢她了,她简单活泼而顺从,而且喜欢轻微被虐。
期间我知道她準备开一家服装店,问她需要资金不需要?
她说不需要,有多大能力办多大店,借钱做生意,心里不踏实。
我为她买衣服,买首饰,她却要了。
但几个月后她很久没跟我打电话约我。我猜,她跟她老公可能和好了。
我从不打电话催她,既然他们和好了,我又何必去破坏他们的宁静?
儘管很捨不得失去这么个尤物,但,她的幸福比我的慾望更重要。她需要我时,那是她需要,她不需要我时,我就该离开,并且祝她幸福。
又见到她,是2008年9月。她给我打了个电话,说想一起吃饭,而不是幽会。
我按约来到饭店,一起吃了饭。
之后,她要我跟她到公园湖边走走。
我们找了个椅子坐下,她告诉我,她的服装店办起来了,生意不错。
她这么漂亮,自己就是衣服的活广告。
她还说,她老公见她挣了不少钱,老实了。现在家里,她说了算。
她不会再离婚了。
天渐渐黑了,长椅上只剩下我们二人。
她依偎在我怀里,说很感激我,在她最痛苦憋屈时给了她快乐,又劝她回到家庭。
她根本不把她的出轨看做是负担,而是对她老公过去不成器的一个扯平。她不再觉得委屈,对他也好了一点。
我们抚摸着彼此,渐渐伸进衣服,但没有ML.最后她说:「你是个君子,以后别忘了我。」
我真想告诉她,其实我不是君子,我是不停下载文件的电驴。
但,既然她有着这么美好的回忆,我为何又要去戳破她呢?
最后一次见到她,是2008年底。当时我已经决心移民,办妥手续準备走人了。
我跟我所有的下载文件一一道别,除了那个威胁我要自杀的结婚狂之外。
我打电话给女老闆,说我要走了,想见她一面。
我们约在以前她经营的那家酒吧见面,想重温一下当时的情景。
但很不巧,那酒吧转让后换了风格,里面坐着几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和娘娘腔男人玩暧昧。
我笑了笑,说:「他们还真行,找到特色了。」
她也笑。
我们出来,又去了公园。最后一次拥抱与接吻,最后一次伸进衣服抚摸对方,嘱咐对方珍重。
从此我再没见过她,有时也在MSN上相遇,但都是一些礼节性的寒暄。谁都没有主动提起,我们曾发生过的情与色。
但我相信,这份回忆在我,在她的心中,都佔据了一个美好的位置。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