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下的决定

儘管只是五月份,但是天气已经热得很了。下课铃响过以后,我和几个朋友在操场上百无聊赖的走着,我不想回家。
打了一会儿球,还是觉得无聊。哥们几个相对苦笑。唉,生活为什么总是如此单调?来点儿刺激多好!我望着远处的天空大发感慨。
突然,一个身影从我的眼角余光处飘过。我漫不经意的一瞥,哦,是个女孩子,背着书包,正向校门口慢悠悠的走去。我瞄着她的背影,一个想法蓦地里从我脑子里冒了出来:有了!
「嘿,哥们几个,你们看那儿!」我用手一指,兴奋的说:「有个送上门的货色。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咱们跟蹤她,看她住哪儿,怎么样?」几个人一起轰然叫好。
「快去车棚牵自行车,别让她跑了!」文哥边说边向车棚跑去,速度惊人。
大伙儿以最快的速度牵出了车,冲出校门一看,那个女孩子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我们骑车到了她背后三、四米远处,就放慢了车速,不疾不徐的跟在她身后,仔细的观察起她来。
这是个高挑个头的女孩子,单肩斜挎着书包,走起路来很慢很淑女。白色的上衣和绯红色的裙裤,使她看上去有一种吸引人的大家闺秀的风範。我们只知道傻傻的跟着,谁也不敢骑到前方再回过头看看,她究竟长的什么样?
——毕竟,那时我们还太年轻,还知道害羞,还懂得礼义廉耻。
文哥拍了拍我的肩膀,问道:「怎么样?」
我反问:「你说呢?」
「从后面看只能确定一件事:身材好。其他的我不敢说。」
「是啊!看这身段,没说的,棒极了!照此推理,脸庞也应该不会差到哪里去。」
「那可不一定。你没听说过一句谚语吗?」文哥语重心长的说道:「有些女人,会让男人有这样的感觉:后面看了想犯罪,侧面看了想自慰,前面看了却想倒退。」
「那我宁愿不看她的脸了。」我作出淫亵的表情说:「我希望先犯了罪,再倒退!」
「有道理……嘻嘻,你看她走路的姿势,屁股一扭一扭的。正点哦!」
「真想马上干她。」
起先我们只是低声调笑,但一说顺了嘴就憋不住了,开始肆无忌惮起来,什么污言秽语都有,声音也越来越大了。那女孩子似乎有所觉察,回头望了我们一眼。
这一回头,我就清清楚楚的看见了她的脸。文哥却是个近视眼,看不清,他急忙问我:「她长的如何?靓不靓?」
我故意歎了一口气,说:「恐怕你要大失所望了。也不是什么倾国倾城的绝色,很一般,很一般……不过,你绝对还不至于要」倒退「的。」
凭心而论,我觉得这女孩还没有到能令我梦系魂牵、废寝忘食的地步。她的脸部的骨架也许略为大了点,嘴唇也稍厚。不过她仍然而且绝对算是个美女。白皙的皮肤、晕红的脸色、纤细的腰身,胸前小蘑菇般的隆起。尤其刚才她那一回眸,真让人有惊艳的感觉,什么叫作「回眸一笑百媚生」我现在知道了。
文哥大概已从我的眼神中知道了我的——应该说是我的小弟弟的,真实想法。
他立刻精神大振,像吸了海洛因似的兴奋。
我们不紧不慢的跟蹤了一会儿,在几道贪婪的目光注视下,那女孩子加快了脚步,转入了一条小巷。
天还未黑,夕阳躲在云层里作最后的留连。巷子里来往的人少得可怜,看来这是个僻静的巷子。
女孩子慢慢的走到了小巷深处,进入了一个大院子。
我们迟疑了一下。跟蹤一个不认识的女孩,这在我们都是第一次,有些不好意思。如果这时她走过来质问几句,我们恐怕会吓的作鸟兽散。
——面不够厚,心不够黑,实为泡妞之大忌。
「已经跟到这里了,难道半途而废不成?」几个人都有这种想法,于是硬着头皮,赶到了那大院的门口。不料进去后四处一望,却已看不见那女孩了。
这院子里有三栋一样高的宿舍楼,她一定是进了其中一栋楼,是哪栋呢?
「真他妈的狡猾,溜得这样快!」有人骂了出来。是的,如果她一直以那种淑女步走路的话,这时候没理由会像狐仙般的消失的。
——原来一个文静的女子想摆脱男人的骚扰时,是可以跑得比兔子还快的。
大家心里都有一种被人耍弄的感觉。这女孩一早发现我们不怀好意,却能不动声色,而且用慢吞吞的步伐,使我们错觉她会永远如此走下去。最后利用短暂的一瞬间蒸发了,让我们之前所有的努力都付诸东流。
失望的情绪波及到了每一个人。我彷彿看见她正站在她家的窗边,躲在帘子后对我们冷笑:一群傻瓜,呆子,笨蛋!
在回家的路上,谁也提不起精神说话。直到在岔路上分手时,文哥才冷不丁的问了一句:「明天还来不来?」
「来!当然来!」众人都显得豪情万丈,纷纷道:「就不信她能够再甩掉我们!」
「那好,明天下午放学后,校门口见!」我低沉着嗓子说。我脆弱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在心里暗暗发誓,我非让她认的我不可。
在满天夕阳的光辉下,我作出了这个决定,这个改变了我人生轨迹的决定。
——人生的悲喜剧,是由每个人自己执笔写成的。
那一天是5月6日。

THE END